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232节
  这话一喊,外面的人便进来了。
  来人不是旁人,正是周参谋的爱人赵春兰,她一进来便打量了片刻,旋即进屋看到那满屋子的东西,都没落脚的地方。
  还需要跳着走。
  她就忍不住笑了,“的嘞,终于看到了一个比我还能摆放东西的人。”
  这话一说,两人的关系都跟着拉近了不少。
  沈美云也笑,“嫂子,我跟你说,我这不收拾,你连院子的门都进不来。”
  这——
  赵春兰还真信,“我当初搬新家的时候,我就把东西摆在了院子里面,甚至院子外面都是,当时我们家老周还笑话我,这是逃饥荒来了。”
  说到这,她便朝着对方介绍道,“来,正式介绍下,我是周参谋的爱人赵玉兰,你可以喊我赵嫂子,也可以喊我玉兰嫂子。”
  听到对方的介绍。
  沈美云一顿,赵玉兰?
  这不就是男主周青松的母亲,说起来她和林兰兰到了后面,还是死不对付的。
  如果说,林兰兰是娇妻受宠的女主的话,那么赵玉兰就是那个女主的恶婆婆。
  这——
  沈美云打量了对方片刻,对方一头齐耳短发,干净利落,四方脸显得正派又端庄。
  而且一开口的语气,也是极为爽朗的。
  这怎么看也不是一个恶婆婆的角色啊?
  见沈美云盯着自己看,赵玉兰摸了摸脸,“怎么?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不成,让你看呆了去?”
  沈美云自然不能说,你是女主的恶婆婆,是女主的敌人,就是她的盟友。
  毕竟,这还头一回见面呢。
  索性,沈美云笑了下岔开话题。
  “就是觉得你面善,好像在哪里见过,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只能归功于这是你和周参谋的夫妻相。”
  这话,赵玉兰爱听,周参谋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俊俏的白面书生。
  当时周参谋娶她的时候,好多人说他们不相配,是她配不上周参谋。
  赵玉兰这人吧,年轻时候长得不算漂亮,四方的国字脸显得男相,比起周参谋甚至还粗狂一点。
  但是好在结婚后,这么多年下来,日子不错,再加上周参谋操心多,人也一天天老成了下去。
  倒是赵玉兰平日会拾掇,如今两人站在一起,可再也没有别人说他们不般配了。
  这不,沈美云这一句话说的,她笑得合不拢嘴,“要不怎么说,漂亮的人会说话呢,你瞧瞧你这一张嘴,是真会说话。”
  “难怪,人季营长这么喜欢你。”
  季长峥为了娶这个媳妇,可是下了血本的,这是家属院嫂子们都知道的。
  沈美云抿着唇笑了笑,这话题她不好接,好在是赵春兰是个自来熟的性子。
  她直接动手帮忙忙活了起来,满屋子的东西都需要拆开整理。
  沈美云心说不用,但是架不住赵春兰热情。
  她也有分寸,没动沈美云那些细致的物件,而是把大物件给单独拾掇了起来。
  一边拾掇,一边在心里感叹。
  这沈美云同志娘家还是厉害,瞧瞧这一堆陪嫁,就是放在家属院里面,也是顶好能排在前头的。
  沈美云不知道对方想的这些,只能说有个人搭把手,就是不一样。
  赵春兰又是一个干活的好手,一屋子的东西本来沈美云一个人,要两个小时收拾完的,结果因为赵春兰的加入。
  半个小时弄完了。
  全部都分门别类,屋子也清爽了起来。
  赵春兰瞧着了,还朝着沈美云说,“你这屋子里面,还少了一张吃饭的桌子,这个你可以让你们家季营长,去找司务长领。”
  “要是后勤处那边没有的话,找个当地的木匠帮你们打一副,也要不了多少钱。”
  沈美云刚来,正是两眼一抹黑的地步,有了赵春兰指点,她也方便了不少,她便道了谢。
  “春兰嫂子,等我这收拾利索了,接你家来吃个开火饭。”
  赵春兰喜滋滋地答应了,她眼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便朝着沈美云说,“我不和你说了,我家那俩小子也要起来了,我还要去一趟食堂,打了早餐回去给他们吃。”
  沈美云嗯了一声,送着对方离开。只是等赵春兰都走远了,才想起来一件事,忘记去看下沈美云家的孩子了。
  听说那孩子还是林家的,也不知道如今长成什么样子了。
  算了,还在一个家属院住着,以后机会多的是。
  想到这里,赵春兰也就放宽了心。
  她前脚走,后脚季长峥就回来了,不止是抱着箱子,还单手提了一个八仙桌后来。
  看得沈美云额角突突跳,“你这是从哪里来的?”
  不是说去宿舍搬家了吗?怎么还搬了一个桌子回来?
  季长峥把八仙桌靠着堂屋放着,旋即又把箱子给放在地上,“这是让司务长给我留的,我从后勤处领的。”
  “还有四个长条椅,我一会在跑一趟拿回来。”他瞧着屋内发现这么快都收拾齐整了。
  他皱眉,“不是说了,让你把东西放着,我回来了一起收拾吗?”
  沈美云把桌子摆放齐整后,这才说,“刚周参谋的爱人来了,帮忙一起收拾了下。”
  “春兰嫂子啊。”
  季长峥点了点头,“这嫂子人不错,以后可以来往。”
  沈美云嗯了一声,“那他们家的周青松怎么样?”
  她对未来男主,还是有点好奇的。
  季长峥想了下,“周青松?是他们家大乐吧,挺严肃的一个小朋友,还成吧。”
  评价还挺高。
  沈美云心里有数了,趁着季长峥去搬长凳的时候,她自己把屋里屋外全部擦了一遍。
  这下,也收拾得差不多了,她看了下,还有的就是厨房的东西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要去供销社买。
  只是,她对这里还不熟悉,还不晓得供销社在哪里。
  正当沈美云发愁的时候,外面家属院的路上,赵春兰拿着一个大喇叭过来了,“美云,你在吗?”
  这一喊,床上睡觉的绵绵也醒了,她睁开眼看了下,就听见她妈妈回答,“我在呢。”
  “供销社来了一卡车的大白菜,你拿上家里的副食本,我带你去买,咱们趁早去,赶晚了,连个白菜叶子都抢不到。”
  他们这里冬天冷的时间长,地里面根本种不了庄稼,青菜供应这些,全凭外面卡车一车车输送进来。
  而且还都是从隔壁省市拉过来的,卖得也不便宜。
  沈美云听到这话,便应了一声,“我也去。”
  她迅速从抽屉拿出来了,季长峥交给她的副食本,转头去看绵绵,“去不去?”
  绵绵刚睡醒,还有些懵,她下意识点了点头,“我去。”
  “那快自己穿衣服,妈妈去找个篮子。”
  季长峥下午去训练报道了,这不在家,家里就他们两个。
  等沈美云领着绵绵出来的时候,赵春兰已经站在这里好一会了,她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绵绵。
  小小的一个人,扎着两个小揪揪,穿着□□色红格子大衣,脚上踩着一双红皮鞋。
  小脸又白又嫩,大眼睛乌溜溜的,简直就是一活脱脱的年画娃娃。
  见惯了自家的皮猴子。
  还第一次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姑娘。
  赵春兰当即就呆了下,“这就是绵绵吧?长得可真好。”
  沈美云点了点头,“绵绵喊赵阿姨。”
  绵绵小声喊道,“赵阿姨好,我是绵绵呀。”
  她刚睡醒,声音软乎乎的,听得赵春兰心都跟着软了八个度,“我的个娘啊,这也太可爱了。”
  连地道的东北话都跟着蹦出来了。
  被夸奖的绵绵,不好意思地往沈美云身后躲了下,探出来个小脑袋,“谢谢赵阿姨。”
  哎哟,还知道谢谢。
  这是他们家的皮猴子根本不会的好吗?
  只是一眼,赵春兰就喜欢上了绵绵这个小孩子,哪怕是抠门的她,都豪气地来了一句。
  “走走走,赵阿姨带你去供销社买糖去。”
  说着,就要牵着绵绵的手,赵春兰没女儿,不然也不会把自己丈夫朋友的女儿,也就是林兰兰,那般喜欢。
  说白了,还是少什么稀罕什么。
  绵绵抿着唇笑了下,“谢谢赵阿姨,不过不用了,我妈妈有给我买呢。”
  听到这,赵春兰忍不住朝着沈美云说,“你把这孩子教得真好,难怪——”
  难怪什么?
  难怪那林家人要来抢。
  沈美云听懂了,她摇摇头,示意赵春兰不要在孩子面前说这些,赵春兰立马把嘴巴封住。
  换了话题。
  “你带副食本没?我们驻队家属院去供销社买东西,不管买什么,都是按照副食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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