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综合其他 > 重生年代:恶毒婆婆不恶毒 > 重生年代:恶毒婆婆不恶毒 第18节
  对了,还有一些海货。都是我从靠海那边弄到的,什么海带紫菜虾皮都有。我还搞了不少冰冻的带鱼,这东西炸起来贼好吃,我今天也带了一点过来,老师师母你们尝尝。
  还有一些调味品,县里头难买吧?师母您以后不用去买了,我在外面好弄的很。这次我弄了不少盐,糖之类的,红糖白糖都有,对了,还有一些胡椒粉,辣椒粉之类的。还有八角桂皮之类的大料我也弄了一些,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我都带来了,放厨房了。师母您待会儿可以去看看。”
  这么说下来,确实有不少东西了。路宏量确实是个周全的人,几乎是方方面面都想到了。宁母听的笑逐颜开,一边问路宏量多少钱。
  路宏量摸摸头:“师母我也不跟您客气,这些东西总共您给我两百块钱。”
  宁母有些不信:“这么多东西只要两百块钱?”她都做好了要好几百块钱的准备了,结果只要两百块钱?
  路宏量看出宁母的狐疑,笑着算了算:“师母您自己算算,听上去多,其实也就粗粮最多。粗粮多少钱一斤不用我说了吧?一千斤总共只要八十块钱。细粮稍微贵一点,一毛八一斤,三百斤五十四块钱。加起来就算一百三十块钱。豆子加起来算一百斤,四毛钱一斤,是最贵的,四十块钱。剩下来的海货调料什么的都不值钱,算我孝敬您和老师的。至于您让我带的一些用的杂七杂八的,三十块钱够够的了。”
  路宏量算的清清楚楚的,他要钱的没要钱的也都说清楚了。这让宁母反而不好再说什么,只得拿了两百块钱给他。可谁都知道,路宏量绝对是亏了的,这么多东西绝不止两百。
  心中感动,宁母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好菜,也让路宏量好好的喝了一顿。边吃路宏量还边说:“我在外头吃过那么多好吃的,还是师母做的最和我口味。”
  “喜欢就多吃点。”宁母夹了满满一筷子菜放进他碗里,“在师母家,那还不就跟在家一样嘛!多吃点!”
  一顿饭,吃的宁家这么久的乌云彻底消散了。
  第46章 :一麻袋
  路宏量吃过饭又坐了一会儿就走了,宁母也没留他,马上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这几天谁家不忙的连轴转?路宏量是知道他们在家肯定着急才特意跑过来一趟,他们也要体谅人家。
  下午谢兰兰陪着宁母整理东西的时候才知道路宏量这个人和宁家确实是关系匪浅,否则换了谁家这么多东西也不会只收了两百块钱。
  他早上是骑着自行车来的,后座上用绳子捆了两大麻袋,直接就放厨房了。现在把两个麻袋打开,收拾起里面的东西,还真是又杂又多。
  一个麻袋里装得是海货,什么紫菜海带之类的都捆的好好的,一捆估计就得有十斤重。海带有三捆,紫菜有四鲲。宁母收拾的时候也有些哭笑不得,这么多,就是当饭吃也能吃上不少天了。更何况是当菜,估计是有的吃了。
  然后就是用十条一捆的带鱼,总共五捆,五十条。看样子都是腌过的,晒干了。也是,不然这鱼肉也保存不下来。不过旁边还有十条新鲜的,谢兰兰寻思着这两天天冷,还能放放,到时候过年家里吃两条。然后剩下来的就等正月人家来家里走亲戚的时候吃,现在这时候,吃点海货,多有面子啊!不过路宏量好像是说炸起来好吃,但炸东西是最费油的,宁家也不是大户,都炸了肯定不可能。不如到时候炸两条自家吃,然后剩下来的她就在锅里刷上一层油煎,两面煎到金黄以后当饭锅上蒸。再放上姜丝蒜末并一勺自家做的豆瓣酱,保证也好吃。这年头荤腥难得的情况下,肉怎么做不好吃啊?
  再有就是虾皮和咸鱼了。
  虾皮足足有一大包,拎着不重,但这种东西不上称,就这么一大包,煮粥煮汤的时候放上一点,又香又鲜,够吃好久了。再说了,这种东西也就吃个新鲜。谢兰兰拿出一个小盆,装上一盆放在碗柜里,今晚煮粥就放上一点。就是煮粗粮粥,加上一点这个,也香多了。
  咸鱼是两条,很大的鱼,这腌好晒干的看着都有十多斤,估计活鱼得二十斤了。就这两条,吃上一年差不多了。鱼应该就是普通的草鱼,这种鱼好,有的奇奇怪怪的鱼味道反而不合他们的口味。谢兰兰记得自己之前就吃过一条很难吃的鱼,好像叫什么臭鱼。谢兰兰至今都记得,当时自己一口险些吃吐了。
  宁母喊宁长安在墙上定了两颗钉,然后在鱼头上栓了两根绳,挂在了钉上。鱼的旁边,还有两条肉。一条是咸肉,用盐腌的;一条是用酱腌的,自己家做的豆瓣酱。两条都是前些日子分猪肉的时候分的肉,宁母挑了其中比较好的两条,腌起来了。放在一般人家,过年时候腌这两条肉,就是未来一整年的荤菜了。
  一个麻袋里头的货是整理完了,接下来看另一包。
  另一包就是一些杂货了。打开口,先看到的是一个大袋子,宁母拿出来一看,是几袋调料。一袋白一点的,应该是胡椒粉。再一袋红红的不用说,一看就知道是辣椒粉。还有一袋的花椒,一袋的八角桂皮香叶之类的大料。这些宁母通通都让谢兰兰拿了几个瓶子装了一点出来,其他的都放进地窖里头放好。这些东西都是不能受潮的,放外面天天打开受潮就不能吃了。
  然后下面是一袋大米,一袋白面粉,一袋糯米,各有十斤左右。路宏量确实是心细,他应该是怕宁家过年的时候没有细粮,所以特意带了一点过来。
  “这孩子,真傻!”宁母嗔了一句,却又很是高兴。当初路宏量和宁长安一起读书的时候,宁母是拿他当儿子看的。那时候他常常跟着宁长安一起到宁家玩,路宏量见人就笑,嘴巴又甜,宁母可喜欢他了。时不时的,他家里爸妈有事,到宁家吃饭也是常事。也就是后来,他出去天南地北的闯,不常回来,关系才渐渐淡了。一开始的时候,宁母还经常念着他呢!也就是这两年,才渐渐地不说他了。现在这一出,两家重新走动起来。路宏量这般心细体贴,宁母不由得觉得高兴。这是把他们放在心里呢!
  可其实农家哪里会没有细粮呢?他们多种粗粮,因为粗粮产量高,饱肚子。可细粮也会种一点,不过少就是了。全村人分了以后,就更少了。不过吃个新鲜,还是够的。只是确实,村里的细粮没有路宏量带来的干净好看。
  再往下是一袋豆子。里面用小布袋一个个的分好了,绿豆红豆黄豆黑豆都有。这些豆子除了黄豆他们平时吃的确实不多,而且多是去县城里买的。他们小杨村,很少种这个。绿豆可是好东西,现在是冬天用不上,可等到夏天,拿了绿豆煮上一锅绿豆汤。干活回来喝上一口,凉凉的绿豆汤绝对是驱散暑意最好的方法。
  豆子类的,宁母拿了一点红豆出来,其他的都准备放起来。谢兰兰转了转眼珠子,把黄豆舀了一盆出来。宁家有磨石,路宏量又带了糯米过来。到时候把糯米和黄豆都磨成粉,糯米蒸成糕,然后切成小块在黄豆粉里裹上一圈,过年的时候当成一样小吃食正好。
  最下面是两匹布,这是宁长安让路宏量带的,一匹蓝色,一匹军绿色。这半年,供销社谢兰兰也跑了好几次,愣是买不到。郁闷之余,谢兰兰还在心里纳闷。按道理来说,那段日子还有五年呢!怎么这个时候就买不到其他颜色的布了?她哪里知道,供销社那么多的职工,一家让带上一匹,供销社总共才能走多少?更不用说,领导还会自留,还会送人,这才是她买不到其他颜色布的真实原因。
  只是这布里头,好像还裹着其他东西。宁母小心翼翼的打开,里头是一个水瓶。
  看着水瓶,宁母一拍大腿,后悔只给了路宏量两百块钱。早不该信他的话,就知道两百块钱肯定不够。这水瓶就得好几块钱了,更何况还有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就是不算海货,也绝不止两百了。
  第47章 :洗脚
  还有一些用的东西,例如肥皂夹子之类的东西,都不说了,整理完东西,宁母让谢兰兰把两个大麻袋叠叠收起来,自己则和宁长安一起,把东西往地窖里搬。
  谢兰兰把麻袋收起来,抱着地上没拿完的东西,也跟着往地窖走。
  地窖里头虽然阴冷,但一点潮湿感都没有。原因就在于,宁父在地窖里头放了草木灰。草木灰就是很普通的平时烧锅掏出来的灰,在到宁家以前,谢兰兰也不知道原来草木灰还有这种用处。
  谢家的草木灰也不是扔了,一般都是当做肥料使。菜地里头往上面放一层草木灰,跟放肥是一样的。至于防潮,谢家则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只能抓紧每一个有太阳的天气,把回潮的东西拿出来晒。
  把东西放好,天也晚了。冬天天黑的早,又冷,谢兰兰索性就去把饭烧了。到时候吃完了早点上床,被窝暖烘烘的,不比在下面待着舒服?
  至于饭,有路宏量带来的虾皮也好办,谢兰兰躲个懒。饭锅里放点米,放点番薯,加上一瓢水,煮个番薯粥。然后在快出锅的时候撒上一点虾皮,完美。谢兰兰尝了尝,虾皮里应该是有盐的,略微有点咸味。再把早上吃剩下的馍馍蒸了蒸,就是一顿饭了。
  虾皮虽小,但也沾点荤腥。而且又是寻常吃不到的海货,心理上就很是不一样。虽然谢兰兰觉得自己今晚是偷懒了,可一众人却都觉得今晚的粥格外好吃。就连小禾苗儿,也吃了小半碗。
  吃完晚饭,谢兰兰也不用刷锅,烧了点热水一家人洗了洗就准备上床了。
  先把两个小祖宗安顿好,谢兰兰坐在床上,脚放在热水里泡着,闭着眼惬意无比。泡了一会儿,水有点冷了,谢兰兰睁开眼,正好宁长安在屋里,她就懒得弯腰了。
  “长安,帮我盆里再倒点热水。”
  宁长安放下手里的书,看谢兰兰懒洋洋不想动的模样,也乐意被支使。屁颠颠的跑过来,往盆里又到了点热水。倒完了他也没走,而是顺势蹲下来,帮谢兰兰洗脚。
  脚突然被握住,谢兰兰一惊。可温暖的手是熟悉的温度和力道,她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脚却很是适应。
  宁长安的手很漂亮,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手。他很少干农活,手也不算太粗糙。只是经常握笔,手心和中指有老茧。他手指修长,指骨分明,皮肤又白,谢兰兰一直觉得,这是她看过的最好看的手。有时候,她都会自卑。她虽然也不下田,可从小在家里也是做惯了家务的。本来算不上好看也算不上丑,可跟宁长安一比,就显得手指短,不够白,还肉了。
  此时宁长安帮她洗脚,除开心中有些窃喜之外,竟然是庆幸自己的脚不算太丑。又因为不常晒太阳,算是很白。
  想着想着,谢兰兰也被自己莫名的想法弄笑了。
  其实在今天宁长安这么做之前,谢兰兰从没想过,宁长安会做到这种地步。村子里嘛,虽然伟人都说,女人能顶半边天。可在这个闭塞的一方小天地里,还是男人为尊。虽然三妻四妾什么的没有了,可男人才是一个家里的老大,老天,是村子里不宣之于口的默契。
  这种规则体现在方方面面中,生活中的各种小细节都显露着这一点。比如女人总是冠夫姓,村长家的媳妇儿姓赵,嫁进村长家以后,人们都叫她杨婶儿。比如村子里一开会,都是男人去的,几乎见不到女人。又比如,无论在外面多么泼辣的女人,又无论男人们如何被嘲笑是个粑耳朵,在家里,依旧是女人照顾男人的生活。无论男人多窝囊,女人多厉害,晚上,还是女人伺候着男人洗脚。
  谢家也是。
  在这样的环境下,虽然谢兰兰因为各种原因从没有这样伺候过宁长安,可她的心里,其实也是默认这样的规则的。没有原因,没有理由,大家都是这样的。这样被默认的规则,比法律,更加管用,更加深入人心。
  谢兰兰一直知道宁长安喜欢她,或者说,爱她。可她从来不知道,宁长安爱她到各种地步。偶尔她也会猜,如果她一直一直作,一直一直闹,像是上辈子那样,或者是比上辈子更过分,宁长安会不会总有一天,会厌烦她?
  可今天谢兰兰知道了,原来宁长安爱她爱到了,会为了她抛弃尊严的地步。
  不过这只是按照她的想法想得,只能代表村子里大部分普通的男人们。他们都觉得女人给他们洗脚才是天经地义,他们给女人洗脚?那不可能!在家里,他们是连饭都等着女人盛好端上桌的老大。给女人洗脚?那岂不是侮辱他们的尊严!至于宁长安怎么想的,谢兰兰也不得而知。
  宁长安很专注的帮妻子洗脚,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妻子好奇的看着他的目光。至于他是怎么想的?他当然不觉得帮妻子洗个脚就和尊严挂上钩了。妻子为了一家人,劳累了一天,又是做饭又是干各种家务活儿,晚上泡脚的时候他帮着洗洗脚很正常啊。这不叫没面子,不叫怕老婆,也不叫窝囊废,这只是一个丈夫,看到了并心疼妻子对家庭的付出,而做出的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
  搓了一会儿,中间又添了一次热水,宁长安就帮她擦干净脚。然后强制性的按着她,把她塞进了被窝里,自己出去到洗脚水去了。
  等他回来,谢兰兰自然是送上一个香吻,以示感谢。宁长安哪里会放过这难得的机会?赶紧顺势把人搂进怀里,再也不愿放开。
  一边亲着,一边心里忍不住的想,早知道帮兰兰洗脚就能有这样的奖励,他早就行动了。也不知道以后要是天天给她洗脚,能不能天天都有这样的奖励?
  两人一起滚进被窝里的时候,宁长安还觉得自己好像是忘记了一件事。不过这个时候,谢兰兰脑子里是一团浆糊,他也不比谢兰兰好多少了,更是想不起来。
  想不起来就不想了,这个时候,还能有什么比他现在正在做的事情更重要的呢?
  第48章 :嫉妒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醒过来,被枕头下的盒子硌到,宁长安才发现自己忘了什么。
  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妻子,谢兰兰还睡得正香,脸埋在他怀里,手搭在他腰上,睡得凌乱的头发铺在床单上,宁长安挑起一缕,拿在手里把玩。
  现在时间还早,外面看不见一点亮。不过冬天就是这样,天黑的早,亮的迟。
  而宁长安私心里,巴不得天亮的再迟些,让这样两人相拥而眠的时间变得更长。虽然这半年多以来,他能够感觉到妻子的态度软化,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可是大概是性格原因,谢兰兰很少会像现在这样,毫无防备的依赖他。就像现在这样,躺在他的臂弯里,睡得安详香甜。这样放松的神情,这样信任依赖的模样,在她清醒的时候几乎看不到。
  其实宁长安也知道,他们的年龄不是十几岁的时候了。那个年纪纯真又美好的爱情,他们之间不会有了。最多的就是像村子里大多数人那样,相互扶持的过上一辈子,毕竟他们两个连孩子都有了。要说再重新谈一场恋爱,未免太过不切实际。可宁长安就是不甘心。他年少的时候就喜欢谢兰兰了。谢兰兰是他年少时的梦,那时候的他甚至没有想过可以把人娶回家。
  后来娶回家了,在最初的兴奋过后,他敏感的发现,谢兰兰不喜欢他。谢兰兰看他的目光,冷淡又疏离,丝毫没有羞涩和甜蜜。他不知道自己看向谢兰兰时,眼中透露着怎样的神采。可他知道,一定是发着光的,才会让母亲发现自己的心思,并为他提亲。结婚快十一年了,除开从今年初夏以后的日子,在前十年里,他都没有在谢兰兰身上感觉到任何的喜欢。
  即便他们都有了两个孩子,可宁长安始终觉得,他们和刚结婚时,没有任何区别。他们之间的距离,没有因为两个孩子有丝毫的接近。看着谢兰兰为着两个孩子操劳,关心,那样专注的目光,他甚至克制不住的嫉妒。
  尤其是他的儿子,宁明睿。在最初他的诞生时,宁长安是高兴的。这是他心爱的人给他生下的血脉。村里的老人总说,结婚生了孩子就好了,过着过着感情就有了。他期盼过,谢兰兰会不会像那些人说的那样,因为这个孩子对他怀有感情呢?
  答案是不会。甚至这个孩子的出现,吸引了谢兰兰所有的目光。人类好像从小就有特殊的天赋,知道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来获取关注。无论是什么时候,只要孩子的哭声响起,谢兰兰就会立刻过去看他,把他抱在怀里哄。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生下宁明睿的六年中,宁长安没有让谢兰兰再怀过孕。一开始的兴奋和激动褪去,宁长安是嫉妒这个臭小子的。以儿子的名义赖在他妻子怀里的臭小子。
  宁长安有时候会痛恨自己对于身边人情绪的敏感,否则他就不会能够看透谢兰兰的心了。其实在后来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之间的生疏有渐渐褪去,变得熟稔甚至是默契。如果他没有那么敏感,他大可以骗自己,这就是谢兰兰爱上他的证明。在一起生活的这些日子里,他的妻子,他少年时的梦,终于回应他的感情了。可他太敏感了,他没办法骗自己。他们之间的熟稔,只是谢兰兰的妥协而已。谢兰兰关心他,给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因为他是她的丈夫而已,而不是因为他是宁长安。
  时间长了,宁长安对让谢兰兰也爱他已经不抱有任何希望了。他知道谢兰兰喜欢那种稳重可靠的男人,他尽可能的让自己变成那样。曾经会和自己的儿子吃醋,会偷偷欺负不会说话告状的儿子的那个男人,逐渐变成了现在这个沉默寡言但却能够挣钱养家的好父亲,好丈夫。
  如果一直都这样也就罢了。
  可那天,他如同往常一样,去接回娘家的妻子时,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他想,他会永远记得那一天。
  谢兰兰坐在床上,阳光调皮的在她脸上跳舞,而他推门而入的一瞬间,看到了她眼里的光。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是自己渴望到产生了臆想。可随即,回家的路上,妻子生动的笑容告诉他,那不是他的臆想。
  他一直以来,渴望的东西,似乎已经被摆在了他面前,触手可及。
  他按捺住自己剧烈的心跳,表现得和往常一样。然后觉得自己仿佛步入了天堂。
  可得到的越多,想要的就越多。
  曾经的他只想要能够得到谢兰兰的回应,可现在,他却想让她,爱上自己。这很困难,他知道,可他不在意。
  宁长安摸了摸还在沉睡的谢兰兰的脸颊,他相信,终有一天,他能得到他想要的。
  谢兰兰醒过来的有些迷糊,天还黑着,她甚至不知道这是夜里还是已经到了第二天早上了。
  她在眼前的胸膛上蹭了蹭,伸了个懒腰,然后手又搭在了男人的腰上,甚至连腿都缠了上去。冬天实在太冷,男人身上热气腾腾,仿佛一个大火炉。在第一次醒来发现自己在他怀里的不自在到现在的熟门熟路,不过两个月。
  谢兰兰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前十个冬天,她要浪费了这个天然的火炉。她简直像个傻子,因为不想和他一起睡,甚至借口天冷在床上放两床被子。
  自己上辈子果然是个傻子。
  谢兰兰得出这个结论,然后又心安理得的躺在这个火热的怀抱里,把男人当成一个恒温发热的大抱枕。在这个高冷的冬日早晨,幸福的弯了眉。
  “醒了?”
  宁长安一直任由被窝里的另一个人又是伸懒腰又是各种折腾,直到她停下动作,才出口问道。
  这问的简直就是个傻子问题,她动来动去的不是醒了,难道还能是诈尸?不过看在他温柔又好听的声音的份上,她愿意回答这个傻子问题。
  “嗯,醒了。什么时候了?”
  第49章 :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