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荒原 > 第37章遥望(三)走马上任
  世间有这样一种现象,你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的东西,往往一直得不到,而你并没有孜孜以求的,却忽然就降任于你。当谷雨知道自己被前任社长推荐为校墨风文学社新任社长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在西北高校,墨风文学社曾经是一个很有名气的文学类社团,“墨风”二字由西北著名作家贾老亲笔题写。当年文学社成立的时候,召开了一个成立大典,副校长和党委宣传部有关领导、特邀嘉宾贾老和文学社第一任成员参加了成立大典,就在那天,贾老给文学社题写了“墨风”二字。大典之后,一群学生围着贾老要签名,他很和善,穿着普通的黑色风衣,头发向后背着,脑门锃亮。他站在人群里,操一口陕西话与学生们寒暄,并一一给他们签名。
  在这所大学里,党委宣传部与学生的联系有限,只有其下设机构墨风文学社和校园广播台还和学生有点联系。而团委下设机构比较多,包括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和校大学生艺术团等等。在日常生活中,自然也是团委的下设机构和学生的联系更多一些,所以学生们往往觉得团委比较亲切,而党委就带有些许高大上和神秘感了。不管怎么说,谷雨能从一个创作部部长的身份提升为校文学社社长,对他本人的发展而言也是一大进步。谷雨自己有时候也觉得不可思议,他因为文笔好而担任创作部部长,这还说得过去,可凭什么他就在担任一年部长之后升为社长了呢?而其他部长不是退出了社团,就仍旧待在部长的位置上。难道就因为他每次会议都准时到场?难道就因为他每次都认认真真地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吗?后来他才明白,他之所以成为社长,不只是他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还因为他在换届之前曾经给老社长送过一本文集。可是,他当初送那本文集,完全是出于朋友之间真诚的交流,丝毫没有沽名钓誉的心机。不过,他后来悟道,市面上汗牛充栋一般的所谓“成功学”、“厚黑学”等著作完全是垃圾,画蛇添足,因为依靠人本身的真诚、和善、尊重和真才实学就可以在复杂的社会上立足。能者不器,大智若愚,于无招处胜有招,正是这个道理。所谓傻人自有傻人福,其实那个人并不是傻,而是简单,他是比那些复杂的人更接近于本真的人。
  这天,谷雨以新任文学社社长的身份去社团联合会参加新学期的工作会议,一起开会的都是各个社团的新任社长,讲话的自然是新任社团联合会主席。这个主席是英国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不太高,夏季的暑气还没有消退,他却穿一件长袖外套,于是只好把袖子挽起来,他不长不短的头发全都是竖起来的,一脸严肃的表情,笑的时候也像是一种苦笑,是刻意挤出来的笑。仿佛他是把自己想成了鲁迅,一副横眉冷对的样子。
  主席坐在会议桌前,讲起了话。他先是讲学生社团所遵循的指导思想,所谓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等。谷雨想,一个芝麻大的学校社团还要坚持什么马列主义那一长串的指导思想,真是可笑。估计这样发展,以后上个厕所都要坚持指导思想,也难怪某段时期吃饭喝水都要背某位领袖的语录,估计那个时候他们是一边上厕所一边拿着红本子。会议的下一部分才是各个社长最为关心的,主席公布了前一年度的优秀社团名单和各个社团所剩余的活动经费。谷雨在笔记本上写下:墨风文学社,不是优秀社团,剩余活动资金,90元。
  会议最后,主席一再强调,社团联合会的存在,就是为了给各个社团提供服务,社团是社联存在的基础,两者是水与船的关系。可是,去开会的各个社长都知道社团和社联之间的矛盾很深。大家虽然对新任主席的诚恳态度表示赞许,但是对新任主席能否处理好社团与社联之间的矛盾,仍然心存疑虑。
  一般而言,像叶俊生这样的一类大学生,他们刚刚进入大学,成为大一新生的时候,是极为听话的。他们对辅导员和学长学姐抱有崇拜的心理,尤其觉得学长学姐就是他们的引路灯,可是,事实上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走的。在这个时候,他们常常会缠着学长学姐问长问短,会很听话地每天认认真真地上课。可是,当这些人混到了大三,自己也就成了学长学姐,成了学弟学妹们崇拜的对象。他们走过两年的大学历程之后,像是取得了真经一样一致地认为,上课并非那么重要。他们甚至达成了这样的共识:不逃课的学生不是好学生。记得有一回,叶俊生和袁峰去上课,快走到教室门口了,又心血来潮地不去了。逃课完全不需要理由,因此也不需要解释。
  这天早上,已经快十点了,宿舍里还是静静的。终于,叶俊生第一个醒来。他先是闭着眼睛摸到放在枕边的手机,才睁开眼睛看了看,又抬起头,看看睡在对面的谷雨,然后缓慢地移动目光,扫到睡在另一边的杰哥和袁峰。在这个宿舍里,叶俊生和谷雨睡在一侧,他们俩是头对头睡,杰哥和袁峰睡在另一侧,是脚对脚睡。叶俊生发现他们三个无一例外都还没醒呢。
  “有没有人睡醒啊?”叶俊生喊道。
  没有人回答。
  于是他伸手摸摸谷雨的脑袋,问道:“醒了没?”
  谷雨抬起眼皮,问道:“几点了啊?”
  “快十点了。”
  “今早谁的课啊?”谷雨又问道。
  “今天星期几啊?”叶俊生反问。
  “今天礼拜三。”另一旁的杰哥也醒了,说道。
  “那今天是写作课和口语课。”叶俊生这才想了起来,又补充道,“现在写作课已经快结束了。”
  “生哥,你去上课吗?”杰哥问道。
  “我不去了,我一会儿得去录节目。”叶俊生说道,又问谷雨去不去上课,谷雨说去,就起床洗漱。事实上谷雨也并不想去,只是他觉得上个星期的口语课就没有去,这周不能再不去吧。谷雨快洗漱完的时候,睡在床上的杰哥喊道:“雨哥,你等等我,我也去!”
  “你要去上课吗?”谷雨一边刷牙一边含混地喊道。
  “我也不想去,我老婆让我去!”
  谷雨和杰哥要走的时候,袁峰还蒙头睡着。谷雨走到袁峰的床前,摇了摇他,说道:“峰哥,口语课,你去上不?”
  “啥口语课啊,哥连写作课都不去了,还上口语课?睡觉!”袁峰说道。
  “那要我给老师编个什么借口不?如果他问起了。”
  “不用了,哥都不上课了,还要啥借口。再说了,我很久都没去上课了,那个老外早不记得我了。”
  谷雨和杰哥离开后,袁峰对叶俊生说道:“靠,这一宿舍的人都是哥,没有小弟。”叶俊生也觉得好笑,现在谁见了谁都叫哥。过了一会儿,叶俊生也爬起来,他准备去校园广播站录制第二天的英语节目。
  叶俊生是校党委宣传部下设广播站的英语播音,这个身份听起来挺牛,事实上比听起来更牛。对于一个以英语为实力基础的外语院校来说,一个英语成绩优异的人,很值得人敬佩。这里说的英语成绩绝不是英语考试成绩,而是使用英语的能力。叶俊生就是这样一个英语能力很强的人,他标准的英语伦敦音,模仿起bbc的新闻,简直可以让听者如临其境。
  和叶俊生搭档的一个女生是美语口音,他们俩正好一英一美。说来也正常,比如天才才能懂得天才,才会爱上天才。他们虽然不是天才,但在英语方面的优势却让他们的关系发展得极为迅速,大有不可阻挡之势。这个女生新学期才调过来和叶俊生做搭档,在此之前,叶俊生对她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叫赵梦琳,英文学院的。他们合作了几个节目之后,对彼此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叶俊生越来越觉得自己非常喜欢她。虽然她不是很高,模样也一般,但是放得出去也收得回来。他们现在都不是小孩子,对异性的评价已经由外表逐渐转变为性格。其实两个人真正可以在一起一辈子,起到最终作用的只有性格。随着年华消逝,青春容貌都将消逝,只有互相吸引的性格——那种生命的特质——深深地使他们彼此依恋。每天的节目结束之后,叶俊生和赵梦琳都会肩并肩地一起走回教室、宿舍区或是图书馆。他们经常发一些暧昧的信息,可当这一切急速发展的时候,叶俊生却想到了他的正牌女友——丁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