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死之城 > 死之城 楔子
  w市是个被山包围出入主要依靠一条公路的小地方。
  数年前强烈颱风来袭时,几条偏僻县道都中断了,本地却还有着日据时代留下来的手工纸业,时常吸引到不少外国观光客包车前来参观。
  虽然地处偏僻,居民生活却不落后,后来w市陆续进驻几家高科技產业的下游製造厂,渐渐发展成热闹的山城。
  丽姿就是跟着丈夫工作转调来到w市定居的外地人,原本学生时代还喊着独立自主、高唱女权主义的她,万万料想不到自己会不到三十岁就结婚,还成了嫁鸡随鸡的家庭主妇。
  幸好夫家并没有个坚守传统势力的恶婆婆,夫妻只要偶尔假日去探望,寒暄两句让二老开心就好。
  唯一会被嘮叨两句的就是还未有子息的事,然而新婚燕尔,传宗接代的压力对丽姿还不是很沉重;再说,工作忙碌的丈夫一回家就爱做那档事,两人也未曾刻意避孕。
  看似平凡无奇的人生,丽姿却喜欢这种安稳的感觉,虽然也曾被同学嘲笑过她言行不一,但看着把她当女人需索投入的丈夫,丽姿总想:即使他有外遇,她也会原谅他吧?
  如果用东西比喻,她就像土壤,可以让男人很自在的将根埋进去──这是丈夫说的感想,她还曾嘲笑他:化工专业的人却说这种文縐縐的情话!
  不曾经歷过火热的恋爱就订婚了,人生大事顺利到丽姿自己都觉得奇怪。
  她不是那种会没事想太多的女人,当丈夫被上级调职到w市当分公司的部门主管,她只担心接下来会不会只能在穷乡僻壤生活,还好w市出乎意料很繁荣。
  老公上班时,丽姿开始探索新环境。
  她逛街时偶然从本地工艺品店买到精美的染色楮纸,本来就喜好纸雕的她,很快就喜欢上这个热闹又不失绿意的山城,也在员工联谊上认识不少随丈夫在此定居的有钱太太,相比之下,她是最年轻的少妇,拥有自然而然的谦逊,以及不那么珠光宝气的靦腆,嘴甜又讨喜的优点让她立刻打入交际圈。
  转眼过了一年,丽姿因月事没来到当地的妇產科诊所检查,医生告知她怀孕了。
  丈夫欣喜若狂马上打电话通知亲友,二老也对这个肚子争气的媳妇很满意,认为是w市环境清幽适合居住的功劳,不只要她好好在此待產,没事别舟车劳顿的回去老家,还寄来一大堆昂贵补品。
  这个婚倒是结对了,还好丈夫不像一般恋爱关係中的男人,听到怀孕话题跑得比喷射机还快;她喜欢小孩,也希望老公和家人是准备好养育小孩的心情。
  丽姿想,她应该就是那种俗称有帮夫运的妻子,丈夫可能要升官了,他变得更忙碌,时常出差晚归。
  ※※※
  丽姿倒了杯煮沸过的甘美山泉水仰脖喝下。
  自从怀孕以后,以前不爱喝白开水的丽姿,觉得饮料不太健康,忽然喜欢上喝当地茶农出售的山泉水,丈夫总是会硬挤出空间,开车走两个小时山路去茶园买水,这种被宠爱的感觉,丽姿当然喜欢。
  电话声响起,在寂静的房子里显得有些骇人,她吓得手指一松,半满的玻璃杯摔碎在地板上,发出响亮的碰撞声,她咒了几句,小心翼翼绕过碎片去接那通要命的来电。
  拿起话筒,又是无声的恶作剧电话。
  丽姿掛好话筒,忽然感到很厌烦。
  有个跟踪狂专挑丈夫不在时打电话来骚扰,只有同公司的人才可能做到,最有可能的是开发部的小张,偶尔几次帮丈夫送东西到公司去,总会看到他不怀好意的视线,几次还试图要碰触她。
  好色无胆的男人。
  丽姿确认好门窗安全后,蜷曲在沙发上,拿着一把疏齿梳有一下没一下顺着长发,她对自己白皙丰满的外表还算有自信,这般慵懒的歪着,丈夫看见总是慾火焚身。
  自梳,丽姿不经意想到了这个名词,她曾拿广东地区的自梳习俗作为女性主义报告内容,字面上意思就像她现在的举动,内容却是天差地别。
  那是种略带残忍消极的风俗,丽姿还记得其中一段描述。
  未出嫁的女子绑着长辫,而在出嫁时由母亲或女性长辈为其挽起髻,象徵不再是少女,「自梳」指的就是透过特定仪式,在姑婆屋中,用柏叶和黄皮叶煮成香汤沐浴,并由早已梳起发髻的亲密女性友人为其讲述自梳后的独立生活须知,以及与其他同样自梳的姐妹相处之道,并于隔日烧香祭拜菩萨后,更换新衣,自行拆发挽髻做妇人打扮,作为终生不婚独老的宣告。
  在此之后,自梳女必须回家告知父母亲人已自梳,并将祭品分赠亲友。
  完成自梳女的仪式后,连父母也无法强迫其出嫁,但此仪式不容反悔,也不代表人身自由,自梳女若言行不轨,同样会遭到毒打或浸猪笼,死后也无法葬在娘家,得由其女性友人为其草草挖坑埋葬,若无亲近的自梳女友,则由村人将尸体放水流。
  在当时以桑蚕业的劳动力作为独立能力的女子里,不少人以这种方式逃避以婚姻为名的人口贩卖。
  綰起三千烦恼丝的形式,居然主宰了一个女人的人生,就身为现代女性的丽姿看来相当不可思议。
  丽姿捧着满把乌云的好头发,混着几丝若有似无的金光,小时候就曾听长辈讚美「金丝毛,奶奶命」,让她捨不得拔去这几根也许会转白的淡发,她不迷信,却带着几分得意继续梳着头。
  若有机会,女人谁不想傍个良人,做个少奶奶?
  色心不死却只能赖在职位上领乾薪的丈夫下属,对她来说只是条流口水的狗,丽姿对着如今安分不再出声的电话露出鄙夷笑容。
  她感到大腿有些发痒,搔抓了几下,表皮掉下一些白屑,留下发红的爪痕。
  她天天保养皮肤,怎会变得如此乾燥?厨房摔破的玻璃杯碎片还未清理,丽姿焦躁的想转移注意力,于是打开电视。播报新闻的主播嘴唇像鱼类般开合,她什么也没听进去,不自觉关注着腿上抓痕。
  痒感顽强不褪,若隐若现勾引着丽姿,她发现自己又在抓着那处,不禁以右手拍了下那隻不听话的手背,觉得此举过于孩子气。
  疼惜般按了按发痒的那处,感觉肌肤有些失去弹性,已经破皮了。她懊恼的想。
  明天去药局买些皮肤病的药膏好了。
  ※※※
  一週后,医生开的处方药并没有见效,那块原本只有十元硬币大的痒处扩大到巴掌大小,变成一种胎记般的暗红,并且奇痒无比。
  她告诫自己不该再抓,手却不由自主往下伸,立着指甲划过那处除了痒以外没有其他感觉的红斑,製造出一条条顏色更深的痕跡,有种报復的快感。
  丽姿像毒癮发作般无法控制自己,直到她美丽的眼睛惊恐的张大,伤口处皮肤翻起,浮肿破裂的血肉间冒出某种霉绿的脓,她不停尖叫起来。
  那天,山城的尖叫声不只从一处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