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精灵史前一万年 > 第六十二章 你好穷啊!
  晚春,天气渐热。
  发放了贡献点之后,部落人不管是取用箩筐、取用水塘的水,都要交付贡献点了。
  当然,何晨也将贡献点的分配设置的尽可能合理。
  比如猎物的。
  估计一公斤左右可以得到十贡献点,而一公斤左右的水能得到一贡献点,毕竟取水很容易。
  而像草鞋、箩筐之类的,贡献点就要三四点贡献点。
  当然,包括果园和农田在内,所有部落范围内的东西都是属于部落的,何晨一开始就定下了基调,防止以后被人私有化。
  毕竟他分化各个队的初衷是为了把控方向和良性竞争,而不是为了帮派斗争。
  同时,像杂务队做活计,砍树两贡献点,捡柴火就只要一贡献点。
  不过采摘树果贡献点就稍微多一些,采摘树叶的贡献点就少一些。
  总的来说,何晨的贡献点体系目前为止的方向很明显了。
  主要就是鼓励狩猎!
  其次,对于栽种树果和小米、大米等粮食,何晨第一次先以给钱做工的形式,给农田队和果园队贡献点,让他们照看。
  不过第一次收获是属于部落的,等第二次收获才是属于各个队的。
  一下子,大家都在拼命训练自己的精灵,努力让自己进入狩猎队。
  何晨也设置了进入狩猎队的门槛,就是任意一只精灵能够战胜任意一个狩猎队成员的,才能进入狩猎队。
  狩猎队现在将近五十个人,最终何晨定下了满员五十人的标准。
  毕竟再多的话,部落的其他活计就没人干了。
  ……
  “毛叔,拿一把石刀给我!”
  何晨站在毒雾洞口对里面喊道。
  毛虽然住在山下的木屋,但是做工都在这个山洞做的。
  搞得何晨很担心毒雾蔓延开来。
  还好并没有。
  洞口的触手百合迎风招展着花瓣一样的触手,或者说触手一样的花瓣。
  何晨来到这里,触手百合看了看何晨,又继续扎根在原地,晒晒太阳,吸吸烟雾,一副很惬意的样子。
  过了一会,毛走出来,拿着一把半米长地石刀:“晨巫,你看这把怎么样?”
  何晨接过来,掂量了一下,重量、长度都不错,于是颇为满意地点点头。
  不过转瞬他的脸就垮了下来:“毛叔,便宜点呗!三贡献点好不好?”
  毛满脸笑容:“晨巫,这可是你定下来的价格,哪里能随意更改,就要四贡献点。”
  何晨可怜兮兮的:“毛叔,你看我家里还有紫和迪要养,他俩最近发育期,就是吃的特别多,我贡献点快不够用了!”
  毛也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唉,谁不是呢?我家还有两个女人要养呢,她们……”
  看毛想长篇大论,何晨立刻止住:“停停停,怕了你了。”
  然后拿出一块四贡献点的木条给毛。
  木条正面刻着阿拉伯数字“4”,后面刻着任意一个汉字。
  毕竟为了防止有的部落人偷奸耍滑,何晨只有累一点,用不同的汉字来防伪了。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何晨将前世记得的字都刻上去。
  反正人就那么点,比较好把控,后面如果发现稀有金属矿再搞。
  当然,也有一两个部落人自己模仿着刻了一两个木条被抓住,然后惩罚没收了一些贡献点。
  不过,何晨这个大银行家、大资本家,现在变穷了!
  他、小迪和紫,饭量突然变得惊人!
  再加上大凶残和呱呱泡蛙要养,简直钱不够用。
  这还是他给巫和首领每天发五贡献点工资,再加上迪作为总训练家也能有三点贡献点。
  否则就揭不开锅了!
  紫则是去培育,和各种精灵对话。
  是的,对话!
  何晨怀疑,紫应该是拥有波导之力?否则怎么能听得懂精灵要表达的意思?
  不过紫作为饲育家兼职精灵心理医生,只能说给两贡献点意思意思。
  毕竟她的职能在众人看来和何晨有重合,所以何晨也不能偏袒太过。
  所以,大名鼎鼎(仅限部落内)的晨巫没钱了!
  虽然众人也疑惑,贡献点木条都是你做的,你多做几个给自己不就行了?
  何晨也不解释。
  他要以身作则,给以后掌管部落和经济的人一个榜样。
  不然,以后各个学着何晨自己雕刻木条,那不得乱套了?
  不过原始人学习能力真的慢。
  加减乘除就不说了,光是认全一到九这几个阿拉伯数字都用了很久。
  而且很多天过去了,都还没认全。
  不过随便了,有些部落人不懂的时候都会问问毛或者何晨,麻烦是麻烦一点,但是解决了就好。
  久而久之就会记得的。
  何晨提着石刀就往山下走。
  “吗哪~”
  两只走路草跑过来,在他脚下蹦蹦跳跳的。
  何晨笑了笑,弯下腰来轻轻摸了摸走路草。
  “吗哪吗哪~”
  两只走路草开心地叫起来。
  “去吧,我还有事。”
  何晨对两只走路草摆了摆手。
  这两只都是部落人的精灵。
  何晨站起来,看了看下面的部落,或者说,这已经具有村庄的雏形了。
  山脚下,木屋被何晨重新规划过,显得井然有序。
  栅栏被扩大了很多很多,整个部落都被两层粗壮高耸的木头栅栏围起来,看着安全可靠。
  栅栏外是几大片农田,因为运气好,或者说不愧是史前雨林,杂务队又在森林里发现了一些粟和稻。
  而经过一个春天的春雨浇灌之后,苗的长势都非常不错,绿油油的。
  特别是有之前大食花血肉的土地,更是肥沃的不行,上面的苗子比其他几块高出不少。
  而和之前的部落不同的是,这里到处都是精灵!
  除了大针蜂和巴大蝶一系的其他精灵!
  走路草、美丽花、向日葵花怪、乌波、穿山甲、线球、小拳石……
  各式各样的精灵!
  其中草系和虫系精灵是最多的,特别是走路草,因为很好抓,而且很好养活,不用喂什么东西,只要晒晒太阳浇点水就可以了。
  经过将近几个月的时间,每天晚上的大对战活动一直如火如荼地开展。
  获胜的人每天都有机会能出去,抓不同的精灵当作伙伴。
  于是部落也由此变得壮大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黄虫部落和绿虫部落融合的很好。
  现在,部落只有一个名字——大荒部落!
  “晨巫!晨巫!”
  何晨刚到部落就有人喊他。
  看到来人,何晨笑了笑:
  “怎么了,树?”
  来人是黄虫部落的一个八九岁的少年“树”。
  “晨巫,你看这个怎么样?”
  树手里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石制“武器”,也不能叫武器,因为看起来就像一个圆润的“e”。
  何晨苦笑,还未开口,树就接着说道:“只要一贡献点,可以吗?”
  “虽然很想鼓励鼓励你,但是我太穷了,抱歉。”何晨心中默念。
  正要开口,一个声音响起。
  “晨巫自己贡献点都没有,拿有给你的?晨巫说这叫什么来着?哦对,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