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93节
  若说,上次在老支书家,还是对方细心和意外的话。
  沈美云很难将这一次,定义为意外。
  至于是什么,沈美云不愿意去深想。
  绵绵倒是没察觉到,大人之间的暗潮涌动,她软乎乎地喊了一声,“明远哥哥。”
  这一声哥哥,如同一盆子凉水,一下子把季明远从上到下给浇了个透心凉。
  “嗯,绵绵。”
  他打了招呼。
  沈美云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便陷入沉默。
  回去的路上,两人都是相安无事。
  一直到了知青点门口的时候,向来温和淡定的季明远,头一次没和沈美云打招呼。
  而是,直接率先进了男知青屋子去。
  待进去后,他才惊觉,自己去接沈美云的,也是为了问对方,山上的独眼叔,愿不愿意把柴火卖给他们。
  只是,似乎被打乱了。
  他乱了心,就好像是湖面溅起来涟漪。
  头一次。
  季明远温和的面庞上,带着几分慌乱和纠结。
  他一个人枯坐到了十二点,听着窗外簌簌的雪花声,他起身推开窗户,冷风吹在他的脸上。
  让他彻底冷静下来。
  季明远踟蹰片刻后,终于是取出来了藤箱,拿出了一叠白底红头的信纸。
  随即,拿着信纸坐到了窗户旁的书桌处,铺平整后。
  又拿出了一瓶英雄牌的墨水,把钢笔吸满墨水后,这才在信纸上写下两个字。
  “小叔——”
  在迟疑片刻后,他撕掉了信纸,揉成一团,丢在了一旁。
  重新在又写了个开头。
  “小叔,我是明远,我现在已到达知青点,并适应了黑省的天气和劳作的环境。”
  “我现在遇到了一个很是棘手的问题——”
  在写到这里时。
  季明远再次停顿了下来,他又再次陷入了犹豫,他撕掉了信纸,再次重头开始。
  “小叔,你有喜欢过的女同志吗?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位女同志,她的性格很好,通透豁达,钟灵毓秀……”
  写到这里,他再次陷入犹豫,钢笔的墨水凝结成滴,滴落在信纸上,晕开了后,在干净的信纸上,留下了一个极为明显的痕迹。
  如同,此刻季明远的心境一样,纷乱不堪。
  他再次撕了信纸,重头开始。
  “我似乎喜欢上了她,她好像也知道了,她太聪明了,聪明到让我觉得自己在她面前,有一种一览无余的感觉。”
  “她好像又拒绝了我,她让她的孩子,问我喊哥哥。”
  “似乎从辈分上,她就把我隔绝在外了,小叔,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写到这里时。
  季明远停顿了片刻,他脑海里面,全部都是之前沈美云,那了然又通透的目光,带着疏离。
  这让他脸上有些热,又有些忐忑。
  在信封的最后一行写上。
  “小叔,盼复。”
  想了想,在盼复之后,又加上了两个字,加急。
  小小的字,却能代表着他此刻,着急的心思。
  隔壁知青点。
  大家都睡了以后,沈美云从行李里面翻出来了一张纸条,那纸条上面的字,龙飞凤舞,遒劲有力。
  这纸条不是别的,正是当时季长峥留给沈美云的地址。
  她思索了片刻后,从她的那个炕柜里面,找了一个手电筒出来。
  淅淅索索的拿着手电筒和信纸,摸索着走到了一旁的桌子旁。
  在走到桌子旁边时候,黑暗安静的屋子里面。
  沈美云轻轻地推了下,手电筒的按钮,咔嚓一声之后,周围瞬间亮堂了起来。
  她找了个角度,将手电筒平放再桌子上,随即,展开信纸,调整了方位后。
  那手电筒的一束光芒,刚好照在信纸上。
  微弱的白光,莹白的信纸,仿佛在这一刻,化成一体。
  又好像,这光和信纸就是沈美云目前阶段的希望。
  她带着希望,提起钢笔,慢慢地写了下几个字。
  “季幺同志,您好,我是沈美云,之前您曾屡次帮过我,帮过绵绵,也帮过沈家,现阶段我已抵达黑省下乡插队,感谢您的鼎力帮助,这才有我的今天。”
  “现给您来信,是我再次遇到困难,想和您打听一件事,我父母当初随我一起下乡,但是在火车站时,我们双方被分开,我来到黑省胜利公社插队,但是我父母却被带走,现已被带走十天了无音信。
  您那边知道我父母的消息吗?或者知道他们这类成分的人被带走后,会带到哪里去呢?大概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到,原本被放出的地点呢?”
  在信纸的背后,她写上盼复两个字。
  这才将信纸收起,装入信封当中,打算第二天去公社的邮局,把信封寄出去。
  *
  第二天一早,沈美云和老支书打听了,胜利公社的邮局后,便把绵绵托付给了老支书家。
  她则是去了大队部,打算和开拖拉机的李师傅提前约了下,上午十点去一趟公社邮局。
  正常情况来说,他们大队的拖拉机一天跑两趟公社,上午一趟下午一趟。
  沈美云来的巧,她到的时候,李师傅刚好把拖拉机开出来。
  轰隆隆的拖拉机声,震耳欲聋。
  而大队部的门外,不少人都站在一旁,想来是要去公社的。
  黑省天冷,哪怕是二月十五了,这还大雪封山,显然是不适合春耕的。
  大部分社员都在家猫冬,当然也没闲着,不少人都在家搓麻绳,糊火柴盒,打算做一些手头活,拿大公社的合作社去,卖了换盐吃。
  也算是贴补下家用。
  所以,沈美云看到好几个社员,站在大队部的门外,大家都是背着大麻袋,瞧着那麻袋的最少有百十斤重。
  把人的肩膀都给压的松垮了下来。
  沈美云朝着那一起,去公社的社员点点头后,那社员们便笑了,“沈知青,你这是去公社做啥?”
  瞧着她轻飘飘的,好像什么都没带。
  还不到拖拉机出发的时间,所以社员们都在大队部的门口,聊闲话。
  这不是,刚好沈美云过来了,便聊到了沈美云身上。
  沈美云听到问她,她抿着唇,笑了笑,轻声说道,“去邮局。”
  她穿着的棉衣外面,又罩着一个羊绒大衣,挡风又暖和。
  那大衣并不显臃肿,反而显得身姿纤细玲珑。
  这也让社员们,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也不知道沈知青是怎么打扮的。
  怎么这么好看。
  压下了那乱七八糟的心思,就有社员问了,“沈知青,你是和季知青约好的吗?都给家人寄信去了?”
  这话问的,沈美云愣了下,“什么季知青?”
  接着,她很快反应过来,“季知青也要去公社邮局寄信吗?”
  回答她的不是社员,而是季明远。
  他刚从大队部出来,在看到大队部门口看到沈美云的时候,他显然也是愣了下。
  “沈知青。”声音温和。
  似乎看不出昨夜的慌乱和纠结。
  沈美云朝着他点了点头,淡淡道,“季知青。”
  似乎声音没之前那般熟络了,而且,又往后退了一步,两人中间隔着四五个社员。
  那中间的社员,仿佛是他们两个之间的鸿沟一样,也是天堑。
  直接隔开了两人的距离。
  让他在也无法靠近她。
  在经过昨晚上那件事以后,她在疏离他。
  是啊。
  她那么聪明,自己不过是多去接了一次她,她便能迅速反应过来了。
  然后她在告诉自己答案。
  她不喜欢他。
  所以,用这种方式来拒绝他。这就是沈知青啊,性子通透又聪明,善良而不失体面。
  也从不愿和别人那样,似是而非的选择含糊这他,从而从他身上来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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