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综合其他 > 控辩双方 > 非诚勿扰
  苏荣钦和六院院长表示接下沉知行这个案子后,从医院拷了一段监控视频带回了观正。
  视频一开始的画面是,沉知行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有个护士在旁边站着。没多久她便像是受了惊吓似的跑了出去,再然后便有好几个穿白大褂的人急匆匆地从外面冲了进来。
  跑在最前面的就是沉知行的主治医生郑如星。她俯身够上前去,应该是对沉知行的身体状况进行了简单的查看,随后沉知行就被郑如星身后的一群人推了出去。
  视频画面变黑,到此为止。
  苏荣钦推测,后面沉知行应该是被推进手术室抢救了。
  如果这段视频没有经过院方的剪辑,当然院长也是这么和苏荣钦保证的。保证视频里的每一帧都客观、真实且连续,不存在任何恶意截取、拼接或是断章取义。
  那么从视频所呈现的画面来看,貌似可以初步证明院长的那句“当时情况紧急”所言非虚。
  但沉知行当时的情况是否紧急到等不及联系家属签字,就必须立刻进手术室的程度,单看这段视频尚不能得出结论。
  而苏荣钦最关心的那个问题,从视频里亦得不到解答。以上种种还需要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出来作证。
  除了这段监控视频外,苏荣钦还把沉知行的病历复印了一份带了回来。
  他正研究着病历上记载的信息呢,就收到了一个微信好友添加申请。
  加他的这人在验证信息里称呼他为前辈,又套近乎地说自己是曲衷朋友,并言明加他是为了向他请教专业问题。从这段限字50的验证信息可探,这个人在尽最大的努力来获得他的好友位。
  苏荣钦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曲衷这家伙借花献佛,把他的微信名片乱发出去了。
  本是想视而不见的,但他大概是被病历上的医学专业名词搞得有些头大。看到这个好友申请,突地起了些戏弄后辈的顽劣心思。于是乎手指不经大脑同意,竟擅自点了同意。
  还没等这位后辈说一句话,苏荣钦就先给了她一个下马威,想看看这个年轻人会怎么应对。
  结果等了半天也等不到她的新消息,多半是信了他“律师费很贵”那句话,不敢再吱声了。
  当然苏荣钦也没再搭理她。像他这样的知名律师每天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律师费从来都是以分钟为单位计算的。要是允许人人都来找他请教问题,还是妄图白嫖的那种,那他的手机会被打爆。
  苏荣钦从不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倾注感情,浪费时间。
  那一头,万象律师事务所。
  封景看到车神的这句话之后瞬间泄气了。她不是眼拙的人,自然懂他这句话的意思。是婉拒,是勿扰,或许还夹杂着一点无语。
  也是。她是谁啊,凭什么就这么跑到他跟前说要请教问题,真是毫无礼仪。
  可惜的是,还没等她做正式的自我介绍呢,车神就这么把她拒之千里了。微信是加上了,可她在他那里连个可以写备注的名字都没有,就只是一个“曲衷的朋友”。
  真的很心塞,还不如不加呢,这都什么事儿啊。
  封景盯着聊天界面里“Qing”的那一小行,在心里天人交战了会,便毅然决然地伸出食指,长按选中了“不显示该聊天”。
  这个掩耳盗铃的操作,让顶着托马斯小火车头像的“Qing”,如烟似雾一般,瞬间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不见了。
  嗯,看不见等于什么都没发生。精神胜利法,有时候是起到一定作用的。
  如此手动了结完这段无疾而终的小插曲后,封景开始认真准备沉知行这个案子。
  如她所料,这个案子的证据材料基本全部掌握在院方手中。不过这没关系,因为民诉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是很低的,只需要有适格的原告,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的诉请就可以。
  这个案子的原告是沉宴,被告是六院,沉宴对六院的诉请共有两个:一是人身损害赔偿,除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实际发生的杂七杂八的费用外,还有一项精神损失费;二是公开赔礼道歉。
  封景按照沉宴的这两点诉求写完起诉状后,就去申请立案了。这案子她是抢号去现场立的,为了在立案的同时递交一份请求法院调查取证的申请书。
  从法院回来后,封景一天打好几个电话向立案庭老师询问立案进程。天道酬勤,立案很快通过。
  按照流程,法院会将她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六院,六院需要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法院再将六院的答辩状副本送达她。这样做是为让原被告双方对彼此有个基本的了解,也可以在庭前有针对性地制定诉讼策略。
  可封景等到答辩期满,也没等到六院代理人提笔的答辩状副本。打电话去问法院,法院也说没有收到。
  这是直接放弃答辩消极应诉的意思,还是想拖到当庭答辩提交证据?简单想了想,封景觉得极有可能是后者,有些不讲武德的律师就喜欢搞这套。
  但这的确不失为一种诉讼策略,既可以让对方律师在庭前因猜不到己方想法而胡思乱想,还可以拖延案件审理进程。只不过挨法官一顿骂,代价远大于收获,何乐而不为。
  没办法了,封景只能先把法院的调查证据好好研究一番,其他的只能当庭随机应变了。
  法院给她寄来的证据不多,就一份沉知行的电子病历复印件,和一张光盘。
  病历中的专业术语封景是一个字没看懂,不过她发现这病历里的问题不少。书写混乱,缺字少句,最明显的一点是——
  在病历首页记录对沉知行历来“抢救6次,成功5次”,但里面却多次未见抢救记录。
  封景认为这本病历存在伪造、篡改的嫌疑,她并不打算将此作为证据提交。若对方提交了,那她一定拒绝当庭质证。
  病历是次要的,重要的是那段被刻在光盘里的视频。
  点开看过一遍后,封景确认自己先前想得没错,对方多半是要主张情况紧急下的推定同意。有了这张光盘,再加上医护人员的证言,法官很容易被说服。
  正感思路打结之时,封景突然想到,不久前曲衷从刑法角度分析的那通话,也许可以作为这个案子的突破口……
  ——
  很快,法院的传票就寄了过来。封景扫描了一份发给了沉宴,问他开庭的时候要不要和她一起去。
  沉宴回答当然,而后又神秘兮兮地给她发了一串号码。
  封景问:这是?
  沉宴给她发了一段语音,欲盖弥彰地表明他下面要说的话不宜留在书面上:“这是六院请的律师的联系方式,我在医院转了好几天才打听到的。”
  封景:“……”
  倒也不必搞得像在做什么违法的勾当,法律也没禁止原被告双方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正常沟通,反而是鼓励的。
  能私下和解的就私下和解,愿意接受调解的就签字调解,总之能在庭前解决的争端就不必劳师动众地开庭。
  所以封景问沉宴:“您的意思是,愿意和解?”
  沉宴没有立刻给她回复,过了好久,才回了个“嗯”字。
  本来想着无论如何都要把事情闹大,就为了争这一口气。可时间越久越是心累,上有父亲沉知行的后事要提前准备,下有未成年子女要照料,再加上中医馆里一堆事情等着他张罗,他实在是没多少精力再去打这个官司了。
  “只要医院同意按照起诉状上写的两点要求向我们赔钱道歉,那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这是沉宴给封景的回答。
  封景当然接受,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律师费还能照拿不误。
  于是她第一时间拨通了沉宴给她的这个号码,向对方律师说明了这一和解意向。
  结果那对方律师听完竟一口回绝,不留余地:“贵方态度恶劣,给我方当事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我方不同意和解。”
  说完就直接挂断了电话,给封景气得眼冒金星。
  不是,这人到底在拽什么啊?!
  还有就是,她还没来得及反驳呢就被挂断了电话,这是最憋屈的。
  攥着拳头坐在位置上冷静了好久,封景才得以耐下心来,细细复盘起方才从电话里听到的那几句话。
  她越想越觉得,这人的声音有些许耳熟,语气也是,令她不爽的感觉更是。
  可就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在哪里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