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952节
  几人分一分,便打算路上把这批货,在火车上销售出去的,这年头能坐得起火车的基本上家里条件都不差。
  不然,就那几十块钱的车票费,都把人家给拦在了门外。
  沈美云,“这些差不多了吧?”
  她提了下袋子,差点没提起来,主要是电子手表和口琴数量多了以后,便极重的。
  “差不多。”金六子提起来掂量了下,“你们把里面重的货物给我,等上车后,我在放到行李架子上。”
  沈美云和姚志英自然没有不答应的,甚至,到最后金六子一人提起了三人的货,直接用大被单给包了起来,当成包袱一样放在背上背起来。
  沈美云和姚志英竟然是空手上的火车。
  火车上一上去,货物一放好,沈美云他们便各自在怀里揣着一些货物,开始在各节车厢里面兜售起来。
  因为衣服宽大,能藏的不少,沈美云往两个胳膊上戴了十来款的电子手表,普通的,彩色的,夜视的都有,袖子一盖,从外面只能看到过分肥硕的胳膊,其他就看不到了。
  至于口琴,蝴蝶发夹,一字发夹头花这些,她选择揣在外套的大兜里面。
  三方都装好后,便分头行动。
  沈美云选的是卧铺车厢,卧铺车厢里面的人基本上是有钱人最多的。
  避开了列车员后,沈美云最先找到了一个打扮体面的女同志那,“同志,你要电子手表吗?”
  她把自己的袖子往上拽了下,刚好露出了一款红色的电子手表,极为亮眼。
  那女同志本来在拿着小镜子,用着火柴描眉的,看到这,她顿时眼前一亮,“你卖?”
  压低了嗓音。
  沈美云嗯了一声,“对。”
  “多少钱?”对方一眼就喜欢上了,拿着沈美云的手颇有些爱不释手起来,一直忍不住去摸索着那一款红色的电子手表,若不是对方是女同志,沈美云还以为对方在吃她豆腐。
  她笑了笑,把那一款红色手表顺势从自己的手腕上脱了下来,递过去,“彩色的十五块。”
  “你可以细看下。”
  “这么贵?”那女同志惊呼一声,接了过来,看到那红色的表带,透明的表盘时,她顿时有些舍不得还给对方了。
  沈美云笑了笑,声音轻软,“不贵了,你要知道一只梅花牌的手表,可要卖到一百五两百去,这一只彩色的电子手表,才要十五块,这个已经很便宜了。”
  她接了过来,又示范戴在自己手上,特意扬起了自己的手腕,“而且,你自己看好看吗?”
  她的手腕细白,腕骨微微凸起,戴着红色的电子手表,别提多惹眼了。
  “好看。”
  那女同志几乎是移不开眼。
  沈美云晃了晃一截皓腕,“是吧,都是看时间,为什么不选择一款好看的,还便宜的,当然,最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这话说的是,对方当即被打动了,“我要也可以,但是你能不能给我便宜一些?”
  沈美云换了一款,把普通款黑色的电子手表拿出来,“这一款十块钱,不过是黑色,你要的话,可以拿这一款。”
  灰扑扑的手表,看着一点都不打眼,女同志率先拧眉,“我不喜欢黑色。”
  “可是红色的真的是十五块,一分都不能少。”
  对方迟疑了下。
  “这样吧,你买红色的手表,我送你一板黑色的一字发夹。”说完沈美云便从口袋拿了出来,“这个黑色一字发夹在羊城可受欢迎了,你看这样。”
  她取下两个夹在自己的头发上。
  她本就生得漂亮,将细碎的头发全部拢上去后,便露出了一截光洁饱满的额头,精致的眉眼没有任何遮挡的露在对方面前。
  女同志有一种被美色冲击到头晕目眩的感觉,她捂着砰砰砰乱跳的心脏,“我买!”
  她几乎是脱口而出这两个字。
  第258章
  话落后,才惊觉自己手头的钱可是有别的用处的,但是在看到沈美云那几乎要将人晃花眼的样貌时,她深吸一口气,终于下定决心。
  不就是十五块吗?
  咬咬牙就节省下来了!
  “同志,这是钱。”她直接从口袋里面掏出来了现金,零零散散的数了十五块,一股脑全部递给了沈美云。
  沈美云有些诧异,她没想到自己的第一单货竟然卖的这般顺利,她还以为要费口舌呢。
  她笑了笑,把自己手上的手表褪下去,戴在对方手上,还不忘把口袋里面的一板黑色的一字发夹一起送给她。
  “哝,都在这里了,收好呀。”
  她不像是生意人,倒像是邻家的姐姐妹妹,这让那个女同志也有些奇怪,在戴好后,她炫耀的晃了一圈,这才问道,“同志,你怎么做这个呀?”
  这年头能坐得起卧铺的,基本上都是在单位身居要职的,不然出差的时候,也不会买得起卧铺了。
  在人家看来,做个体户是最为丢人的。
  她看沈美云生得漂亮,一身气质也不像是普通人。
  沈美云笑了笑,“赚钱不分贵贱,想来尝试一下。”
  其实,她早都做过销售了,无非是之前是卖猪,如今卖的是这些小物件,只是商品不一样,但是本质却是一样的。
  都是卖货。
  对方听了觉得惋惜,“你还有其他的东西吗?”虽然心疼,但是该买还是买。
  沈美云又拿了口琴,层压皮带,头花,以及蝴蝶发夹出来。
  对方看到口琴眼睛立马亮了下,“你还有这个?”
  她之前在单位看到宣传科的干事有一个,每天拿着口琴垂奏,别提多洋气了。
  不少人都羡慕呢。
  她拿起来口琴细细的摩挲起来,“这个你怎么卖的?”
  沈美云,“二十二。”她本来想喊价二十的,但是转念一想,要给人还价的余地。
  于是都喊了两块钱。
  “二十二?”对方显然是震惊的,“你确定?”她之前在单位的时候听过人家说,一个口琴花了三四十块,几乎是快一个月的工资了。
  沈美云这才二十二。
  这都差了一半去了。
  沈美云觊着她的神色,大概猜到了一些,“我是进货价呀,而且你还是我第一个开张的客户,我自然不能给你喊高价,我卖你二十二块,我就挣你两块钱。”
  “完全就是当路费了。”
  对方一听,“那你真实在。”
  沈美云,“……”她看着对方欢欢喜喜的给了二十二块买了口琴,她恍恍惚惚的离开。
  她怀疑自己有当奸商的潜力。
  一个口琴,一个电子手表,一板黑色一字发夹。
  加起来成本三五块,她卖了三十五块出去,赚了快十倍了。
  她从那个卧铺车厢离开的时候,脑海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当倒爷真他妈的赚钱啊。
  难怪八十年代下海的人,富了一大批人。
  感情赚在这里。
  有了开张大吉后,接下来沈美云在售卖东西的时候,简直是一路顺利,只跑了一趟,带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部卖完了。
  入账两百两百八十大洋。
  这不比上班赚钱啊。
  等沈美云折回他们卧铺车厢的时候,金六子和姚志英还没回来,沈美云拿着钱盘算着,中午可以在车上吃顿好的了。
  之前他们为了进货,几乎是把手里的钱给榨干净了,只留下了一个买票钱,至于吃食,买的烧饼,窝窝头,打算这一路对付回去。
  这下不用了。
  可以吃点车上刚做好的新鲜饭菜了,火车上一直都是有卖饭菜的,只是除了贵没毛病。
  正当沈美云盘算着中午吃点什么的时候,金六子回来了,看着他一脸的喜意,显然是卖货很顺利。
  金六子以为自己是最快的,没想到沈美云已经躺下休息了,他当即大步流星的走过来,“美云,你卖完了?”
  沈美云点了点头,“你也是?”
  “你卖了多少钱?”他压低嗓音问道。
  沈美云,“两百八十三。”
  “我有四百三。”
  金六子人高马大,衣服的口袋也大,他出去的时候拿的货物也多,几乎快是沈美云两倍了。
  沈美云意外,“这么多?”
  “那些货好卖的很,他们甚至都不怎么还价。”
  “也不知道,志英那边怎么样了?”他们三个是分三个地方的,这不,说曹操曹操到。
  金六子话落,姚志英一脸喜气的进来了,“你们都在啊?”
  “你卖了多少?”
  金六子拉着姚志英过来。
  “两百三。”
  她拿的货是最少的,所以卖的也是最少的那个。
  “那咱们几个加起来基本上有小一千块了。”
  就这一趟,也才两个小时左右,可能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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