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舞姬不知他是何意,只能怯怯地点头。
雍王笑了笑,本就是俊美至极的脸,这一笑更是看得人不忍移目,他凑到她耳边,声音轻而缓:“比桓王呢?”
秦岭这边,萧玥几人炸了矿,连忙下山返回,阿武和阿诚本回当地驻军地去了,李只原本是暗探,出了矿便与他们分开了,小甲则是送他们回到客栈后才离去。
萧玥却在离客栈的岔路边停下了脚步:“我身上火药味和血腥气太重,容易引人注目,若是守备军有狗那就更容易追上我们,我们来时那边有一条溪,我先去那边的溪水处洗洗,你们去接上宁镜再过来。”
他先前在林中临时猎了一头鹿,拿了新鲜的鹿血和阿诚演了那一出戏,取血时血喷了一身,跟个血人似的。
黄金和白银接上了宁镜,几人便带着马顺着岔路找到了萧玥所说的小溪。
几人到时,萧玥已经洗得差不多了,他站在溪水中间,全身就只穿了一条黑色的亵裤,也都已经打湿了全贴在身上,他背对着他们,上身光裸着,一头黑发打湿披在身后,听到动静便知道是他们,头也没回去说道:“给我带皂荚了吗?头发上的洗不干净。”
一个东西直着朝他飞来,萧玥反手接住,在头上和身上胡乱地搓洗了几下,直接一下子扎进了水里,再出水时已经游到了岸边。
“哗啦啦!”他猛地站起身,岸边水浅,此时月光清浅明亮,正照在他的身上。少年身形修长,一身结实却不夸张的肌肉是十几年勤练武艺磨出来最好的痕迹,眉眼已经渐渐褪去稚嫩,棱角开始分明,眼眶越深,鼻梁越挺,略薄的唇边带着清爽的笑意。水珠顺着他的轮廓流下,像一只温柔的手在细细地描摹,再从鼻尖,下巴处依依不舍地滴落。
他嫌水珠烦人,像只刚出水的大狗般用力甩了甩头,将头上身上的水珠甩开。
滴滴带着凉意的水溅在身上,脸上,宁镜看着眼前的萧玥不由地微有些愣怔,直到看着他一步步朝他们走来,越近,眉眼便越加清晰,身上没有一丝血腥气,清爽中带着一些皂荚的清香气息。
而那气息如此清晰,竟是盖过了这丛林中所有其它的味道,不管是芬芳的花朵,潮湿的树木,腐败的落叶,还是虫鸟鱼兽的腥气,竟都抵不住那丝气息钻入他的鼻腔之中。
宁镜的心跳突地就有些失衡,连手心也开始冒出细细的汗来。
“衣服呢?”萧玥随手抹了抹脸上的水,问黄金。
宁镜连忙移开目光退了几步退到了旋风身边,不再去看那边正要换衣服的萧玥。
“爷,你这倒是好,到了客栈都不用洗,直接就能睡。”白银笑嘻嘻地说。
萧玥快速地穿好衣服,撇了他一眼:“说得好像你每天都会洗一样。”
白银刚办完大事,心情甚好,依旧笑嘻嘻地:“男人嘛,要那么干净干什么,没点味道叫什么男人。”
萧玥没理他,换上了衣服看向那边一语不发的宁镜,见他并没有看他们,而是一直看着旋风,便问道:“怎么了,伤口疼了吗?”
宁镜摇了摇头,这才回头看他们,笑道:“没事,早知道你们如此顺利,我应该就不该跟过来,反而拖了你们的后腿。”
来时黄金和白银已经把事情跟他大致说了,萧玥当机立断,斩鹿取血,杀鸡儆猴,确实是好招。
黄金立刻说道:“怎么会呢,此事如果没有宁公子,我们还不知道办成什么样呢,这次最大的功臣就是你,倒是我们连累你受罪了。”
白银也连忙跟在身后说道:“是的是的,宁公子,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亲兄弟!”
萧玥白了白银一眼,这小子跟五日前还真是判若两人。他走到旋风身边,小心地将宁镜扶上马:“此处还不算安全,我们先去下一处客栈。”
秦岭上的守备军离他们不远,只是那一炸太过惊人,他们肯定会先去查明情况,所以才会留了时间让他们在这里换衣服,一旦反应过来,一定会派人来追,所以以备万一,他们要先脱了踪迹才算安全。
顾及着宁镜的伤,这次萧玥没有快马,他们速度比来时慢了许多,夏暑里昼长夜短,才卯时一刻天边已开始泛出青色,几人在辰时终于到了下一处的客栈,奔忙了一天一夜未停下,到了客栈便休息了。
才休息了两个时辰,萧玥便又起了,时间紧迫,他必需在万寿节前赶回永安此事才算完。宁镜腿上的伤口虽敷了药,但本就未愈合,此时又严重了起来,肯定是不能再骑马了。萧玥便雇了马车,留了黄金和白银在他身边,他先行回永安,他们随后再到。
“回去之后也要小心。”宁镜看着骑在马上的萧玥,正是正午,他仰着头看他,被日光刺皱眉,不得不抬手挡住方才能看清他的脸:“那些逃跑的旷工里面一定有宣离和雍王的人,不多时日他们就会明白过来,哪怕没有证据,也一定会怀疑到我们头上,我们只是暂时没有让事情翻到明面上而已,所以此事并未完,若是他们有任何动静,咬死不认,按兵不动方为上策。”
萧玥看着下方宁镜那一身青布粗衣,为了不引人注目,他们一直都是这身打扮,他点头应了,心里想的却是:
这身衣裳真不合身,还是那一身云锦最为衬他。
马车已经布置好,萧玥快马先行离开了,黄金扶着宁镜上了马车,两人并肩坐在外面赶着车,心情甚好,一身轻松:“宁公子,坐好了,我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