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秋多了一上午的假期,大病初愈便想出去逛逛,想到盛清很爱吃提子蛋糕,水岸咖啡厅对面恰好有一家很有名的蛋糕店,谭秋便到那里定制一份来感谢盛清昨晚的照顾。
谭秋欢快的脚步在触及落地窗前一对洽谈的男女时凝滞住了。
女生是典型的浓颜系美人,明丽的长相引得人挪不开眼睛,冷淡疏离的气质又为她增添了一份神秘,对面的男人乍一看也算得上是个能入眼的人。
第二十四章
是盛清。
那对面的人,应该就是陈柯君了吧?
只那么一瞬,谭秋觉得自己仿佛掉到了冰窖里,连血管都被冻住了。刚刚排队买到的蛋糕啪嗒一下掉到了地上,谭秋动作有些僵硬,她掏出手机,很艰难的打出了一行字:
【姐姐,你在干什么?】
正和陈柯君争论的盛清看到手机上弹出的消息,犹豫了两秒,还是拿起来回复:
【在解决点事情,你退烧了吗?】
对面并没有回复她的关心,而是问:
【你在上班吗?】
看着这句问话,盛清心里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对,她抬头环顾了一圈周围,却并没有找到谭秋的影子,犹豫了很久之后,盛清还是回复道:
【嗯。】
简短的一个字,将谭秋心底仅存的一点点幻想全部碾碎。
果然,梦就只能是梦,盛清也只有在梦里,才有空爱一爱她。
咖啡厅里,陈柯君低头从包里翻找出红色的礼盒,打开之后,里面金灿灿的一片,他像是很漫不经心的放到了盛清面前。
谭秋别过了脸,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冷意刺激的她连连咳嗽,忍着肺里难捱的呛痒将蛋糕收拾到垃圾桶里,而后直起身子,看着面前来往着的,行迹匆匆的人流,她颓丧的靠在路边的电线杆旁,整个人像是罩着一层阴云,在人来人往的环境里格外滑稽。心脏处一阵阵绞痛,逼着她接受盛清为了陈柯君而欺骗她的事实。
冬日的风总是那样的凛冽,谭秋才在大街上空落落的站了一会,眼睛便被又冷又硬的北风吹出了一滴泪。她抬起有些僵的手指,像个垂垂老矣的妇人,动作缓慢的擦去了眼角的泪珠。
太冷了,找个地方待一会。
待谭秋回过神时,她已经站在了李晓璇的门口。谭秋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抿抿唇,却还是抬手敲响了她的房门。
李晓璇彼时正在睡美容觉,听到敲门声,有些不耐烦的喊了一声:“谁啊?”
“是我,谭秋。”
开门后,李晓璇一时之间没能说出任何一个字,她与谭秋自幼一起长大,却从未见到那样的她。
没有疯癫的容态,没有激烈的话语,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那双眼睛平静到木然,但李晓璇却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了深深地悲切,像是被人硬生生的褫夺了希望,望着谭秋,李晓璇想,平静的疯掉或许就是这个样子的。
不必问,李晓璇便已经猜到是什么将她打击至此。
谭秋带着凉气走进李晓璇的房间,勉强牵了牵嘴角,漏出了一个难看至极的笑容:“晓璇。”
李晓璇一只手搭在谭秋瘦削却紧实的肩膀上,重重地拍了拍,“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
“晓璇,你什么时候走?我想在你这里住一会。”
“我不走,你想住多一会都可以。等你好了,我带你去见我一个朋友,不就是漂亮姐姐吗,我敢打赌,她绝对会是你见过的人里,最漂亮,最有风情的一个。”
谭秋笑笑,没有接话,抱着一米多高的大耳狗玩偶,静静地靠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良久,才开口问:
“你这里有酒吗?什么酒都可以。”
李晓璇将切好的水果端到她面前,手肘轻轻碰了一下谭秋,说道:“吃水果。”而后才又问:“怎么突然要喝酒?你不是从来都不喝酒的吗?”
“心里好闷。”
李晓璇知道谭秋需要将压抑的痛苦释放一下,酒精是个合适的东西,反正是在她这里,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于是便将柜子上那瓶福塔萨来拿了过来,给谭秋倒了一小杯:“你第一次喝酒,悠着点。”
谭秋伸手接过玻璃杯,羊脂玉似的手指扣在杯沿上,轻轻晃荡着,透明的酒液随着她的动作在圆杯里掀起阵阵波涛,入口是柔顺的甜味,滑过喉咙之后却又激起一阵辛呛的辣。
谭秋仔细感受着甜腻过后的呛辣,须臾,突然道:“我想起一件事情来。”
“什么?”
“大概在我四岁的时候,我爸妈资助过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因为父母虐待,身材又矮又小,却还要背着一个几乎有她两倍重的弟弟。但是她眼睛很好看,有一种冲破拘束的野性,眼珠又黑又亮,一看就很聪明。”
谭秋声音有些虚浮,她好像是在看手中的酒杯,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在看,只是细细的描摹着那个记忆中的小女孩,“她的手很软,她带着我去捉蝴蝶,带我去寻山野密林里的野花,那一个星期,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临别的时候,她抱着我哭,她当时还没有我高呢,脑袋埋在我的怀里,说她舍不得我走,说她喜欢和我待在一起。”
“她说,她以后长大了,混好了,一定会找到我的,然后和我一直一直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