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都市言情 > 林语堂自传 > 二关于《大荒集》
  因为想把这五六年来的零篇文字集成一书,便为保存,所以想起集名。向来中国人的文集取名,都很雅致,如同书斋的取名一样,可以耐人寻味。因此想到已出的翦拂集,而以为此集命名,应该与上集集名意义稍微联贯,才有意思。最初想到"草泽集"、"梁山集",都觉得不当。因而想到大荒集这名词,因为含意捉摸不定,不知如何解法,或是有许多解法,所以觉得很好。由草泽而逃入大荒中,大荒过后,是怎样个山水景物,无从知道,但是好就在无人知道,就这样走,走,走吧。
  不过有一点,大荒旅行者与深林遁世者不同。遁世实在太清高了,其文逸,其诗仙,含有不吃人间烟火意味,而我尚未能。也许戈壁荒漠过去,就是深林,与木石交,与鹿豕游,那末下一次文集便须以"深林集"或"鹿豕集"名,但也许过去正是新都的十字街头,也是可能的。总而言之,在荒野中的人尚不知道。
  在大荒中孤游的人,也有特种意味,似乎是近于孤傲,但也不一定。我想只是性喜孤游乐此不疲罢了。其佳趣在于我走我的路,一日或二三里或百里,无人干涉,不用计较,莫须商量。或是观草虫,察秋毫,或是看鸟迹,观天象,都听我自由。我行吾素,其中自有乐趣。而且在这种寂寞的孤游中,是容易认识自己及认识宇宙与人生的。有时一人的转变,就是在寂寞中思索出来,或患大病,或中途中暑,三日不省人事,或赴荒野,耶稣、保罗、卢梭前例俱在。
  吾生平读书绝少,无论中外文学,都是这样。因为不阿世好,所以也不赶看时行所尚的书。但是有时偶然得一好书,或发现一新作者,则欢喜无量,再读三读而获益无穷。这就是孤游者之快乐。但是我相信,凡读书的人都应如此,必须得力于一家,不可泛览,以致博学而无所成名。曾子高于子夏,就在这一点。读书应取其性情相近者而精读之,才容易于见解思想上有所启发,如此时久日渐,自然也可有成就。常人学与思,总是学占大部分而思少,就是因为所学是趋时之学,不一定与自己思想能发生关系。要多思不如少学,才不会精神浪费,但要如此,又非取孤游办法不可。栖栖皇皇,汲汲成名,人云亦云,是不足取的。我想从容的,慢慢的,如野游般沿路读来才好。像samuelbutler那样孤芳自赏的作家,是我所佩服的。
  有人出书,是因为偶然先想到一个书名,觉得太好了,非出不可,然后去做书。有人是先做好了书,才想起书名,甚至屡次易名,如同家中的宁馨儿,先生出来,再给取名,却因为宠爱,连起三四个绰号,随生随灭,听其自然,但也不觉得重复。名之来源,常人都不知道,有时做父母的也不知道。大半总是偶然呼出,觉得顺口,音韵好听,而有什么极小事故的关系。大荒集,是先想出书名,属于第一类的。今晨因想到这书名,觉得音韵甚好,义也可取,所以也把一时感想写成一篇序。序既写好,又感觉不得不赶紧搜罗旧作,编集起来,待看能合书名否?
  这只能算是序书名,并非序书。至于书之内容皆系革命以后之作品。但料想已无翦佛集之坦白了。而且并非包括我革命以后的最好作品。最好的还是我游欧一年与我的小孩的通信,而那些通信的最好部分,并不是我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