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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4章 超级红眼病
  “什么?!”凌风瞪着那双红色的眼睛,看着眼前的人,大声惊讶道。
  为什么凌风会如此的激动,是因为他知道了时间,知道了自己消失的具体时间。在凌风到了天雪山下的小镇,第一件事就是找人问“今夕是何年”,于是就顺便找了一个路人,暂且称之为路人甲。
  用得着这么大反应吗?路人甲好奇的看看凌风,又重复道:“现在是神历18750年六月初七,真是的,这个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真的是750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少年,我有必要去骗你吗?”路人甲说了一句后,就拂袖而去。
  十年!?我竟然在湖底冰冻了十年,靠,这玩笑开大了,雪柔一定会宰了我!
  凌风记得冰封的日子是740年五月十七,现在竟然过去了十年还要多出一点,比自己想象的几年要多得多,甚至可以说翻了一倍!
  这次问题真是有点严重了,十年可以发生很多事,不知道龙家的人怎样了,还有雪情她们现在又怎么样了,也许都认为我死了也说不定,看来要早点通知黑石镇,我还活着,没有挂掉。
  这里说明一下,神历,以传说神开始创造这个世界为起点,而人们通常会用后面位数来做纪年,有得甚至只有后面两个。
  刚刚那个路人甲,是因为凌风追问,才会将整个年历说出来,本来他也只是说了750年。
  “阿曼达……”凌风停顿了一下,然后说道:“我们去找个地方住一晚,明天一早出发,到我们本该十年前到达的地方。哎,去那里找狐族谈判一下,然后在联系月哀。”
  十年了,想必月哀早就已经回去,回到她家里,也许早已经嫁人也说不定。咦喂,这样的话也许其他女孩子也说不定嫁人了,这样最好,不用再面对她们,呃,这当然不包括雪情三人。
  想到这个,凌风求神拜佛,希望那些女孩子都找到自己心爱的人,有着自己的幸福生活。
  同时凌风感觉自己有点对不起雪情她们三个,自己让她们白白等了十年。他没有去想雪情三人会忘了自己,会认为自己已经死了,因为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雪情三人,一定会相信自己还活着,一定还在等着自己。
  这就是信心,感情不仅仅需要相处,还需要信心,对对方的信心,还有对自己的信心。到了凌风与雪情这个程度,就算是无论是谁失踪十年,另一方就会等十年,失踪二十年,就会等二十年,一辈子的话,同样还是会等一辈子。
  他们相信,总有一天对方会回来,会与自己相聚。
  也许有人会说,人会变,不会等那么久,十年都不用就会忘记这段感情,那只能他们用情还未深,而并不是时间长短而变。
  真正的感情,是经历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那些风风雨雨。
  而凌风与雪情三人,就是这种感情,无论发生什么事,经过多么久的时间,都相信对方,并会等对方。
  至于其他的女孩子,凌风对她们感情,根本就不是爱情,也许有一点点好感,但是却没有雪情一样的感情,不对,应该说她们连雪柔都要差很远,非常的远。
  呃,大家会问怎么忘了精灵?废话,十年对精灵来说,根本就是很短的时间,可以用四个字去形容——弹指之间。
  也许精灵回到月色森林,等待凌风回来去接她出来。
  小镇的客栈,凌风要了一个独院之后,就让伙计去买两匹快马,并给予他打赏,叫他买最好最快的马。
  他想在七天内赶到古月湖,因为这个月的十五,就是双月正中的时候,那个时候,月之泉就会喷出他想要的。
  给月哀治好双脚,虽然晚了十年,凌风还是一样会信守承诺,迟了多久也好,都要完成。
  凌风与阿曼达回到各自的房间,梳洗过后,来到院子。
  “阿曼达,我要去佣兵公会一下,了解一下消息。”凌风还是一身剑士服,腰间挂着吹雪。
  经过昨天的试验之后,凌风已经创造出自己以后的最佳对敌招式,与以前的风格将会很不同,不过他以后不准备使用这种力量,也就是说他不准备使用剑士这个身份,而是用魔法师,以后将基本上以水系魔法对敌。
  经过十年的水元素吸收,他的魔法力已经超乎想象,而加上他的魔控力一直都是变态级的,所以他完全是一个水系法神。
  不过,这身剑士服,他还是最喜欢的,不打算换作魔法袍。
  要问凌风为什么会如此选择,理由很简单,这样比较省力,要是用力量,武技来对敌,会很累很累,呃,相对而言。
  凌风去了佣兵公会去察看消息,而阿曼达很自然的跟在他身边,一起前往。
  凌风用他s级佣兵卡,看了十年来的一些大陆上的消息,知道这十年来,大陆每个国家势力,都在找自己,黑石镇更是无时无刻,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寻找自己。
  这个他早已经猜到,没有什么价值。不过从这里却得到,奥特公国的发展,十年来,它已经产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并且影响了整个大陆。
  而主导奥特公国的还是龙家,黑石镇亦是如此,完全以龙绝为最高统帅。
  看到这个,凌风觉得“老怀安慰”,自己可以“退休”了,到了这个程度,龙家的势力已经成型,并且还是独立于所有势力以外,还有就是没有人可以撼动。
  凌风将不会再对黑石镇进行升级,不再提供什么技术,让他们自己发展。
  想不到自己冰封十年,竟然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让人满意的结果,再也无所牵挂,呃,事业而言。
  剩下的只是感情的牵绊!这估计一辈子都无法斩断,而他也不想去斩断,会珍惜这最最珍贵的。
  “小姐,取消掉寻找龙天与阿曼达的任务,告诉黑石镇,他们将会去古月湖,不久将会回去。”凌风微笑着对公会小姐说道。
  “嗯?!啊!”公会小姐疑惑地抬起头,对于凌风的话有点怀疑,认为他是一个骗取佣金的骗子。
  由于这任务是对所有人的,并不是仅仅是佣兵,所以就有些骗子出现,这些年以来,很多人都说自己找到凌风两人,要得到这任务的酬劳。
  不过最后都被证实成假消息,佣兵公会就会处罚这些人,但是由于这巨额的酬金,所以还是有很多人为此冒险行骗。
  因此,公会小姐还以为凌风是个骗子,正准备对其责骂的时候,看到凌风那双奇异的眼睛,就呆了一会。
  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凌风发现不仅仅是公会小姐,其他人也一样看着自己,女人还容易理解,因为本人长得帅,但是男人……
  寒……
  还是快走吧!
  凌风又重复了一遍刚刚的话,然后就拉着阿曼达就匆匆离开佣兵公会。他不知道,自己本来以为佣兵公会会通知黑石镇这件事,因为他的寥寥数语,没有解说,而被人当作是骗子的谎言而没有理会。
  在他走后,公会小姐,只是心里暗道:好美的眼睛!就像红宝石一样,太吸引人了!
  至于取消任务,还有通知黑石镇,她都没有受理。
  凌风在回到客栈的院子之后,就立刻问阿曼达道:“阿曼达,我的脸上是不是有脏东西,为什么一个个都看着我的脸?”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已经出现变化,熊人的那句“红眼小子”,经过“体检”后,早就被他抛在脑后了。
  “嘻嘻,他们不是看你的脸,而是看你的眼睛。你的眼睛现在实在是太美了,一下子就吸引住大家的眼球。你现在要是相上次一样扮作女孩,会迷死一大堆人。”阿曼达嬉笑着说道。
  “小丫头,敢这样对我说话。”凌风敲了一下阿曼达,然后拿出一块镜子。
  上一刻,凌风还在暗道:有什么美的,还不是那双黑宝石一般帅气迷人的眼睛,以前大家都没有这样反应,现在难道是魅力升级了吗?变得更迷人,更帅气。
  这样不行,我会变成电眼帅哥,电死一群美女,以后要不要找双墨镜戴戴,这样才不会让美女为我疯狂……
  无耻……
  这一刻……
  “靠,老子竟然得红眼病了,而且还是超级红眼病!”整双眼睛都变红了,还不是超级红眼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