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 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第113节
  鹦鹉的反应更直接,它一翅膀拍过来,将江思印的离别愁绪瞬间拍飞,“少来啦!又不是一辈子不见面,总有再见的时候……到时你得请老伙计吃山珍海味,它可是请你吃了很多蛇。”
  海东青倒是想给人类崽子换个口味,奈何沙漠的食材有限,不吃蛇就得吃鼠,总不能吃蚂蚁和蝎子吧?
  闻言,江思印不禁一阵反胃。
  蛇肉再好吃,他也吃腻了,他现在就想吃点正常的鸡鸭鹅之类的,最想吃的东西还包括蔬菜和水果。
  说实话,虽然他爹是和尚,但他就是更爱吃肉!
  这趟看不到绿色的沙漠之旅,让他彻底地爱上蔬菜水果,他觉得现在就算只有野菜吃,他也不会挑剔。
  **
  桑雅爹在后勤医疗处看到女儿时,是崩溃的,这里离战场实在是太近了。
  “桑雅,你赶紧回去!”他紧紧地拉住女儿,想将她送回家。
  桑雅摇头,神色坚定:“爹,我不会回去的!你知道的,大师和巴图被二王子派来的人追杀。”
  桑雅爹当然知道这事,那两个照顾大师的胡人汉子带着一身伤回去,向老单于添油加醋地汇报这事。
  老单于当时发了好一顿大火,二王子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若不是阏氏的娘家势力大,他差点就剥夺二王子的兵权。
  大师临走前道破黑衣人的来历,当时活着的黑衣人被狼群盯着,他们没办法毁尸灭迹,经过调查,发现那些死去的黑衣人的尸体被证实是胡人。
  这事传开后,草原一片哗然。
  即使明面上找不到黑衣人和二王子联系的证据,但现在众人都默认是他干的,一时间,二王子在草原的威信大降。
  直到现在,草原胡人对那晚的事仍是津津乐道,据说狼群竟然为了大师而来,帮助大师击退黑衣杀手,皆认为大师一定是长生天派来的,是行走在人间的菩萨。
  经此一事,世人几乎将大师神化。
  是以他们对那些黑衣人深恶痛绝,因为他们要杀大师,导致大师不得不离开草原,让草原失去恩重如山的恩人。
  那一瞬间,桑雅爹脑海里转过很多念头,但他不懂桑雅到战场跟大师被追杀的什么关系。
  “爹。”桑雅压低声音,“我的医术源于大师,巴图曾被我们家收养,我们家跟大师走得太近,二王子心胸狭窄,我担心……”
  桑雅爹的心一沉,他当然干不出得了大师好处,现在有坏处了就抱怨的事。
  二王子现在名声很差,他若当不上单于,肯定会迁怒,他们家会首当其冲。
  “爹,我需要名声!”桑雅认真道,“只要我有名声,二王子不敢轻易对我们下手。”
  桑雅爹的嘴巴发苦,“桑雅,你回去,爹会努力积攒战功的。”
  桑雅摇头,眼里浮现泪意,“爹,你不希望我冒险,可我也不希望爹拿命去拼啊。”
  “我都十七了,你就让我为爹分担吧!”
  “不管怎么说,我总比爹处境安全,毕竟我是在后勤医疗处……”
  正说着话,就见一名胡人战士过来,急忙道:“桑雅巫医,快过来,有个肠子掉出来的士兵,你看还能不能救。”
  “马上就来!”
  桑雅匆忙地跟她爹告别,拎着医药箱一路小跑过去。
  桑雅爹的同伴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闺女厉害得紧,才来短短半个月,就已经成了草原知名的巫医。”同伴的语气带着佩服,“先前她就救了一个肚子破个大洞、肠子掉出来的汉子,当时其他的巫医都放弃了,只有她不放弃,她说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那汉子竟然真被她救活。”
  同伴劝他,“你就放心吧,冲你女儿这一手,如果前线出什么事,后方的战士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将她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毕竟这可是能在战场上救他们命的巫医。
  **
  阳光被巨大的树木遮掩,只余几许光点渗漏下来。
  巨树下的枯枝烂叶层层堆积,给菌菇提供了成长的好环境,一朵朵肥大的蘑菇羞答答地从腐烂的树叶冒出头,一丛又一丛,看着颇为喜人。
  “爹,你看这朵,肯定好吃!”江思印欢呼着,手边的编织小篮子已经挤满了蘑菇,“爹,晒干的蘑菇更香,我们多采点。”
  鹦鹉站在树梢上,津津有味地啃着榛子,这是本地的松鼠进供给它的,特别上道。
  它边吃边叫道:“你小心点儿,别采到有毒蘑菇。”
  江思印哼了一声,他才不会呢!
  他不理会会总喜欢打击他的鹦鹉,欢快地说道:“爹,过了这片森林就是孔雀王国了吗?为什么叫孔雀王国中啊?是因为这个国家到处是孔雀吗?我怎么没见着?”
  他没见过孔雀,听说中原皇帝的兽园养了两只孔雀。
  曾经他爹说,只要他想,将来有空就带他进宫看孔雀,只是因为自己那时还不打算回大庆,当时还十分遗憾。
  现在不用遗憾啦,这个到处都是孔雀的国家,他可以天天摸孔雀的毛毛!
  江河温声回答儿子的问题,手上的动作并未停下,将一丛丛蘑菇丢进篮子。
  蘑菇汤好喝,父子俩都很喜欢。
  孔雀不住在森林里,江思印直到第二天才看到一只孔雀。
  鹦鹉将一个药丸子——其实是系统商城出产的万能兽粮丢过去,孔雀当场开屏,华丽的羽毛,宛若徐徐展开的扇子,仿佛彩缎般鲜艳夺目。江思印直接看呆住。
  这时,不服气的鹦鹉飞过来在旁边展开翅膀,它五颜六色的羽毛,在阳光下美得能发光。
  鹦鹉问:“小印,吾与孔雀孰美?”
  江思印很诚实,断然道:“孔雀!”
  毕竟鹦鹉那么小只,看了这么久早就看腻了,“数大就是美”,还是有道理的。
  鹦鹉气得不行,当下像只愤怒的小鸟飞过去,将不孝徒弟的头发踩成草窝。
  江思印一脸委屈,这是连实话也不准说了?
  明明统统不是教过他要诚实嘛!
  鹦鹉挥着翅膀,恨铁不成钢的拍他的脸:“春秋笔法懂不懂?!为尊者讳为贤者讳!”
  江河忍不住笑了:“统啊,你既不尊也不贤,你该说为亲者讳才对。”
  鹦鹉当即和宿主吵成一团,非逼狗宿主承认他家系统又尊贵又圣贤!
  江思印躲到一旁,不禁摇头,懒得理会这一人一鹦鹉吵架,目送华美的孔雀离去。
  接下来,他们又在森林里走了好几天。
  鹦鹉飞到前面查看,说前方有个偏僻的村子。
  “人生地不熟,咱们不能贸贸然出现。”江思印建议,“咱们先躲在森林里,探清楚情况再说。”
  江河微微颔首,儿子越来越有范儿了,果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正确的。
  “我是无所谓,反正要睡树上的是你们。”鹦鹉说着风凉话,梳理自己艳丽的羽毛。
  它的壳子出自系统商城,是无数平行世界做时尚任务的宿主设计的,绝对美轮美奂,小屁孩不懂它的美!
  江思印的脸色不禁一垮。
  这些天儿,要么跟猛兽借臭熏熏的山洞睡,要么睡树上,他真是太想念床了。
  江河父子俩躲在森林的边缘,极目远眺。
  和那些华丽的孔雀相反,此地的人长得一点都不华丽,他们的肤色黝黑,五官粗糙。
  江思印挺稀奇的,觉得这些人也没黑得像那些只有牙齿是白的昆仑奴,他们的眼窝特别深,鼻子平嘴唇厚,个子不高。
  他一个个看过去,草原和中原稀少的天然卷发,这里竟然到处都是。
  江思印边观察边道:“爹,你看这里的人,他们看起来都挺穷的。”
  来往的人都光着脚,很少有穿鞋子的,村子里大部分房子低矮,看来日子不太好。
  突然,他发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爹,那是谁啊,为何他走过的地方,别人都得下跪?”
  难不成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但这个村子这么破,想来这个国家也很穷。
  鹦鹉飞回来,站在旁边的树梢,“那个拎着皮鞭的胖子是这个村的村长,他是高种姓,贱民见之要跪拜。”
  没跪拜的,他一鞭子打过去,贱民们只能边跪边哭着求饶。
  江思印惊住了,中原的皇帝、草原的单于都没这个待遇呢,还能随便抽打百姓的?
  看到这一幕,他对这个陌生国家的兴趣瞬间少了一半。
  “爹,你不是说这个国家是佛之国吗?佛祖说众生平等,佛国却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江思印很迷惑,他本以为佛祖的国家是理想国的,现在他的幻想被那胖子一鞭子抽没了。
  鹦鹉道:“那是因为有人将宗教当作统治的工具。”好夫子鹦鹉当即给学生科普佛教历史及佛教传入中原后的变化,“中原数次灭佛,还限制和尚的度牒,就是为了不让宗教插手政治。”
  粗粗看过村子的情况后,两人一鹦鹉退回森林里。
  “咱们和那些佛国人的长相相差这么远,一看就是弱鸡,说不定咱们刚出去,就会被他们抓起来卖了。”江思印吐槽道,他可不相信一个将百姓视为贱民、随意鞭打的地方的民风会淳朴。
  江河若有所思,“儿子,你这话倒是提醒我了。”
  他立刻起身到森林里找草药。
  一会儿后,他拎着几株植物出来,招呼儿子过来,“过来,咱们入乡随俗。”
  一个时辰后,江思印盯着水面自己的脸。
  要不是亲身经历,他都觉得自己认不出自己了,所以这入乡随俗,就是将自己伪装得和当地人差不多吗?
  江河道:“这个国家很热,容易晒黑,爹给你涂的药汁还能防晒。”
  江思印立刻不嫌弃自己的脸黑,他可不想晒成当地人一样黑,所谓一白遮三丑,他要当个漂亮的少年。
  在鹦鹉的帮助下,父子俩找到一个山洞暂时住下来。
  山洞有点脏,到处都是动物的毛发,洞口还有风干的粪便。
  “嗯,看来山洞上一个住客是只老虎。”江河捻起一绺黄色的毛,“小印,过来打扫,打扫干净就可以住了!爹要出去几天买东西,你好好跟统统学习。”
  江思印乖乖地应下。
  鹦鹉用翅膀拍着胸膛,“放心,交给我!”
  江河很放心,若真有什么事,他们也可以脑海交流,千里之外传音不是问题。
  若是骑快马,去最近的城市只需要半天,江河的轻功好,在森林里比人猿泰山还厉害,奈何到人来人往之地,就不好施展了。
  他吩咐道:“统,你找找看森林里有没有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