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都市言情 > 哥哥,恋人 > 妹妹(207)- 男人都不是东西
  出租车停在花花的花店前面,我让司机等着,跳下去趴着门往里看。里面地上乱糟糟的堆着一些装修材料,一朵儿花也没有了。
  「唉,请问,这里那间花店……」我拉着隔壁门脸正在关卷帘门的女子问。
  「已经关了一阵子了。」
  「噢,谢谢。」
  我捏着手里的地址,看着外面一排排漂亮的小别墅。据说ardon给花花在这里买了套房子,五临六舍都是她们圈子里的年轻女孩子。我照着门牌寻到一家,居然亮着灯。我不禁松了口气。
  「亲爱的,你怎么今天……」一个女子开了门,撒娇到一半看见是我,语气里的糖度瞬间低了100个百分点,神色都戒备起来,「你是谁?」
  「对……对不起,走错了……」我连忙抱歉,然后退一步看看门牌,没错啊,就是这家。
  「你找bettina吧?」那个女孩突然开口。
  我点点头。
  「她被我们家ardon甩了。」
  对啊,我怎么忘了,我还是那个碍事的罪魁祸首。
  「你是跟谁的,怎么没见过?」
  「我?我没有跟谁……我是bettina的高中同学……」
  「噢,你也想走这条路?」她上下打量我,「不像啊。家境应该不错吧。」
  「对不起,打扰了。」我扭头就跑,那个女孩的眼神太可怕了,像要把我扒光了一样。
  「阿姨您好,我是池本珠,请问花妤洁在么。」我凑在花花家楼下的对讲机旁边,出租车司机百无聊赖的在车里随着音乐敲着方向盘。
  「她……她已经很久没有回这个家了。」
  「噢,谢谢阿姨。」我刚要走,花花母亲的声音又沙沙的响起,「阿珠……如果你见到妤洁,告诉她,妈妈知道错了,妈妈后悔了,不应该这样对她,妈妈也是不得已……呜……你让她回来看看我……呜……」
  我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路灯一串串迎面而来。
  「小姐,你要去哪里?」
  我不知道。
  路在脚下,但是路在何方。
  我要去哪里?
  「小姐,这老城区马上就要拆了吧。」
  「嗯。」我看着胡同里墻壁上大大的‘拆’字发呆。这还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么,怎么感觉那么陌生。记忆里,晚上从胡同里走过,都能听见各家看电视的声音。我记得初中放学之后,听着连续剧的片头曲进胡同,一路狂彪,到家的时候刚好赶上看开头。有时候还有夫妻俩吵架锅碗瓢盆乱飞的声音,有一次从外面经过,一条妈妈裤就这样从墻头飞了出来,掛在朋友的头上。
  曾经的记忆在脑子里纷杂的叫嚣,而眼前的景色像一场散场的电影。胡同里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安静的像鬼城。我就是那孤魂野鬼,在飞雪飘荡的灰青高墻中间穿梭,留下嗒嗒的寂寞脚步。
  不远处工地上的白炽灯照着外婆家老房子的大门,我藏在门墩儿下的钥匙居然还在。看来我这个习惯也有好处。
  锁头被淘气的孩子塞了口香糖在锁眼里,捡了根树棍儿挑出来,插进钥匙,却怎么也转不动。
  我叹一口气,转身坐在门墩儿上,看着白炽灯下淅淅索索的雪花发呆。万物寂寥,耳朵里突然响起卖冰糖葫芦的老伯吆喝的声音。仔细去听,却只有沙沙的雪声陪伴我的呼吸心跳。
  好想吃冰糖葫芦,要山里红和橘子瓣儿的,酸酸甜甜,再来一串山药,绵软可口。
  想起吃的来,我就忍不住食指大动。晚餐没有吃就跑出来,没有心情吃,不等于身体不会起义。
  最好再来一只烤红薯,黄土的顏色,烤到皮松松,流出糖油来。裹在手套里拨开,金黄黄冒着热气,烫得嘴唇发麻,也要用舌头把热热的红薯卷进肚子里。
  我不行了,越想越受不了,胃都开始抽搐了。弯腰揪了一听啤酒,「啪」的打开。
  心情不好,就想到要喝酒。前两次去夜店的记忆不太好,我干脆买了半打,想说在外婆家自己一个人喝,总不会再遇到活塞了吧。
  一口灌下去,啤酒很凉,冰得我一阵哆嗦。还好,聊胜于无。当年自然灾害,啤酒还是液态面包呢。
  肚子里有了东西,却并没有更好受。我突然大哭起来,站起身冲着胡同大喊:「我要吃冰糖葫芦……我要吃烤红薯……我要吃驴打滚……我要吃羊肉串……我要吃豌豆黄……我要吃卤煮火烧……我要吃……」
  喊了半天,什么也没有来,连个吱声的都没有。我听着自己的声音在胡同里被吞没,什么也没吐出来。
  这时候,来一只鬼也好。
  我把第二听啤酒灌进肚子里,一屁股坐回去,往门上一靠。
  「啊……噢……」
  揉揉屁股爬起来,抓过锁头一看,原来合叶早被人撬开了。嘴巴里嘰里咕嚕咒骂一番,害我在外面吹风吹了这么久。
  我拎着剩下的四听啤酒走进院子,把大门虚掩上。挡住了一部分光线,院子里黑洞洞的。但是在这里住了十几年,真的闭着眼睛都知道哪里是哪里。
  走了两步,脚上的靴子似乎被什么软绵绵的东西缠住。蹲下身一摸,是软软的布料。心脏咯噔一声,沿着脊柱一股凉气攀升上来,我尖叫一声又往外跑。拉开大门站在门口猛喘气。
  是谁说来一只鬼也好的,哪个该死的说的。
  我站在光亮里,勇气又寻了回来。小心翼翼转身看去,白炽灯光透过大门口照耀了一方角落,一向被外婆收拾的整整齐齐的院子里一片狼藉。地上扔着不少衣服,摆在柜子上的塑料花也丢了一地。
  我松了一口气,应该是有小偷光顾过。我走的时候,基本上什么也没拿,也没有什么可拿的。所有的东西都留在了这里。
  可惜外公外婆的破衣服,老摆设都值不了几个钱,小偷气急败坏就连墻角的旧水缸都给砸了。刚才应该是一件衣服缠在了脚上。
  我再次走进去,这次没有关大门,捡起被我扔在地上的啤酒,易拉罐爆了一只,其它三听略微走了型,硬邦邦的。
  走进屋子里,按了按开关,没有反应。这一片应该早就断电了吧。我抹黑拉开厨房的抽屉,里面的蜡烛和火柴居然还在。
  我点上一枝,在微弱晃动的光亮里,打量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房子。
  也不过半年多而已,到处都是土了。小偷把东西到处乱丢,屋子里除了家具还在,几乎面目全非。连我小时候用牙膏盒子做的小椅子,小玩具,都从鞋盒子里倒了出来,在床头散了一堆。
  这种感觉很不舒服。像是有人强行闯进了你的记忆里,想要胡乱篡改,而你却无力阻止。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把床勉强收拾了一下,从柜子里找了一条还没被蹂躪过的旧床单铺上。从地上捡了一本童话故事,靠在床头继续喝。
  什么美人鱼,什么灰姑娘,什么豌豆公主。童话很美好么?童话才是最最残酷的。给我们念童话故事的大人,都故意掩饰了童话里面的残忍。偏要等到我们长大成人,在南墻一次次撞得头破血流才明白什么是现实。
  爱情从来不是纯粹的。他们都说爱我,他们到底爱我什么。
  爱我,不过是为了得到我的借口,折磨我的理由。
  一个美其名曰为了我好,却将我推到另一个男人怀里。一个道貌岸然要拯救我,让我死心塌地,最后抓着我的小辫子来谴责我。
  男人都不是东西。
  我一个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