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都市言情 > 未嫁已倾城 > 未嫁已倾城 第30节
  爹爹和嬷嬷在丫鬟的搀扶下了船,季扬腰佩宝剑跟在他们身后,他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夏布长衫,身姿挺拔矫健,在人群中很是扎眼,上次安全护送她进宫之后,季扬便回扬州了,这次上京,季扬自然也担当了护送爹爹,嬷嬷的重任,时隔半年再见季扬,真是倍感亲切。
  爹爹见了她,眼中含泪,目光深切,讷讷无言,倒是嬷嬷,拉着她的手,心肝儿啊肉啊的叫了几声,禁不住老泪纵横。
  烟景见爹爹和嬷嬷两鬓华霜,满面风尘,比半年之前更显苍老了几分,此时也禁不住心中一酸,滴下泪来。
  烟景搀着爹爹和嬷嬷坐进了马车,便走至季扬身前,对他行了个万福礼,感激地看着他道:“季公子,这一路多亏你的守护,爹爹和嬷嬷方得平安到京,真是辛苦你了。”
  季扬咧嘴一笑,湖水般温润眼睛里亮着光彩,“这是鄙人的职责所在,柳姑娘不需这么客气,那日鄙人将柳姑娘送入宫门,以为宫禁森严,日后难再见面,不成想今日能在这儿见到柳姑娘,倒是令鄙人很意外。”
  烟景目光望着茫茫的河面如白练一般延伸到天际,有些怅茫地道:“宫中毕竟不是我的安身之所,好在如今终于出来了,也算是迷途知返了。”
  季扬嘴角扬起一丝笑意,“柳姑娘,此次上京,鄙人已跟父亲商议在京中开一家斧山镖局分局,今后都会常驻京中,日后柳姑娘若有什么需要,都可来找我。”说完便翻身上了马。
  烟景朝他盈盈一笑,点了点头。
  烟景自上了马车之后,二老的目光就一直看着她,烟景低着头,愧疚万分,是她带累他们了,让他们一把年纪还为她操心成这样。
  柳燊摇头叹道:“你呀你,做出这样天大的事来,入了宫也不知收收性子,还是这么任性胡闹,几时掉了脑袋都不知,爹爹真是时常为你悬心吊胆,好在太子殿下宅心仁厚,能放你出来,已是天大的恩典。爹爹本就不欲你进宫,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私定终身之事,结果可想得知,爹爹今日把话放在这里,今后再不许你这般鲁莽行事了,你的婚事就由爹爹为你做主了。”
  柳燊一想到夫人临终前一直念叨的那句在不在,他的心便直发悚,那是他此生最大的梦魇,宫里还有宫里那个人,对他而言无异于炼狱和绿面罗刹。所以他无论如何都要尽力促成女儿婚姻,不能再让她进宫了。
  烟景心中跳了一跳,爹爹态度强硬了许多,而她终究是有些理亏的,今后也得多体贴他们两位老人的心怀为是,不能再这么一意孤行了。
  烟景乖顺地道:“爹爹,你要做主女儿的婚事,可是已经有了合意的人选了?”
  柳燊捋了捋胡子点头道,“爹爹看林家的公子甚好,且爹爹跟林世兄也是世交,两家知根知底的,林家公子年长你三岁,也正当婚配的年纪,为人谦和知礼,生得仪表堂堂,更何况年纪轻轻就考取了功名,还钦点了翰林院的庶吉士,可谓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将来必将青云直上,将你托付给他,爹爹很放心。”
  “爹爹,纵然林公子不错,也许人家早有了心上人呢,他并非就是愿意娶我的。女儿的婚事还不用这么着急,女儿以后会多多听爹爹的话的,再不淘气惹爹爹生气了。”
  柳燊笑道:“你还跟爹爹装傻充愣呢,若说林家公子有了心上人,这人不是别人,应当就是你了,近几年林公子一个月也有三五次来府上拜会我,煮酒论诗,品茗叙话,对我十分恭敬殷勤,林世兄也私下里几次跟我提到相中你做自家儿媳妇的意思。你那时年未及笄,再则我也要多观察一下林家公子的才干,因此也就一直没有明确表明态度,再有林家的姑娘来的那么勤,和你又很要好,恐怕没少缀合你和她哥吧。你这么机灵的人,竟然一点都没瞧出来林家公子对你有意思?”
  烟景脸红了,但也只好抵赖,“爹爹,女儿愚钝,真不知林家公子钟意我,我虽时常去府衙找诗荃姐姐,与那林家公子只是打过照面而已,话都没讲几句,怎知他几时就看上我了,先时诗荃姐姐确实时常在我面前夸赞她的哥哥,我只不过是羡慕她有个好哥哥而已。”
  柳燊语气里带了几丝无奈,“好了,你说这么多,不过是想说你对林家公子一直都规规矩矩,心无旁念,你当初用情那么深,爹爹也知你心中并未全然放得下来。爹爹没让你马上便要嫁给他,你莫心慌,爹爹只是告诉你已选定他为你未来的夫婿,今后自会替你安排筹划,让你们有多些时间相处,以增进了解,若能性情相投,方将你们的婚事确定下来。如此,你还有什么说的?”
  烟景咬了咬唇,又道:“虽如此,但我毕竟奔从过别的男子,可以说是闺风不谨,若林公子知道此事,他岂有不嫌我的?”
  柳燊沉吟着道:“此事你无需多虑,前几日我在天津驿站已收到林公子的快马书信,信上说他已从林姑娘那得知你的近况,知你所遇非良人,甚是怜惜。他称你性情娇婉灵秀,令他倾慕不已,愿聘你为妻,成秦晋之好,倾其所有护你一生,言辞恳切,十分动人。我阅完便修书回了他,只说我到京后,会传讯给他,他可择日来上门拜访。”
  烟景沉默了一会,点头道:“嗯,我听爹爹的安排 。”
  话已说到这个地步,她只能应允了,只没想到林家公子竟对她这般深情,且她对林家公子的印象也并不坏,若果然不投缘,也不会耽误他的终身大事,他可早日另择良姻,若果然能合得来,她也许就能早点儿忘掉聿琛了,那她应当也会试着去喜欢他。哼,他可以娶别人,她就不能嫁别人了吗?她这也是父命难违啊,跟他一样样呢。
  嬷嬷在一旁默默听着他们父女俩的对话,也不好插嘴,只忧心地看着烟景,这会听到她答应了,忙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含着泪道:“好孩子,你果然懂事了。”
  当晚将烟景一家子送回了百花胡同的院子后,柳燊本欲在附近的望春楼设宴款待季扬的,但季扬推说有事便欲告辞回去了,柳燊也未强留,季扬便策马而去了。等烟景一家子并下人们安顿好后,已是深夜了。
  翌日早晨,书钧便上门来拜访柳燊了。他在翰林院任编修,负责编修典籍、整理史书档案等,主要是在翰林院深造学问,以备日后擢用。因是做学问的,并无实绩可考,比起六部衙门,在翰林院供职倒是清闲多了,而翰林在大燮朝又是享有休假最多的官员,偶尔告假也是容易批准的。而今日恰好又是“五天一沐”的休沐假期,因而昨晚接到柳燊的简讯之后,他激动的半夜未眠,今日一早整顿好衣冠,便迫不及待地上门拜访了。
  柳燊在花厅里招待了他,不同以往的是,这会烟景也是陪同在柳燊身侧的。
  烟景看见书钧高高的身影出现在日影里,他衣冠济楚,面容端方,眼角平直,双眸漆亮,日光落在他的鼻梁上,显得鼻子又挺又直,穿了一身的淡青色的兰竹弹墨薄棉缎直身长袍,腰间系着玉色的丝绦,显得身姿颀长,十分斯文清秀。
  烟景只打量了他一眼,便低下头去了,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他的长相,她以前是没怎么留意他的,只知道他长得还算不错,细白的面皮,人看起来文质彬彬的,除此之外并无别的什么印象,这会看他竟觉得他眉目之间隐约有一点聿琛的影子,心中动了一动,也不知是不是她太想他的缘故,总会不自觉地试图从别的男子身上寻找他的影子。
  她脑中涌现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若是把他当做聿琛来对待会怎样,虽是自欺欺人,但她也许会变的快活起来。她只管自己出着神,也不曾听见他与爹爹交谈些什么。
  书钧的视线时不时地便射定到烟景的身上,越看越觉得看不够。见她坐在柳燊的左手边,头上梳了个垂鬟髻,斜斜地插着一支翠玉镶珠的簪子,两侧的肩上垂着数条彩色丝绢混合秀发编织的发辫,辫梢扎着漂亮的蝴蝶结,身上穿着藕色的绣花衫子,葱绿的百褶纱裙。
  他有大半年没见她了,想了千百次她的样子,这会再次见到,觉得美得如仙子一般,俏丽无比,明媚多姿,每看一眼,便觉得心被勾了起来,渐渐地便有些魂不守舍起来。
  柳燊看在眼里,说道:“贤侄,老夫年纪大了,又舟车劳顿了一月有余,难免精神有些不济,容老夫人道个乏,让小女在这你多坐一会。”柳燊说完看了烟景一眼,“烟儿,你好生招待林公子。”
  烟景点了点头,柳燊便欠了欠身回房间里休息去了。
  书钧马上便领会了柳伯父的意思,心中狂喜,双眼迸出两道异常闪亮的光芒,纵是得知金榜题名那刻也无现在这般快意。柳伯父让爱女与他独处,不外乎是有意将爱女许配给他,只是还要再看看烟妹妹的意思罢了。如此看来求娶她的事,已经成了有六七分了,只待他能早些打动她的芳心便可顺理成章了。
  他对她是誓在必得,但他知她还未忘记那人,而这原本就是他亲手铸就的错,这种罪恶感折磨了他许久,他要对她将功赎罪。
  当日他爱她爱得发狂,以致生了歪心邪意,费尽心机在她的汤药中给她下了“雪梅玉骨香”的情药,只待烟妹妹如约到了府衙花园赏梅,然后情药发作晕倒时被他搂抱在怀中,烟妹妹便会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他了。
  却不想人算不如天算,半路出了岔子,让别人捷足先登了,烟妹妹深中情毒,果真一发不可收拾,竟奔从那人去了京都,他悔得恨不能自绝于世。他平生只做了这么一件不良之事,却付出了这么惨痛的代价。好在他已经求得了“雪梅玉骨香”的解药,只要烟妹妹服用下去,便能解了情毒。
  只是,情毒可解,而情不可解,这半年多来,也不知她有没有爱上那人,若情已深入骨髓,服了解药也无济于事,顶多能缓解一些相思的荼毒,若她果真没有爱上那人,喝下解药之后,这份情便能随风消逝了,她很快就能忘了那人。
  他已知那人便是当今的太子。他一举登科,殿试得中二甲头名,几日后,新科进士在太和殿传胪唱名,当时皇帝称疾,接见新科进士的是太子,他在丹墀之下望见了端坐在御案前的太子,那般仪伟英迈,令他心底猛地震颤了一下,可不就是那日在街头搂抱烟儿之人么,怎会这般巧合,太子下一趟江南,便看中了他最爱的女子。
  看来烟妹妹是进了宫做了太子的妃嫔了,宫禁森严,此生恐怕也是无缘再见的了,他为此消沉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直到前几日接到妹妹的便条,他方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并感到一线曙光重新照进了他晦暗的人生。烟妹妹原来是这般清高别致的女孩儿,宁可舍弃了皇权富贵,只为嫁个一心人,他除了对她的愧疚,更是对她怜惜万分。当即便修书给柳伯父求亲了,他等不及了,他要尽快娶她进门。
  柳伯父虽未马上同意婚事,但却许了他这样的机会,有了柳伯父的首肯,如今他可以名正言顺地接近她了,他不敢跟她坦白那件龌龊的事,但他会想办法让她服下解药,如果这解药对她无效用了,他亦会好好地体贴她的心意,陪她一点点忘掉那人。
  花厅内只有他们两个了,香几上的博山香炉里逸出缕缕淡白的沉水香,那香又清又柔,令人神思沉静,烟景只望着映在青碧纱窗上的花影随着日光一径径地偏移,她不知道要和他说些什么,唯有沉默。但他的目光一直投射在她的身上,让她感到有些不自在。
  书钧一开口便有些紧张,“烟妹妹,我知你不喜欢闷着,护国寺那有一条小街,里头有一些稀奇精致的玩艺,我陪你去那走一走逛一逛可好?”
  “嗯。”烟景点了点头,“且容我去换身衣服。”说完便去了西屋,出来时已换了一身男装,樱草色的夏布道袍,发髻中间插了一支玉簪,十分俊俏风流。
  书钧喜不自胜,能与她一起逛街,真是平生第一快意之事。看着她换了男装出来,眼中一亮,不禁说道,“独有庾郎年最少,春袍如青草!烟妹妹,你这样的装束真是好风采!”
  烟景见他并不反感她作男子装扮,还赞她俊俏,于是淡淡一笑,“钧哥哥,你果然是钦点的翰林,出口便成诗,真是好学问!”
  百花胡同离护国寺不甚远,坐了他的马车去,只半柱香的时间便到了。今日因不是庙会时期,街上没那么拥挤热闹,两人下了车便闲闲地走着。走至一处地摊上,边上围了一圈的人,有喝彩叫好声,烟景好奇地挤进人群里,原来是卖艺的在变戏法。
  书钧跟在烟景后面,留心着周围,这儿人多手杂的,以防有个什么闪失。
  第69章 |戏法
  变戏法的场子中间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少年, 地上已经摆了一大堆变出来的东西,有宫灯,瓷盘, 花盆等,两人穿着蓝布长袍,中年汉子手中拿着一块大红毯, 里外抖给观众看, 边抖边说道,“大伙看得清清楚楚了,里边没毛病,外边没毛病……看仔细了, 马上给大家变个九层水晶塔。”然后红毯抖了一抖, 只眨眼的功夫, 小少年便从红毯里掏出一叠摞得高高的大小鱼缸,那鱼缸摞得都快和小少年一般高了,每一层鱼缸里头还有活鱼在嬉戏, 那中年汉子把一层层的鱼缸端给观众看, 围观群众拍手叫好。
  那中年汉子又重新给观众交代了一遍红毯, 嘴里念道,“戏法嘛, 就是无中变有, 有中变无, 天上飞的, 地上爬的,水里游的, 比孙悟空还多七十二般变化……刚才那个叫富贵有余, 现在给大伙来个红红火火……”话音刚落, 中年汉子手中的红毯再抖一抖,只片刻功夫,小少年竟从红毯里掏出一个大火盆,那火盆还燃着熊熊的火光。围观的观众顿时鼓起掌来喝彩,纷纷往笸箩里扔着铜钱,一时哐当当满地的钱响。
  烟景禁不住鼓起掌来,小少年这么单薄的衣袍里面,竟然藏掖了这么多的东西,更难的是还能在场子上灵活的走动,变戏法的时候手法奇快,一点痕迹都不露。小少年看起来不过跟她一般大的年纪,便已经练就了这么厉害的绝活,可真是令她佩服极了。
  她好想跟小少年学一学这变戏法,变出一些小鸟啊,小兔子啊,小鱼缸啊之类的彩物来,那真是太有意思啦。不过她知道这类变戏法都是师传的手艺活,除非她拜入师门,不然断断不会将变戏法的诀窍泄露给外人的。
  烟景从袖中拿出钱袋子,伸手抓了一把,大约有十几二十两的碎银子,随手丢进了笸箩里,那中年汉子耳朵尖,听见叮咚咚银子落在笸箩里的响声,转过头看这边,见有个俊俏无比的小公子出手这么阔绰,一张黑黄的面皮顿时眉开眼笑,忙走到烟景面前拱手致谢,“多谢小兄弟捧场。”
  烟景对中年汉子道:“大叔,你们在这摞地多长时间了?”
  那中年汉子笑了笑道:“我们刚挪到此处,才演了几场,还有上百套的戏法没有演哩,小兄弟若喜欢,日后可以多来捧场。”
  烟景轻轻点了点头,她若常来看看,必能瞧出个端倪,若能偷师学个一两招就够她耍的了。
  烟景离开了摊子,往前边走去,书钧一直不紧不慢地跟在她的身侧,走了一段路,烟景微微侧过头看着书钧道:“钧哥哥,你知道的,我喜欢市井街头的玩艺,唱小戏的,变戏法的,唱大鼓的,玩刀枪拳棍的……在你们读书人眼里都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但我偏喜欢的很,像方才的变戏法,我倒是想着学一两手玩玩呢。”
  书钧只恨不得把心摘给她看道,上天作证,他丝毫没有因为她喜欢这些下九流的东西就瞧不起她的意思,无论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都一概理解并尊重她,他喜欢她的千姿百态,喜欢她身上的每一处与众不同。
  他认真地道:“烟妹妹,在我看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句话竟是大大的错了,说起仕途经济之道,终究是为功名利禄而读书,这些杂耍玩艺也讲究天资禀赋,也须得日夜勤学苦练,究竟是难能可贵的手艺活,只不过因为不能仕进得禄,为官做宰,便被世人贬低至此。我十年寒窗苦读,如今虽身位文人士大夫之列,并未觉得自己就是上三流了,我与他们皆是一样的。说起戏法,我闲时无事也喜欢看一些戏法书自己琢磨琢磨,如今也练了几套在手,你要学得话,我可以教你一些轻巧的手彩戏法。”
  烟景没想到他会讲出这样的话来,更意外的是他还会变戏法,她忙笑着道:“钧哥哥,我要学的,你来教我吧。”
  书钧心花怒放,欣然道:“能教烟妹妹,是我的荣幸。”
  如今正当盛夏,照着京里的节令,最是樱桃成熟时,大街小巷里皆有推着车子卖樱桃的,那一颗颗鲜红莹润的樱桃堆在柳条编的箩筐内,小贩们不住地往樱桃上撒着冰凉的井水,晶莹剔透的水珠子沾在樱桃上面,分外的鲜美诱人。
  出来好半天了,书钧度量着烟妹妹这会应该有些渴了,便跟小贩买了一份樱桃,那小贩将樱桃用荷叶盛着,递给书钧,红红的樱桃配着翠绿的荷叶,又鲜艳又有食趣。
  书钧将樱桃捧至烟景的面前,“烟妹妹,这个时节的樱桃最好吃了,你尝一些。”
  烟景拈了一颗含进嘴里,再轻轻咬了一口,露出几颗珍珠一般洁白莹润的贝齿,少女红润香软的嘴唇嘬着又鲜又甜的樱桃汁,这样的风情实在是美妙极了。
  书钧不敢再看,忙移开视线,看了一眼路边的小茶摊,笑道,“烟妹妹,我们去茶摊歇歇腿,我变个戏法给你瞧瞧。”
  说着两人到了路边的一个小茶摊坐了下来,茶摊支着几副铺板,边上放着长条的大板凳,铺板上铺着干净的白布,上面放着茶壶、茶碗和茶叶罐。
  书钧拈了三粒樱桃摆在铺板上,又从筷筒里拿了一只筷子放到铺板上,然后张开双手将手心手背和手指缝给烟景看得明白了,拿了其中的一个樱桃在左手中,再放到右手中握住,接着左手拿了筷子在右手的拳头上划了个十字,说了声“去”,再打开右手时,右手中的樱桃竟消失了。铺板上只有两个樱桃了,更神奇的是,书钧接着用左手轻轻拽了一下铺板上的白布,竟从白布上又拽出了一个樱桃来。
  烟景明明看见方才他左手是空的,铺板上的白布平平整整的只有两颗樱桃,怎的凭空又从布里拽出了一个樱桃来,不禁道:“钧哥哥,你定是把樱桃藏在袖口里去了?”
  书钧笑着摇了摇头,将袖口卷起,“我把这颗樱桃吃下去,它又能重新长出来,你信不信?”书钧左手拿起桌上的一颗樱桃放进了嘴里嚼了几口吞了下去,指着烟景身上说道,“烟妹妹,快看,樱桃长在你的衣衫上了,我把它摘下来。”
  烟景忙看向身上,只见书钧伸手往烟景肩上的衫子上轻轻一拽,竟从她的衣衫上拽出了一个樱桃来放回铺板上,铺板上依然是原先的三颗樱桃。
  烟景知道自己的衣衫上绝不可能藏有樱桃的,他一定是用了障眼法,只是他的手法太快了,她没看清而已。烟景拍起了手掌,“我倒是看出一些机关了,你每次变之前总是会有一个动作,将左手的樱桃塞到右手里。”
  书钧笑着点头道,“烟妹妹,你好厉害的眼睛!这套戏法叫仙人摘桃,我再变一个给你看看。”
  说着拿了两个白色的茶碗,分别盖住左右的两个樱桃,拿了中间的那颗樱桃在手中,那三颗樱桃好像被施了仙术一样,在两只碗中自由地变幻,一会儿碗里是两个,一会儿又变成了碗里三个,一会儿碗里又没有了。
  两个人坐在板凳上,一个在变,一个在猜,竟像大孩子一般在茶摊里玩了个不亦乐乎,烟景是一个很容易开心的人,竟被他逗得咯咯地笑了几次。书钧将这套手彩小戏法教了她,机关倒是不难的,不过是通过左右手的假拿将樱桃藏在指尖,再行变幻,通过筷子、口彩等演示手法转移注意力,讲究手法的快和巧妙,就是熟能生巧的玩艺。
  从茶摊出来,又去逛了一些别致的玩具摊子,书钧给烟景买了一窝用泥捏成的小鸟,色彩鲜活,栩栩如生,小鸟巢是用干草做成的,别有趣味。还买了蚕豆大小的猴戏玩具,用黄褐色毛毡做成的一群小猴子,身上毛茸茸的,用竹签签在纸片上,还做了花果山的布景,再用玻璃罩子罩着,又可爱又精致。她喜欢极了。
  这么逛了一圈下来,不觉已快到了用午饭的时间了,书钧便送了烟景回家,方告辞回去了。柳燊见女儿回来神色平和,便知书钧和女儿处得不错。果然,他没看错,配自己的女儿,从各方面来说,书钧都是最合适不过的,若不出什么变故,不多时日,这婚事便能定下来了,他倒是希望这对小儿女能快快成婚,只有女儿嫁给了书钧,他才算是真正安心了下来。
  用了饭之后烟景便回房歇午觉了,她斜斜地躺在床上,从贴身的荷包里取出那两枚翠滢滢的玉佩,玉质温润,触手凉滑,她用指尖轻轻地摩挲着,思绪纷杂。
  离开他快两个月了,她的身边也开始有了别的男子了,虽是爹爹相中给她的,但相处下来也还好,单只说他会变戏法这项技能,便已经给了她一个小惊喜,已令她对他从前刻板的印象有所改观了。
  这一段时日,他和太子妃应当也相处愉快,日渐生情了吧。
  没有他的日子,她的心很空很空,有道是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有这么个男子陪伴着她,倒能消遣消遣空虚的时日,聊胜于无罢了。
  是日午后,书钧又来了,爹爹已经去了顺天府衙门报到了,烟景便陪着他坐在院子里的紫藤花架子下的竹椅上说话。
  烟景伸手拨动着紫藤花绿油油的叶子,问道:“钧哥哥,你……会练剑吗?”
  书钧微微一愣,答道:“我乃一介书生,这一双手只会耍耍笔杆子罢了,只懂得舞文弄墨的功夫,在习武一事上却是有限得很,说起来我倒是十分钦佩那些文武双全的人物。”
  烟景闻言心中微微失落,她垂下眼睛,突然想到了什么,目光一动,“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的文章必定写的很漂亮,书法也一定是非常佳妙的。钧哥哥,有劳你费些笔墨,给我写一篇《归去来兮辞》好不好?”
  书钧微微吃惊,烟妹妹未曾见过他的笔墨,竟会对他的书法感兴趣,应当只是一时兴起罢了。但他对她是有求必应的,书钧欣然依允,“只要能为烟妹妹做的,我都在所不辞,何况是区区一篇文字,只好在烟妹妹面前献丑了。”
  烟景小脸微红,便命缀儿去传几个小厮抬了书案到院子里来,烟景便在桌边研墨伸纸,书钧站在桌案当中,拿了一管紫毫小楷笔,落纸如漆,在铺平的宣纸上洋洋洒洒地写了起来,那篇《归去来兮辞》书钧早已烂熟于心,因而写起来十分流畅,一气呵成。
  烟景看了一眼他落笔写字的样子,心中轻轻的荡漾起来,她从前也是这般给聿琛研墨伸纸,边研墨边偷看他低头写字的样子,又甜蜜又满足,心里软软的像要融化了一般,只愿时光可以永远地停下去。
  此景似昔景,此郎却非彼郎,她实在是太想他了,所以不得已也学会了一招厉害的戏法,晃一晃神,便可以把眼前人变成是心上人,哪怕只是骗取的这么一点点快活,也已经很足够了。
  书钧写毕,纸上墨痕尤未干,烟景凑过去看他的书法,脱口而出道,“你的字写的可真好!书风清丽飘逸,有赵孟頫之风!”
  她凑得很近,显得两人很亲密一般,书钧闻到她身上幽香暗暗,香气虽淡淡的却丝丝缕缕沁入心神,勾人魂魄。
  恍惚间耳边又听得她清脆的声音响起,“钧哥哥,我很喜欢你的字,以后你常来这给我写字好不好?”
  书钧忙不迭地答应了。烟妹妹竟喜欢他的字,还主动邀请他来写字,他乍一听到时,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这才只是第一天啊,便有了这样的进展,真是出师大捷,也许再过些时日,她就会慢慢喜欢上他呢。
  他脑中浮现出方才的一幕,他执笔挥毫,而她则相伴在一旁为他研墨,两人喁喁笑谈。庭院中墨香弥漫,身边的人翠袖盈盈,此情此景,令他沉醉。若日后常得如此,也是神仙眷侣了。
  以后隔三差五的,书钧都会来柳宅,或是休沐假期,或者自动告假,有时翰林院散衙早些,晚间也会来,总之他来的很勤,恨不得天天都来见她,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
  就这么相处了一段时日,烟景发觉,书钧确实很会花心思讨她的欢心,又事事以她为重,对她体贴入微,也懂得拿捏和她在一起的分寸,不会令她有丝毫的不快。若说他有让她对他产生一些好感的地方,那便是他的手还蛮巧的,既写得一手好字,也会变戏法,还会做一些讨巧的小玩意送她,比如会飞的纸蝴蝶,会自己转动的桦木盒,还用晒干的香草香花编成精巧的花篮和葫芦送给她顽,她把它们吊在窗台上,装置一些小物件,夏日的房间里都是清新的香草味,她很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