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穿成大唐名相张九龄正妻后 > 穿成大唐名相张九龄正妻后 第21节
  接,结合,幸,通性。
  规矩清楚明白,侍妾只是以身体伺候男人的物件。
  《唐律疏议》规定: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两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
  当然,男人以婢为侍妾者,并不鲜见。婢子得到男主人的欢心,可以将其放良,再纳为妾室。
  不放良亦可,主子本就对婢子等贱籍有生杀大权,在后宅强占了,律法都不会管。
  戚宜芬赌的,便是张九龄的君子端方,小卢氏与卢氏的关系。
  谭昭昭道:“陪葬昭陵的天水郡公丘敬,乃为庶出,与嫡母所出兄长相争安葬其生母,被弹劾,因此获罪革为民。”
  邱敬本名丘行恭,跟随唐太宗李世民征战多年,战功赫赫。
  被弹劾之后,唐太宗碍于规矩礼法,照样将他革职,贬为了庶民。
  虽说后来官复原职,足以说明大唐的等级森严。
  就算没有嫡子,情愿选子侄,庶子无法继承家业的情形,在大唐比比皆是。
  除了不讲究规矩礼法的皇室,妄图以婢子的身份,侍妾的身份,想要通过生养孩子,母凭子贵,条条路都是死。
  张九龄的前程,卢氏比他还要在意。戚宜芬敢有任何出格的举动,卢氏会第一个收拾她。
  戚宜芬心痛如绞,喃喃道:“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谭昭昭道:“怨恨与不甘无用,除非你有通天的本领,能改变现状。七娘,我并不想拿你如何,只盼着你不要糊涂。能挺直胸膛做人,就不要选择一条跪着爬行的路。就是嫁进普通寻常的人家,终究是正妻。你看,外面的曲江边,半条江都姓张。退一万步说,以后大郎有了前程,你是张氏的亲戚,夫家更会尊着你,重着你,远比你心中那些虚无缥缈的仰慕,来得要真实。至于你的恐慌,我能理解。可是,你是何样的人,能将日子过得如何,端看你自己的选择。”
  她们两人在柜台角落说话,有一扇镂空屏风挡着,戚宜芬偶尔大声的抽泣,引得有伙计不断探头朝这边看。
  谭昭昭叹口气,言尽于此。至于戚宜芬听不听得进去,她也管不着了。
  “快别哭了,将泪擦干净。莫要觉着不好意思,去选几样你喜欢的头面。同大娘子一样,成日欢欢喜喜才好。”
  戚宜芬垂着头,哽咽着嗯了声。拿出罗帕,擦拭了脸。
  张大娘子选好了一对耳坠,捧着奔了过来,道:“嫂嫂,七娘,你们瞧瞧,可好看......咦,七娘怎地了?”
  戚宜芬红着眼,勉强挤出一丝笑,道:“没事,我先前同表嫂说了几句话,不舍表兄表嫂离开,哭了一场。”
  张大娘子愣愣看向谭昭昭,见她面带微笑,不禁噘嘴,道:“大兄前去考功名,是大好的事情,有甚伤心之处。嫂嫂,你瞧,这个可好看?我有钱,自己能买,嘻嘻。”
  谭昭昭拿过耳坠端详,再拿到她耳垂边比了比,赞道:“大娘子生得好看,戴什么都美。既然我在,哪用你出钱,你的钱留着当私房。走走走,七娘也去选一些,我就喜欢看到小娘子装扮得美美的。”
  张大娘子搂着谭昭昭的胳膊,嘴甜得很,“嫂嫂真好。”
  谭昭昭笑,戚宜芬打起精神,跟着赔笑。
  张大娘子再选了两对耳坠,戚宜芬最终选了最便宜的一只鎏金发簪,一对金丁香耳坠。
  谭昭昭随了她,痛快付了钱。
  买好之后,张九龄也急匆匆赶了回来。目光在戚宜芬红肿的双眼上略微停顿,便淡淡掠过了。
  时辰不早,他们在食铺用了些饭,出城赶回始兴。
  上了马车,张九龄将嫁妆册子递给谭昭昭,道:“昭昭查看一下,可妥当了。”
  谭昭昭随便看了眼,便收起了册子,道:“大郎做事,我放心得很。”
  张九龄亲了下她的唇角,道:“好不容易进一趟城,没能陪着昭昭去逛一逛,是为夫的不是。”
  谭昭昭道:“你进了韶州城,却未回祖宅,还在外面闲逛,到时又得被说不是了。”
  张九龄眉毛一挑,难得桀骜不逊道:“谁敢说我?”
  谭昭昭噗呲笑出声,道:“是是是,大郎是张氏的金疙瘩,他们供着还来不及。但他们不说大郎,可以说我啊。”
  张九龄顺势握住了谭昭昭的手,神色冷峻,道:“昭昭,他们若是指责你,乃是我做得不够好。你我夫妻一体,指责你,等同指责我。昭昭放心,我断不会让这些事发生。”
  谭昭昭颔首,道:“我说笑罢了,马上就要离开韶州,要指责我,就来长安吧!”
  张九龄顿了下,问道:“昭昭去了长安,可是以后都不打算回来了?”
  谭昭昭啊了声,眼珠一转,含糊着道:“我没说都留在长安啊。”
  张九龄何等聪明之人,飞快接道:“还有洛阳。”
  武则天大多时候都在洛阳,在长安未央宫的时候极少,洛阳与长安一样繁华。
  张九龄问道:“昭昭,若是我未考中功名,须得回韶州,你莫非要留在那里,不同我一起回来了?”
  谭昭昭道:“大郎要相信自己,哪怕一次不中,还有下一次呢。长安韶州离得这般远,来来回回耽搁,成日尽在赶路了。”
  张九龄见谭昭昭左顾而言他,不悦道:“昭昭休想糊弄我,你就是不想同我一起回来。”
  谭昭昭赶紧转开了话题,道:“你先前见着七娘了吧,她同我哭了,说想做我的婢子,跟着我们去长安。”
  张九龄眉头紧蹙,沉声道:“恁地荒唐!”
  谭昭昭点头附和,“是啊,贱籍与庶民之间,差得大了。不过大郎,你是聪明人,应当能猜到,她并非想给我做婢子。给我做婢子有什么好,给你做婢子,侍妾,还说得通一些,对吧?”
  张九龄仔细打量着谭昭昭的神色,见她言笑晏晏,并未有半点不高兴,他微松了口气,却觉得不大舒服。
  “昭昭,你可是半点都不在意?”
  话一出口,张九龄就感到越发不妥。
  谭昭昭压根不想再回韶州,就无需在意戚宜芬的打算。
  张九龄懂得何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换作他,定不会接受谭昭昭有别的男子。
  他不能接受的事情,用礼法规矩强加在女子身上,她们虽无法反抗,定不会甘心情愿接受。
  谭昭昭道:“我劝了她,至于她会如何想,如何做,我就管不着了。不过大郎,以前阿家曾借着姨母的口,劝我再选一人到你身边伺候。如何伺候,我没多问,我猜应当不是像千山,眉豆那样伺候。这件事,我本来不想告诉你,因为做主的不是我,而是在于你,她们应当同你说才是。”
  张九龄神色冰冷,道:“我从未想过此事。昭昭,我同你说过,你我夫妻两人就足够。这件事你别管,我会去与阿娘说清楚。”
  谭昭昭忙道:“既然阿家未与你明说,大郎就别节外生枝了。七娘是小娘子,脸皮薄。她寄居在张家,要是这层脸皮撕破了,以后让她如何自处。我从未怪过她,到底不是她的错。她能有什么办法,谁不想日子过得好一些。怪只怪如今的世道,严苛的礼法规矩。这人呐,尤其是女子,得睁大眼睛投胎,投生到权贵人家嫡妻的肚皮里去。”
  “还有啊。”
  谭昭昭伸出手指,挑起了张九龄的下颚,盈盈笑道:“都怪大郎的美色,让小娘子心动了。”
  张九龄下颚阵阵酥麻,一直痒到了心尖,颤抖。
  他从未看错她。
  果真是他的昭昭,日月昭昭的昭昭。
  聪慧,慈悲。
  一去长安三万里,前途未卜,幸得有她为伴。
  张九龄顺势俯身过去,亲着她,低声呢喃:“那昭昭可曾心动呢?”
  第二十五章
  心动吗?
  此般“君子如珩”的少年郎,谭昭昭当然会心动。
  又因着他的年轻,在偏僻的韶州府,前途尚未起步。
  一旦投入了长安,待看过了万千繁华,他可还会对她心动?
  谭昭昭笑,幸好她亦如此。
  张九龄不依不饶追问,谭昭昭干脆主动迎上前,他的话一下被堵了回去。
  凉爽的秋日黄昏,有夕阳透过车窗缝隙投进来,狭小的车厢内,蒙上了层暖暖的金色。
  张九龄平缓了呼吸,望着眼前的景致,将谭昭昭搂得更紧了些:“昭昭.....”
  谭昭昭惊喜地道:“呀,好似变成了金子做的车,要是真的就好了啊!”
  张九龄:“......”
  满腔的情绪,瞬间消失得无影踪。
  张九龄无奈笑了,越笑越觉着畅快。
  谭昭昭喜欢金钱,但她不吝啬,给张小娘子与戚宜芬都买了头面。
  除此之外,谭昭昭还给卢氏与小卢氏各买了一只镯子,一对耳坠。张弘愈身子初愈,路过药铺时,谭昭昭拿出钱来,进去买了一包极为珍贵的铁皮石斛进补。
  周到而妥帖,并不因着戚宜芬的举动,对她们母女有任何的怨怼。
  无论胸襟或气度,皆堪比君子。
  能与她在一起,真是有趣而难得。
  回到家天色已晚,张九龄与谭昭昭带着礼品,去了正院。
  卢氏见到张九龄,既喜悦又埋怨,将他唤上前,仔细端详,一迭声道:“如何这般晚才归家,路上车马难行,要是马车翻滚当如何办才好。去长安时,切莫夜里赶路,可曾听到了?”
  “瞧这金镯子的做工,我儿的眼光,真正是好!”
  张九龄道:“阿娘,这是九娘拿嫁妆钱买来孝顺给阿娘的。给阿耶的铁皮石斛,大娘子小卢姨母七娘,所有人的礼,都是由昭昭出钱。我只是陪着走了一遭罢了。”
  卢氏看了一眼旁边端坐着的谭昭昭,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
  张弘愈不在,卢氏拨动着药包里的石斛,道:“九娘有心了。虽说是你的嫁妆,我不当管,端看你今日的大手笔,我就要多说几句了。出门万般难,又是去到长安那富裕之地,再多的钱,也经不起大手大脚。唉,没能有个长辈照看,我如何能放心?”
  谭昭昭不禁瞄向张九龄,见他的眼神微冷,忙道:“阿家教训得是,以后我让大郎管着钱财,一切都由大郎做主。”
  卢氏这才勉强道:“当是大郎管着,你莫要擅自做主,只管伺候好大郎的起居饮食。大郎喜洁,天冷也不忘沐浴,你莫要贪图便宜省事,大郎歇息不好,若是生了病......哎哟,我这心呐,总是放不下。”
  卢氏捂住了胸口,难过得眼眶都红了。
  小卢氏忙着劝说:“大郎向来懂事,惯常出门,定会平安无事,一举高中。”
  卢氏紧紧皱眉,道:“叫我如何能不担心,大郎去的不是广州府,那可是长安,离家千万里。要是有点事,我远在韶州府,等知晓也来不及了。不行!我得陪着前去!”
  谭昭昭心中一咯噔,不过,她垂下眼帘,没有做声。
  这件事她不能参与,得看张九龄如何抉择了。
  张九龄不紧不慢地道:“阿娘,我就留在韶州府,一辈子陪伴在阿娘身边,不去考功名了。”
  卢氏怔住,急道:“你如何能不去,那可关系着你的大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