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022节
  起码墙面上都刷了一层绿色的漆面,还用瓷砖贴了踢脚线,从这里就能看出来了。
  高第街的铺面和房子,其实质量很好。
  难怪它能一活就是三十年,一直到了后期,大型商场的崛起,高第街这才没落了下去。
  沈美云看完后,这里的装修还是不达标,她蹙眉,“西河,这边有建筑队,或者说是施工队,再不济建材市场也行?”
  她其实装修过一次,也算是轻车熟路了。
  林西河意外,“这里还需要在装修吗?”他看这里的装修,比他的家都要好好多倍。”
  沈美云,“还需要改造下。”
  林西河心说,都好到这个地步了,还怎么改造,当然身为生意人,他自然不会说这种煞风景的话,免得伤了双方为数不多的情谊。
  他想了想,“建筑队我倒是不认识,不过建材市场我倒是认识人。”
  “你若是想去买东西的话,我可以明天上午陪着你去。”
  他下午是要出去摆摊的,也只有上午才有时间。
  沈美云,“那就麻烦你了。”
  有了林西河帮忙,很快沈美云就找来了施工队,并且按照水工队的要求,去建材市场上买了不少材料回来。
  沈美云一直都是喜欢落地窗的,所以去玻璃厂订购大玻璃,也是必不可少的事情。
  等这些事情都到位后,不过一个星期。
  衣家总部第一间店铺就准备好了!
  第280章
  装修问题沈美云是全程找人盯着做的,连服装店里面的镜子和顶灯,都是她找人定做的。
  这种镜子和后世服装店的镜子,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照出来的人会更瘦更白更为立体一些。
  为了找到这种镜子来当服装镜,沈美云也算是费了大功夫。
  还有大玻璃窗,模特,莲花吊顶灯,以及藏在墙壁里面的壁灯,全部被沈美云给一一找到了。
  在这个过程中,沈美云发现许多东西,并不是后世才有的,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厂子里面已经生产了,只是运用还不广泛而已。
  是后世的店铺把它们给带流行了起来,也让更多人都知道了。
  装修好铺面后,衣家的大招牌也被安了上去,硬件装备一切准备就绪,现在就差货和人了。
  货是装备,人是招待。
  沈美云给远在北京的乔丽华,以及陈银花和陈银叶打了个电话,让她们人商量一番,抽调一个人来羊城。
  有经验的人过来可以直接上手,不用培养。
  人商量过后,乔丽华因为还没拿到毕业证,在加上,她还打算考到街道办去,所以来不了羊城。
  陈银花是属于那种逆来顺受的性格,人家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倒是陈银叶胆子大一些,她也对羊城颇为向往,于是,便主动提出,“我去羊城。”
  “姐姐,你是知道的,我成绩不如你,反正毕业分配好工作是轮不到我的,还不如出去打拼一番。”
  她现在一个月的工资都能有六十多了,在做几年她的工资只会越来越高的,实在是她太了解沈姨这个人了,她对自己人根本不会吝啬。
  陈银花有些犹豫,“你知道的若是去了羊城,将来回来的机会可不多了。”
  陈银叶不在乎的摆手,“那也没关系,反正我在北京上学了两年,这边是个什么情况,我也知道了。”
  “我也想去新城市看一看。”
  陈银叶骨子里面就是不安分的,是那种对外界的好奇和跃跃欲试。
  见她都这般说了,陈银花这才不在劝说,给妹妹收拾行李起来,“学校这边我会替你说的,就说去外地实习了,到时候领毕业证的时候,你若是有机会就回来,没机会我跟老师说下,我给你领。”
  这也不是没有的事情。
  陈银叶嗳了一声,“那北京这边就交给丽华姐和你了。
  她兴致勃勃,连带着眼睛也是亮晶晶的,“我要去羊城跟着沈姨打天下了。”
  这般兴奋的样子,反而冲淡了离别的愁绪。
  *
  羊城。
  沈美云在等陈银叶来的时候,她也没闲着,一连着好几天,天天泡在服装厂里面。
  和高蓉一起在画服装设计图,沈美云和高蓉还不一样,高蓉是本身就是做这个发家的,她对服装设计这块本来就很敏锐。
  沈美云虽然对这方面不了解,但是她是从后世过来的人,她见过太多漂亮的衣服了。
  以至于说夏装和秋装的时候,几乎一瞬间,她脑海里面便能迸出几十个款式。
  大圆领短袖,v字领短袖,衬衣短袖,无袖短袖,花边领短袖。
  荷叶领长裙,深v长裙,宽松牛仔背带裙,半紧身牛仔长裙。
  只是天时间,沈美云便画出无数张夏装草图,让高蓉来完善,对于高蓉来说,她看到这些设计图纸,简直是惊为天人。
  “美云,你不做服装设计这一行真是亏了?”
  她拿起了一个方领紧身小短袖,下面顺势设计了一款喇叭牛仔裤,哪怕成品衣还没做出来,光这一副设计图就足够让人惊艳的。
  沈美云打了个哈欠,关在屋内这几天,她觉得快把自己给榨干了,“我可不是专业的,我把草图给你,剩下的你来完善。”
  喝了一口浓茶,苦涩的茶叶瞬间让人精神了几分,“这些衣服多久能做出来?”
  从设计图纸到做成成衣,她可是等着米下锅呢。
  高蓉拿着那设计草图爱不释手,“我亲自操刀,等我把样板衣做出来后,下面的师傅们照着做就很快了。”
  “给我一个星期吧。”
  最少要一个星期,而且她还是要不眠不休的那种。
  沈美云,“成,那剩下的活就交给你了,我要回去休息了。”
  她是住在高蓉家里的,之前本来在招待所住的,但是招待所在吃饭方便不方便,后面索性去了高蓉家。
  反正高蓉也是一个人住。
  高蓉头都不抬,“你回去吧,我要把这些图都改造下,估计这两天都不回去了。”
  高蓉就是一个工作狂人,若是忙起来,她最长能几个月不休息,每天都一头扎进服装厂里面。
  沈美云嗯了一声,她揉了揉眼睛,“你也悠着点,注意下身体,别太操劳了。”
  高蓉没有回答,直接选择了忽视。
  沈美云熬了一天,从服装厂出来的时候,都已经下午七点多了,夏风吹在身上,带着一抹温热,夕阳已经彻底落山,整片天空被朝霞染上颜色,烈焰似火,漂亮的不像话。
  沈美云抬头端详了一抹天上的景色,不得不说羊城的天空就是好看,湛蓝色和火红色,蓝色的天空,红色的朝霞,不含一丝杂质,美不胜收。
  她一边欣赏着风景,一边慢吞吞的溜达到高蓉家,高蓉家离服装厂不远,应该说高蓉有两个家,一个在沙河,一个在小服装厂那边。
  只是,沙河这边居住的多一些,所以这边的房子也大,是个层楼小房子,她租在二楼,推开窗户就能看到外面一颗极大的荔枝树。
  荔枝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荔枝,当然沈美云才不肯承认,她是馋这口新鲜荔枝,这才着急忙慌的回来的。
  她走到楼下的时候,顺带在小饭店打包了一份海鲜粉回去,又要了一瓶冰镇过的北冰洋汽水。
  一手端着搪瓷缸,一手握着冰凉的北冰洋汽水,沈美云只觉得浑身都舒坦了。
  一进屋,她顺手把吃食放在了桌子上,推开窗户,便朝着那硕果累累的枝头,摘了一挂红彤彤的荔枝下来。
  荔枝入手,红色的果壳凸起的地方,有些扎手,不过她倒是不在乎。
  沈美云特别喜欢这种摘荔枝的感觉,有一种满足感,一连着摘了两挂,这才停手。
  没急着去吃粉,而是打开搪瓷缸盖子,让它慢慢凉着,夏天嗦粉容易烫舌头,倒是不着急吃热饭。
  趁着冷着的功夫,她找来一把剪刀,把那一挂上的荔枝一个个剪下来,放在筐子里面,拿到公共水房去清洗了起来。
  显然,和她一起来洗荔枝的人还不少,这一颗老荔枝树是房东的,房东年纪大了,吃不得甜的,便让租客们自己想吃了随便摘。
  沈美云住在高蓉这里十多天了,和邻居也算是混了个脸熟,她朝着对方点了点头,便继续一颗颗清洗荔枝。
  回来后,她嫌热,就换了一身家居服,一件米白色的无袖长裙,宽松版,很是凉快,布料是她特意找高蓉要了一块棉麻做的。
  做好她便极为喜欢这件衣服,每次回家第一件事便是换上。
  旁边的邻居细细的打量着她,他们和沈美云碰头的机会并不多,只知道她是高蓉的朋友,看着看着,秦妈眼里就闪过一丝惊艳,面前这女同志也不知道怎么长的。
  通身白的跟玉一样,没有丝毫瑕疵,一张脸眉目如画,温婉雅致,就如同水墨画。
  别提多漂亮了。
  “同志?”
  沈美云洗完了一筐荔枝,就准备离开,见到对方喊她,她意外了下,“怎么了?”
  “是这样的,你有没有兴趣,我给你保一桩媒啊?”秦妈怕沈美云不答应,忙说男方条件,“对方条件很好的,是个本地人,咱们租的这房子你知道吗?就是他们家的。”
  沈美云一听这话,她咬着荔枝噗嗤一笑,“秦妈,你可别开玩笑了,我闺女都上高中了。”
  秦妈瞳孔巨震,“不可能。”
  沈美云笑着摇摇头,倒是没解释,端着一筐荔枝回去后,开始嗦她的海鲜粉!
  秦妈瞧着沈美云走路那身段,看了又看,“不可能。”
  她这屁股,怕是连孩子都没生过,还有她的眉眼,也没开,眉毛都是聚拢的。
  这显然是个大姑娘呢。
  怎么可能孩子都读高中了?
  要是她的孩子读高中了,那她得对少岁了?
  秦妈打死不信。
  房间内。
  沈美云可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对方一个字都没信,她这会正兴致勃勃的吃荔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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