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脚步一断,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看到有一家面积很小,但装修很有味道的酒吧还在营业。
沈言归推开门走了进去,坐在了最僻静的角落,两边都是绿竹,几乎遮蔽住了他的身形。
沈言归不敢再喝酒,只是想点杯鸡尾酒放在桌子上,但那天晚上的事情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开口之前,他突然改变了主意,愣是从酒单中好不容易找出了一杯果汁,这样就算再不小心被秦野撞见,也不会加深矛盾了。
酒吧里没什么人,气氛比较冷淡,沈言归抱着手臂,闲适地靠在沙发上,目光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了酒吧中央。
那里有一个小型的舞台,有人坐在上面弹吉他唱歌。
是一首民谣,曲调慵懒闲淡,歌词看似简单,但细品很有意味,歌声干净透彻,跟民谣配在一起,有种特殊的魅力,让人情不自禁地放松下来。
沈言归座的位置太偏,只能看到歌者的侧影,应该是个年轻的男子。
歌声没有停过,沈言归合眼休息,太阳穴处的闷痛被慢慢抚平,紧绷的肩背也慢慢变得松弛,这是他三天以来第一次如此放松。
半梦半醒间,沈言归还能隐约听到歌声,等他醒来后,状态好了很多,整个人神清气爽。
沈言归捏了捏后颈,神情不明地看着那位正在弹吉他的歌者,专门换了个位置,想要看清那人的面容。
眉眼清秀,骨相很好,稍微有点婴儿肥,笑起来让人感觉如沐清风,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更大的舞台,而不是被困在这间小小的酒吧。
沈言归挑了挑眉,站在原地没动。
男生弹着吉他,唱完了最后一句歌词,突然若有所感地抬起头,对上了沈言归的目光。
一秒、两秒、三秒。
时间的流动变得像刻度一般清晰可闻,男生浓密的眼睫颤抖了两下后,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又忍不住偷偷看了沈言归一眼,露出了一个生疏又傻气的笑容,脸颊露出了浅浅的酒窝。
沈言归愣了几秒,突然想起唐子越之前的话,“你这个长相,啥东西都招。”
“……”
他无奈地笑了笑,怕给男生过多的压力,没再盯着他看。
男生不顾疲惫,又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到了换班的时候。
他动作很慢地放下吉他,跟老板聊了几句后,露出失望的表情,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沈言归看到这幕,若有所思地叫住了他,“那不是你的吉他吗?”
男生愣了愣,像是被唤了名字的小狗,双眼放亮地走了过来,“先生您好,我记得您,您刚才一直在听我唱歌,您觉得我唱得好吗?”
沈言归笑了笑,对待陌生人一向温和,“很好。”
“谢谢,我很喜欢音乐,接了好几份驻场的工作,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其他地方遇到。”
“那你的时间来得及吗?”
“来得及,只要是能让我唱歌,我可以不睡觉的。”
“……”
两人聊了半天,男生都没回答最开始的问题,话题越来越偏。
沈言归笑而不语,并没有指出这点,反倒是男生意识到了,用手挠了挠头发,讪讪地说道:“这个吉他不是我的,我没钱买,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呢。”
“你好,我叫温云宇,你呢?”
“我叫沈言归。”沈言归随口说了句,懒懒地跟温云宇握手。
两人的手碰在一起时,沈言归昏沉的大脑突然变得清明,闪过了一个念头。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人,神情难掩诧异。
他从未见过温云宇,但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
因为这本书的主角受,就叫温云宇。!
第26章
沈言归神情未变,不动声色地问道:“云宇真是个好名字,这两个字怎么写?”
“云是云淡风轻的云,宇是气宇轩昂的宇。”说着,温云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颈的头发,不敢跟沈言归对视,“可我现在跟这两个字差远了。”
“没有,你现在就很好。”
现在,沈言归可以确认眼前这个就是书里的主角受。
作为书中的气运之子,不可能有人跟他重名,字也完全相同,而且从气质和性格来看,也和主角受的描述大致相符。
沈言归没想到他出来随便走走,还会有这种收获,突然来了兴致,脸上的笑意加深,“你刚刚说吉他不是你的,你没有自己的吉他吗?”
“我太穷了,买不起,”温云宇的声音越来越低,像个孩子用手搅着衣角,眼底是丝毫不加掩饰的委屈和伤心。
“你刚刚不是说接了好几份驻唱的工作吗?”沈言归问道。
“对呀,但是这些钱都要还我父亲欠下的债,再加上音乐是个很烧钱的爱好,我手里没什么积蓄,”温云宇说着说着,不知想到了什么,语气突然变得高昂,十分乐观地说道:“不过欠的债基本上还清了,之后我就可以攒钱买乐器,好好创造自己的音乐了!”
沈言归假装不解地问道:“我觉得你唱歌很好听,完全可以去更大的舞台,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吗?”
温云宇叹了口气,“是啊,我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
沈言归笑而不语。
作为书中的主角,自然要经历一些磨难,前期越发寂寂无闻,后期大放异彩时,才会给人惊艳和新鲜之感,这是老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