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百合小说 > 傻女 > 第13章
  我要进里头吃,不然叫弟弟发现了,告状去。
  那你进来。
  我才说完了,老旧的窗门发出吱嘎声,仿佛再多碰两下就要碎掉,我抬眸看,猴急的玉眉把着窗,一手撑在台沿边,身子往上提,正欲翻窗进来。
  我的视线落回到她脸上,看了她一眼,她身子一滞,便有点心虚落回原位,我还没说什么呢,她倒是先说了:好啦好啦,我走正门就是了。
  转身听到她嘀咕一声:那么凶
  几秒的功夫,就绕到了门前,推门进来。拿过桌上的糖,扒拉袋子好一会,最后拿了一颗圆圆的递到我唇边,这颗最好看,给你。
  糖好不好看,不都是一个味道吗?
  我摇摇头,把糖推回去,太甜了,我不爱吃,你自己吃吧。
  玉眉只好把糖扔自己嘴里,含糊道:你不爱吃买来干嘛。
  你说想吃,我看见了顺路买。
  玉眉默了片刻,坐旁边一个小板凳上嘿嘿笑,真好,我爸妈可不给我买,你就是我的什么父母来着你前些天怎么教我的?啊,再生父母!
  我顿时语塞,倒也不是这么用
  顺手买的糖,扯不上什么恩情。
  旁边传来牙齿咬碎糖果的咔吱声,我又忍不住对她说:都是你的,慢慢吃,不要急。
  这么说着,玉眉的速度才慢下来,冲我笑,有点怀念道:好吃是好吃,但是和你当初那两颗奶糖比起来,差点意思。
  我合起书作势要打她,她笑嘻嘻躲开,说说而已嘛你给我糖,我已经很满足了。
  说着,又咬碎了一颗。
  糖是玉眉向来爱吃的,大了也同样,甚至是报复性地吃。
  儿时她家条件一般,大家都缩紧裤腰带过日子,零嘴的糖只有逢年过节或者谁家有喜事,才能吃上几颗。
  童年时期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因为糖。
  初遇那年年二十九,我跟随父母会这边探亲,父母买了大白兔奶糖,路途漫长颠簸,怕我饿,塞给我三颗。
  下车后走过两条马路,才进的水街,记忆里,那时的水街还不如现在干净整洁,土路、碎石、沙尘灰扑扑,前一晚应该下过雨,有的地方还有未干的小水洼。踩一脚,带出黑的泥,泥泞不堪,小腿后全是泥点子。
  拐进巷子,父母说要去旁边买点糕点送人,我走得累,没跟着,在旁边角落等。
  忽然闻到哪家飘来的饭菜味,勾起了饿意,便拿出一颗糖准备吃。
  尚未注意到后头有个瘦瘦小小的人影。若将玉眉比作动物,她当属一只嗅觉与听觉异常灵敏的小狗,我一个拆糖纸动作,她走近两步,我撕下糯米纸,她走近三步,我才咬住糖,她已然来到我跟前。
  那会儿的她扎两个冲天辫,红色的发绳,跑过来时在风中乱甩。眼睛圆圆亮亮的,面色蜡黄,此时更像是刚出生不久的流浪小橘猫。
  上衣和裤子有点脏,东一块西一块的陈旧污渍,有的发灰,有的形如油渍,衣服原本应该是很漂亮的杏黄色。
  她停在我面前,比我还要再矮一点,盯着我手上的糖纸。
  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等到我把整颗糖含住,她大着嗓门好奇问,你在吃什么?
  我答:大白兔。
  她一惊,瞪大眼,你吃兔子?
  是的,童年的玉眉依然能够让我哑口无言。
  是一种奶糖。
  父母正好买完东西在唤我回去,临走时,玉眉还在看着我,我路过她身边,她声音就小了好多,用一种掺着羡慕和渴求的目光看着我,忽然问:糖好吃吗?
  很香甜,含久了会变得很软,很难有人会不喜欢。但我也许是个例,细品总觉得有股奶腥味。不是很喜欢。
  还行吧。我从口袋里翻出最后两颗,塞到她手里,给你吃,我走了。
  我原以为我们不会有交集,但那一年过完年后,我被留在了水街。
  当时我年纪尚小,还容易生病,兼具拖油瓶和麻烦精两种特性。父母需要工作不便照顾年幼的我,决定让我在奶奶家呆个几年,等再大些,再把我接回身边。
  我因此同玉眉成为朋友。
  玉眉住在离奶奶家两条巷子远,近大马路的家,她家门前养有鸡鸭鹅,散养,我印象很深。因为我第一次去她家门口,被鸡追了半条街。
  她家外墙灰白、墙皮剥落,青苔弥漫,看上去很斑驳,另一侧的爬山虎倒是爬了半墙。
  水街里和我同龄的小孩不多,加上我不爱热闹,不爱闹腾,还处于对陌生环境抱以一种警惕和不适应中。大家对我的兴趣也就只限于初到时好奇的打量和观望。
  能够隔三差五来找我的,也就玉眉一个。
  似乎因那两颗糖,我们结下缘分。饶是我再安静,再不想搭理人,活泼开朗且没心没肺,总是像哪里缺根筋的玉眉依旧乐此不疲来找我。
  有时拉我去玩跳格子、沙坑弹珠、纸青蛙有时说后山还是哪里的树结了好吃的果子,要一块去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