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都市言情 > 掌珠令 > 掌珠令 第423节
  第四百四十八章
  万娘娘始终都是一个极为现实的人。
  倘若不是穆阳又孝顺又能护她周全,她哪怕早就对皇上绝情了,也不会轻易离开皇宫的。
  毕竟,在后宫中,她没有皇上的偏爱,依旧是皇贵妃。
  还能继续在后宫中看皇上同杨皇后的好戏。
  云薇笑道:“万阿娘,阿阳不会让您失望,他是最孝顺的儿子,我会是您最孝顺的儿媳妇。
  不敢说如同您亲生女儿一般做您的小棉袄,但绝不会让您心寒,其实我可以做您的知心小妹妹,您有心事尽管同我说……”
  “别知心小妹妹,我怕阿阳听到了,管你叫小姨!”万娘娘笑着摇头,“我没有女儿,你还是做我的小棉袄吧。”
  她放下对六公主的挂心,纵然六公主是亲生的,六公主一心向着皇上,万娘娘也会放下了。
  何况真不是亲生的啊。
  万娘娘拿阿阳当做亲生儿子对待,是因为阿阳把她当做生母一般护着孝顺着。
  穆阳不孝顺她,她不可能把穆阳摆在同亲生儿子一样的地位上。
  如同老太后最疼的儿子自然是穆地主,其次才是皇上,最后才有可能轮到云默!
  哪怕云默对老太后的孝心同帮助比穆地主更多一些。
  她们都是寻常又自私的女人,绝不会轻易把养子或是继子当成亲生的,甚至高于亲生骨肉。
  卷毛跳下凳子,一个飞扑爬上万娘娘的膝头,狗头使劲往万娘娘身上蹭,小小的软软的身体散发着温暖的热度。
  并非滚烫炙热,如同涓涓温泉水让万娘娘很是舒服。
  万娘娘说道:“当他把二皇子等人的生母带回来后,我对他们就撒手不管了,只养着穆阳一人,十几年下来,穆阳如同我另外一个体外而生的儿子。
  我读书没有地主多,学问没有他好,身份也不如杨家女公子,可是最开始教阿阳的人是我,在年幼的阿阳身上我倾注了所有的心血。
  他们教阿阳立足的根本,我教了阿阳为人的根本,将阿阳从厌世的情绪中拽了出来。”
  万娘娘揉着卷毛的狗头,自豪又骄傲,“所以我最喜欢听他们称赞靖王。
  我这辈子能名留史册的功绩都落在阿阳身上了,穆晨自己作死,我猜后人一定会非议我为自己儿子特意养坏了庶子们。
  阿阳好好的就能帮我证明,我是不指望小五了,以我女子的身份去求身后名,有点可笑,但是……
  阿阳媳妇,算我自私吧,我不希望自己在史书上没有任何痕迹。
  哪怕只留下几行,证明我活过,后人能记得我。
  奸妃录或是野史,我不稀罕,评价不了我这一辈子,只有正史,朝廷上的史官亲笔所写的我的生平才够资格!”
  “杨皇后不管成败与否,必是青史有名,我即便不如她,也想着在史书上留下痕迹。”
  万娘娘望着云薇,犹豫说道:“你能明白吗?你会看不起我吗?”
  “不会,不会,怎么会看不起万阿娘?”云薇脑袋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恳切说道:“您多心了,无论男女都有自己各自的追求,您就算没有养大穆阳,您也一定会在正史上留下姓名!
  您无需依靠穆阳,或是养出一个不败战神,年轻权臣留名史册。
  单就您同皇上,同杨皇后三人之间的事,正史上都能写一大篇,后世人说不得还要根据史书杜撰一些有的没的。”
  云薇看着从万娘娘怀里冒出头的卷毛,笑得越发诚恳了,“毕竟你们之间比光武帝三人更有戏剧性,因为没有哪一方是悲剧收尾,终究意难平的。”
  卷毛甩了甩尾巴,的确没有人会意难平。
  杨皇后成功几率在上升,而万娘娘想通了,就差寻找第二春了。
  至于皇上……总归得到了两个女人,又有什么可不平的?
  不过,太顺利也不好!
  剧情不好展开啊,难道剧情写两个女人明面上争宠,暗自联合起来一起算计皇上?
  卷毛寻思着好似也不是不行,他们穿越时,正流行大女主嘛。
  不过,在市场上还是甜宠,甜甜的爱情热度更高。
  就皇上对杨皇后如今的宠爱,再疯一点的话,杨皇后若不肯原谅皇上,那就是她不失抬举了。
  杨皇后若是继续有心同皇上争夺天下,她妥妥一个大反派,不以情分为重,也不以天下苍生为重。
  云薇连上了卷毛的脑回路,相当得槽多无口啊!
  是不是只有把爱情同苍生放在一起,二选一的答案才能证明爱情的伟大?凸显出以往的伤害算计都是迫不得已?
  云薇拒绝被卷毛带偏思路,万娘娘眸子一亮,“是吗?没有阿阳,我也可以上正史?可惜我把婚书烧了,当初真应该留下的……
  可是不烧婚书,我的父兄,我们万家,还有那群跟着皇上闯过来的老兄弟们没有办法接受他再娶杨家女公子。”
  “我以为您当初是被皇上几句话哄着,感动了才烧了婚书,或是您故意烧婚书让皇上感动?”云薇把这一切记在心里。
  谁说编史书的史官只能是男人,她为何就不能以史官的身份编写这一段历史?
  万娘娘嘴角不自然垮下一分,“你的想法……我猜测外人都是这么想的,把我想得很善良温柔的人会认同第一条,而把我想成野心勃勃,还想占据皇上心意的人相信第二条。
  可是我当初,真的一点都没想到皇上,我可能演得太好了,不仅骗了皇上,连他们一起骗了过去。
  我父兄等人,主要还是我那个弟弟,若不是我先一步做出决定,他们怕是要同皇上拼命,而皇上不可能放弃即将到手的杨家女婿身份,以及庞大得利益。
  到时候皇上绝对不会手下留情,任何阻碍他迎娶杨家女公子的人都将被他彻底抹去。
  我对他死心,并不是在他娶了杨家女公子,在老家时,我的心就已经死了一大半,入京城后,他酒醉在外没少说我没见过世面,比不得娇养长大的贵女们。
  不管他说得是真话,还是假话,他能说出口,必然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后来我常常在想,若是没有杨家女公子这事,还会有旁人,就算贵女入门抢不走我嫡妻的地位,一个贵妾,还是别家贵女逼我腾地方,足够恶心死我了。”
  “因此,我从来没有恨过杨家女公子,不是她,还会别人,我更希望是她,我不曾输给过杨家女公子。”
  万娘娘放开卷毛,缓缓站起身,抚了抚衣袖,又抿了抿发鬓:
  “挺好的,真的挺好的,能同杨家女公子齐名,在当代还是后世,我都很满意。”
  “嗯,她倘若顺利飞升,您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后世少不了您的传奇。”
  云薇点头认可,一个能同女皇帝比肩的人,任何人也不会忽略了万娘娘。
  想要青史留名的万娘娘一定会如愿以偿的,后世人演绎她的传奇会很多。
  云薇看了一眼卷毛,这个世界如同车轮一般继续前行下去?
  卷毛点点狗头,肯定啊,用不上怀疑。
  三千万个小世界中一个,也可以说是平行维度的时空。
  已经是完整的世界了,有着独特的运行轨迹,卷毛这个创作者都无法影响到世界的运行。
  拉开包厢门,云薇扶着万娘娘走下楼梯,卷毛亦步亦趋跟在身侧,身后是两名彪悍的侍卫。
  坐满人的大堂寂静了一瞬,多数人把目光放在万娘娘身上。
  如同云薇所预料的一般,看懂的人,只敢欣赏,不敢上前搭讪。
  万娘娘开口说道:“去铺子里看看,听说各地卖得首饰头面都不一样,这地方盛产宝石,据说有几处宝石矿,我还真没有几样宝石的首饰。”
  “您还可以见见当地的店铺镇店之宝,只接受预定,永远只做一套,并且在头面上都有编号,证明独一无二。”
  “姜夫人……经营铺子花样真是多,一套有一套的,勾得女人忍不住多花银子!我只是去看看就好,有银子……”
  万娘娘话语没说完,一个醉醺醺的中年男人挡在她们身前。
  云薇拽着万娘娘后退了半步,开口说道:“你让开。”
  “夫人若是喜欢独一无二的头面,我愿意双手封上。”
  男人四十左右,身长玉立,面若冠玉。
  他不笑时,刚正不阿。
  他一旦唇边含笑,又雅又痞,上扬的眼尾如同钩子一般,挺勾人的。
  万娘娘看清楚来人的相貌,并不觉得被冒犯了,毕竟这个男人长得挺好看的,比皇上英俊多了。
  “你喝多了,快些回府吧,别让家里人担心你。”万娘娘声音温柔,眸光似月华流水,“我并不是没银子买首饰头面,更不用你送。”
  男人身体酥麻了半边,睁大眼睛,问道:“夫人可是独身一人?我观夫人同我……同我有缘,不知能否知道夫人家住何处?”
  云薇嘴角抽了抽,渐渐放松了几分,这不是调戏的无赖,看样子对万娘娘一见钟情。
  不过,这人相貌英俊,穿戴也能看出身价不菲。
  万娘娘轻笑一声,“有没有缘分自然不是我说得算,你说得有不算,是老天爷说得算,若是有缘,你自会知道我住在何处,若是无缘……许是对你是好处。”
  “不肯说?不肯告诉我?!”男人眼白红上几分,转着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
  一整块的祖母绿翡翠,价值极为惊人。
  云薇目光却被他腰间挂着的玉佩吸引了去,这块玉佩也非凡品,美玉细腻通透,光看成色比穆阳留做传家宝的玉佩不差。
  面前这个喝醉的男人不是一般的有钱,他身后的背景怕是也很惊人!
  云薇反问道:“君子询问旁人之前,不是该自报家门吗?听你官话口音,并非本地人,你家住何处?又做什么营生?平白无故送陌生人极为珍贵的首饰,酒醒后后悔,你又抹不开面,指使家中妻妾来讨要。
  律法上,你的原配夫人有权收回你赠送的价值昂贵之物。我家不缺买首饰的银子,被你就缠上,丢不起那人。
  婆婆若是喜爱,我同相公别说买一套了,把本地首饰铺子的首饰都买下来,眨一下眼睛,算我输。”
  男人瞄了云薇一眼,眉头皱了皱,又打量两眼之后,开口说道:“你同我炫富?”
  底气也是足得很,完全不服气云薇。
  万娘娘拽了云薇胳膊,嗔道:“你同一个酒鬼有何话说?他脑子不清楚,你同他较劲?!大可不必搭理他。”
  说完,万娘娘拽着云薇打算绕过挡路的男人离开酒楼。
  她路过男人时,闻到更刺鼻的酒气,显然男人喝了极多的酒。
  万娘娘心中暗暗发笑,等到男人清醒后,会不会后悔今日来搭讪她这个只是风韵犹存的妇人!
  男人嘛,嘴上说得再好听,始终喜欢鲜嫩的少女,或是杨皇后娇艳刺人的女子。
  她性情不突出,容貌并非拔尖,又上了年岁……也就云薇担心有男人调戏自己。
  男人伸手拽住万娘娘的胳膊,万娘娘恼羞成怒望过去,“你做什么?!”
  “抱歉,不,不是抱歉!”男人口中解释不清,不肯松开握着妇人胳膊的手,“我……我听说当初云中君对姜夫人一见倾心,一眼便认准了她,此生此世满眼都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