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综合其他 > 重回七零,攻略恶霸当首富 > 重回七零,攻略恶霸当首富 第91节
  思及此,她放下二柱,坐在地上哭起来,“呜呜呜……沈清歌!你凭啥告状让小杨打我?乡亲们看看,这个女人没安好心啊。”
  “闭上你的猪嘴!是老子告诉小杨的!你对我媳妇瞎说话,我没动手打你都不错了!”薄庭低吼。
  霎时,杨嫂子惊了。
  这世上,还有男人这么宠媳妇?
  她可给杨家生了个儿子啊!可杨家全家上下也从没这么维护过她。
  小杨一把拉过孩子,递给父母。
  他扯起杨嫂子的胳膊,往家的方向拖着走,“你个贱货!你生个男孩不是天经地义?在关大婶、沈清歌面前叭叭什么呢?老子今晚不锤死你,老子就不姓杨!”
  “啊……救命啊……清歌,你救救我!”杨嫂子求助般的朝着沈清歌伸出来一只胳膊。
  旁边的年轻嫂子讨厌杨嫂子不是一天两天了,仗着自己生了个儿子,天天埋汰她们。
  “活该,这个贱嘴,小杨兄弟打烂了最好!”
  “清歌,你可别帮她!她下午还跟我们说你坏话,咒你生不出儿子呢。”
  沈清歌叹了口气,还是不耐烦的走上前,“小杨兄弟,我看她也知道错了!媳妇是自家的,打坏了还得花钱治不是?”
  “是啊,我知道错了。”杨嫂子哀哀的跪在地上。
  关大婶也上前来求情。
  小杨一听,她们俩都求情了,再把人打出个好歹还得花钱治。
  他只好应下来。
  薄庭搂住沈清歌的肩膀,带她回家,“给这种女人求什么情?”
  “我是妇女代表嘛。”她也不想当圣母。
  可大伙儿都看着,她也不能默许家暴的发生不是?
  这件事一闹,一条巷子都彻底见识了薄庭有多宠媳妇。
  那可是把沈清歌捧上了心尖尖,别人说一句都不行。
  这让很多年轻嫂子羡慕起来。
  薄庭拉着她的手,把她拽进了门。
  小身板倏地被抵在冰冷的门板上,他的唇落在脖颈,炙热的气息喷洒在肌肤上。
  “别亲这里!会被人看见的!”她仰着脸,双手捂住脖子。
  第178章 城市套路深
  “好!换个地方亲。”他堵住她的小嘴。
  薄庭把人打横抱起来,朝卧室的方向走去。
  沈清歌抓着他的肌肉结实的臂膀,苦着脸,“你别这样……”
  “别哪样?”他痞坏的问。
  小脸一秒臊得通红。
  翌日。
  日晒三竿了,沈清歌才从房里出来。
  她揉揉后腰,浑身都快散架了。
  “你歇着,我去做饭。”薄庭按着她的肩膀,强行让她坐下。
  沈清歌收拾了几件衣服、带了毛巾、牙粉、牙膏杯,一个夏薄毯。
  她在给他准备明天出车后的日常用品。
  他们只能睡在车上,没有证明住不了旅馆。
  思及此,她又去巷口摘了点枇杷。
  回来的时候,王志又在巷口堵着黄英。
  “黄英,除了我眼瞎喜欢你,还有谁会要你?你没爸妈,哥哥又是流氓!我可是生产队队长!你觉得咱俩是谁配不上谁?”王志不客气的问。
  黄英眼睛红通通的。
  沈清歌气得恨不得拿枇杷砸死王志。
  黄英一个小姑娘,没有父母,只有哥哥一个大老粗。
  被王志这么无耻的引导一下,很容易就认命的选择嫁给他。
  “王志,我都不稀罕揭穿你!你要是喜欢黄英,会在外面揭她伤疤?拿她父母说事?”沈清歌淡淡的说。
  黄英被点醒,眼中闪过愤怒,“王志!我不会嫁你!”
  “沈清歌,你能不能别掺和?黄英,有本事你说个能让我心服口服的理由,这样我就不纠缠你!”王志抱着胳膊,高高在上的等着回复。
  黄英心里很迷茫,她其实觉得王志说的很有道理。
  她没有爸妈,哥哥又是个混混,似乎是没人喜欢她。
  沈清歌看到这一幕,正想办法,就看见了骑车过来的阿龙。
  她拦住阿龙,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什么。
  阿龙立即把车骑到黄英、王志中间。
  “走!我带你进城!”阿龙说道。
  “鸡毛叔叔!”黄英有些惊喜,赶忙坐在车后座上。
  阿龙:……
  “队长,你不会自取其辱吧?还用说嘛?因为黄英有对象了!”沈清歌怼道。
  这让王志脸上有点挂不住。
  他张开双臂,拦住他们,“听你口音,你不是我们祥和村的吧?啧,我是生产队队长,你是干啥的?”
  “我啥都不干。”阿龙轻蔑的笑。
  “哈哈哈!啥都不干?也就是个懒汉?”王志咂舌,“黄英,你就找了这么个玩意?放着生产队长不要,你要个穷光蛋笑死人了!”
  旁边围观的人也摇摇头,“黄英连自行车都买得起,咋找这种懒汉当对象?”
  “她哥是个混混,她能有什么好?”
  就在王志仰天大笑,嘲讽黄英时,阿龙轻飘飘来了句,“因为我在城里住,在城里有房,不用种地。”
  “咳咳……”霎时,王志被唾沫星子呛到,笑不出来了。
  说着,阿龙就蹬着自行车飞速离去。
  留王志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沈清歌一脸单纯道:“队长,你以后还是离黄英远一点吧。他对象在城里的房子可大了呢!到时候黄英嫁过去,就是城里人了!城市套路深,我们乖乖待在农村吧。”
  这让王志窘得脸比猴屁股还红。
  第179章 我想跟你多待会儿
  旁边的邻居都露出羡慕的表情。
  “咦,怪不得黄英看不上王志,要我我也看不上!一个生产队队长也好意思跟城里人比?”
  “哈哈哈,亏王志还笑话别人!一听别人是城里人,脸都绿了。”
  王志瞪了他们一眼,匆忙骑上自行车跑了,“哼,有啥了不起?”
  回到家,沈清歌将枇杷洗好放进布袋里。
  这时,午饭已经被端上桌了。
  她感觉自己认识薄庭后,像极了千金大小姐。
  被他捧在手心里,什么都不用做,要什么有什么。
  薄庭做了三菜一汤,虽然卖相不怎么样,但盘盘都有肉。
  被养刁了,她心安理得的边吃边问,“庭哥,就你一个人开车?”
  “还有黄三、阿龙。”薄庭给她盛了碗西红柿鸡蛋汤。
  电光火石之间,她想到了一件事!
  沈清歌着急的放下碗筷,杏眸瞪得浑圆,“庭哥,你们是不是要去珠县?”
  “你怎么知道?”
  “别管我怎么知道!反正你们去珠县从大路走,千万别走山路,听说山路容易出事。”沈清歌焦急地说。
  上辈子,薄庭的自传写了,第一次出车的时候,他们图快从山路走。
  结果遇上了山匪,山匪拦住他们的车,把运输的物资抢了。
  薄庭几个人跟他们打起来了,几个人都挂了彩,其中黄三的眼睛在打斗中被捅瞎了一只……
  “好。”薄庭爽快的答应。
  沈清歌松了一口气,这才重新拿起碗筷,“晚上让黄三、阿龙来家里吃饭吧。我得再交代一遍!”
  他嗤笑,“你到底在担心什么?”
  “就是担心嘛。”她埋头吃饭。
  她总不能说她预测山里有山匪,会抢劫吧?
  损失点钱倒是没什么,就怕人受伤。
  “请他们吃什么饭?我还想跟你多待一会儿。”薄庭嘀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