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长姐觉醒后[九零] > 第175节
  这里面的故事设定背景在港岛,□□大小姐和自己的闺蜜在街上被人骚扰,见义勇为的男主救下两人。后来□□大小姐如何如何帮助男主走上人生巅峰,最后是□□大小姐父亲在帮派斗争中死亡,大小姐生下和男主的儿子,自己则是被送到国外避难。
  最离谱的一点改编是大小姐在离开之前还给闺蜜和男主牵了线,说出了“我知道你也喜欢他,以后我不在他身边,我希望你替我照顾好他”的这种乍一看感天动地的话。
  故事的最后结局是闺蜜和男主养了十八年孩子,女主在十八年后回到港岛,男女主在一起。
  元棠看完就一脸问号,杨川却表示这篇文章可看性很高。
  “这种□□题材,现在写在言情小说里的不多。”
  事实上,这次的收稿让他很惊奇。
  这些或是稚嫩或是生涩的笔触,个个都有着不俗的想法。
  他那篇穿越文并不算是什么首创,毕竟早在几十年前,港岛就有这种元素的电影和电视剧出现,在很多国内外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中,都有这样时空错乱的故事出现。
  但是正式的把这种元素作为言情小说的关键点来写,杨川不说是吃螃蟹的第一人,也是前几批了。
  他的脑洞现在看来最好的影响是抛砖引玉,不少人投稿来的都带有这样的元素。
  有考古人员穿越到古代某个历史人物身上的,也有穿越到带着神秘色彩的西方的,还有什么浪漫的国度,最好的一篇是吸血鬼题材。
  在一连串的穿越题材中,倒是这一篇的□□题材显得格外独树一帜。
  杨川正打算把这一篇放在下一期里。
  “怎么,你觉得这篇不好?”
  元棠很少对他的工作内容指手画脚,用元棠自己的话说,她是不喜欢外行指导内行。
  外行人看个热闹,内行人才能看出来门道。
  就像是第一期杂志,元棠纵然觉得有些地方没有那么好,但是内容上她还是没有多指导。
  元棠:“没什么,我就是觉得,这一篇的故事里,男主太好命了。”
  杨川愣了一下。
  好像确实是的,漂亮的女主为他扫清障碍,为他铺路架桥,为他创造机会。
  然后在后面男主即将被阿sir抓住把柄的时候,女主的父亲恰好死了,女主父亲的死成功把阿sir的目光从还带着黑底子的男主身上移开。
  然后就是女主生下孩子,临走时候还要贴心的为男主考虑到他一个大男人照顾孩子不方便,所以把闺蜜撮合给男主。
  当然了,男主自然是不喜欢闺蜜的,但是闺蜜的照顾和贴心他照单全收。
  等到故事结尾,带着已经成年的儿子和女主团聚。
  财富,地位,美人,儿子,甚至红颜知己也有。
  男主最后愧疚的对闺蜜说道:“我对你是第三种感情,既不是爱情也不是友情,你要承认世界上有这样真挚美好的感情存在。”
  如果用男人视角来写同一个故事,那这个故事就会聚焦于男主是怎么样的大杀四方,是如何的从一个街头小混混到后来的大佬。这其中所有的女人都是他的点缀。
  而在这篇故事中,元棠实在是没有看到男主的付出,除了开始的那个英雄救美,后面的故事更像是一个围绕男主而产生的美梦。
  杨川:“你这么一说还真是。”
  他想了想,把这个故事从里面拿掉。
  “元姐,我要好好想想怎么给她回。”
  除开这一篇有争议的文章,其他文章也元棠没有再细看。
  她给杨川批了几个人的预算,让杨川自己看着招人。
  *****
  九四年的秋天比以往来的更早,胡燕这边也终于实验出了成功的羽绒服。
  说起来也是坎坷,胡燕原本觉得羽绒服不就是那个样子吗?元棠把大致的流程告诉她,她再找人问问里面的细节,买回来机器不就得了?
  甚至她在去考察好几个厂子之后,更是信心满满,觉得自己一定行。
  可这一定行,上来就遇上了问题。
  鸭绒是在元棠的养鸭厂边上处理的,但是这个毛太脏了,光是清洗这一个步骤,就要去了胡燕半条命。
  她找之前去考察过的厂家问,对方的答案是他们买的就是现成的鸭绒。
  “中部出的鸭子,还有南边出的红嘴雁鸭,有几家专门出鸭绒的厂子。不过就是贵。”
  胡燕还想去考察考察鸭绒怎么才能在保证货损的情况下处理干净,可她跑去最南边的那几家厂子,人家压根连门都不叫她进。
  胡燕没办法,就往北方去,终于在一家供鸭绒的小厂子里看到了对方是怎么操作的。
  她如获至宝的回来买了几台机器,终于把鸭绒给弄出来了。
  然后又是来料子,她这次进的料子是进口的,价格贵不说,里面还有一些不过关的次品。
  隔着大洋,胡燕又要跟人掰扯售后,最后终于是做出了第一件羽绒服。
  可这件羽绒服又出现了跑毛问题,缝纫组又开了几次会,终于才定下流程。
  可以说,真正成功做出一件合格羽绒服的那刻,胡燕最大的想法不是高兴,而是提心吊胆,生怕再出什么问题。
  好在从这一刻开始,一切顺利的不可思议。
  胡燕做出了第一批羽绒服,第一个顾客就是元棠。
  元棠之前说是要给厂子里的工人们发冬装,发的冬装就是这个羽绒服了。
  不光是一厂,元棠把二厂三厂都算在内,远在天津的四厂和五厂这一批没有,要等到下一批。
  三家厂子合计六七百号人,四厂五厂也有四五百号人。
  这一千多件羽绒服,胡燕做的时候都害怕元棠破产。
  就说是不按照售卖价格的大几十一百,光是采购价的五十,算下来这些羽绒服也有好几万了。
  胡燕知道元棠贷款了七百万,难免替她心慌。
  “不如你分批发,今年就发那些老员工。”
  这一下子这么多人,一件羽绒服抵上一个月的工资了。
  平白多发了一个月工资,回头人领了衣服就走,你不是亏大了?
  元棠却坚持要买。
  “好多工人一到冬天就冻手,冻的厉害时候,干活速度就降下来了。”
  尤其是沪市这里没有暖气,厂子里又空旷,她还有那么多的特殊员工,回头再冻病了,这不是耽误厂子的生产进度。
  胡燕:“……行吧。”
  说那么多,还不就是为了工人考虑。
  于是这一批羽绒服很快就送到了厂子里,元棠特意挑了两种颜色,一种是青色,一种是红色。
  发了羽绒服,她还让拉长们去通知。
  “这个羽绒服就是咱们冬天的功夫,上头印着的,是咱们厂子的名字。冬天时候要查是不是穿了工服,要是不穿,就要受罚。”
  这个消息一说明白,很多人都大呼难受。
  “我瞧着这衣裳好的很,还想着给我儿子穿呢。”
  “就是,你看这暖暖和和的,我哪儿用穿这么好的。”
  “我就说拿回去改改,到时候我家两个孩子一人一件呢,这咋说的,不让改了?”
  “人家厂里发的是叫咱们穿,你给谁穿都不行,肯定不让改啊。”
  “啧啧啧,这也太抠了。”
  “看你这话说的,你出去看看,哪家厂子会发这么贵的羽绒服下来?咱们厂长是心疼咱,你要是拿着这件衣服给你男人还孩子穿,厂长难道还要再给你一身?这哪儿给的过来。”
  ……
  说归说,大部分人还都是理解厂子的要求的。
  一个个领到衣服之后就开始在身上比划,有些人不受冻,在这寒风凛冽的深秋早就冻的手脚冰凉,于是干脆直接换上。
  因为是自家的东西,自家的货源,胡燕这一批货做的实诚,看着平平无奇的一件羽绒服,充绒量却比别的羽绒服都高。
  “哎,拿在手上轻飘飘的,咋穿上后心都在发热。”
  “还真是,乖乖,穿一会儿还出汗呢。”
  “怪不得厂长说不让咱们给出去,这么好的东西,穿一次就脱不下来了。”
  ……
  有人穿着羽绒服干活,感觉就是比以前不一样,以前为了保暖,穿的反而厚厚的几层,在厂里工作时候更是手脚都不灵便。
  倒是现在这样,虽然穿的薄了,但是身上暖和,搬个东西也不用笨拙的像个熊一样。
  到了下班,不少人都直接抖擞抖擞衣服,把早上来时候的外套拿在手上,羽绒服则是穿在身上。
  胡燕这次选的两个颜色暗,暗红色和暗青色,看起来不够亮眼,但穿上之后很是耐脏。
  工人们穿着衣服回家,走在小巷子里都要跟人聊两句。
  “厂子里发的呀,说是羽绒服,里面都是好鸭绒。”
  “你摸摸,可暖和了。”
  “穿个这个,里面就只用套个毛衣就成。”
  “哈哈哈,福利是好些,就是忙。”
  ……
  原本十来分钟的路,能在外头晃到半个点才回家。
  到家之后再跟男人炫耀几句。
  有那跟兄弟妯娌老人住一块的,更是要好好炫耀一下。
  “说是好布料,不用洗,直接在上面擦一擦就行。”
  “给小宝穿?不行,厂里说了,这是工装,往后要拉长检查的,谁要是不穿就扣钱。”
  ……
  炫耀够了,晚上睡前要把衣服好好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