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百合小说 > 哭了啊 > 第140章
  更不用提春岗时日,在春岗的三年,两人除了上学,几乎就没分开过。
  两人往往是彼此夜里入眠前最后见到的人,也是次日天明第一个见到的人。
  如此紧密的关系,就连云婷和舒以情都要甘拜下风。
  在那段时日里,她们既不会感到寂寞,也从不觉得冷清。
  冷清完全是属于后来的字眼,是在春天凋零,春岗被推毁之后。
  车汇入开阔大道,过往车辆俱在飞驰,谈惜归反之,逐渐放慢了车速。
  谈惜归反问:你呢,你会觉得冷清吗。
  沈霏微淡笑,思索了一阵说:偶尔会觉得缺点什么,所以只要手头没事,没有独处需求的话,我就会出门。
  说完,她慢腾腾将目光睨过去,似笑非笑的,脸上写着到你了。
  我养了一只狗。谈惜归说。
  实话说,沈霏微完全想不到谈惜归会养狗。
  离开春岗前,两人曾在夜市里靠套圈拿到一只白猫挂饰。
  正因为那只能捏出吱吱叫的白猫,两人商讨过,日后如若养宠,那必定是猫。
  那个时候,两人对未来还都保有憧憬,憧憬着未来也是能在一块的。
  对于那只挂饰,沈霏微不说爱不释手,但也总会随身携带。
  而十一落后她一步,抬臂就能够着那晃悠悠的挂饰,只需微施力气,就能捏出吱呀一声响。
  大概,十一也对之爱不释手。
  小狗啊。沈霏微尾音稍稍上扬,此前就见识过春的模样,所以压根不觉得失落。
  就,挺好的。
  看着威风凛凛,其实黏人又精力十足,喊一声就会从远处奔来。
  大狗。谈惜归解释,是杜宾,别人送的。
  沈霏微佯装惊异,眉梢略微一抬,说:完全意料不到。
  我本意不想养宠,但在取了名字后,就不太想转赠出去了。
  说完,谈惜归意识到车内太静,这才打开电台,在众多a国语中,找到了那个正放着金流老歌的特供频率。
  是绵绵的情歌,唱腔与编曲年代感十足,光靠一段旋律,就能将人带回到那个年代。
  什么名字?沈霏微假意询问,其实是借势步近,在天平上加上一枚毫不逊色的筹码。
  谈惜归沉默了很久,唇微微张着,似乎字音已经近在喉头,只差舌根一卷,就能将发音挤出唇齿。
  是太过生疏,以至于不知道如何发音了么?
  沈霏微可不信,既然给杜宾取了名,怎么都会唤上几声。
  良久,谈惜归才说,春。
  什么春?
  春天的春。
  也是春岗的春。
  当年是在半夜时分,两人悄悄踏进彭挽舟的会所,在里面以绝对的胜势赢走了一辆摩托。
  她们驾驶摩托撞出春岗,听着疾风在耳边咆哮,一边说要开向春天。
  摩托老早就被沈霏微托人帮忙转手了,那夜的风声也早被尘封在记忆深处。
  此时,在相对密闭的车内,只要不开窗,便听不到风在呼号。
  沈霏微垂着眼,嘴角扬起的弧度压也压不住,话里隐隐挟笑,慢声说: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喊了春,春就会奔你而来吗。
  她们在春岗,两次没撞进春天。
  如今换个思路一想,是了,或许根本无须去撞,春天便会自然而然地赶赴过来。
  对,它会奔向我。
  谈惜归一语双关,干脆利落地承认了,神情专注而明锐。
  沈霏微又觉得谈惜归像那外貌极具迷惑性的隼了,擅长观察和猎捕。
  隼是空中观察力极为敏锐的猎手,它在驻足时并不会轻易出击,但只要有佳肴主动闯入它的监视范围,它定会不遗余力地俯冲追击。
  比如此时。
  什么时候也让我见见春?沈霏微问。
  那你得喊它。
  春。沈霏微停顿,手肘支在窗边,托起下巴看人,又顺又直的头发在五指间垂落。
  她掐起一口很刻意的a国话,别有深意地说:还是说,得用a国语来说这个,春。
  教发音是一件很亲密的事情,明明距离很远,但在唇齿做出同样的姿势时,会给人一种深吻的错觉。
  都行,金流话也行,a国语也行。
  谈惜归没澄清哪个才是她平时的叫法。
  沈霏微合起眼开始养神,嘴角扬着。
  车在半个小时后抵达黛江边上的塔型建筑,随后两人乘坐电梯上行,踏进塔尖处的云顶餐厅。
  黛江在侨胞区,餐厅也是金流人开的,在这里,能吃到较为正宗的金流菜系。
  沈霏微吃饭依旧很挑,若非如此,在y国时也不会因为饮食不规律饿出一身毛病,还死不悔改。
  谈惜归没问沈霏微的口味偏好,直接先点了几个炒菜,菜名熟悉,都是沈霏微以前常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