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松松垮垮披在脑后,用一个发圈束起,偶尔有几缕调皮的碎发跑到脸侧,他随意地挽到耳后。
  他养了一大簇洋桔梗,每天兢兢业业检查它们的状态,然后记在他的养花手册上。
  今天洋桔梗渴了,他拎着喷壶慢慢浇水。
  “别急别急,全体都有,多喝点,长高高。”突然他想到长高高对花来说并不是一个合宜的祝福语,立刻改口道:“多喝点,开花花,开大朵的。”
  他平时不太爱同人唠家常,和一些植物动物倒是絮絮叨叨个不停,也不管人家听不听得懂、愿不愿意听。
  “十年了,你们说他会不会已经结婚了?”
  “他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像我这样的吗?哈哈,这么一说,他真是挺渣的。”
  “本人上天入地仅此一个哦,所以你们能被我养就偷着乐吧。”
  他自己碎碎念逗乐了自己,和十年前一样,仍旧是个乐天派。
  “没结婚,在等宋清淮。”一道男声从身后响起。
  宋清淮一顿,洒的水多了,他像突然被人施了定身术,成了一个年久失修的机器人,每个关节都发出抗议,嘎吱嘎吱地向后转。
  他曾想过很多两人重逢的场景,后来又想,还是不要再见了。
  北城的人和事都已经成了记忆洪流里的石头,命运早已裹挟着他们沉入了海底,再无重见天日的机会。
  没有一个想象中是这样的,傅识均才三十六岁,却已经满头华发。
  他英俊依旧,只是双眼充满了沧桑,乍一看到他的眼睛,会误认为他已经是个垂暮老人。
  但明明三十六岁是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
  他穿着一件起球的黑色大衣,是某年宋清淮送他的生日礼物。
  傅识均曾经家缠万贯,最后繁华褪去,他只想找回自己的爱人。
  他像无数次在梦境里,目光一错不错地盯着宋清淮,生怕眨个眼他就不见了。
  淮淮,他的淮淮。
  “识均,你来了。”宋清淮放下喷壶。
  傅识均不敢上前,一米九的个头却瘦削得不成样子,大衣在他身上显得有些宽大,衣摆无风自动,宋清淮定睛一看,是他在发抖。
  “识均你不舒服吗?别吓我!”宋清淮扶住他,小渔村的医疗设施不过关,要是真有点什么问题要回市里。
  傅识均张开臂膀牢牢地困住他,“我,我终于把你找回来了。”
  两千多公里,横跨了大半个z国,傅识均快要死掉才来到了这里,怕扑了个空,怕是他思念之下的癔症。
  “这不是梦对吗?你真的回来了,我真的找到你了。”
  滚烫的泪珠蜿蜒落在宋清淮的后颈处,高大的男人抱着他泣不成声。
  宋清淮一怔,两只手按在他骨瘦嶙峋的脊背处,“嗯,你找到我了。”
  “从小到大,无论我在哪,你总能找到我。”
  “宋清淮,你真狠心啊。”傅识均静静地看着他,那双曾经浓烈的、饱含冰霜的眼睛此刻一片虚无,好像这十年里,已经将他的灵魂磨灭了,只剩下一个空洞猎猎作响。
  原来时间真的能把一个人变得完全不认识。
  宋清淮说:“你不该来的。”
  春风飘浮,带动耳鬂的发丝,宋清淮的头发很长了,十年里他没有剪过头发,一开始是因为在病房,陆绪风没让人剪,后来是他自己不想剪,他总要用一个方式见证时间的流逝。
  开始的那一年,他几乎天天都要进急救室,身体说不上好坏,只是成了个容器,他的意识扭曲到了另一个维度,认不出人,也不知晨昏。
  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活下来了。
  每天见证这个小渔村的朝起暮落是他唯一想做的事,好像战后创伤,这样平淡如水的日子反而有种活着的真实感,至于开不开心不重要了啊。
  陆绪风怕他挺不过去,在病房装了个摄像头,记录下他在病房里的那一年。
  但凡是他能开口的时候,他无意识喊的都是傅识均的名字。
  好奇怪,明明是他自己做出离开的决定,在生命最后关头,惦记的仍然是这个人。
  即使这样,他也没想过回到傅识均身边。
  就像他说的,他不会回头。
  卓鸿亲自销了他的户口,将他的档案改成了死亡。
  从此世间再没有宋清淮这个人。
  最后他的衣冠冢还是葬在了林园,隔着几个坟墓,和母亲遥遥相望。
  “你回去吧,傅识均。”宋清淮说完,转身就走,连水壶都落下了。
  傅识均霎时间直面了做了十年的噩梦场景,心脏一缩,瞬间失声,冲上去紧紧捉住了他。
  别走,别走,我求求你,不要再离开我。
  “淮……”傅识均失声了,两条没多少肉的手臂不断收紧,生怕他再次消失。
  宋清淮闭上眼睛,好奇怪,明明他连关于傅识均的记忆都模糊了,为什么心还是会又涩又痛。
  “傅识均,十年了,你还过不去吗?”一开口,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发抖,这个人的拥抱太熟悉了,刻在骨子里的冲动竟然没有被磨灭。
  可是那又怎么样,总会忘记的,十年不行,二十年,三十年、总有一天会完全忘记。
  没有一份爱能地久天长,没有人能爱一个人十年如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