全本书斋 > 都市言情 > 二婚宠入骨 > 第277节
  她挂下了电话,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今天关禹要来害她和萧柔——因为冷陌把他变成了丧家之犬,所以啊,他就挖空心思回国,来拿她出气了。
  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关禹现在是通缉犯,他想要用他自己的身份回国,是断断回不了的。他想回国,得在国外办假护照。
  当阿宝家不存在,他就没了保护伞,想在mb搞到假护照,得花不少钱。
  他这一系列操作下来,得花不少时间。
  明知回来就是自投罗网,他还是回来了,就为了在进去时,再弄死一两个。
  足见,报复之心,令他的心理彻底扭曲了。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冷陌的身份在mb曝光了吗?万问姝知道他不是丈夫之后,会将错就错,还是会把他一并处理了?
  她没问孟老。
  不敢问。
  怕知道一些让人心痛的结果。
  坐在房间里头,她不知道走神了多久。
  门突然开了,萧平山从外头跑了进来,脸上露着紧张。
  刚刚,他和苏勒通电话,邀他来家里吃饭,才知道今天萧柔被人从楼上扔了下来,亏得有一个像蜘蛛侠一样的人把孩子给救下了。
  他立刻赶回家。
  “孩子没事吧!”
  “没事。就是有点吓着了,亏得有一个路人不顾一切救了柔柔……要不然,今天我就没女儿了……”
  她无力地抱胸,双手不由自主摸了摸双臂,轻轻道:“哥,今天,我真是被吓坏了。太可怕了,只要一想到柔柔差点被摔死,我就怕,现在我都在腿软。”
  萧平山伸手将她搂住,用自己的下巴蹭了蹭她的发顶,又用大掌在她背上拍了几下,就像小时候安慰做噩梦的她:
  “万幸,真是万幸。那个恩人呢,我们总得谢上一谢,这恩情,太重了。”
  “一声不吭走了。他很奇怪。做好事不留名。”
  苏禾忽推开了萧平山,眼神忽变得无比奇特:“哥,你帮我看着孩子,我出去办点事……晚饭不用等我了……”
  萧平山看着她,飞快地走出去,心下越来越清楚:
  他的女孩,当她越来越独立,越来越成熟,她就变得不愿依靠任何人,她更愿意逼自己能成为一把大伞,护住所有人。
  这样的她,已经不再是当年小鸟依人的她。
  她说:“我本来就这样的,只不过年少的时候,我在你面前,更愿意事事仰仗你;但现在,我比较喜欢凭自己的本事,去做成自己想做的事,这样会更有成就感。”
  小鸟长大,振翅高飞,谁能让她停留?
  他想和她一起飞,可跟不上了。
  分开的六年,她成长得太快,有了更多复杂的心路历程,而他一直在原地踏步,甚至一直在倒退。
  至于这五年,她在加速成长,而他光是努力从之前的坑里爬出来就费了一身的力气,在成长这件事上,他追不上她的步伐。
  她的心,变得越来越强大,已经不再需要他。
  唉,这个姑娘,他注定是留不住了!
  第295章 故意重游,他避而不见
  晚上六点多,商场。
  苏禾要求看监控,但为了查出这个救命恩人,以重金相谢。
  商场负责人同意了,毕竟这种救人的义举,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今天,商场能避免一场人祸,真是得好好感谢那个人。
  苏禾顺着恩人出现的画面,将时间一点一点往前倒,发现查到最后,这人竟是跟着她从地下车库上来的。
  但所有监控当中,那名男子一直包着自己的脸孔,且一直表现得很小心谨慎,前前后后十几分钟,他始终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
  苏禾记忆力超好,她震惊地发现,那人的车牌号,正是之前一直跟着自己的那辆车。
  那车上坐着两个人。
  一个先她一步上了电梯。
  一个后她一步跟了上来。
  记下车牌号,苏禾让千涛查一查车主。
  千涛去查了。
  七点多,他回了一个电话:“有一个叫金海韬的人租的——金海韬是一个即刚毕业的大学生,车子租了不到三天。”
  她确定这个人,她不认得。
  所以,这个人为什么要跟着她?
  “有查到他住在哪吗?”
  “有。”
  “发我。”
  “好的。我发你手机上。”
  没一会儿,千涛把地址发了过来。
  拿到地址,苏禾怔忡了。
  麦园巷36号。
  太熟悉了。
  那是她小时常去的地方。
  冷陌被他父亲流放的小院子。
  自闭的那几年,他被关在这里。
  读书的那些年,这里就是他的家,是他和她成长阶段的一个根据地。
  四年前,她来过,发现老房子被秦家给卖了,这里属于秦家,不在冷陌名下,他们卖房,并没有通知她。
  大门是紧锁着,具体谁买走的,谁也不知道。
  这几年,每回回萧家老宅,她总会过来看看,一直锁着。
  所以,这金海韬是房东,还是租客?
  开车,她回了小院。
  院门口亮着的路灯,已换成太阳能的了,马路更宽敞了,四周也更安静了。
  之前一直听说这边要拆迁,但因为现在房地产不景气,赔偿款没多少,大家都不愿意签字,故一直拖着。
  把车停下,她下了车,来到门口,果然看到小楼里楼上楼下都亮着灯,在漆黑的夜色中,泛着温软的桔色光晕。
  重游故地,有些已经变得模糊的记忆,好像一点一点在清晰起来。
  这一刻,她深刻地意识到了,那些记忆,没有消散,只是被深藏了。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
  当年,萧平山死的时候,她哭得要死要活,恨不得跟着去了。
  后来找回来了,她不遗余地的帮他,却没了那种非他不嫁的冲动,只觉得以这样一种方式相处也挺好的。
  世间最舒服的关系是什么?
  是亲人的关系。
  一旦变成男女关系,彼此对对方的要求会变得复杂,且苛刻。
  她喜欢萧平山,但是她竟有点害怕,有一天,他们会因为感情转淡了,而陷入一种互相不信任、互相嫌弃的关系当中。
  或是因为有过一天,她看到萧平山和年轻女孩子谈笑风生,那时的他,整个人是闪闪发光的,谈吐优雅,而魅力四射。
  和她在一起,他永远是大哥哥的模样,似乎少了几丝男性的吸引人。
  不知道时光是怎么把那种激情给消磨掉的,让她对他只剩下了敬重,而没了那种对男女之情的向往。
  也有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心性成熟了,在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就少了一些对异性的期待。
  嗯,现在,她看任何男性都没什么感觉,少女时期的那种怦然心动,不知何时已消失了。
  曾经,她悄悄看过心理医生,或者因为她经历过三次爱情创伤,所以现在,她的内心本能地生了害怕:因为爱得太深,会恐惧失去,于是内心就关闭了爱人的力量。
  失爱症。
  这不是她假想出来的,现代生活,的确有这种情况存在。
  此刻,她站在门口,脑子里回想的全是小时候的那些画面,她和冷陌曾经发生过的那些点点滴滴,全在脑子里。
  可恨她生了一个不得了的大脑,任何记忆都能被整齐的储存着的,现在,只要她想读取,就能清楚地将它复原出来。
  少年时光,纯真笑容,尽在眼前。
  两相比较,她这一生,和冷陌相处的时候,远远要比和平山在一起时多。
  小时候,她主动,他被动,他习惯性的做她的后盾,哪怕和人打架,她一直知道,身后有他在托底,她可以冲得一无反顾。
  没错,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她有点小暴力。
  而在平山面前,她只想做一个乖乖女孩,野的那一面,很难展露出来。
  可能是因为,冷陌是伙伴,她的一切情绪,都可以表现;萧平山是教养她的人,她得乖一点,否则有可能会挨骂,会被抛弃。
  那时,她从来不怕冷陌会抛弃她——他就像影子一样,只要她站在阳光下,他就一定跟过来。
  这种相互依存,算什么?
  那时她不懂。
  现在,她也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