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我把爸妈卷成首富[九零] > 我把爸妈卷成首富[九零] 第143节
  苏爱国啼笑皆非,“她就是一个小孩子,谁会拿她的话当真?”
  张招娣不乐意了,“别人我管不着。但是咱们当父母的,不能不重视女儿的意见。你小时候不拿她当人看,长大了,她就能变成人了?你别做梦了。”
  苏爱国惊奇的打量她,“你居然也看过鲁迅的书?”
  张招娣一愣,“什么鲁迅的书?我没看过啊。我只看过鲁迅写的《少年闰土》。我刚刚说的话是鲁迅说的吗?”
  苏爱国点点头,“对,是鲁迅说的。他的原文是‘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因为苏爱国突然跑题,张招娣突然没那么紧张了。
  她拍了下自己的脸,“算了,我还是相信女儿吧。兴许她的判断是对的呢。”
  苏爱国无奈一笑。
  第121章
  1996年,3月5号,莲花小学校门口
  “小沫?小沫?”
  苏以沫回头,邓舒月从学校里面急急忙忙跑出来,“你怎么不等我就走了呀?”
  苏以沫有些不好意思,“我以为老师要留你很久,对不住啊。我今天得早点回家,我姑姑今天要来我家。”
  邓舒月也没生气,挽住她胳膊,“我刚刚在老师办公室听老师们在改作文。特别有意思。”
  苏以沫没听懂,“作文怎么有意思了?”
  自从三年级开始学写作业,语文老师每周都要求他们写一篇不低于八百字的作文。
  上周的作文题目是《我的梦想……》,题目很正规啊,没什么笑点啊。这家伙都能觉得有意思,笑点也太低了吧?
  邓舒月坚决不承认自己笑点低,她偷偷告诉苏以沫,“二班的学生,他的梦想是养猪。他想养这世上最好吃的猪。”
  “还有五班,他的梦想是当老板。说要发财,赚很多钱。”
  说到这里,她乐不可吱,“最搞笑的是三班的周胜男,你知道她的梦想是什么吗?”
  苏以沫没觉得前面两个梦想好笑啊,多朴实啊,反倒梦想当科学家,当数学家,当地理学家,往往都偏离轨道。她摇头,“不知道。”
  邓舒月忍着笑,“她的梦想是离爸妈远远的。你说好不好笑?老师让她写的作文是八百字,她就一句话。”
  苏以沫盯着她看,“有什么好笑的?”
  邓舒月见她生气,有些不知所措,“不……不好笑吗?可是许多人都笑了呀。”
  苏以沫也不知该怎么解释,她也明白邓舒月不是嘲笑周胜男的理想。身受父母宠爱的邓舒月,压根不知道周胜男为什么要逃离父母。也是,别说邓舒月不理解,筒子楼的其他人也不理解。毕竟周大柱一年到头在家待不了几天。叶云丽平时也要上班,虽然对孩子疏于照顾,但也不打不骂,这孩子有什么理由不想待在家里呢?
  但是能不能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只有周胜男一个人知道,体会不到父母疼爱的周胜男在这个年纪想要离开那个家也是人之常情。
  她摆摆手,“算了……咱们回去吧?”
  邓舒月揪住她袖子,“你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苏以沫摇头,“你没做错什么。但是她的愿望真的很朴实,也很容易实现。”
  邓舒月疑惑挠挠头,就是因为太容易实现,所以她才觉得好笑啊。这种也算理想吗?这不是长大后就能做到的事吗?如果人的理想这么容易实现,理想还那么遥不可及吗?她问苏以沫写的梦想是什么?
  苏以沫眨了眨眼,“我不告诉你。”
  邓舒月急了,“你告诉我嘛。”
  “就不!”
  两人你追我赶,很快到了家属区,两人从岔路口分开。
  苏以沫急急忙忙回到家,苏爱红正坐在沙发上和苏爱国谈事情。
  看到她回来了,苏爱红忙招呼她坐下,“累了吧?快点歇息。”
  苏以沫巴巴看着苏爱红,“您买了吗?”
  今年初,苏爱红终于攒够钱,打算在鹏城买房。近几年房地产一直不温不火,许多房地产推出买房送户口政策。比如宝安区华安苑均价2348元/平,送蓝印户口3-4个。声称是96年最后一次入户机会。
  也就是说,如果苏爱红买下这套房子,她可以将她以及她的三个孩子全部接过来。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这四年苏爱红一直在街头卖花甲,刚开始每月净收入是1800,现在每个月净收入有3000多,她全年无休,除了房租,也就是吃,没有其余娱乐活动。这四年,她总共攒了12万8。
  苏以沫向她推荐的这套房,就是她拿到孩子抚养权最好的机会。
  而且现在已经有私人法律,她完全可以通过打官司夺到儿女的抚养权。
  苏爱红从兜里掏出购房合同,“当然买了。我都已经签好了。”
  她买的房子是80平,单价2500,总价20万,她付了12万首付,剩下的8万是商业贷款。贷30年,利率是11.7%,每个月还804。她还得起。
  她就等着这一天呢,握住侄女的手激动不已,“我真的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吗?他们真能同意?”
  苏以沫颔首,“放心吧。只要你按照我说的,你就一定能拿到抚养权。”
  苏爱红深吸一口气,她自然相信侄女。是侄女教她卖花甲挣钱,她能在鹏城有一套房,全依赖这个孩子。
  苏爱国却不像姐姐那么自信,他还有些不放心,“真让我爸妈掺和进这件事吗?他们知道你有钱,肯定不会放过你这棵摇钱树的。”
  苏爱红有些犹豫,苏以沫却抢先一步点头,“当然,没有爷奶宣传。他们可能不会相信。”她顿了顿,“至于爷奶,你把孩子接到鹏城,以后都不会再回去,他们就算想让你出血,你也可以置之不理。他们又拿你没办法。”
  而且老家那边的思想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逢年过节回来探望父母就算孝顺,不需要将父母接回家赡养,这样会引起婆家人不喜。
  苏爱红仔细一想确实是这个理儿,她重重点头,“就这么定了。我不能改变主意。”
  苏爱国还是担心姐姐,“三个孩子全由你抚养,你可就没法改嫁了。”
  没有哪个男人能大方到抚养别人的孩子。姐姐要小亮三人的抚养权,就等于绝了她下辈子的幸福。
  苏爱红却嗤笑一声,“我这辈子就没享受过男人福。小时候,没有享受过父爱。嫁人后,丈夫对我不闻不问。就连生完孩子,躺在床上,孩子尿了,他都不伸手帮忙。等我老了,他怎么可能会照顾我?我已经不指望男人了。我只要把小亮三个抚养长大,我就满足了。”
  苏爱国定定看着姐姐,到底不再相劝,“那好吧。”
  于是三人去莲花小区打电话。
  其他人都已经下班走了,不大的房间只有他们三人。
  苏爱红电话打过去,很快就有人接,得知要找苏爷爷和苏奶奶,让他们等二十分钟再打过来。
  再次打电话,苏奶奶先接的电话,不等苏爱红开口,她迫不及待问女儿要钱,“你闺女又想吃鸡,我养的鸡全被她吃光了。”
  每次打电话都是要钱,苏爱红早已经习惯了,她每次都会寄一些,但这次却拒绝了,笑眯眯道,“妈,不用了,我打算把小琴接到鹏城。”
  电话那头愣了好几秒,苏奶奶有些不敢相信,“你说啥?接小琴到鹏城?大白天的,你做什么梦啊?”
  苏爱红忙道,“我没做梦。”她声音突然柔了,似是羞怯似是娇嗔,“我正要跟您说呢。我认识一位港城人,我们要结婚了,他在鹏城买了房子,可以让小琴落户到这边。”
  苏奶奶沉默许久,电话那头突然传来苏爷爷急切的声音,“你说什么?港城人?真的假的?他娶你个二婚女?他脑子没病吧?还是他故意骗你的。”
  被亲生父亲贬低,苏爱红早已习惯,她也觉得被侮辱,淡淡道,“他年纪不小了。比我大三十岁。”
  要是搁别人,听到大这么多,可能头一个就不愿意了,可苏爷爷却觉得踏实。大三十岁?怪不得愿意娶个二婚女呢。
  他开始打探对方的财力,有多少家产等等。
  苏爱红故意说得含糊不轻,“家产不知道,但是舍得给我花钱。而且还在鹏城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我俩的名字。小琴的户口也可以转过来。”
  这样已经算是大方了,苏爷爷觉得自己是男人,他可能做不到这么大方,他又试探问男方还有没有别的子女。
  苏爱红故意道,“当然有了,他年纪这么大怎么可能没孩子。”
  苏爷爷一想也是。
  苏爱红说到这里,故意道,“不过他说了,小琴要是愿意把户口转过来,将来财产也会分她一份。”
  苏爷爷声音都拔高了,“真的?那能分多少?”
  “不清楚,但是一套房应该有的。”苏爱红又笑道,“如果小亮和小华也转过来,他们也能分到一份。可惜了……”
  苏爷爷嗤笑一声,“他们就是穷命。”
  说了几句,约定下周回老家接小琴就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苏以沫笑眯了眼,“鱼饵已经放下去了。就等着鱼儿上钩了。”
  以她对爷奶的了解,当他们得知女儿钓了个金龟婿一定会四处宣扬。去王家那边嘚瑟,也不是不可能。
  这些年王家一直没少问姑姑要钱,但姑姑一次都没给。王家穷的很,得知苏爱红再嫁还能嫁得这么好,甚至连女儿都能弄到鹏城,他们肯定会嫉妒。为了小亮和小华能得到钱,王家说不定会主动提出让苏爱红把小亮和小华也带走。
  这就是他们思维的局限性,总觉得儿女的就是他们的。哪怕户口转走,血缘关系斩不断,他永远是三个孩子的父亲。等他们有钱了,他完全可以借着父亲这层身份坐享其成。
  苏爱国听到女儿提出的建议,呆愣好半晌,女儿这是把人心琢磨得透透的。
  但他有些担心,“要是他将来真的挖空心思朝三个孩子要钱怎么办?”
  苏以沫笑了,“爸,之前他对三个孩子不闻不问。娶了新媳妇后,对三个孩子也不见得有多好。感情又能有多深呢。只靠血缘可换不来那么多钱。当小亮小华知道姑姑为他们牺牲这么多。越发衬托他们父亲的不堪。这世上没有谁会当傻子。”
  苏爱国不得不承认女儿的话是对的。没有感情,只靠法律可要不了那么多钱。
  苏爱国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真的不找个演员回趟老家吗?这样可信度更高。”
  苏以沫摇头,“还是算了吧。人多容易穿帮,而且我姑找的理由很好啊,比她大三十岁,那就是六十多岁,这么大年纪不愿长途奔波很正常。”
  苏爱国一想也对,但是他担心姐姐不会演戏,回头再穿帮。
  苏爱红之前也紧张,担心自己演不好。可是为了拿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她必须演好了。她深吸一口气,然后从包里掏出一套金饰戴上。
  厚重的金耳坠、小拇指粗的金项链、夸张复古的金戒指、坠手腕的大金镯子,金光闪闪。
  在外头挣着钱的暴发富都会选这几样夸张首饰,恨不得昭告全天下他们是有钱人。
  乡下人不认玉,不认钻石,就认金子。他们甚至很快就能变幻出价格。戴这么一套金首饰回家,气派得不得了。
  这套金饰花了苏爱红不少钱,她实在不放心,“真的必须戴金的回去吗?这么贵,回头要是被人偷了,多可惜啊。”
  苏以沫颔首,“必须戴真的。老家人只认金子,如果不戴金的,很容易穿帮。只要让他相信你有钱,他抢着让你领走小华和小亮。”
  苏爱红抿了抿唇,“那好吧。”
  苏以沫看姑姑打扮得不够洋气,回到家,她就把江爱媛不要的那款鳄鱼皮包包递给姑姑。
  这个包包一看就很贵,苏爱红看过不少有人背这种包包,她有些害怕,甚至不敢上手接,“这个还是算了吧?太贵了。要是弄丢了,划破了,我可赔不起。”
  苏以沫摇头,“这个是在原产地买的,没那么贵。再说小媛嫌它款式老旧,早就不背了才给我的,你拿着吧,别有心理负担。”
  虽然这包已经是几年前的,但苏以沫平时都是背书包,所以这个包跟新的没什么区别。质量也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