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罪名,囊括了各种出售、购买的行为。
  “我爷爷的鹦鹉……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
  想到这里。
  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所有濒危野生动物,都禁止出售。
  没有交易,私自饲养,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
  若是交易了,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
  “不行,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问清楚鹦鹉的品种。”
  青岚越想越怕,只感觉养鸟十分危险。
  简直是暗雷遍地。
  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上,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
  随后。
  她又在论坛里逛了逛。
  越来越多的网友,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
  比如说,除了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在保护之列。
  这类动物,俗称为三有动物。
  蜥蜴、青蛙、蟾蜍等……
  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就构成犯罪。
  而在乡下,很多人都习惯于捕猎这些,当作野味。
  时至今日。
  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知道的人并不多。
  实际上。
  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并不在少数。
  还有陆龟、鹰、猴子等动物,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位列保护名录之中。
  “太吓人了……”
  看完论坛,青岚心有余悸。
  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和饲养这些动物。
  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进去了。
  “咦?这个人的账号昵称,怎么这么眼熟?”
  逛完了论坛。
  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昵称。
  也就是最先提出这个离谱案例的账号。
  昵称为“小秦”。
  个人主页里,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
  她灵光一闪。
  很快联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称。
  她是众多粉丝里,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账号的人。
  她记得很清楚……
  秦牧的账号,也叫做小秦。
  “这个发帖的……不会是秦牧吧?”
  她再次咽了咽口水,脸色有些古怪。
  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是觉得论坛很安全。
  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
  谁知道……
  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
  还假装成路人网友,和其他人发帖互动。
  甚至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案子”,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难不成……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
  青岚反应了过来,呼吸有些急促。
  被判十二年!
  如果真的存在,那当事人得多绝望?
  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
  却遭遇了如此重刑!
  她越想越好奇,忍不住点开了微信,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委婉的询问了一句:“up,最近忙不忙?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
  ……
  乾州。
  某小区里。
  “我都说了,我搞的这个论坛不接广告,不接广告!”
  马明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
  脸色有些难看。
  随着学法联盟论坛的流量越来越大,他经常能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广告商电话。
  开出的价钱一个比一个高。
  让他在论坛里打广告。
  可是……
  那些人只看到了钱,完全忽略了打广告的风险。
  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气,聚集了这么一大批粉丝。
  若是接了广告,被秦牧给发现了……
  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他坚决抵制用论坛来营利。
  创立论坛之初……
  他就坚定了整个想法。
  只要不营利,自己创办的这个论坛只是聚集交流基地。
  并没有太大的风险。
  “该删帖了。”
  放下了手机,马明点开了论坛后台。
  跑了一遍程序,筛选论坛里那些有风险的评论。
  虽然这些网友都是看秦牧视频进来的,都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不能说。
  但随着论坛的壮大,人越来越多。
  林子大了,难免有一些不知轻重的新人。
  他们没有亲眼目睹秦牧的“恐怖”,因此发言也不会那么严谨。
  “什么情况?怎么全是鹦鹉?”
  点开后台。
  马明看着统计出的各个帖子,突然愣了一下。
  在学法联盟专区。
  十个帖子里有七八个都在讨论鹦鹉的。
  讨论的内容,也是稀奇古怪,五花八门。
  “鹦鹉,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鸟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硬壳果。”
  “除了三种鹦鹉之外,其他的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千万不能乱养乱买乱卖。”
  “大家还不知道吧?捕猎野生麻雀,二十只以上,也触犯了刑法,将构成非法狩猎罪,属于情节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