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要出去。”细小的声音说。
“不行!宝贝,今天不能出去,妈妈很快就会带你出去玩,但是今天不行。”斯佳丽感到一种令人可怕的脆弱。她怎能这么粗心大意?她怎能忽略猫咪的安全?邓桑尼距这里并不远,没有远到足以保证那里的人不认识奥哈拉族长和她的黑皮肤女儿。她日日夜夜把猫咪带在身边,锁在楼上两间房内,而她则忧心忡忡地望着窗外车道。
费茨太太成了她的“传声筒”替她完成要做的事,而且要愈快愈好。女裁缝来回穿梭于大公馆与她的裁缝店,拿骑马装给斯佳丽试穿,鞋匠像个妖精一样熬夜赶制马靴,马夫拿着抹布和油不敢懈怠地擦拭着干得龟裂的侧坐马鞍,那已在储藏室里放了三十年。一名从雇工集市雇来的小伙子有双特别灵巧的手,训练起高大健壮的栗色猎马,轻松自如。当星期六刚破晓,斯佳丽已像从前一样一切准备就绪。
她的马是一匹叫半月的栗色去势马。如她对科拉姆所描述的,它长得非常高大,高度将近十六手之宽,胸部很厚,背部很长,腿的肌肉结实有力。它是给高大男人骑的;斯佳丽坐在马背上显得娇小、柔弱、十足的女子气。她心想自己的模样一定很滑稽。
而且她相当肯定她会害自己出丑。她并不了解半月的脾气、特性,她跟其他女人一样都是侧骑的,所以根本无从摸索。她小时候很爱侧骑。那种姿势可以使那条衬托出她的纤腰的裙子的裙摆显得十分优雅。况且,那时候她很少驱马飞驰,大多是一边慢慢溜马,一边和男人打情骂俏。
可是现在这个侧坐马鞍却变成了障碍,她无法用膝盖的压力与马沟通,因为她的一只膝盖勾着鞍前轿,另一只则硬梆梆地动弹不得,因为女骑手只有紧紧踩着一只马镣,才能使她不平衡的坐姿保持平衡。
只怕还没骑到邓桑尼,我就摔下来了,她沮丧地想着。也许骑不到第一道栅栏,就跌断了脖子。据她父亲告诉她,打猎过程中最刺激的莫过于跳栅栏、沟渠、树篱、梯蹬、围墙。科拉姆雪上加霜他说,通常淑女都尽可能避免剧烈的打猎活动。早餐是社交活动的一部分,骑马装做得非常合适。侧骑较可能发生严重的意外,不过没人会把责任归咎给有理智的女人。
她确信瑞特看到她胆怯,懦弱的一面时,一定会幸灾乐祸。她宁愿跌断脖子,也不让他称心如意。斯佳丽拿鞭柄碰碰半月的脖子。“咱们来试试小跑步,看我能不能在这蠢鞍上保持平衡。”她大声叹口气。
科拉姆向斯佳丽描述过猎狐的情形,但是她还未准备好接受第一个冲击。莫兰宅邸是一栋历史超过两个世纪的合并建筑,边房、烟囱。
窗子、墙壁杂乱无章地相互连接,中间是一个石墙围绕的庭院,石墙庭院一直是一六一五年第一位莫兰从男爵建立城堡以来的中心。四方形庭院内尽是骑在马上的骑士和兴奋的猎犬。眼前这一幕景象使斯佳丽忘却了先前的不安。科拉姆漏提了一点,就是猎人都穿猩红色燕尾茄克。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识到如此迷人的骑马装。
“奥哈拉太太!”约翰莫兰骑向她,鲜亮的高顶帽拿在手上。“欢迎,不敢相信你真的来了。”
斯佳丽眯起眼睛。“是瑞特说的吗?”
“正好相反。他说再野的马也阻止不了你。”莫兰不像在说谎。“你觉得半月怎么样?”从男爵抚摸大猎马柔滑的脖子。“它是一匹不折不扣的骏马。”
“姆?是的。”斯佳丽说。她的眼睛飞快转动,搜寻瑞特。人真多!
可恶的面纱!害她看任何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她穿着最保守的骑马装,单调的高领黑色羊毛上衣,浅低黑帽有张面纱把脸紧紧盖住,绑在后颈背的发结上。这种打扮比穿丧服还糟!她心里想,不过倒也十分体面,足以取消平日穿着色彩艳丽的裙子和长条袜给人留下的不良印象。她只做出一件叛逆的事:骑马装下没穿紧身胸衣,侧骑已经够难受的了。
瑞特正在看她。当她最终看见他时,就立刻把视线移开。他正等着看我出丑。我就让瑞特巴特勒先生好好瞧着。就算我跌断每一根骨头,也没人敢嘲笑我,尤其是他。
“骑的时候要放松,坐正,看别人怎么做,”科拉姆曾如此叮咛她。
斯佳丽照他的话做,感觉手套内手心冒汗。前面的马已纷纷给蹄出发了,随后她旁边一个女人呵呵笑着挥鞭策马,奔驰而去。斯佳丽怔了数秒,眼看着前方红、黑背影奔下斜坡,马儿轻而易举地跃过山底下的矮墙。
现在要担心,已经来不及了!斯佳丽心想。她不觉调整重心,感觉半月愈跑愈快,不愧是“身经百猎”的稳健老手,还没注意到马是否跃起时,矮墙已然远落在她身后。难怪约翰莫兰对半月如此青睐。斯佳丽哈哈大笑。她有没有打过猎根本没差别,十五年没侧骑也不是什么大碍,她没事,还好得很哪!她骑得好开心,难怪爸爸从不打开栅栏门,既然能够跳过栅栏门,干吗还费力开门呢?
父亲和美蓝笼罩在心头的阴霾终于散去,她的恐惧感终于消失。
眼下只感觉到雾气掠过皮肤带给她的兴奋以及她控制下的坐骑的力量。
她还要追赶上瑞特巴特勒,再把他远远甩在后面。
斯佳丽站在那里,左臂托着沾满污泥的裙裾,右手握着香摈酒杯。
约翰莫兰说如果她答应的话,她赢得的狐爪可以安嵌在银座上。“我喜欢,约翰阁下。”
“请你叫我巴特,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
“请你叫我斯佳丽,不管是不是朋友,每个人都这么叫我。”这次打猎活动和她的成功,使她高兴得昏了头,双颊绯红。“我从来就没这么开心过。”她告诉巴特。事实几乎是如此。其他的骑士纷纷向她道贺,她清楚地在男人眼中看到爱慕的神色,在女人眼中则看到嫉妒。放眼所及无不是俊男倩女、银盘香槟、下人和财富。人们享受好时光,过着好生活。时光仿佛倒流回战争前的岁月,不同的是她长大了,她可以为所欲为,畅所欲言。她是斯佳丽奥哈拉,来自北佐治亚的乡下姑娘,正和某某贵族小姐、某某爵士,甚至女伯爵,在从男爵的城堡里参加聚会。
这简直和书本里的故事没什么两样!斯佳丽骄傲地抬起了头。
她几乎可以忘记瑞特的存在,几乎可以抹去被侮辱、被鄙视的记忆。
但也只是几乎而已。打猎完后骑马回来的路上无意中听到的话、瞥见的情景不断地在她反叛的心里回响、重现:瑞特一副对失败满不在乎的模样把女爵当成普通人那样揶榆装得那么该死的若无其事、轻松自在、无动于衷是这么这么样的瑞特。去他的!
“恭喜你,斯佳丽。”瑞特不知何时来到她旁边,斯佳丽没察觉他走近,手臂晃了一下,香槟溅湿裙子。
“该死!瑞特,你一定要这样鬼鬼祟祟地吓人吗,瑞特?”
“对不起!”瑞特递给她一块手帕。“我为在马市的无礼举动道歉,唯一可解释的理由是我一看到你在那里,着实大吃一惊。”
斯佳丽接过手帕,弯腰擦拭裙子。没有用的,经过一场在田野的疯狂追猎,她的骑马装已沾满泥泞。不过她倒捡到一个整理思绪,暂时藏起脸的机会。我不要让他知道我有多在乎他,她默默发誓。我决不让他看出他伤害我有多深。
斯佳丽抬头往上看,双眼晶莹,嘴唇泛出微笑。“你大吃一惊,那我呢?”她说。“你来爱尔兰做什么?”
“买马,我打算在明年赛马会拿第一。约翰莫兰的马厩以生产一岁的马著名。星期二我准备去巴黎多看几匹。你穿本地的服装来德罗赫达干什么?”
斯佳丽呵呵大笑。“哦!瑞特,你是知道我最爱打扮的。这些衣服是我向朋友的女佣借来的。”她左右环视,寻找约翰莫兰。“我得去打个招呼,向主人道别,”她扭过头去说道。“不早点回去,我的朋友会不高兴的。”斯佳丽瞥了瑞特一眼,就匆匆逃开。她不敢留下来,不敢那么靠近他,甚至不敢和他共处一个房间一座房子。
离巴利哈拉还有五英里多时,开始下起雨来了,斯佳丽怪雨把她的脸打湿。
星期三,她带猫咪去塔拉,猫咪爬上历史久远的不高的土堆,像胜利者一样站在上面。斯佳丽看着猫咪莽莽撞撞地跑下土堆,强迫自己不要警告她可能会跌交。
斯佳丽把塔拉,她的家人、伟大君王宴会的诸多历史一一说给猫咪听。离开之前,她把猫咪高高举起,让她俯瞰这个她诞生的国家。“你是个小爱尔兰人,猫咪,你的根深深地扎在这里听得懂我的话吗?”
“不懂。”猫咪说。
斯佳丽把她放下,让她尽情奔跑。现在这双有力的小腿从来不好好走路,总是奔跑。猫咪常常摔脚。因为草皮下的土地自古以来就凹凸不平。但是她从来不哭,爬起来继续跑。
看着她蹦蹦跳跳,是斯佳丽治疗伤口的良药,让斯佳丽觉得自己又完全复原了。
“科拉姆,谁是帕内尔?参加打猎的人在早餐时一直在谈论这个人,我一句都听不懂。”
科拉姆说他是个新教徒,一个英国人。这里没人会关心他们。
斯佳丽想反驳,但是她已知道多说无益。浪费时间而已。科拉姆从来不提英国人,尤其是在爱尔兰的英国领主,也就是众所皆知的侨居爱尔兰的英国人。他往往在她还没弄清楚前,就很巧妙地把话题岔开。
令她困扰的是,他甚至不承认英国人当中也有些是好人。她喜欢从美国回来时,在船上遇到的那对姐妹,以及打猎时所有对她好的人。科拉姆的不妥协是横生在他们之间的障碍,要是他能好好跟她谈,而不要老大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就好了。
斯佳丽问了费茨太太另一个在心中盘旋已久的问题,那些人人都痛恨的爱尔兰的巴特勒是谁?
女管家拿来一张爱尔兰地图向她说明。“这个你看到没有?”费茨太太的手扫过一个和米斯郡差不多大的地区。“这里是基尔肯尼郡,巴特勒的故乡,他们是奥尔蒙德公爵,但是姓巴特勒。他们可能是爱尔兰最有势力的英国家族。”斯佳丽仔细看着地图。她看见在基尔肯尼附近有个地名叫“邓莫尔洞”瑞特的农场也叫作邓莫尔码头,它们之间一定有关连。
斯佳丽笑了起来。她曾因奥哈拉家拥有一千两百英亩土地而自豪,而现在费茨太太指出的一整个郡,都是属于巴特勒家的。瑞特不费吹灰之力又赢了一次,他一向是赢家。女人若爱上这种男人,谁能责怪她呢?
“什么事这么好笑,奥太太?”
“我是在笑我自己,费茨太太。很高兴我终于可以坦然自嘲。”
玛丽莫兰未先敲门就把头探进门内。斯佳丽没骂她。不管谁说了她,都会让这个瘦竹竿似的神经质女孩几个星期寝食难安。下人。
当你没人可使唤时,也是个大麻烦。“什么事,玛丽?”
“有位绅士要见你。”玛丽递出一张名片,眼睛睁得比平时还圆。
约翰莫兰。
斯佳丽奔下楼梯。“巴特!真是稀客啊!请进,我们坐在梯子上谈,我这里没什么家具。”斯佳丽真心地欢迎他来,但是她不能带他到楼上起居室,猫咪在隔壁睡觉。
巴特在石阶上坐下,仿佛没有家具是天底下最自然不过的事。他说为了找她的家,可把他折腾苦了,后来在酒吧里碰到了邮差,才打听到斯佳丽的住址。这是他拖到现在才把打猎的战利品给她送来的唯一原因。
银座上刻着她的名字和打猎日期,狐爪已不再血淋淋,变成了有纪念价值的标本,但绝称不上美。
“很恶心是吧!”巴特快活他说。
斯佳丽大笑。不管科拉姆怎么说,她就是喜欢约翰莫兰。“要不要去跟半月打声招呼?”
“我以为你不会提呢!害我暗自着急,不知该如何暗示才好。它还好吗?”
斯佳丽扮个鬼脸。“恐怕运动量不足。我觉得对它很是愧疚,现在是捆干草期,我实在大忙了。”
“你的庄稼怎么样?”
“目前很好,只求老天爷不要下大雨。”
他们穿过柱廊,来到了马厩前。斯佳丽正要掠过马厩径直到牧场去看半月,但是巴特拦住了她。他可以进去瞧瞧吗?她的马房盛名远播,然而他从没见过。斯佳丽大惑不解,但仍同意了。所有的马有的在于活,有的在吃草,除了空空如也的马舍隔栏外,什么也看不到,但是既然他想看——马房是由多利斯式柱头的花岗石柱分隔,石柱上突兀起高耸的拱顶,彼此衔接、交错,形成一个如空气、天空般轻盈、毫无重量的石天花板。
约翰莫兰把指关节揿得叭叭响,然后连声道歉。他说每逢他真正兴奋的时候,便会不假思索地这么做。“你不觉得拥有一座像教堂似的马厩,很特别吗?如果是我,我就在里面摆一台风琴,整天弹巴赫名曲给它们听。”
“倒不如勒死它们算了。”
莫兰嗬嗬的笑声,把斯佳丽也逗笑了;他的笑声真滑稽!她装了一小袋燕麦,准备拿给他喂半月。
斯佳丽一边在他旁边走着,一边搜索枯肠想打断他对马厩的赞不绝口,引他谈起瑞特。
结果不必她开口,他自己就先提了。“我说啊!我真幸运,交到你这个与瑞特巴特勒熟识的朋友,”巴特大声嚷道。“要不是他介绍我们认识,我这辈子恐怕都别想看一眼你那些马厩。”
“在爱尔兰遇到他,我着实吃了一惊,”斯佳丽飞快他说。“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巴特说其实他并不认识瑞特。一个月前,他的一些老朋友写信给他,说他们派瑞特来看他的马。不久后瑞特果然带着一封介绍信来了。
“这家伙很独特,对马很在行,很认真。我希望他能待久一点。你们是老朋友吗?他从来没跟我提起过。”
斯佳丽暗呼谢天谢地。“我有一些家人住在查尔斯顿,”她说。“我去看望他们时认识他的。”
“那你一定认识我那些姓布鲁顿的朋友罗!我在剑桥念书时,我到伦敦去参加社交季节舞会,只希望莎莉布鲁顿也会在那里。像所有的人一样,我发狂地追求她。”
“莎莉布鲁顿!那个猴子脸?”斯佳丽脱口而出。
巴特咧开嘴。“就是她,她是不是很不可思议?她真是一个独特的女人。”
斯佳丽使劲地点头,面露微笑。其实她怎么也搞不懂怎会有男人追求那么丑的人。
约翰莫兰以为每个认识莎莉的人一定都很崇拜她。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他一边靠在牧场栅栏上,引诱半月过来吃他手上的燕麦,一边就不停地谈论莎莉。
斯佳丽边听边想心事,不久瑞特的名字又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巴特低声笑着引述莎莉在信里提起的流言。瑞待似乎是陷入了有史以来最老掉牙的圈套。有一天,一名待字闺中的老师带着一群孤儿去瑞特的农场郊游。回家之前,一个孤儿突然失踪,于是他只好放下手边工作,陪女老师去找。结果小孩是找到了,天也黑了。当然罗,这就意味着女老师的名誉受损,瑞恃只好娶她。
最精彩的是几年前他因拒绝跟另一个他与之厮混过的姑娘正式结婚而被赶出城去。
“你一定以为他经过第一次教训后,会变得谨慎些,”巴特呵呵笑道。“可是他反而变得更糊涂了。你不觉得好笑吗,斯佳丽?斯佳丽?”
她拉回思绪。“站在女人的立场,我必须说巴特勒先生罪有应得,他有一张不糊涂时也会带给许多女孩子麻烦的面孔。”
约翰莫兰又发出嗬嗬的笑声,那种笑声引起半月的注意,它机警地靠近栅栏。巴特摇动燕麦袋。
斯佳丽芳心大悦,但又觉得想哭。原来那就是瑞特匆匆离婚再娶的原因。安妮汉普顿这个狡猾的女孩实在不简单,把我耍得团团转。
还将我的军。也许不是她设下的圈套,也许只是我运气差,安妮才会拖到天黑才找到走失的孤儿。况且安妮又很得埃莉诺小姐的宠爱。她跟玫荔实在太像了。
半月从燕麦前退开。约翰莫兰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只苹果。半月期待地嘶呜。
“听着,斯佳丽,”巴特打破苹果说道。“我有件有点棘手的事想跟你谈。”他朝半月伸出手,托着四分之一的苹果。
“有点棘手!”他知不知道他刚刚说的话就很棘手。斯佳丽笑答:“我不介意你把半月宠坏,如果那就是你要说的棘手事。”
老天!当然不是!巴特灰色的眼睛瞪得老大。她怎会这么想呢?
他说那实在是件伤脑筋的事。艾丽斯哈林顿——打猎时跌进沟里的一个矮胖的金发女人——要在施洗约翰节前夕的那个周末开一场家庭聚会,想邀请斯佳丽,却提不起勇气开口。他被指派为外交使者代她来邀请斯佳丽。
斯佳丽心中有一百个疑问,归结起来是什么时间?在哪里?该穿什么衣服?斯佳丽知道科拉姆会大光其火,但是她不在乎。她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喝香槟,再一次骑着马儿随猎犬和狐狸风驰电掣般越过河流和栅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