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都市言情 > 色诫 > 074章我咬你是因为不懂接吻
  既然准备做诱饵,洛醺和沈稼轩就来到她的家,家里空了这么久居然没有人来偷盗,或许是因为附近所住的多是老人家,或许那些流浪汉乞讨者还不晓得此户已经人去屋空。
  夏夜幽然,斗室静谧,两个人一个在明一个在暗,在明者当然是洛醺,她坐在炕上的桌子前,身影被灯光映在窗户上,从外面很容易看见。在暗者当然是沈稼轩,他稍微偏离洛醺,身影映在窗户旁的墙上,从外面看不见。
  彼此对坐,静默不语,沈稼轩入定似的微闭双目,盘腿,挺直身子,双手放在膝头。
  洛醺可是闲不住,左晃晃右晃晃,百无聊赖,偏着脑袋看了看沈稼轩,还以为他睡着了,暗想他可不能睡着,一旦闯进来那些坏蛋他救自己不利怎么办,于是伸长脖子准备唤醒他:“我说,长夜漫漫,我们两个是不是可以做些什么。”
  沈稼轩清咳一声,蓦然睁开眼睛吓了洛醺一跳,她自己还浑然不觉刚刚的话有挑逗之嫌,继续道:“什么叫二九十八摸和三九二十七套山上车?”
  那句“长夜漫漫”已经够暧昧,这回就是坦荡荡的勾引了,明知道她有嘴无心,沈稼轩还是微低头按了按额角,这丫头,从哪里听来的这些下流东西,十八摸是一首歌谣,歌词无处不是**裸的挑逗,二十七套山上车是男欢女爱的手段,每个动作都不堪入目,十八摸不仅仅在秦楼楚馆流行。更有那些类如孙猴子之辈的男人喜欢唱这种小曲来调戏女人,二十七套山上车是窑姐们为了取悦嫖客而自己发明的床上功夫,低俗龌蹉,沈稼轩也是道听途说了解的,别说他不清楚详细内容。就是知道也无法告诉洛醺,所以轻声道:“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要胡说。”
  他的嗓音非常压抑,起身下了炕想找点水喝,洛醺却难忍好奇,道:“十八摸我大概知道,二十七套山上车是不是独门秘籍?”
  沈稼轩突然转过身子看了看她:“说了不要胡说,这些都是乌七八糟的东西。”
  洛醺被他的呵斥吓得一哆嗦,想想这些话是在百花楼遇到的那个当兵的说的,大概真不是好事。于是不敢再问。
  沈稼轩屋里转了一圈,虽然找到茶叶也有些霉味,唯有在水缸里舀起一葫芦瓢凉水喝了,回到里屋时洛醺哈欠连天,他道:“挺住。假如你睡了。那些人就无法从外面看见你的身影。”
  洛醺感慨道:“我如果像马似的能够站着睡觉该有多好。”
  沈稼轩看了看她,灯光涂抹在她脸上更加唯美,为了控制不让她睡着,道:“我陪你聊天。”
  洛醺正求之不得,欢喜道:“给我讲故事吧,我想听听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都干什么,是不是整天的跟在女孩子屁股后头送情书。”
  沈稼轩笑了笑:“那时我很忙,忙到没时间谈情说爱,我同现在你父亲的心情一样,抱着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使命后来我就离开了北洋政府。”
  他简单的叙述一遍。洛醺的困意全无,时至今日才了解了沈稼轩的过去,父亲说他是大人物果然不假,他竟然与北洋政府有关,竟然是大总统身边的人,她更感兴趣的是沈稼轩说他身边曾经有很多女革命志士,试探的问:“初恋是哪一个?”
  沈稼轩凝视她良久,想说初恋是你,当年身边的女孩子是很多,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她们个个如花似玉且功夫高强,但那个时候自己一腔热血不在儿女情长上,亦或许没有投心对意之人,而周静雅是奉母命而娶,然后就有了皓暄,有了儿子自己就有了责任,再也没有想过感情,直到洛醺出现,不是她的美,天下之美何其多也,是她纯如璞玉的性情和古灵精怪脾气,从北京到金水湾,洛醺就像一泓清泉注入沈稼轩死气沉沉的生活中,他喜欢她,很清楚的感情。
  看洛醺问初恋,知道她在意自己的感情世界,故意仰头装着怀念:“初恋啊我想想。”
  洛醺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他提起放在嗓子眼。
  沈稼轩又眯着眼睛继续追忆似的:“这个嘛”
  洛醺紧张的握住拳头,心想假如他说出个什么张女李女的,自己就一拳打死他,打不死也吓死他,吓不死也哭死他,哭不死他哭死自己,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心境。
  沈稼轩把手放在膝头慢慢敲着,好一个气定神闲,故意逗弄洛醺:“这个嘛”
  洛醺伸开爪子嘎吱嘎吱的挠炕,再吱嘎吱嘎的磨牙。
  沈稼轩觉得火候到了,简单一句:“记不清了。”
  洛醺突然就火了:“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记不清,是不是换女友如换衣服,太频繁了才记不住。”语气里都是醋味。
  沈稼轩真怕她哭,赶忙道:“未曾有过初恋,懂人事之后就奉命娶了皓暄的娘。”
  周静雅已经是事实,洛醺不好对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吃醋,于是非常开心,极力掩饰嘴角的笑,忽然就想起沈稼轩刚刚说的他善饮不醉,某次敌人的奸细为了骗他说出实话,喝了一夜的酒他最后还是清醒,洛醺就想起自己的两次醉酒,第一次是兔耳朵山上被杨老疙瘩灌醉,第二次是被沈稼辚灌醉,兔耳朵山那次还有些印象,知道沈稼轩去救的自己,被沈稼辚灌醉那次,之后就什么都记不起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的情景有些模模糊糊的记得,突然望了望沈稼轩的嘴巴。
  “那次,你的嘴,其实,不是狗咬的。”她断断续续的说出,脑袋低垂,还好奇的想看沈稼轩的表情,大眼使劲往上看。
  沈稼轩也明白了她大概是回忆起了当时的事,啪!灯花炸响,屋子里静的仿佛能听见时光流淌的声音,他试着问:“你,想起来了?”
  洛醺伏在桌子上,尴尬的搓着双手:“好像。”
  沈稼轩往她面前凑了凑,伸手想握住她的手,心里还有很多艰难之事,缩回来问:“你这丫头,当时把我咬的好痛,再不可喝酒。”
  他脸上是云淡风轻,话是自自然然,是怕洛醺害羞。
  洛醺用双手遮挡住自己的脸,认真的道歉:“对不住啊叔,我咬你,我咬你是因为我不懂接吻。”
  沈稼轩:“”像沈稼轩这样的男人,难以抵挡的就是洛醺这样的天真无邪,他的沉默不是不激动,而是激动得无法表达,他在想,或许很多事情没有自己担心的那样麻烦,比如对待洛醺,假如大大方方的告诉家人告诉稼辚,也说不定天不会塌地不会陷,没有暴风骤雨,没有众叛亲离。
  “洛醺!”他叹息似的轻唤,最原始的情感如飓风掠过,推着他的身子嗖的扑向洛醺,搂住洛醺的一刹那,屋门哐当被撞开了,冲进来五六个着装雷同的男人,礼帽、西服、手枪。
  沈稼轩想都没想,袖子里甩出一把大洋,接着进来的五六个人膝盖一软纷纷跌坐在地,沈稼轩跃身而起落在其中一人身边,手腕一抖枪就顶住了这个人的脑袋,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洛醺急忙过去趴在他身后。
  “丫头,很聪明。”沈稼轩夸赞洛醺道。
  洛醺其实很害怕的,紧贴着沈稼轩后背道:“一般一般,赶紧问问孙猴子。”
  对方五六个,第一次看见沈稼轩这样身手如此快的人,面面相觑,个个吃惊。
  沈稼轩把枪使劲顶住自己控制的这人脑袋问:“你们之前是不是从此地抓走一个人?”
  这人冷冷道:“那又怎样,洛秀才是反对大总统的乱党分子,为了抓住他我们会不择手段。”
  沈稼轩狡辩:“我们不认识什么洛秀才,这房子是我们从一个教书先生手中买下的,你们抓走的人是我的家仆,赶紧放出来,否则修要怪我心狠手辣。”
  这人道:“你说你不认识洛秀才,你个平民百姓手中为何有枪?功夫还这么厉害。”
  沈稼轩衔接得相当迅速:“乱世,买只枪防身,功夫是家传,无他。”
  这人不是很信,看了看自己的同伙道:“开枪,打死这两个人,然后放到南街的牌坊处悬尸示众,看他洛秀才还不出现。”
  他的同伙都是和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共同打拼的人,当然不能对他见死不救,于是和沈稼轩讨价还价:“你那个家仆确实在我们手里,不过一个整天哭爹喊娘的废物我们留着没用,你不要伤害我的伙伴,我们就把你的家仆放了。”
  沈稼轩用枪逼着面前这个人,然后让他起身:“走,带我去找我的家仆。”
  挟天子以令诸侯,有人质在,那些人无奈,唯有在前面带路,沈稼轩押着手里的人稍后,洛醺牵着他的衣角跟着,刚出门口,踏踏踏踏跑进来很多士兵,噼里啪啦的乱枪齐发,出去的那几个人纷纷倒地,生死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