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 > 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 第106节
  ……
  六日过去,再到了书院休息日。
  酒楼底下的街巷日市人声嘈杂,热闹非凡,楼上垂下来的三尺旗幡随秋风翻动,扎绸挂彩,让游人一进城就能见到上面书写的鼓腹楼的招幌广告。
  雕花木窗没合上,秋风偷香。
  满桌的佳肴,小郎君却不怎么动筷,吃了几口就恹恹地放下了。
  乌淳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手上的筷子停顿,“你不吃吗?”
  本来就没多少肉,细伶伶的,一顿不吃饱,不就要饿瘦了?
  他明明是像从前那个崔三公子一样,就连二楼雅间也是订的同样的位子。
  菜同样是点的那日小二报的那一顺溜儿的菜名,他当时全背下来了,一份不差。
  八宝肉圆、笋煨火肉、黄芽菜炒鸡、酱炒三果……
  一大桌子。
  就连茶水也是洞庭君山。
  乌淳不明白,他哪一步做错了吗?
  水鹊看着一大桌子菜,叹了一口气,“我有一点吃腻了。鼓腹楼也没什么新菜色,有的新菜式还没齐郎做的好吃……”
  “你吃吧,不要浪费钱点了这么多菜。”他劝乌淳。
  他们就两个人,往日都是他和崔三那边四五个人一起吃,才是刚刚合适,水鹊本来就吃得有些腻了,最近换季不是特别有胃口,现在看到一大桌子菜更是压力山大。
  没吃一会儿就撂筷子了。
  小郎君看上去兴致不高的样子。
  乌淳茫无头绪,不知道是哪里做的不对,不能让人高兴。
  他和败犬一般垂头丧气地扒着饭菜。
  整个桌子的菜,他一个人都能吃得七七八八,剩下的怕水鹊嫌弃他浪费,让小二拿食盒来打包带走。
  ……
  再待到七月末,天气彻底没了暑热,全然称得上一句天凉好个秋。
  水鹊将鼓腹楼和书院食斋的饭菜都吃得腻了。
  齐朝槿照常给了他一些钱,让他出来下馆子,其实街巷上还有许多面馆食铺,水鹊没有去探过,他刚刚出了书院门,就又见到了眼熟的身影。
  水鹊左看看右看看,附近没有相识的人经过,才招招手让乌淳跟着他走,得走得离书院远一些,以免被人发现了传到齐朝槿耳朵里。
  毕竟这个阶段,他还没暴露勾三搭四的黑月光形象。
  胡人眼巴巴地跟上来。
  一直走到河畔的亭子里,这个时点各家各户都在晌午饭,因此也没什么人来。
  水鹊凭栏坐在亭子的飞来椅上,脊背靠着红漆木栏杆,因为秋乏而撑着脑袋,眉眼懒洋洋和猫似的,看对方:“怎么了?今日又要送什么?”
  也不知道这人到底做什么去了,最近频频给他送礼物。
  前头一支青玉簪,后头一块白玉佩,看他好似对玉器没什么太大兴致,就改送象牙骨扇……
  哪有人秋天送扇子的?
  他好像只是见了什么东西值钱的,贵重的,就堆到水鹊面前来。
  然后眼巴巴地看着他。
  就和现在这样。
  乌淳揭开方才一直提在手上的食盒,他似乎真的换头换面有了钱,衣衫虽然还是那几件粗布衣,但是给水鹊装食物的食盒,都不像村野里竹篾编织的,成了三层黑漆嵌兽骨的。
  揭开来,里头却不是酒楼中常见的佳肴。
  水鹊眨了眨眼,身子往前倾斜,鼻尖动动。
  “这是什么……?”他去看食盒里的食物,大大的饼子,“还挺香的。”
  乌淳讷讷解释道:“是胡饼。”
  他听之前水鹊念叨了一嘴,鼓腹楼有的新菜式还没齐二做的好吃。
  族人和他说,要抓住小郎君的心,应当要先抓住人的胃。
  那齐二的厨艺应当极好罢。
  乌淳不常捣鼓灶房,没什么拿手的饭菜,他的水平仅仅限于将肉和菜煮熟。
  唯一擅长的是胡饼,但那只是在面饼上撒了芝麻烤熟罢了。
  中原人大多不太吃得惯。
  他到曹婆婆饼行去,学了几日的胡饼,是中原人改良过的配方。
  将芝麻、鸡蛋、酥油、牛骨髓油还有牛奶当作原料,发酵的面要细细揉成中间薄、四周厚的大饼状,小郎君太瘦了,面饼里头一定要裹上肉,戳戳花纹再放到炉子里去烤。
  胡饼用手拿就沾油了,乌淳闷声不吭地抽出食盒底下的油纸,裹住胡饼,递给水鹊,喉咙发紧,不乏忐忑地道:“……尝一尝。”
  胡饼隔着油纸也烫手,可见那食盒的保温效果十分好。
  水鹊干脆就着乌淳的手,低头去咬胡饼。
  周围厚的一圈入口绵软,香味四溢,他抬头眼睛亮晶晶地看乌淳,“好吃!”
  他没吃过这个,觉得口感味道很新奇,咬到中间薄的地方还是薄脆薄脆的。
  食盒第二层还有阿婆茶,也是乌淳向曹婆婆学的。
  说是茶,其实应当和汤差不多,汤盏里是烤黄的板栗,他仔细剥去壳的胡桃,和半握白芝麻撒下去,乌淳得用炭火烧得茶水滚沸,覆冷水,再滚沸,就又覆冷水,循环往复三次。
  水鹊喝完一整盏茶,唇角弯弯地夸,“这个好喝。”
  乌淳怔愣地去瞧他,因为温热的茶水盈得脸颊粉粉白白的,荡着个小窝。
  他只见小郎君对齐二这么笑过。
  一时间热流涌上心头,欣喜得要痴了。
  乌淳喉头一滚,郑重而诚笃地道:“你喜欢,我往后都做给你吃。”
  但一提到往后这个词。
  他的神色再灰暗下来。
  从粗布衣的怀兜里取出一个平安扣。
  那应该有好些年头了,用的玉也没有之前送的簪子名贵,吊坠着平安扣的绳结暗红,粗糙起毛,仿佛多用一些力气就要断了。
  他放到水鹊手心里,声音粗哑,“送给你,你若是不喜欢,就扔了。我过些时日要离开长州县,但定然还会回来寻你的……”
  水鹊联想到这段时间的反常,忽地有种不祥的预感,严肃地问他:“乌淳。你要上哪去?”
  乌淳摇摇头,不回答他的问题,只说:“那只兔子,我养着很好,你还要它吗?”
  路途漫漫颠簸,他断然是不能带上兔子的。
  “你不要,我就回去放了,”乌淳说,“你还要,我就明早送到齐家门口去。”
  水鹊看他不愿意透露去向的样子,就道:“好吧……那你送到门口来。”
  乌淳点头,定定盯了他许久,开口问:“还能再亲一次吗?”
  水鹊赶紧捂住嘴巴,猛地摇摇头,“不好不好。你那是咬人,我嘴巴疼。”
  乌淳神色黯然,“那齐二呢?他怎么亲你的?”
  “他亲的比我要舒服吗?”
  他问得很认真,好像不是在青天白日里说这些桃色话题,而是真的在请教一般。
  鹰目一秉虔诚地盯着他,“要怎么样才能让你舒服?要怎么样才能叫你欢喜?”
  有人策马而过,年轻气锐,一身窄袖玄色蟒袍,马蹄下的路面扬起烟尘。
  闻言侧目。
  水鹊急急忙忙地捂住乌淳的嘴,好让他别再突然直白地问出这种暧昧的话。
  第64章 嫌贫爱富的黑月光(13)
  第二日,乌淳果真将装着白色兔子的竹笼,放到了院落门口。
  齐朝槿在竹编大门底下发现的,不过没有见到送者的人影,但他记得水鹊之前喜欢那只白兔子,也能猜出来是偶尔与水鹊有往来的猎户送的。
  他一手提了竹笼,另一只手还挽着木盆。
  刚从外面捣衣回来,木盆里除了洗净的衣衫,还有盛了四分一陶碗的草尖露水。
  这日是八月初一,六神日,清早取碗露水同朱砂一起研磨,小指蘸上朱砂水,点在额心与腹部,可以使孩子去除百病,不受疾病侵扰。
  大融江南一带把这样的习俗叫做“天灸”。
  兔子笼搁置在灶房边养着小鸡的矮篱笆外,他在院落里研磨朱砂水。
  秋天的日光暖融融的了,今日书院放假,水鹊还没睡醒。
  齐朝槿回到卧房里,卷起竹帘。
  日光流进来,水鹊抱着布夹被,里面缝了茅花絮,正适合秋凉时节。
  他眼睛都没睁开,伸手掩了掩光线,侧过身背对窗子还要继续睡。
  被子全让他一个抱了,分明也没那么冷,还伸出一条腿到被面上夹着,夹得絮被皱皱巴巴的。
  亵裤因为翻身的动作往上挪,裤脚下露出细巧的足踝来,肌肤阳春雪似的,堪堪要融化在煦暖秋光里。
  絮被的一个被角就压在侧脸底下,挤得脸颊肉和唇瓣都堆起来。
  齐朝槿立在床边,清清静静地看着他的睡颜,日影移动,他才恍然醒来一般。
  捧着碗朱砂水,骨节分明的小指用指腹一蘸,温温凉凉,点在秀气的眉眼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