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 > 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 第93节
  乌淳说罢,竟是一声不吭托着兔子转身走了。
  芒草划在那麻布裤腿上,草鞋泥泞。
  水鹊小小声和齐朝槿说:“我们惹到他了?”
  乌淳的脸色看起来实在难看,那天水鹊给他手肘复位都面不改色的人,方才脸上阴沉沉得仿佛能滴出墨水来。
  齐朝槿不解,他摇摇头,宽慰水鹊:“君子不夺人所爱,你要是想养,我明日去长州县给你带一只回来?”
  水鹊撇了撇嘴,他就是看刚刚那只白色兔子有些眼缘,才动了养兔子的念头,不行的话也不强求。
  他趴在齐朝槿肩上,闷声闷气道:“算了,我们还是养小鸡苗好了,到时候长大了下蛋。”
  齐朝槿随他心意,“好。”
  ……
  齐朝槿过了两天更加忙了,夜里抄书缝衣,水鹊睡迷糊的时候刚感受到身旁的竹席下陷,好像没过两个时辰,天灰蒙蒙的时候他再一摸旁边的位置连余温都没有了。
  齐朝槿赶在日市前画了扇领书画费回来,在晌午做了午饭,简单吃过后和水鹊说要到县里做庸书人,为人书写土地买卖的契约。
  水鹊眼巴巴地望着他又拉开竹门走了。
  【宿主,好时机,剧情里正有找野男人诉苦的情节呢。】77号趁热打铁,【就是那个乌淳,他一个单身汉,这么多年,肯定存了好多钱,程序推荐目前能刷软饭值的榜单,他的名字排在前列!】
  水鹊:“噢……”
  怎么感觉骗人家钱这种事好像从他入行之后就贯穿主线了?
  每次都是这样的角色,他以后说不定就成这个领域的专家职员了。
  但是作为软饭系统的宿主,擅长这一项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褒扬的事情……
  水鹊有点担心,他问系统,“77你还没和我说这个世界的结局呢?”
  77号心虚地解说:【就是你后来在长州县里结识了过路的侯爷,被人家天天吃山珍海味、日日穿绫罗锦缎的泼天富贵迷了眼,虽说当时齐朝槿已经中了举人,但就是中了状元也得从翰林院修撰做起,你就在你们新婚之夜,也是上京赴春闱之前,跟着侯爷跑了。】
  【但是侯爷就是和你玩玩,虚情假意,不愿意给你名分,没多久你就在侯府里郁郁而终了。】
  【男主后来打听到真相,也看清了你的真面目,痛彻心扉后断情绝爱,在官场青云直上,后面的才是重头戏。】
  水鹊毫不意外,毕竟寻常故事里的白月光都死了,他一个黑月光怎么有苟活的道理?
  何况原著是科举官场升级流,和他这个角色本来就是没什么关系的。
  他安安心心走完剧情,眼睛一闭就能脱离世界了。
  水鹊放宽心。
  估计青河村里谁也想不到,齐朝槿前脚刚走,原本在家中同望夫石一般等着他回来的小郎君,后脚就掩上竹编门,悄悄往村尾去了。
  乌淳住的地方比齐朝槿家还要不讲究,稻草芦苇编织物覆盖房梁,村尾山脚本就多雨多潮,顶上的茅草可能还是老鳏夫在生时盖上的,将近年深损烂、不堪居住,水鹊见那房檐底下还专有一个缺角的木桶盛渗下的雨水。
  没有独立围出院落的竹篱笆,单一间大些的茅草屋做居住,旁一间小屋是灶房与盥洗并用的。
  水鹊抿了抿唇,主屋木门的插销没穿上,说明人是在家里的,他上前拉着门环上下扣了扣。
  两页陈旧木门从里拉开,光透进去,短褐麻衣的男人居高临下地看着来访者,鹰目在身后沉沉的黑暗更显锐利。
  他似乎没想到是水鹊,一时间不知道作何表情,脸上有些木讷的,声音粗哑:“进来。”
  屋子里面倒没有水鹊想象中那样漏雨渗水蚂蚁蛀的场景。
  门户大开之后,屋里是敞亮的,窗户整洁,桌椅兀子案几一应俱全,摆的齐整,地上也干干净净,稻草和竹编的簸箕扫帚放在在门后的墙角。
  正对着门的墙面挂了桃木弓和棘箭,还有一面兽皮。
  水鹊瞳孔一缩,这人不会是能打虎吧?
  他有那么点胆虚地瞥了瞥乌淳。
  乌淳才拿出一个蒲团子垫在木椅上,对上小郎君那怯生生的眼,斜睨了一眼挂了半面墙的虎皮。
  “嗯。”
  肯定了水鹊的猜想。
  “坐。”
  他拍了拍前几日采蒲花做出的坐团子。
  还算松软。
  只脑中又想起那日齐朝槿背着水鹊的画面,那穷书生的手绕在身后托着水鹊。
  小郎君的皮肤嫩生生,想来缠着齐朝槿腰背的腿肉也是绵软。
  乌淳又怕这蒲花团子不够松,底下的木椅硌着水鹊。
  水鹊不说话,静静坐了上去。
  乌淳给他斟茶。
  茶底沉淀的还有茶叶渣沫,不太精细。
  粗茶怎么好招待这般的郎君?
  乌淳的眉眼压低,问水鹊:“吃过中饭了吗?”
  其实水鹊在家里吃过了,但蹭饭这样的事更易得拉近关系,于是摇摇头。
  乌淳还没吃,他一般不吃晌午饭,早上吃好,上山打猎,去县里买卖回来,中午倒头睡一觉,下午打的肉就晚餐一顿吃了。
  一日二食。
  但人家肯定不和他一样。
  乌淳起身到灶房里,没多久炊烟升起,刀剁在砧板上的声音仿佛要把整间屋都震响。
  他不讲究饮食,只追求吃饱,因此肉质上好的野猪肉,也只会生火后撒上油盐,在锅里炖软炖烂,除此之外没什么别的花样。
  水鹊本来就吃了饭过来的,齐朝槿中午做了乳酿鱼,他就着吃了两碗饭,而这下乌淳又把肉做得油腻腻,也没有开胃的小菜,他吃了三四口就不再吃了,托辞自己吃饱了。
  乌淳目光沉沉地盯着他。
  不怪乎这么瘦。
  乌淳觉得他的胃和小鸟胃似的。
  水鹊只能顶着他的目光再吃了两口,乌淳的脸色果然就好看多了。
  “……”
  但他是真的吃撑了。
  水鹊晃眼,余光瞥见角落的竹笼,里面布着晒干的苜蓿草,白色的兔子就窝着在那,吃草的时候三瓣嘴巴动动,干草窸窸窣窣的响。
  水鹊惊讶道:“我那日以为你要吃了它的……”
  他还遗憾了很久。
  结果乌淳竟然把兔子养起来了。
  好像不太符合眼前人的气质。
  倒是他刻板印象了,没想到打虎的猎户也爱养小动物。
  乌淳沉沉应了一声,“你喜欢,就常来。”
  他是看水鹊喜欢才养的,但人到他家里眼巴巴盯着兔子,他也不说要送,指望着人为了他养起来的白毛小畜生天天往这里跑。
  水鹊以为是他实在喜欢这白兔子,舍不得割爱,那他自己要看的话,跑到人家里瞧一瞧也是应该的,总不能强买强卖。
  乌淳他问:“晌午怎么没吃饭?齐二不给你饭吃?”
  时机到了。
  水鹊眼前一亮,随之小心地敛起神色,支支吾吾地道:“齐郎做事辛苦,我花钱大手大脚,说养不起我就不让给我做饭吃了……”
  他扣了扣手,一说谎话就心底虚。
  乌淳鹰目牢牢锁在他身上,没有留意到水鹊的小动作。
  他说:“往后可以到我家吃饭。”
  剧情进度果然涨了一点,水鹊松一口气。
  乌淳念着之前山上听到齐二和水鹊的对话。
  是只要花钱给他买新衣裳,小郎君也会对他说一声心悦吗?
  乌淳想着。
  他这几年一个人过,风里来雨里去的,花销不多,肉也不用花钱买,还真存得了几万钱。
  不声不响地到卧房里,从衣箱里取了昨日在成衣铺买的衣衫。
  他问过了铺子的伙计,娇娇贵贵的小郎君一般都爱穿什么样的料子和款式。
  伙计瞧他的样子便知道这人大抵是什么心思的,神神秘秘地将他带到二楼一个角落的样衣前。
  那是件窄袖桃红的禅衣,通体素纱,只袖边精细地挑绣了鹤纹。
  乌淳皱眉头说太素了。
  伙计神色莫测地让他将手掌隔在素纱下,贴近的掌心连粗茧纹路清晰可见。
  他说京城、江城的富贵人家,都喜爱这样的款式,这种纱最是夏日清凉,格外适宜在家中偷凉消夏穿。
  乌淳怔怔的。
  比帮他复位手肘的时候,对方一身花纱的料子还要轻薄得多。
  薄如蝉翼莫过于此。
  伙计高高兴兴地收了七贯钱。
  感慨这粗野猎户虽说穿的不怎么样,但有那么一把子钱。
  不像前头那个穷书生,带个天仙似的郎君出来,连好衣衫都买不起。
  就是不知道这猎户又是念着哪位,伙计瞧他一身腱子肉,手掌粗糙,也不知道会不会心疼人。
  乌淳捧着桃红素纱的禅衣出来,讷讷道:“试一试。”
  这素纱轻薄,乌淳捧着不敢用力气,生怕给扯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