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533节
  “你想多了,就我这样小打小闹,怎么可能上升到那个层面上?”
  “你也知道那边比咱们这里还冷,今年那边冻死了不少人。”金六子四处看了一眼,压低了嗓音,“对方拖我弄十套衣服,十套棉被。”
  就这个数量。
  说实话,他好不容易凑齐了,结果还没过去,东西就被没收了。
  钱和货都没了。
  人算是运气好,勉强逃过一劫。
  沈美云无法去判断对方说的话里面是真还是假。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片刻。
  金六子指天发誓,“我若是说假话,天打五雷轰。”
  沈美云思索了下,金六子话里面的真实性,她回忆剧情,“你是从哈市弄货,从黑河过去的?”
  这话一说。
  金六子脸色一变,他没想到对方竟然知道他的路线。
  说实话,每一个偷渡客,都有自己的路线和渠道,那是旁人不知道的。
  毕竟,这是要命的东西。
  金六子发誓,他从黑河走绝对没和任何说过,但是沈美云怎么知道的?
  他看着沈美云的目光,惊疑不定。
  “六哥,你不用这样看着我,我知道很多消息,比你想象的多。”
  她回忆了半天,只能隐约记起来,对方好像确实是差点出了篓子,进去了。
  但是侥幸逃过一劫。
  貌似就是这一次。
  她拧眉记起来一个人名,“货是给安德烈??”
  安德烈便是那个杂货铺的老头子,和金六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而金六子在未来,之所以对外贸易能够做的风生水起,那便是因为安德烈。
  安德烈年纪大了,但是他有一个儿子,而他儿子在经商的天赋上比安德烈还高。
  而安德烈儿子的存在,更是让金六子在生意上,直接坐上了火箭。
  金六子这会脸色已经不能用复杂来形容了。
  他眼神带着几分诡异,“你怎么知道的?”
  安德烈这个名字,他也是和对方认识了好几年才知道的。
  其实,当年他们认识的时候,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老毛子在他们国家内是很受欢迎的。
  毕竟,是兄弟国家。
  而且他们这里还有不少人学俄语呢。
  只是如今政策收紧了,不让做买卖,但是和老毛子接触,其实管的并没有那么严格。
  应该说是双方在交好的情况下,他们这边哪怕是到现在为止,还有人在继续学俄语。
  甚至,还有去俄国留学的。
  沈美云挑眉,一双柳叶眉干净又秀丽,“我怎么知道的,这个确实是不方便说。”
  “如果你是给安德烈被子和大衣的话,我可以帮忙。”
  她倒是知道安德烈那个老人,人不错,心地善良,用着开着的杂货铺,养了不少孤儿。
  而这些孤儿在未来,也都派上了大用处,都是做生意的好手。
  金六子听到这话,倒是顾不得在去追究,沈美云从哪里知道这些的了。
  只是,对待沈美云的态度,越发谨慎和敬畏了几分。
  “真的?”
  一点都不像是第一次见面,那阴沉的样子了,反而多了几分世故和圆滑。
  沈美云嗯了一声,“你住在哪一间房?”
  金六子这种见不得光的人,怎么会住招待所呢,他在哈市有自己的窝点,只是窝点被人一锅端了。
  这才没了法子,来到了招待所,但是他又没有证明,住不了房,这才在外面抽烟。
  好在哈市流浪的盲流子还不少。
  像他这种,倒是没有人来驱赶。
  沈美云问完就懂了,她思索了下,“我的证明是单位的,你用不了。”
  “这样吧,你在附近有认识的熟悉人吗?”
  这——
  金六子思索了下,“有倒是有,只是——”
  他这人防范心强,警惕性也强,所以哪怕是遇到危险,他也没去找过熟人。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沈美云头疼起来,“那你睡哪里?”
  “我原本打算来这里碰碰运气的,如果招待所不让住,我就去住全桥洞。”
  要不住最热闹的地方,要不就住人最少的地方。
  反正他一项都是这么行事的。
  沈美云蹙眉,“桥洞?你知道外面晚上温度有多低吗?”
  知道啊。
  但是知道又怎么样。
  他们这一行,早些年还好,如今政策紧张,越发见不得人。
  做生意就是投机倒把,这要被人抓住了,严重点的就是被枪毙也不为过。
  看着金六子这样,沈美云捏了捏眉心,“你这人真是混。”
  一点那种敬重的心思都没了,她记得书里面说金六子,未来心机深沉,而资产雄厚,而且还是大慈善家。
  但是——
  面前这个年轻人哪里像啊。
  沈美云不知道,那是因为金六子,对她多了几分滤镜,所以在她面前自然也就放松了几分。
  她思索了下,“我有个地方,你可以去找下。”
  “哪里?”
  沈美云,“去那种筒子楼或者是大杂院,专门给盲流住的那种,你就在那混迹个一晚上,应该是没问题的。”
  这种地方,鱼龙混杂。
  想要被抓住自然是不容易。
  金六子思索了下,到底是没拒绝。
  “我一会去看看。”
  按照他往日的行事风格是肯定不会去的,但是沈美云既然提了这个位置,说明这里可行。
  金六子自己都没察觉到,他对沈美云多了几分信任。
  “嗯——”
  “你东西都被没收了,还有钱住店吗?”
  这真是把金六子问倒了。
  他脱下手腕上的手表,还是上海牌的,“我有这个。”
  沈美云,“算了——”
  她从兜里面摸了摸,摸了一张大团结递过去,“你先用,回头还我。”
  她的手纤细莹白,指腹处带着粉色,和那大团结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让,金六子愣怔了片刻,旋即苦笑一声,“谢谢了。”
  他这次来哈市的钱,都找黑市的人买了货,但是货又被没收了。
  人也差点没了。
  别说钱了,就是能逃出来,都是运气好。
  接了这钱,金六子有几分不真实地感觉,他一脸复杂道,“你就这般相信我?”
  毕竟,他现在身上可是没钱的,但是对方不止是借给他钱,还要和他做生意。
  金六子做生意这么多年,头一次遇到这种人。
  沈美云笑了笑,“自然。”
  金六子要是没有信誉的人,在未来也不会生意做那么大了。
  “你可是金六子。”
  这三个字,在未来有多值钱,或许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沈美云有意卖他个好,她和他做生意,看的是长远。
  金六子听到她这话后,有几分恍惚。
  说实话,今天这一次的打击对他还挺大的。
  冬天的时候,棉花和大衣都贵,一样十套,花了不少钱,但是不止钱没了,货也没了。
  这让金六子其实有些自我怀疑的,自己是不是适合继续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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