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网文大神魂穿夫郎暴富了 > 网文大神魂穿夫郎暴富了 第112节
  田地后面是溪流与山丘。山丘上开满了粉红色的桃花与早樱,正是之前在远处看到的。整个百花谷中充满了淡淡的花草香气,叫人心旷神怡。
  溪水边也有野鸭野兔,远处还有牧羊人在放牧。
  然而仔细一看,那牧羊人的头上,竟顶着一对耳朵,身后还背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咦!那牧羊人的头上!是不是长了耳朵?”蔡瑾眼睛尖,一下子惊讶的叫出声来。
  孙书文正在他旁边,此时目光便随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立刻也是一惊,不禁开口说道:“百花谷中,牧羊人是犬妖与人族之后,身为人型,头顶双耳,身后有尾巴!这不正和《藏龙寻仙》里写的一样么?”
  他再去看刚才田间的农民,才发现耕田者也并非全是人类,其中有人穿着灰色衣服,身后也有一条细长的尾巴,头上还有一对小小的圆耳。正是《藏龙寻仙》里写的鼠妖的模样……
  原来这百花谷里的百姓,都是林晓寒之前从难民营拉过来的。早已培训了数月,让他们穿上特定的服装一边在百花谷里做事,一边扮演谷中的npc。
  百花谷中,妖族与人类和平共处,并结合生下了孩子,繁衍生息。
  林晓寒这百花谷山庄也将这书中的画面重现了出来,给这些来百花谷游玩的客人第一重视觉冲击!
  第136章
  真人扮演npc, 这在林晓寒前世的时代,已经是主题乐园里的标配之一。然而在大晋朝,却着实是大部份人从未听闻过的!
  还有小部分听闻过的, 也是因着府城玄天门的庄子, 那也是林晓寒的产业。但远在府城,京中的皇亲贵胄们也只是听听,自是没有亲眼见过的!
  “早就听说府城也有个庄子, 叫做玄天门。里面风景优美,各种珍禽异兽颇多, 人人都扮作《藏龙寻仙》里的修士, 还学他们说话, 好生有趣, ”蔡瑾忍不住有些兴奋的开口说道。
  “本来我也只是听别人说起,想象不出那玄天门是什么模样, 如今见了这百花谷倒是大约能猜到了!”
  “我也曾听人提起, 只知这玄天门与百花谷的庄子都是细雨斜风先生的产业。”孙书文在旁边说道:“细雨斜风先生实在聪慧, 一颗七窍玲珑心,也不知是怎么长的。这样的庄子, 大约也只有他才能想得出来!”
  蔡瑾是细雨斜风先生的死忠粉, 听到孙书文在旁边夸奖细雨斜风的好, 立刻就来了兴致。又与他一边逛庄子, 一边聊起了《藏龙寻仙》还有林晓寒之前写的另外几本话本子。
  原本这两人都不算太擅交际之人,也没什么共同语言。但如此一聊, 才发现两人在许多观点上的见地倒很一致, 反而是颇有些投缘。
  听孙书文分析书中那些故事线索, 偶有血腥之处,蔡瑾也不害怕, 反而与他热烈的讨论起来。
  到了中午的时候,孙书文便索性请了蔡瑾在百花谷里用饭。百花谷的饭菜也是结合着书中所描述的模样,具是一些农家菜肴,胜在一个新鲜开胃。
  两人相处的十分融洽,蔡瑾也是个不拘束的,在孙书文一个外男面前,也没有装模做样,吃肉喝酒都是毫无顾忌。
  但孙书文倒也并不嫌弃,反而夸赞他率性可爱。
  被孙书文夸的多了,蔡瑾反而有些不自在了起来。后面孙书文再夸他,他便难得的脸红了。对孙书文说道:“孙公子夸的也太狠了,我哪里有那么好?我知道京中的公子们都躲着我,我也不过是仗着家中的荣光才能任性一些罢了。比起细雨斜风先生那样的哥儿,我可是差得远了。”
  孙书文闻言便道:“细雨斜风先生自是厉害,但你也有你的优点,倒不必妄自菲薄。京中那些纨绔的说法,你不必放在心中。”
  “谢谢你。”蔡瑾认真的道谢,脸上更加红了。又对孙书文道:“孙公子青年才俊,今日才知,原来京中您的那些传闻也并非真的。”
  “是也,所以任何事情,都要讲求真凭实据。不然就容易被传闻误导。”孙书文点点头道:“我们刑部每日所做的,也正是这样的差事。”
  快到傍晚的时候,孙书文与蔡瑾一同离开了百花谷庄子。
  回到家中,蔡瑾心中还久久不能平静,脑子里全都是今日在百花谷里的所见所闻,吃晚饭的时候又提了好几次孙书文。
  待他睡下以后,蔡国公夫人将他的贴身丫鬟叫到身边,询问起今日在百花谷的事情。
  待那丫鬟一五一十全部说完了,蔡国公夫人才与蔡国公说道:“你看这孙书文如何?瞧他今日待瑾儿的样子,似乎有些好感?瑾儿如今都快二十了,还未能出嫁,这个孙书文有没有戏?”
  蔡国公眉头拧在了一起,叹了口气说道:“孙书文是大理寺卿孙渚之子,家风严谨,外貌也仪表堂堂,又是去年的新科状元。因着赈灾一事有功,如今已是刑部五品官员。刑部虽升迁的慢,但乱七八糟的牵扯也少。虽说他性子古怪了一些,但也算是京中炙手可热的年青公子了。”
  “那不是极好?”蔡国公夫人闻言大喜,对蔡国公道:“那我挑个日子,去那孙家走动走动,试探一下他父母的意思?”
  蔡国公听了却是摇摇头道:“就是因为太好了,才希望渺茫。这孙书文的条件不错,但却迟迟没有婚配,可见要么是他家中父母眼光极高,要么是他自己十分挑剔。以我们家的门楣,蔡瑾若是个女子,倒是正好可与他般配,但他却偏偏是个哥儿……”
  蔡国公夫妇心疼蔡瑾,自是舍不得自己的宝贝去外面给人做妾受苦的。
  蔡国公夫人听到这里,也被泼了一盆冷水。叹了口气道:“你说的对,此事也不能强求。左右家里也不是养不起他,就再慢慢观望着,寻一个家境差一些的,可以拿捏的住的人家再说吧……”
  春暖花开的好时节,正是青年男女相看的好日子。
  没过几日,蔡国公府又开设春宴,给京中未婚男女都发去帖子。
  蔡国公府这几年经常举办这样的活动,京中许多青年男女都是在蔡国公夫人的宴席上相看上眼的。
  蔡国公夫人想了想,便还是给孙家发去了一封请帖,请帖写的十分正式,请了孙夫人与孙书文来家中做客。
  然而当日到达蔡府的,却只有孙夫人一人。
  孙夫人带了一堆礼物,笑着对蔡国公夫人道:“刑部有事,书文公务繁忙,无空来参加这等宴席,只备了礼物赔罪。但蔡国公夫人您的面子自是不能不给,所以我这个做母亲的自己过来了,若是有好人家的姑娘,还请蔡国公夫人您帮着我儿相看相看?也好叫我这个老母亲放心!”
  蔡国公夫人听孙夫人言谈之间,压根就没有考虑过找个哥儿做媳妇,心中难免有些失望。
  不过此事也不能勉强,于是便笑着收了孙夫人的礼物,面上一点没显露出来。
  这春宴本就是给未婚男女相看用的。请来的各家公子与小姐哥儿的自是都使尽浑身解数,打扮的花枝招展。
  但蔡瑾还是老样子,穿着一袭常服,大大咧咧的。
  过来找他说话的公子,大都是家中条件一般的。这些人要么十分谄媚,对他极尽阿谀奉承。要么就是被父母逼迫,与蔡瑾说话时,面上还带着几分不情愿之色。
  蔡瑾一个也看不上眼,也懒得与他们多说几句话,反而是与一群小姐哥儿们聊的火热。
  最近京中最热门的话题就是京郊的百花谷!蔡瑾是才去过的,那些小姐哥儿们要么也去过了,要么正准备要去。
  此时他们聚在一起侃侃而谈,说起自己在百花谷里的各种见闻,也是满脸的兴奋神色!
  有个小姐家中兄长刚刚去过,还在谷中住了一夜。昨日还同她说过了在百花谷中的见闻。
  那小姐就将她从兄长那里听到的话学给众人道:“说起那百花谷的夜,才是一绝。庄子里晚上会举行篝火晚会。那些扮作妖族百姓之人,会聚集到一起点燃篝火,一边烤着牛羊,一边载歌载舞十分快活,与《藏龙寻仙》中写的一模一样。”
  “住在庄子里客人,也可以参加那篝火晚宴。大伙儿都围在那篝火边跳舞喝酒,其乐融融。睡觉离开之前,还有扮作妖族的孩子给他们献上花环!”
  蔡瑾虽然已经去过一次了,但听了那小姐的描述,心中也是羡慕不已。想着自己日后定要再去一次,再那里住上一夜!
  只是听旁人说,百花谷如今生意仍旧爆满,竟限制每日入庄的人数,每日最多只得进入五十人。每日留宿者不能超过三十人。
  只是这京中的大户人家,哪有自己独身一人进去的,便是最少也得带上一两个下人。如此一来,整个百花谷一天也进不了几户人家。
  百花谷就搞起了预约制,想要入庄的人只能往后排期,先交二十两定金,再按照约定好的日期过来。
  饶是如此,预定的人也已经排到了半年后了。蔡瑾若是想去,也得等到今年夏天才能再去第二次了!
  待春宴结束以后,蔡瑾才知道蔡国公夫人竟也请了孙书文与孙夫人过来。
  知道孙书文并未赴宴,蔡瑾倒也觉得是意料之中。
  毕竟这孙书文早就有不爱赴宴的传闻,也不会因为邀约的人是蔡国公府就有什么改变的。
  不过蔡瑾的贴身丫鬟,倒是捧着一个盒子放在他面前说道:“瑾少爷,这是孙家准备的礼物,家中人人有份,这一份是特地给你的。”
  “给我的?”蔡瑾有些意外。
  那盒子只有巴掌大小,却有上下两层。蔡瑾打开上面一层,发现就是些普通的珠花与手串,也算是十分精巧,就是平日里各家往来时会送给哥儿或女子的东西。
  他意兴阑珊的打开了下面一层,面色一怔,心中竟突然快跳了两分。
  “啊!这是什么啊?这不干净的东西,瑾少爷您可千万别碰!”蔡瑾的贴身丫鬟吓了一跳,惊声尖叫了起来。
  蔡瑾却呵斥她道:“别乱说,这不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是狼牙。”
  原来这第二层盒子里的东西,一看就不是孙夫人准备的,而是孙书文备下的,是一枚雪白的狼牙。
  原来那日在百花谷中,孙书文与蔡瑾谈论到《藏龙寻仙》中的一个情节,里面有沈青的一个随从,是狼妖化身,脖子上挂着一颗狼牙做成的首饰。
  蔡瑾从未见过狼牙,孙书文倒是见过不少,便与他详细描述那狼牙的外形,又说以后若是有机会,就找一枚真的狼牙给蔡瑾看看。
  此事原本也就是口头一说,蔡瑾自是没有当真,然而如今看到这狼牙就放在首饰盒里,好好的送到了自己面前,心中却又是一阵沸腾。
  孙书文人虽然没有赴宴,但却言出必行,把狼牙送到了蔡瑾面前。
  蔡瑾拿出那枚狼牙握在手中,只见那狼牙有巴掌长,雪白冰凉,牙齿的一段很尖,反射出冷冷的光。
  “瑾少爷,这孙家也真是奇怪,竟给别人狼牙?”那丫鬟看着蔡瑾手中的狼牙,还有些犯怵:“这东西看着怕人,有什么用?”
  “听说狼牙辟邪,民间猎户人家的孩子偶尔也会佩戴。你说我找人将它做成首饰戴着如何?”蔡瑾十分兴奋的说道。
  “不好不好!这狼牙又不好看?少爷你不如佩戴上面的手串。”
  蔡瑾这才翻了个白眼说道:“你才是没眼光,那手串与旁人的有什么不同?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这狼牙才是!”
  “明日我便去找个铺子,让人帮我把这狼牙做成一样首饰!”
  那丫鬟听了,自是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心中偷偷想到:瑾少爷本就一直没嫁人,如今再弄这么个狼牙佩在身上,怕是更要嫁不出去了!也不知道老爷夫人能不能管管他!
  与蔡瑾的悠闲自在不同,林晓寒最近快要忙疯了!
  京城毕竟是京城,与府城不同,别说是皇亲贵胄,就算是京中的富商,也要比府城多得多!
  在府城的玄天门山庄已经很赚钱了,然而这京中的百花谷,却比府城的庄子还要多许多倍!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林晓寒便赚到了五万多两银子,其中有四万多两是百花谷半个月的营业额,还有一万两是后面顾客的定金。
  林晓寒原先准备的那个帐房先生,一个人已是忙不过来,他只得连夜又面试了好几个。最终确定了三个帐房先生,加上之前的那一个,一共四个人帮着百花谷收钱放人和管理帐目,才算是把百花谷的账目给理清。
  待歇下来后,林晓寒才不得不感叹,京中的有钱人真多。
  百花谷门槛很高,但许多人来百花谷游玩,竟丝毫不将百花谷的消费门槛放在眼中,动辄就带五六个下人伺候,在庄子内的各种吃喝也都是紧着最好的。
  不过一个月下来,百花谷就足足赚了十六万两银子的流水。扣除各项成本,也还剩下十万两出头。
  林晓寒让账房先生把账目明细整理好,抄录了一分下来。
  然后林晓寒将十万两银子兑换成等价的黄金。抽了一天好日子,把其中的五成装在了一只大箱子里,又捡出上次从渔州带回的珠子,挑了最大最圆的一斛带入了皇宫之中。
  京郊百花谷火爆开业的消息也早就传到了皇宫之中。
  听到百花谷日日爆满,晋文帝与惠宁皇后心中自也是十分高兴的,尤其是惠宁皇后,恨不能亲自出宫,去看一眼那百花谷到底是什么样的热闹景象!
  听到林晓寒进宫,她立刻赶到了太后宫中,就等着林晓寒赔完太后以后,和自己讲讲那百花谷庄子的情况。
  果然,林晓寒将珠子送给太后,哄着她讲了一些故事,又吃了一顿午饭后,才从太后寝宫中出来。
  惠宁皇后便对他道:“下午若是无事,便去我宫中坐坐吧。”
  林晓寒点点头道:“正有此意,正好这箱子里的东西是给皇后与陛下的,一起带过去吧。”
  于是便有人将装着黄金的箱子抬起来,一起送到了惠宁皇后宫中。
  惠宁皇后早猜到那箱子里装的应是这次分成的银两,她瞧着那箱子不小,又沉甸甸的,心中也是十分高兴。
  但到了宫中打开之后,惠宁皇后却还是惊到了。她没成想到这箱子里面装的竟是满满一箱黄金!价值比自己猜测的白银又要高出了数倍!
  “这……怎么这么多钱?”惠宁皇后看着面前闪闪发光的金锭子,有些呆住了:“不过只营业了一个月罢了……就有这么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