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精灵史前一万年 > 第二百六十九章 “刑罚”创立!
  不管是叛逃还是部落覆灭,野人都是孤身一人生活在苍茫大地的人类。
  比如镰就是一个野人。
  当然,没人知道镰是叛逃的还是部落被毁灭后幸存下来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部落还好,除了大荒那种有白蝶爷爷领地效果的,其他部落哪天被精灵叼走一个都不知道,所以叛逃和失踪没啥区别。
  但是这不是部落,这是联军!
  也就是说,那些人叛逃就等于当逃兵!
  自古以来,所有逃兵都是要严格惩处的。
  更何况是何晨一直信任无比的昊阳部落有逃兵。
  何晨还好,知道一颗老鼠屎的原理。
  但是阳就不这样了。
  阳听说有人逃跑,特别还是他们昊阳部落的,当场震怒万分。
  “啪!!!!”
  阳一巴掌扇那有着黑眼圈的男人。
  “你为什么要逃跑!!”
  他的昊阳部落,竟然有这种人?!
  数百年前,昊阳部落不叫昊阳部落,而是叫作火狮部落。
  后来,阳诞生了。
  因为具备天赋,所以早早被定位下一任巫。
  过了不知多少年。
  从一个小型部落到一个中型部落、大型部落,甚至最后吞并了黑鲁加部落,成为了草原的霸主。
  巨型部落!
  阳一辈子没离开过这片区域,因为部落需要他。
  但是当部落强大之后,他就开始满天下游历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忘记当初那段和火狮部落一起披荆斩棘的岁月。
  那时候,即使是小部落,从没人逃跑过。
  只有人死亡,不管是因为战斗、饥饿或者是寒冷和炎热。
  昊阳部落的人从没有逃避过。
  后来,他很少管理部落,只是让小蓝守着。
  昊阳部落也十分松散。
  外松内紧。
  一直以来都是五大巨型部落的头头。
  而今天,他阳巫,在所有部落人面前丢脸了。
  可以想到,等各个部落的人回去之后,会怎么来说他,那几个巫会用怎样的眼神和语气说他。
  当然,丢脸事小,部落有人逃避才是大事!
  昊阳部落怎么能被人看不起?!
  “我杀了你!”
  阳眼中凶光毕露。
  作为巫,他从来都是“心慈手软”并“杀伐果断”的。
  但是一般都是对外人。
  今天,他很想一道砍了这个逃兵。
  “阳大叔,慢着!”
  何晨连忙叫住了阳。
  杀了一了百了,但是对其他人无法形成威慑。
  他们行进已经超过一个月了。
  士气这种东西,前世老祖宗讲的很清楚。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过了那么久,士气都消耗的差不多了。
  所以这种时候就需要军法来威慑人心。
  军法处置!
  “阳大叔,正好,我们再次强调一下刑罚的规则。”
  何晨劝住了阳,但是阳依旧狠狠瞪着那个逃兵。
  那逃兵畏畏缩缩地在地上颤抖。
  看得出来,他平时吃的就少,身体并不是特别健壮,只能算是薄肌。
  如果在前世,这种薄肌简直是众多少男少女为之疯狂。
  但是现在,这点肌肉只会让人觉得尚可,而阳那种浑身肌肉像头熊一样的,就被很多人喜欢了。
  “嗯……”
  阳听着何晨说的话,觉得有道理。
  刑罚!
  同类的哀嚎才是最令人恐惧而又害怕的。
  对同类遭受的刑罚,总会让人把受罚者代入自己的角色。
  物伤其类。
  所以,刑罚是必须的,让人知道犯罪成本大小,才能尽量遏止再犯。
  所以,军法处置!
  “而且这件事情不能瞒着,要让所有人都看到,知道有一个昊阳部落的人逃跑,然后再知道逃跑后被抓到是什么后果。”
  何晨想要刑罚示众。
  至于是什么刑罚,这个还要他考虑一下,毕竟前世也不是了解很多。
  像什么宫刑还好,是个男人都怕。
  但是为了不削减战力,只有弄一些看起来很恐怖很痛,但是实际上不会伤筋动骨的了。
  比如……炮烙之刑?
  这种刑罚会很痛苦,让观看者不寒而栗,但是其实只是受皮肉伤而已。
  就这么办!
  于是何晨用波导之力把想法传达给了阳。
  “啊这……”
  阳浑身抖了抖,眼神有些害怕。
  这么恐怖?
  那还不如杀了呢。
  不过他知道何晨自然是有自己的考虑的。
  而且他当初就说过,他会追随于何晨。
  不因为何晨的年龄,也不因为何晨的力量和潜力,当然,阳承认也有那么一点因素。
  但是最重要的是何晨的知识、格局和理想,这才是阳愿意追随的原因。
  这么严酷的惩罚,但是既然是何晨说的,必定有他的道理。
  他相信何晨不是那种折磨别人为乐的人。
  见阳承认,何晨立刻就将声音传遍整个营地。
  “狸当了逃兵,原本应该杀了,但是人在联军之中,自然应该按照军法处置。”
  “今晚,将对狸进行军法处置,炮烙示众,并且将其身份改为奴隶,和云角部落奴隶一致!”
  宣读完,联军一片哗然。
  有人逃跑?!
  大多数人神色震惊和不解,少部分人则是目光闪烁。
  “另外,因为毛发现了这个懦弱的逃跑者,所以奖励肯泰罗腿两只!”
  有惩罚就要有褒奖,这样人人监督,可以加大逃跑成本。
  以后要逃跑,就不是躲避根这个狗腿子,也不是躲避他和阳了。
  而是要应付整个联军的眼睛。
  “谢主人!!”
  根激动的原地打转。
  两条兽腿,够他吃好久了,而且他没记错的话,何晨就爱吃兽腿肉。
  根现在已经有“做奴隶的,当然要为主人着想”这种观念了。
  毕竟如果何晨看他顺眼就没什么,如果看他不顺眼让他去大军第一个冲锋怎么办?
  而且何晨还掌管生死通道,死了以后还可以操纵他的灵魂。
  不听话怎么办。
  “嗯,一定要以主人为首。”
  根的老脸绽放出笑容,皱纹挤在一起,像一朵老菊花。
  ……
  当晚,联军众人再次聚到一起,最中间是燃烧的火堆,和一个绑在木架上的人。
  正是那名叫作狸的逃犯。
  而此时,何晨专门派了一个人,来做联军的行刑人,当然,是兼职的,主职还是士兵。
  此时,驹刀小兵尸体的刀刃被烧的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