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 > 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 第9节
  朱玲连连点头,听到医生说两次盐水,鼓足了勇气问道:“喝盐糖水有用不?”
  医生看她一眼,他只说喝盐水是因为考虑到这一家三口一看就是村里人,村里家庭不太有糖。
  “当然有用,你们有糖就更好,和盐用一样的分量泡水喝,又补充体力又补了电解质。”
  夫妻俩千恩万谢的出来,抱着小山去挂水,等护士给挂好水后,吴忠诚看向抱着孩子的朱玲。
  “我去剁点肉,小山好点给他炖肉汤喝,再,再给小春剁点。”
  朱玲诶了声,咬咬牙把兜里的钱递过去。
  “别剁什么排骨,剁点好的五花。”
  ……
  太阳西沉,文茂华打了个铃,通知地里的社员们可以下工了。
  苏小春拿着自己的罐头瓶一蹦一跳跑回家,路上碰到大部队,被李秋萍拉着要她慢点走。
  “我家珠珠说你男人中午给你送饭了?”
  李秋萍中午吃饭听她女儿提起的,心里对这个脑子里啥也不记得的富贵稍微有了点好感,到底还是知道心疼人的。
  “送啦,吃的鸡蛋和大米饭。”苏小春提起罐头瓶,笑容甜甜的,“富贵还给我装了一瓶水呢。”
  看她这样,李秋萍也放心,摸摸她头上裹着的头巾,“那就好,你俩虽然情况有些特殊,但有房子有活干,好好过日子不差的。现在正是农忙,没时间给你们办喜事,等秋收结束了,再给你俩办。”
  “是,是要做新娘子吗?”小春笑得更开心了,直接原地蹦跶一下,“喔,我要做漂亮新娘子咯。”
  这开心的傻样看得大家都乐,纷纷打趣小春。
  “小春想做新娘子啊?你都有男人了现在不就是新娘子吗?”
  “哈哈哈哈哈,小春你够漂亮啦,当了新娘子肯定更漂亮。”
  小春被打趣得也不羞,很快乐的晃着手里的罐头瓶子,“到时候大家来吃酒要送礼哦!”
  吃酒要送礼,送礼才能吃酒,她不做亏本生意。
  这傻气又精明的样,让大家笑得更乐呵了。
  原来大家和苏小春没说过什么话,只知道她很晚才会走路说话,平时也是和孩子们玩。今天跟她聊这么几句天,都觉得她不像以前社里传的那么傻,更多的却是天真好玩。
  下工是轻松愉悦的,劳作了一天再听小春说点天真的话,似乎能把一天的辛苦都笑没了。
  跟在最后面听见一切的刘爱红恨恨的扯下一把杂草,觉得大家都有毛病,以前也没见和这傻子有什么交流。
  “办酒办酒,我们这俩长辈都不晓得办什么酒?”
  苏望山不耐烦的踩上杂草,“你现在晓得了你去办吗?”
  刘爱红心一动,她倒不是想给苏小春办酒,而是想到另一个事,这傻子既然没和那个啥也不记得的男人办酒,期间还是能发生好多事的嘛!
  她琢磨着坏主意,压根没听见身后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那车直接从她边上挤过去,把她挤得差点歪沟里。
  等她气急败坏的想找人算账时,只见朱玲手里提着一条巴掌长的五花肉,从车后座蹦下来,直奔苏小春。
  “小春,谢谢你的盐糖水,救了我家小山。”
  第9章
  五花肉是一等肉,七毛钱一斤,巴掌大小的五花肉,起码一斤重。
  而在他们社里,一个全劳动力,一天下来是十工分,就是十分钱。一斤五花肉,哪怕是全劳动力,也得干七天才能买。更别说现在买肉需要票,票只有城里人才有,在社里想弄一张肉票得费许多功夫。他们只有在年节社里杀猪分肉才能吃上一顿猪肉饺子,寻常时候很难吃上肉的。
  刘爱红看着那串肉就忘了差点被车撞到的事,眼睛眨也不眨,直勾勾盯着。别说她盯着了,路上其他人也都看着,这样一块肉,哪怕是年节都不一定能分到啊。
  “朱玲,你咋只给小春一个人送肉,不给咱都送送?”
  有不清楚情况的开着玩笑。
  朱玲撵鸡似的摆着手,“去去去,刚不是说了,小春把我家小山救了,这救命之恩,别说是一块猪肉,就算是我身上的肉都得给小春割一块。”
  知道情况的哄的笑起来,忙催扭着手还没接肉的小春。
  “小春,快接了吧,没听你铃嫂子说自己身上的肉都能割下来给你吃。”
  苏小春不懂客气是什么意思,欢喜的把肉提着,“铃嫂子你真好,怎么还给我买肉吃啊?是知道我馋肉了吗?”
  她觉得最近都是她的好日子,怎么有这么多人给她送吃的。
  朱玲楞了楞,对着她纯净透亮,笑容天然的小脸,点点头又摇摇头。
  “是谢谢你,那碗盐糖水救了小山。”
  苏小春眼睛一眨,卷而上翘的睫毛微扬,似乎有些困惑的摇头。
  “我没救小山,是小山喜欢喝盐糖水,他喝了喜欢的东西自然就好起来了。”
  这句话是小春给小山喂那碗盐糖水时说过的,现在听小春还这么说,朱玲心里酸酸的很愧疚。说白了,他们打心底看不上小春,不相信她,才会在她喂上一碗盐糖水时那么愤怒。可她从头到尾,却没想过邀功,只是很单纯的想要小山好起来。
  她眼眶有些热,顺着小春的话,笑笑道:“对,小山喜欢喝盐糖水。”
  苏小春很稀罕的看着手里的肉,想想还是慢腾腾的还给朱玲,“小山肯定更喜欢吃肉,给小山吃吧!”
  李秋萍在旁边看得直着急,只想说这孩子太傻了,这么好一块肉都要还回去。
  不等她说话,边上冲过来一个人直接把肉抢过去。
  “春儿不收我替她收了,这孩子不好意思呢。”
  刘爱红谗笑着想把肉藏到身后,李秋萍眼明手快直接把肉扯走,塞到苏小春手里。
  “要你收什么?小春在这呢。春儿,把肉吃了,可别给你这婶抢走。”
  朱玲也怒目瞪着刘爱红,“你咋回事,这我给小春买的,小春你收好肉。”
  苏小春果断把肉往身后一放,“哼,我肉汤都不给你喝。”
  刘爱红瞪大了眼睛,“你个王八犊子,我好歹是你亲婶吧,这么好一块肉你居然连口肉汤都不给我喝?”
  李秋萍哼了声,很是嘲讽的挤兑刘爱红,“小春跟你在一块三年也没见你给她吃饱过饭啊?”
  刘爱红想说那能一样,却被苏望山强硬的拽走。
  “走走走,还嫌不够丢人的是不?”
  “丢人?丢人能有吃肉重要?你儿子这两天天天想吃肉,怎么不见你有那个本事救人让人家送肉来?我是她亲婶婶,讨块肉又怎么了?”
  叫叫嚷嚷的声音喊得响彻云霄,对刘爱红的无赖,大家伙都摇头。
  朱玲也听说了前几天苏小春和刘爱红闹起来的事,看刘爱红这个样子,就知道小春以前在她这吃了不少苦头,气得一跺脚。
  “小春,以后她要找你事,你直接来找我,看我不把她脸给挠烂。”
  朱玲是公社出了名的泼妇,打架一把好手,擅长挠脸扯头发扒衣服。曾经在公社打遍无敌手,一举成为公社最不能惹的女人之一。
  苏小春完全不清楚自己拥有了一个怎样的打手,只是懵懵的点头,笑得很是单纯。
  ……
  赵翎不是个很能躺得住的人,哪怕身上有伤,这伤口的疼痛叫嚣着让他务必好好休息。然而他就算是躺着,一个陌生环境也很难让他安然入睡,总是会惊醒。
  干脆走出房子,四处转悠,当他发现自己已经记住了有多少条路通往山上有多少条路通往村口以及全社房屋数量的时候,很困惑的拧着眉。
  为什么,他会下意识的,把这些无用信息全部记下来?甚至,他想知道全社有多少人。
  并且,下意识的去想哪些地方适合躲藏,哪些地方又适合观察,比如不远处一个山坡,上面杂草树木丛生,只需要趴在上面,做好掩护,就能轻松观察整个社的动向。
  对了,掩护,为什么他会想到掩护这个词?
  想不明白的赵翎慢慢走回家,苏小春给他用的药看似随便路边摘的,实际上效果却很好,昨天还需要人扶着,今天就能自由走动了,只要慢一些,不扯到伤处。
  听见下工的铃声,他正好走回院子准备做饭。
  家里并没有很多粮食,除了一袋子糙米之外,也就只有五斤玉米面和五斤成品粮,他今天中午只吃了糙米配青菜,上午鸡下的唯一一个蛋被他煎了给小春送过去。
  家里很穷,看似什么都有,却又穷得可怜。而且昨天小春婶婶是没留下任何钱和票的,也就说明,目之所及,是他们目前所有财产。
  既然要对小春负责,赵翎并没有要带着小春过苦日子的打算,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指长,指节宽,是一双挺好看却又很粗糙的手。
  他有这个信心,用这双手,给小春创造出一个顿顿有肉吃的生活,是可以做到的。只是暂时,他身体还没恢复好,需要先辛苦一段时间。
  就在这时,苏小春提着一条肉,兴致勃勃的跑进来。
  “富贵,今晚咱们吃肉。”
  那块肉被举到赵翎眼前,肥瘦相间的五花,红色的瘦肉和半透明的肥肉相互映衬,用一根草杆穿过,还没做熟,就已经足够诱人。
  赵翎倒是不馋肉,只是他看着这块肉,再看看眨巴一双杏眸,笑得像一只可爱小猫样的苏小春。
  所以,是小春先带他吃上肉?
  ……
  吃过晚饭苏小春还得去大队中心记工分,赵翎则被苏小春严肃着脸赶去躺着了。
  哼着首两只老虎去大队中心,他们生产队穷,说是大队中心,其实就是一间土地庙改成的。扫除封建迷信后,土地公被移出去,外面墙刷白,上面写着‘一颗红心向着党’的红色标语。
  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社员手里拿着工分本当扇子,跟前后排队的闲聊。
  苏小春靠一碗盐糖水把小山从阎王手里抢回来这件事,已经在朱玲大张旗鼓给苏小春送肉时被大家议论了个遍。此时排队也没什么新鲜事,自然还是聊这些。
  此时看见苏小春来,好些人乐呵呵的跟她打招呼。
  “小春你来了啊,快快,排这里。”
  “排我这,我这都快到了。”
  苏小春摆手拒绝,“我不排队,要去里面给大家记工分哩。”
  记工分?大家伙露出惊讶的表情,要知道记工分的大队会计赵慧莲读了初中才有这个资格,苏小春当年连扫盲都没参加过,更是没上过学,哪里会记工分?
  也有不喜欢苏小春这个傻子的,小声嘀咕,“她一个傻子,能知道记工分?数都识不全吧?别是因为救了二妞子,文大队长就偏袒她吧。”
  记工分的活轻松又简单,还按大队正职算工分,这个活不晓得多少人眼红,只是以前由赵慧莲干,她是队长儿媳,又有初中学历,大家就算眼红也没法。
  可苏小春是大队公认的小傻子,哪怕她这两天用稀奇古怪的法子救了三个孩子,那也改不了她是个傻子的事实。
  苏小春救的毕竟不是自家孩子,有一个人不满,自然就不止一个。
  刘爱红过来排队时,就听说苏小春在记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