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水,是天地间所有水族的祖地,大人,他是天生地养的津水之灵,自然是我等主人。”
而后,她喘了口气,看着眼前只具人形,却不具人心的同族。
“如今世间灵气稀薄,连成人形的妖怪都少了,修不成大道,跃不上那道坎,何人能独存?你这幅皮囊也转眼即逝罢了。”
侍女也神色落寞。
朝云闭目养神,而后说了一句话,“大人他,是我等精灵最后的指望了。”
但侍女明显担心朝云,“那姐姐你怎么办。”
朝云无声。
许久之后,她睁开双目,看着袅袅青烟之下,墙壁上那幅被珍珍惜惜护着的美人图,默默流泪。
第6章
琼林镇的主街之上,正当晌午饭口的时辰,一路上的各种小食,伴着摊主的吆喝声香气四溢。
含章见什么都新鲜,茶油的鸭子、榆树钱和面摊出来的饼子,还有挂着刀旗的饭馆。
小福不错眼的看着含章,一路上买的小吃都拿满了手,直到他们家少爷停在一个炸虫子的破落摊子前,试图往嘴里塞蚱蜢的时候,小福破防了。
“少爷!那是虫子,别瞎吃啊!”
摊主是一个稍微有点雷公嘴的大汉,他这摊子很少有人光顾,一般都是炸了虫子自己吃,没想到眼前这个漂漂亮亮的小书生,胆子还挺大,于是大汉大笑,笑声挺震人,只是张嘴说起话来不甚清楚,有点大舌头。
“那个放凉了,味涩,来尝尝我新出锅的丰年虫!”
含章闻着香味,二话没说,张嘴就接着,小福拦都没拦住。
嘎嘣嘎嘣一嚼,小公子眼睛都亮了,“呜,这好吃啊大叔,我买些。”
大汉却摆手,“人吃多了不好,你尝尝味儿得了。”
小福一听,这才放下心,当即从手中的小吃袋子里掏出一块红豆点心,塞进尚且不死心的含章嘴里,好说歹说才把人从这处破落摊子边上带走。
一路说说笑笑的走下来,含章自觉颇为惬意,最后慢下脚步与小福并排,伸手和小福一起拿东西。
“我拿就行,少爷,咱们走出这么远了,你累不累啊。”
含章许久不出来走动,最近不知怎么身子骨好了起来,别说往日的咳血之症,今日逛了大半个市集,却愣是一点不累,还能和小福一起拎点心。
“我好着呢,咱们再往前走一走。”
他是吃饱了,也逛的高兴了,可是一路下来,自己眼神到处乱瞟,实在看不出那哪里能藏个小妖们口中的龙君大人。
“再往前走,就没有小吃了,是卖生肉的集市,少爷,咱们别去了吧,血丝呼啦的。”
含章摇摇头,执意要去,小福也只好跟着,他实在是怕他们家少爷再往嘴里塞什么乱七八糟的……
肉市里,来往的人明显少了一些,买肉的大宗生意都是直接给送上门去的,剩下到集市,一般是零买。且已经晌午,好肉大多卖光了,每个肉摊子都剩些骨头与碎肉。
摊主们有说有笑的,主仆两人一路往里走,就听他们在笑说什么一只会给“银子”买肉的花狗,含章心道这是怪事啊,不会是他要找的龙君吧!于是赶紧竖起耳朵仔细听。
前几日雷雨过后,生肉的生意正兴隆。
而集市旁偏僻的岔口巷子里,却一瘸一拐的走出一只颜色斑驳的大花狗,看不出什么品种,它身上瘦,但尾巴却很长。
它已经很饿了,非常垂涎远处摊子上的大骨,但它依旧没有像寻常小狗一般去偷肉讨嫌。
大花狗眼看着往来于肉摊之前的“人”,他们拿出几块“石头”,便换来了肉,半晌,花狗背过耳朵,一瘸一拐的,又回到巷子里去了。
张屠户那日刚给苏府送完肉,中午才出来摆摊,城东南的苏府不怎么吃肉,但采买的管家说小公子最近身子好,爱吃肉了,这才定了些五花三层的好肉去。
他回到摊子,甩起剁骨刀,劈了剩下的猪腿骨,正好回家做汤吃。
“诶呦,张屠,自己怎么不留些肉吃,骨头可没油水。”
张屠卸了骨肉一摆手,“无所谓什么滋味,反正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几个摊主也笑。
只是刚要收摊,张屠就见,有一只瘦高的长尾巴花狗,站在旧巷口,犹犹豫豫的看了看集市,最后瘸着腿,往肉摊子这走了。
肉市处总有小狗来寻食,或偷或讨,摊主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还会喂些下脚料。
可这只狗太大了,人们都不敢靠近,花狗一看,也夹着尾巴自觉不上前。
它路过其他几个肉摊,也没有法子。
终于,狗瘸着腿到了张屠摊前,站住了。
若是小狗,拳头大的肉便喂饱了,可这么大的狗,怕是能吃下去一角肉!
张屠正犹豫,就见大花狗低着身子,背着耳朵,将嘴搭在摊子的钱盒子处,学着卖肉的客人放银子一样,它张开嘴,轻轻放下了一块小石头。
石头应该是精挑细选过的,有些泛白色,像银子,挺好看。
一人一狗对视半晌,在狗要放弃的时候,张屠一笑,索性将大骨与生肉都给了花狗,还道。
“得嘞客官,钱货两讫!”
于是这一人一狗,便每日都要这样买卖一番,大黄狗眼见着伤愈,腿都不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