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都市言情 > 会长大的喜欢 > 第3节
  天空也沉浸在欢乐喜庆当中,洋洋洒洒地散下鹅毛般的雪花,馈赠给人间白色的祝福。
  那年,袁晴遥五岁。
  她躲在卧室里数私房钱,盘腿坐着,大大小小的硬币在脚边散开,手中还攥一小沓纸币。
  八块、九块、九块五……
  二十二块五。
  压岁钱、帮做家务的奖励,加上爸爸偷偷给的零花钱,一共二十二块五角,够她实现今年的新年愿望——
  买一盒飞碟鞭炮和一个卷笔刀。
  她尤其心心念念卷笔刀,妈妈说等她升小学了再给她买,但她就是迫切地想要,班级里好几个同学有,林柏楠也有。
  林柏楠的卷笔刀是红色火车头形状的,她觉得好看极了,她偶尔会借来用一用,但林柏楠不怎么愿意借给她,她便想攒钱买一个属于自己的“红色火车头”。
  想起林柏楠,袁晴遥抬头看天花板。
  林柏楠住袁晴遥家楼上,和她读同一所幼儿园,同班,同年生,比她小四个月。
  孩子们的缘分要从上一辈说起——
  林柏楠的爸爸林平尧,和袁晴遥的爸爸袁斌是儿时形影不离的玩伴,两人可以说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大学毕业后俩人都选择了回到老家x市,在这里娶妻生子,又在同年诞生出新的生命。
  两家人在孩子们出生之前还开过老套的玩笑,说要是生了一男一女,就订下“娃娃亲”。
  父辈们关系热络,孩子们自然走得近些。
  袁晴遥虽然常去林柏楠家找他,但她其实不怎么喜欢他,她觉得他是个奇怪的小孩。
  她每次去借卷笔刀用的时候,都会被他挑毛病。
  他不是嫌她手没洗干净,就是嫌她动作慢,要么就是毫无道理地嫌她将摇把多转了几圈……
  用完卷笔刀后,他还会要求她“顺便”帮他削铅笔,还监督她把盛着铅笔屑的垃圾盒清理得干干净净,一个渣滓都不许剩,不然就说下次不借给她了!
  还有一次,林柏楠把整个卷笔刀拆了让袁晴遥清洗,零件摆一桌子,她看后难过得哇哇大哭。
  在她的观念里,东西拆散架了就等于彻底报废了,怎么可能装得回去嘛!
  结果,第二天再去林家,她发现那个火车头卷笔刀完好无损地摆在林柏楠的书桌上。
  他瞅一眼卷笔刀,又斜睨一眼傻愣愣的她,语气骄傲又轻蔑:“你怎么又来了?”
  借得次数多了,袁晴遥也会捎带上一些小礼物以表感谢,但林柏楠从来不领情。
  她送他糖果,他说糖吃多了会长蛀牙、会变笨;她送他铅笔和橡皮,他说自己有很多,不需要;她送他卡通人物的贴纸,他说他不看动画片,只有像她这样普通的小朋友才看动画片,他才不是普通的小朋友!
  每逢家属院里的孩子一块出去玩,因为就住上下楼,都是袁晴遥负责去喊林柏楠,可喊十次有八次碰一鼻子灰。
  不去就不去,林柏楠还常用大人的口吻教育袁晴遥:“有时间出去玩不如多看看书,很快就要读小学了,你认识几个字?你会英语吗?你会算术题吗?你不怕被社会淘汰吗?还天天出去玩,你是笨蛋吗?”
  一连串的反问句砸在袁晴遥懵懂的小脸上。
  奈何她才五岁,不会讲大道理,只能回怼一句毫无杀伤力的“你才是笨蛋”,然后跺脚跑开。
  林柏楠不是针对袁晴遥,他是公认的臭屁自大,总觉得自己是聪明机智的王子,其他人都是傻土豆。
  他确实有骄傲的资本。
  他自小就是个天才,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
  班级上课,他永远是最积极主动响应老师提问的那个学生。
  老师一发问,他就举起手,站起来,扬起脑袋回答问题,再在老师的称赞声中和同学仰慕的目光中坐回座位,一气呵成。
  他很享受大人们称呼他为“小天才”,并拿自家孩子和他进行比较的感觉。
  大人们毫不吝啬给予夸赞的孩子势必会引起其他小孩的反感,尤其适用于同性之间,用“小区里的男孩们都不太喜欢林柏楠”这一点便可以印证。
  既然不受欢迎,那为什么每次出来玩还要叫上他?
  这要归功于林柏楠的妈妈——
  蒋玲。
  林柏楠遗传了蒋玲的优良基因,天生一副好皮囊。外加蒋玲十分热衷于打扮自家的漂亮儿子,林柏楠一直穿得好看又时尚,头发也修剪得整整齐齐。
  相比于天天在泥地里打滚的男孩们,女孩们实际上更愿意和林柏楠玩,玩过家家的时候殷勤地选他当“王子”或者“老公”……
  当然,前提是林柏楠肯赏脸一起玩。
  不得不承认,无论身处什么年代、处在何种年纪,长得好看的人在社交方面更占有优势,哪怕其本身性格一点儿也不讨喜。
  *
  “遥遥,吃饭了!”
  魏静的喊声打断了袁晴遥数钱的快乐。
  袁晴遥急忙将钱收进小袋子里,藏在枕头底下,小手拍了拍枕头,装作若无其事地跑出去:“妈妈,我来啦!”
  屋外白雪皑皑,世界冰封,屋内喷香四溢,温暖宜人,客厅里飘散着热乎乎的香气,今天吃的是袁晴遥最爱的火锅。
  魏静将涮好的肉夹到袁晴遥的碗里,叮嘱袁晴遥吹一吹再吃,别烫着。
  袁晴遥不熟练地使用着筷子,扒拉了好久才把肉吃到嘴里,入口的瞬间,浓郁的汤汁裹住了舌头,肉香味在口腔中窜动,她幸福地摇头晃脑。
  “我家的小馋猫。”袁斌笑着擦了擦袁晴遥的嘴巴,又往锅里下了几片肉。
  魏静不擅长做菜,但熬汤的手艺一绝,袁晴遥冬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有暖气的家里,一边吃妈妈做的秘制汤底火锅,一边看动画片。
  电视机正播放着动画片《蓝猫淘气三千问》,一如往常,她捧着碗,搬来小板凳坐在了电视机前。
  她是节目的忠实小观众,还参加过节目的有奖竞答活动,拿了二等奖,奖品是一个刻着她名字的淘气鼠摆件,每每提起这事儿她都可骄傲了。
  “别坐那么近,对视力不好!”魏静提醒,见袁晴遥听话地挪远了点,她继续说道,“遥遥,下午宝儿打电话过来说你们明天一起去放鞭炮,让你别忘了。”
  “好哒!”
  *
  同一时间,林柏楠坐在书桌前读新买的故事书。
  书的封面上标注着“小学四年级英语读物”,他到今年秋天才满六岁,但已经能把大半本书啃个七七八八。
  他正读着《皇帝的新装》。
  故事里,皇帝被两个骗子愚弄,穿着根本不存在的新衣,赤裸裸地举行游行大典。
  这么蠢怎么当皇帝?
  林柏楠撇撇嘴,眼里显出鄙夷的神色,不想看配图里顶着油腻大肚子的傻瓜皇帝了,他合上故事书,视线落到了书桌一侧的小纸盒上。
  纸盒里盛着红色火车头卷笔刀的各个零件,卷笔刀又被他“五马分尸”了,不过这次他不小心弄丢一个螺丝,不知道丢哪里去了,怎么找也找不到,所以他打算等爸爸帮他找一个同型号的螺丝之后再组装。
  百无聊赖之际,他将目光眺向窗外。
  从窗户望去,左边是工大附中的旧校区,右边是一片平房区,中间是一颗粗壮的老槐树。
  去年年初,工大附中的老师和学生就搬去了新校区,老校区现已荒废。
  那片平房区也已成了空壳,一座座低矮的房屋在时间的捶打下变得凄凉破旧,每堵墙上都写着“拆”。
  废弃的学校和老旧的平房区,将那棵老槐树映衬得沧桑不堪。
  听林平尧说,再过几个月,这片区域将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宽敞的柏油马路、高耸的建筑和繁华的商业圈,那棵扎根在此半个世纪的老槐树,会被移植到其他的地方去。
  林平尧初中、高中都在工大附中读的,小时候住在那片平房区。
  平房区冬天没有暖气,家家户户烧锅炉取暖;夏天男孩们比赛爬树、捉知了,女孩们把皮筋绑在树干上跳皮筋。林平尧第一次学骑自行车还撞上了那棵老槐树,不仅撞坏了自行车车头,还摔掉半颗门牙……
  现如今,工大附中换了新模样,平房区即将被拆除,老槐树也要搬走,童年再也无迹可寻。
  年幼的林柏楠自然不懂林平尧说起这事时的落寞与遗憾,他关注另外一件事——
  自行车很难学吗?
  管它难不难,反正他什么都学得会。
  大雪愈发肆意飞舞,窗外的景象渐渐看不清,饭菜的香气悄然飘进房间。
  拉回思绪,他想好了今年的愿望——
  他想要一辆自行车。
  *
  餐桌上,蒋玲把鱼肚子上最肥美的一块肉夹给了林柏楠,又取下整个鱼头,夹到林柏楠的碗里。
  林柏楠皱起眉,推开碗:“我不想吃鱼头。”
  他觉得被挖了眼珠子的鱼头像阴森森的幽灵船,看着很恶心,而且他也不喜欢鱼头滑溜溜的口感。
  “小孩子多吃鱼头才能变聪明。”
  “妈妈,我不聪明吗?”
  “……我们楠楠最聪明了!老师们都说,楠楠是她们见过最聪明的孩子。”林柏楠的反问让蒋玲愣了一下,“楠楠不想变得更聪明吗?不想和爷爷、和爸爸一样当厉害的医生吗?吃了鱼头会变得更聪明,以后就能成为最棒的医生了!”
  听闻,林柏楠婴儿肥的脸像个小气包。
  他长大一定能当博士医生,才不需要吃什么鱼头呢!
  蒋玲再次把碗推到林柏楠的面前,而林柏楠拿起筷子不情愿地翻弄起鱼头,一边假装要吃,一边开口说:“妈妈,我想要一辆自行车。”
  “妈妈给你报名了书法班,过完年就送你去学。写一手漂亮的字对以后的学习有很大帮助!新家里买了张大书桌,正好可以用来练书法。算数班也要继续上,单词和汉字也要每天温习,睡眠也要充足……”蒋玲拒绝了林柏楠的请求,“楠楠,我们没时间骑自行车玩了。”
  一旁的林平尧有些听不下去。
  他并不赞同蒋玲的“精英教育”理念,但迄今为止,他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一方面,他也相信如此模式下教育出来的孩子更可能有出息,另一方面,看得出来,林柏楠是乐在其中的。
  林柏楠学东西很快也很喜欢学习,但让一个五岁的孩子上两个课外辅导班,回家还要接受家长的督促,他觉得过犹不及。
  林平尧不像妻子那样对孩子寄予厚望,医生这个职业让他看淡了一些事,他觉得人生一场,除了生死之外其余真的都是小事。
  所以,他对儿子的期望很简单,只要儿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就足够了。
  林平尧推了推眼镜,劝阻道:“玲玲,楠楠他才五岁,别把他逼太紧了。楠楠已经超越同龄人很多了,要是他对书法没兴趣就别学了……”
  可蒋玲抬高声音:“教育要从小抓起,不能松懈,等到小学再打基础就晚了!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