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你慢点。”
男人叫孙晨,外号土行孙,有人戏谑他的土系最没用处,和别的异能根本比不上。孙晨对此嗤之以鼻,说他们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土系怎么了,只要运用得当,照样也能派上用场。
孙晨看着爬出来的凌承泽眼底闪过精光,他早就说过,土系绝对会派上用场,现在功劳不就来了吗!
孙晨打从以前就嫉妒马应鸿,就因为他是第一个认识凌承泽的人成了他的心腹,队伍里的一些好事儿总能挨得着他,可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所以孙晨巴不得踩着马应鸿去讨好凌承泽,不过马应鸿鸡贼得很,不希望自己的好处会被人抢走一半,他就严防死守不想让人去讨好凌承泽,导致孙晨只能苦哈哈的当着马应鸿的小弟。
但是一个好机会砸在了孙晨的头上,只要救了凌承泽,那原本属于马应鸿的好处就能被他得到了。
因此孙晨一直留意着竹筠和棠子溪,也幸好让他找到了个逃走的时机,孙晨走之前也不忘带走马应鸿的尸体,既然要表现忠诚,那就更彻底一点吧,有什么比带上马应鸿的尸体更能取悦凌承泽呢?到时候凌承泽一定会对他另眼相看,正好也能借着那具尸体来告诉凌承泽身边只有他能用了。
凌承泽喘着气躺在了地上,在地道里的行动差点耗掉了他半条命,凌承泽胸口还在流血,身上的冲锋衣染了不少污浊,俊秀的面容也变得灰突突没有一点高高在上的姿态,完全就是个流浪汉。
凌承泽看着蹲在身旁的孙晨,沉声道:“今天多亏了你。”
孙晨憨厚地笑了笑,转转眼珠子提议道:“队长,我把老马给找个地方埋了,让他入土为安吧。”
他的尸体就被放在旁边,没有生息的赤白着脸,末世里看多了死人,所以孙晨并不忌讳他是个尸体,一路硬是把他给拖了过来。
凌承泽压低眉心,沉吟片刻摇摇头,他抬手拍了拍孙晨的肩膀,道:“老马跟了我这么久,我不可能把他就这么随便的安葬在这里,你们都是我的兄弟,有我活着的一天,就有你们吃饱穿暖的一天,你也跟了有段时间了,我凌承泽待兄弟是个什么态度你是清楚的。孙晨,今天是你救了我一命,从今往后咱俩就是兄弟了,你也别喊我老大,喊我一声凌哥吧。”
一番推心置腹的话着实让孙晨感动不已,一个大男人便红了眼,在如今的局势里能跟对人很重要,这样小命才会保住。
他本身是队里一个不太起眼的人,现在一跃成了凌承泽的过命兄弟,孙晨恨不得立刻就为凌承泽赴汤蹈火,就算之前有再多的小心思,听了他的肺腑之言后,孙晨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
这时,凌承泽掏出了一枚晶核。
孙晨看了看,问道:“凌哥,你现在要吸收晶核的能量么?”
他还有伤,目前又没有治愈系异能者跟着,凌承泽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来硬撑着。
凌承泽艰难地喘了几口气,胸口的枪伤到底还是给他带来了不小的损伤,好在异能者的体质够强悍,凌承泽一时半会儿还不会因为枪伤死亡。
他懊恼不已,上次在工厂抓了老吴取出来的异能并没有成功吞噬,要不然他就能把伤口给治好了,看来得再找机会抓个治愈系异能者了。
凌承泽谨慎又惜命,他现在最想得到的异能自然是治愈系,有了这个异能护身,他在末世的闯荡则会更安全,凌承泽也不用次次去求别的异能者,所以他就像竹筠所说的那样,正在找试验品,等到什么时候能够彻底掌控吞噬异能便可获得治愈系。
他此刻凝重了神情,因为他想到了赵元的话。
凌承泽辛辛苦苦隐藏着吞噬异能就是害怕被人给盯上,他一向都很小心,哪知在工厂被赵元发现了秘密。
一时间他巴不得其他队员都被赵元等人给杀了,这样知道他异能的人就会变少。
凌承泽锁着眉,把手里的晶核递给了孙晨,他沉声道:“把它放到老马的胸口。”
孙晨大吃一惊,“什么?!老马已经死了啊。”
凌承泽厉声道:“听我的,给老马放进去。”
孙晨目瞪口呆,同时心里又有几分羡慕,人都死了,尸体都凉了,可是凌承泽还没有放弃马应鸿,跟着这么一位队长的确很可靠。
孙晨肉疼地把晶核放在他的胸口,那里血糊糊的一片,他用手指掏了掏血水,找到个地方就把晶核塞了进去。
凌承泽捂着伤口坐了起来,他声线不稳,说道:“这不是普通丧尸的晶核,是我以前得到的一枚舔食者的晶核,既然舔食者都能几人共用一个身体,说明舔食者是不同于我们常见到的丧尸,或许老马还有救。”
“舔食者的晶核?那..那凌哥,我们的任务怎么办?”孙晨可没有忘记基地给的任务,再看那枚晶核的眼神更是贪婪。
凌承泽阴阴一笑,“就告诉管理人晶核被抢了吧,我们损失了那么多弟兄,没道理把晶核白送给别人。”
孙晨张了张嘴,没有说话,凌承泽大概能猜得出他想要说什么,无非是在说棠子溪厉害,凌承泽当然知道这一点,如若不然他也不会在见到赵元后就让人跟着他,在发现那里还有棠子溪的队伍后,凌承泽的一个计划就在心里落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