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都市言情 > 琉璃玫瑰狮(无H) > 6.这片土地贫穷落后
  车子启动。
  沉凌秋坐在车上想,为什么晓华非要她见严涛一面。如果她没有记错,自己应该不止一次对晓华表达过对严涛的厌恶。
  没错,是厌恶。
  在她心目中,严涛就是个流氓、混混,自以为开着辆二手摩托,后面跟着一群头发五颜六色的小跟班,牛逼哄哄的,其实将来一辈子没出息!还有他那些自以为帅气深情的表白,只让她觉得无比油腻。可每次她表现得越是嗤之以鼻,他就越是起劲,把人惹得破口大骂后,他又会说,偏喜欢你这副骂人的泼妇样,真带劲。于是她不理他,他就会又做一些无谓的蠢事吸引她的注意,引爆她的怒火,无限循环。
  其实不止严涛,除了晓华,这片土地上几乎所有人事物都让她心生厌恶。
  这片土地贫穷落后。一处处村落矗立的农房毫无美感可言,像一块块附着在黄土沟壑中的烂疮。最繁华的县城,也像是蒙了一层灰,行人灰头土脸,建筑也灰头土脸。他们引以为豪的县城一中,教学楼和办公楼都破破烂烂,塑胶跑道过度磨损,好几处都能看到底下裸露的地基,学校却拿不出经费维修……
  这片土地上的人愚昧无知,又兼愚蠢恶毒。她在乡里的指指点点中长大,在那些生活穷极无聊、思想麻木的人看来,一个女人的不幸好像只是茶余饭后供他们取乐的谈资。以严涛为代表的同龄人,他们名为学生,却酷爱拿无知当个性,把抽烟当成熟,男的欺凌弱小以彰显强大,女的争风吃醋以证明女性魅力……他们根本没有学习的概念,肆无忌惮将青春挥霍在一些自以为很拉风很牛逼的事上,酗酒、游戏、骂人、群架……浑然不觉地把自己的人生葬送在一场造作的表演中。还有那些工厂老板,宁愿花钱包养俗艳的三奶四奶,也不愿意多花哪怕一毛钱在工人身上,沉燕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们抱着侥幸心理,直到出事要赔钱了才后悔不迭,但不是惋惜一条人命,而是惋惜自己的钱包……等风波平息,继续和女人忘我调情,把工人的安危置于脑后……
  对于这所有的一切,沉凌秋都有一种无言的愤怒。她不知具体该冲谁发火,因为火力覆盖的面积实在太广,所以她干脆把所有人连着这片土地一起恨上了。
  谢小山的车拐上高速路,再往前5公里,就是一道桥,桥下是一条黄河支流,是县城约定俗成的分界线。开过那道桥,沉凌秋便要彻底离开故乡了。
  她以为自己那么讨厌这里,心中不会有不舍。然而她看着后视镜,奔腾不息的水流看不见了,桥也逐渐隐没在视野中,她心中还是泛起了淡淡的不舍。
  这不舍,并非出于对故乡的美好回忆,而是出于对前路未知的淡淡迷茫,迷茫生出无措,无措迫使她对厌恶但熟悉的地方生出一丝留恋之情。
  沉凌秋,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村中小狮子,县城一中傲慢清高的学霸校花,知晓自己的尴尬身份后,即将面对态度并不明朗的父亲、那座据说跟宫殿一样豪华的大宅以及宅中夫人和她的一对儿女……她有点怂了。
  只是她不会表现出来。
  此时的沉凌秋还不知道,在那座闪闪发光的遥远城市,素来骄傲的她将会在无人的角落流下许多痛苦的泪水,她将会经历一场卑微无望的令她心碎的暗恋,她将出卖自己的信仰、违反自己的原则、打碎自己的自尊,以换取一点微不足道的接纳和友好。
  然而事实证明,一切努力只是徒劳挣扎,将她推向更可笑可悲的境地……
  倘若她有先知之能,倘若时光能够倒流,回到故事的最初,那个王子一样的陌生少年对她说:“我会给你一笔钱,请你不要让林叔现在的妻子和儿女知道你的存在。”
  她会嫣然一笑,说一声“好“。
  *
  下了飞机,谢小山从停车场开走林宅的车,一辆价值300万的宾利。机场位于城郊,宾利穿越郊区荒芜,穿越城市繁华,然后驶入一片幽静清凉之地。入口处有制服笔挺的人把守,核对过谢小山的身份,宾利才被放行。
  鸟鸣山涧,清泉淙淙,这里分明是山,可却处处透着人工精雕细琢的痕迹。曾有一双睿智的眼,把堪称海城明珠的玉泉山单独规划,然后无数颗聪明的头脑、无数双巧夺天工的手,历时六年,共同造就了这一海城当之无愧的顶级富人区。十一座小型宫殿般的独立建筑群在绿树掩映中若隐若现,它们的外观由大理石砌筑,雕刻着细细的纹路,整体呈白色,在阳光下闪烁着微光,仿佛神女在这人间乐园精心放置的十一颗闪耀的明珠。
  沉凌秋坐在副驾驶,看见宽阔道路边矗立着笔直的太阳能路灯,柱身洁净,灯罩是黑色镂空铁艺,透着不可言说的精致优雅。路灯之外是参天入云的青松,蓊郁苍翠,从中不时传来几声清脆的鸣叫,偶然可以看见一只拖着大尾巴的松鼠在枝头一闪而过,沉凌秋甚至看见了一只似鹿非鹿的动物在松林边缘慢悠悠地嚼着草……
  科技,艺术,自然风光,舒适宜居——只有金钱,才能使这几个此消彼长、相互对立的词在同一片土地和谐共处。
  见沉凌秋盯着吃草的动物瞧,谢小山懒洋洋解释:“那个叫赤麂,不算野生的,是这些有钱人专门从饲养场运来放养的,有时候兴致一来,就捉了放血吃肉。其实这整座山,起码有一半活物都写了私人的名字,可以免费看,但不能轻易染指,否则就是侵犯私人财物……”
  沉凌秋却没心思再听后面的话,她全副心神都凝在那句“放血吃肉”上。在她印象里,所有鹿科动物的眼神都含了一汪水似的,透着单纯懵懂,看人时,仿佛带着莫名的信任。它们原本被圈养在屠宰场,刚一出生便只能看见铁笼和头顶四四方方的蓝天,最终躲不过手起刀落的命运。然而某天,一部分幸运儿,它们年轻、矫健、漂亮,被选中放归这片山林。它们先是难以置信,胆战心惊生活了几天,终于敢确认,自己拥抱自由,重获新生!它们被巨大的狂喜震晕,放任自己的灵魂在这辽阔青山中自由驰骋,跑累了就停下来悠然觅食。然后,在它们毫无防备之时,华丽宫殿中一个漫不经心的声音说:“最近这些菜都吃腻了,麂子呢?挺肥了吧……”
  它们和圈养的同伴一样,最终都难逃一死。唯一的区别是,它们曾误以为自己拥抱了自由。比之同伴早已接受命运,麻木等待那利落痛快的一刀,它们在死前奔跑逃窜、惊慌失措,经历漫长的挣扎和绝望的痛苦后,才阖上那双蒙着泪意的眼。
  比之圈养,这温情脉脉的放养更像是一场无声进行的残忍虐杀。
  再看那些外观雪白璀璨的建筑,仿佛弥漫着淡淡血意。
  她皱了皱眉,莫名感觉谢小山要把自己带进一间迟缓运行的屠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