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我把爸妈卷成首富[九零] > 我把爸妈卷成首富[九零] 第144节
  苏爱国也觉得姐姐这身行头还是不够富,得再装扮一下。
  他想了想给姐姐拿了个墨镜戴上,“头发记得抹发蜡,要整整齐齐,说话也尽量用粤语,这样才能唬住他们。眼神要上挑,一副不屑看人的样子。你越看不起他们,他们越相信你有钱。”
  这四年苏爱红一直待在鹏城卖花甲。跟有钱人接触也仅限于对方买花甲。学有钱人的作派,她还真学不来,有些彷徨。
  苏以沫担心姑姑露怯,于是等张招娣回来时,跟妈妈商量,把郝思明借给姑姑,就说是姑姑对象的助理,派他过来处理事情。
  郝思明这几年一直跟在妈妈身边。刚开始是在咸菜厂当个工人,后来挣到钱,爸爸帮他弄了个暂住证,他就一直留在妈妈身边当助理。
  郝思明机灵,学习能力快,嘴巴又甜。妈妈交待他的事情,他都能办好。
  而且郝思明也会说粤语,跟妈妈去过港城。
  要是郝思明跟着一块回老家,他能将港城吹得天花乱坠。乡下人又没见过港城,还不由着他吹。
  苏爱红听到苏以沫的话,赶紧摆手,“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了。”
  她实在不好意思麻烦张招娣,尤其那个郝思明是个真助理,让他当个假助理,怎么那么怪呢。
  张招娣倒是没什么意见,“不过我得问问他,看看他愿不愿意。这毕竟只是私事。”
  她对下属是非常好的,向来公私分明。不愿以势压人。
  即便如此,苏爱红依旧感激涕零。
  张招娣见她打算一个人辅导三个孩子,叹了口气,“把孩子要过来,你打算怎么养他们?还是卖花甲吗?”
  苏爱红挠挠头,“是啊。”
  张招娣觉得她的做法有点不妥,“你要工作,孩子谁来照顾呢?”
  “吃饭的话,可以吃盒饭啊。反正就在一个小区,拿盒饭很方便。”苏爱红早就打算好了。
  虽然她已经在鹏城买了新房,但是却不打算搬进去,一来那房子现在还只是期房(1994已经有预售房了),等明年才能交付。二来那地方离市区太远,不方便她做生意。三来她带着孩子住在莲花小区,小亮几个可以跟苏以沫一块玩。
  她直接给他们在附近读私立小学。虽然花的钱可能多一些,但是她现在还负担得起。
  张招娣说的可不是吃饭,“我说的是学习和精神上的照顾。”
  她看向苏以沫,“我只生养一个孩子,她从小到大就没让我省心过。”
  可能就是太聪明,所以这孩子想法特别多。一场炒股就把她折腾得够呛。
  苏以沫嘟嘴,一脸控诉,“妈,我哪里没让你省心了?”
  张招娣翻了个白眼,不想提了,说多了都是泪。这丫头哪哪都不让人省心。
  苏爱红明白张招娣的意思,但是她已经没别的办法了,“在老家,我爸妈不会照顾好小琴。小亮和小华也是一样的。有后妈就有后爸。这兄弟俩要不是儿子,早就被后妈虐待死了。”
  苏爱红不痛吗?就因为痛,她才拼命攒钱,好不容易才能在鹏城买了套房,给三个孩子安个家。
  至于学习和精神,她已经顾不上了。
  她自嘲一笑,“如果我像你们这么聪明,当初我就不会生这么多。可一切都晚了。现在我也只能保证他们的一日三餐,再多的,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张招娣沉默不语。这就是最现实的问题。精神富足那是有钱人才会考虑的问题。穷人光解决一日三餐就已经精疲力尽了。
  苏以沫笑道,“姑姑,学习好办。可以让他们上辅导班。精神方面?也没事啊。我们一块玩,我帮你盯着他们。”
  苏以沫的户口也是在乡下,她没办法上街道这边的初中,就只能上私立中学。
  而且她运气背,去年鹏城改制,以前小学是五年制,现在改为六年制,她接下来还要上六年级。
  自打江爱媛上了寄宿高中,苏以沫没人玩了,跟同龄人一块玩,他们通常会被家长要求向她学习,不乐意带她,她只能自己跟自己玩,忒无聊。他们过来,她就有伴了。
  苏爱红摸摸小沫的脑袋,“好,姑姑谢谢你啦。”
  第122章
  一阵巨大的轰隆声风驰电掣般地冲过来,一节节绿色车厢驶入车站,广播传来停站的声音。
  苏爱红推了推旁边睡得正熟的男人。
  郝思明打了个机灵,睁开眼,看到其他座位的人陆续站起来,他揉了揉眼睛,扭头看向旁边的女人,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跟着老板的大姑姐来了老家。
  “醒了?快走吧。火车只停靠十分钟。”苏爱红从上面拿东西下来,提醒他动作快点。
  郝思明跟在后头,一块下了火车。
  到了火车站,苏爱红让郝思明看着行李,她去卫生间换衣服。
  火车上小偷猖獗,她身上穿着家常旧衣,但是下了火车,行头就得准备齐全。
  郝思明坐在长椅上等待,没多久,换了一身新衣的苏爱红走了出来,看到她脸上的妆容,他默默移开视线。
  郝思明接过苏爱红手里的包包,跟在她后头出了火车站。
  她刚一出来,几乎所有司机都围了过来。郝思明立刻拦在她面前,挥手赶人,“不用了。我们要雇出租车。”
  众人艳羡地看着那两人上了一辆出租车。
  “这是哪来的大老板?真豪气啊。”
  “是啊。大金链子真粗啊,居然就这么戴着,也不怕在火车上被人偷了去。”
  “有钱呗。这个偷了,再戴新的。人家不差钱。”
  ……
  身后的那些人无不艳羡苏爱红的豪奢,但她本人心口却在滴血。
  她生平头一次坐出租车,坐个公交车才几毛钱,坐三轮车不超过两块,坐这出租车起码得翻三四倍。太奢侈了。
  但是为了小亮和小华,她不能不花这笔钱,她强装镇定看向前方,无意间看到司机透过后视镜看她。
  这司机平时就在火车站门口蹲守,见过无数乘客,却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富的客人。一时之间看傻了。他视线落在苏爱红脖子上戴的金项链,想看看是真的还是假的。却没想到被对方抓个正着。
  “开你的车!司机不看路,这是想出车祸吗?”一道沉稳的男声打破这尴尬,司机吓了一跳,连连应是。
  苏爱红长舒一口气,将视线投向窗外。
  很快出租车驶入平台村,在地里干活,在路上行走,在村口游荡的村民们见过车,好奇围过来看热闹。
  不多时,出租车一侧的门被人从里打开,一位身穿羊绒大衣的男子走了出来,他身板挺直,脚上踩着蹭亮的皮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长着一张英俊又严肃的脸,让人望而生畏。
  这无疑是一张陌生的脸,村民们面面相觑,不是他们村的呀。难不成是谁家的亲戚?
  刚想鼓起勇气问对方,“你找谁?”
  却见对方突然躬身,急促绕过出租车,到另一边开门。
  一件酒红色貂绒大衣出现在众人眼前,她盘着一头卷发,戴着墨镜,手腕挂着一款黑色的鳄鱼皮包包,脖颈戴着小拇指粗的金项链,耳朵戴着夸张的金耳坠,两只手腕各戴一只坠手的金手镯,手指上戴着一只沉甸甸的金戒指。那双手又黑又黄,却染着鲜红的指甲油。
  这是谁家的?
  众人你推我搡,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苏奶奶也在人群中央,她是没有勇气上前的,也不认为这是她闺女。
  虽然女儿说嫁给一位港城商人,但她没见过对方,也不知道对方有多富,所以也没想到这是她闺女。
  郝思明上前拦住这些人,苏爱红拍拍他胳膊,随手将包包递给他,走到苏奶奶面前。
  “你是谁啊?”
  苏奶奶刚出口,苏爱红缓缓摘下眼镜,但依旧没人认出她。
  她脸上化着浓妆,整张脸涂得很白,大红唇,画着眼线,浓郁的港风。
  苏爱红本来长得就不差,经过化妆,将她这几年又黑又黄的肤色遮了大半,就像二十出头。
  “我啊?妈。”苏爱红咧嘴笑起来。
  其他人惊愕地看着她,然后打量她这身打扮,眼睛停留在她浑身金灿灿的地方。
  苏奶奶确实她闺女,上手就想拽苏爱红手腕上的金手镯,想确定是不是真的。
  可惜这手镯刚刚好,她拽了一下根本拽不下来,再想拽,郝思明已经上前拦住对方,“你干什么?”
  苏奶奶对着郝思明本能有些畏惧,但看到他身后的女儿,她气焰又回来了,“你……你是谁啊?我跟我闺女说话,关你什么事?”
  “她是我们太太。我老板让我保护她的安全以及她身上的财产。”郝思明说话掷地有声,还带着浓浓的港味儿,让人畏惧。
  苏奶奶被他吓了一跳,冲身后的女儿使眼色,“你给我说句话啊!死丫头,我可是你妈。”
  苏爱红晃了晃手腕上的金手镯,得意地炫耀,“这是我老公送我的。谁也不能拿。要不然他会生气的。”
  苏奶奶还想反驳,其他村民将苏爱红围成一个圈,七嘴八舌问问题。
  “爱红,你男人是干什么的?”
  “他真是大老板吗?”
  “他给了你多少彩礼啊?”
  ……
  这些人自然是听苏奶奶说过苏爱红再嫁了,而且嫁的还是一位大老板。但是村民们只以为苏奶奶是吹牛,给自己女儿脸上贴金,根本没几个相信。
  可这会儿亲眼看到苏爱红这么有钱,由不得他们不信。
  苏爱红打了个哈欠,懒懒地说,“我好累,回家再说吧。”
  她开口就是粤语,不是老家话,众人听得稀里糊涂。
  苏爱红这才捂着嘴,一脸歉意,“抱歉,我在鹏城说粤语说习惯了,你们见谅。于是她用老家话又说了一遍。”
  要搁以前,大家只觉得这丫头吊着眼角看人,太无礼。可这会儿她露了财,大家反倒觉得没什么。
  有钱人嘛,时间宝贵,哪能跟他们一样。
  村民们簇拥着苏爱红回家。
  苏爱红回屋睡觉,于是助理郝思明就成了大家打听的对象。
  郝思明也是个会说的,他本来就是g省人,本地话说得很溜,嘴巴又能说。
  不到半个小时,全村人都知道苏爱红嫁了个港城富商,家里非常有钱。年纪大是大了点,但人家有钱。
  还给苏爱红在鹏城买了一套房,要接小琴回去呢。
  于是小琴中午放学回家吃饭,从校门口出来,遇到的村民们无不跟她打招呼,“小琴啊,你妈回来了。要接你去鹏城享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