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我把爸妈卷成首富[九零] > 我把爸妈卷成首富[九零] 第94节
  她揽着邓舒月的肩膀往外走,“行啦!咱们拿根冰棍吃吃吧?天气太热了。”
  第82章
  苏以沫回到家,将自己要学钢琴的事说了。
  张招娣问了价钱,不算贵,一口答应,“行啊。那就学吧。”
  苏爱国诧异打量女儿好几眼,就像看星星似的,“你怎么突然要学钢琴了?你之前不是不想上辅导班吗?”
  就因为他自作主张给她报英语班,她就跟他冷战。这会儿倒好,居然自己主动学钢琴。
  苏以沫半点不心虚,“我对它很感兴趣,所以就学啦。爸,你不同意?”
  苏爱国哪能不同意,不过他担心这孩子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提醒她,“如果你妈真的交了钱,你得把课程上完,不能浪费钱,知道吗?”
  苏以沫拍着胸脯保证自己肯定会认真学钢琴,“等我学完,我一定给你们表演。”
  张招娣乐了,“那我就等着了。”
  于是吃完晚饭,一家三口去钢琴室打听上课的事情。
  负责教导她的老师就是下午哭泣的那位。大概被老板劝过,这会脸上多了点笑容。
  明天开始上课,苏以沫选择下午学钢琴。
  老师给她安排在下午三点至四点,一次上一个小时。暑假是每天上一节课,开学以后是每周上一节。
  张招娣交了三个月的费用。
  翌日,苏以沫提前半个小时到钢琴室,她的钢琴老师正在教那位非主流。对方似乎不配合,钢琴弹得乱七八糟,犹如魔音入耳,其他人眉头皱成一团,苏以沫不自觉看向钢琴室,猜想对方会不会从里面冲出来。
  但很奇怪,今天她一直待到三点才出来。昨天还是爆炸头,今天就弄成了直直的长发,颜色依旧那么抢眼,头顶扎了两个小发髻,下半部分是披散的,脸上化着浓妆,眼影深灰色,嘴唇涂的是正红色口红,特别扎眼。
  非主流签完字后,顶着那头荧光绿离开了钢琴室。
  老师叹了口气,“也不知她这次能老实几天。”
  苏以沫腹诽,弹成这样,还是老实的?那不老实,她得弹成什么样儿?
  老师看向苏以沫示意她进来上课。
  苏以沫进了教室,开始上她的第一节 课……
  转眼过去几天,英语课间休息,邓舒月小声问苏以沫,“你钢琴课上得怎么样?”
  苏以沫抓了抓头发,叹了口气,“跟我想得完全不一样。”
  邓舒月疑惑看着她,“不好玩吗?”
  苏以沫摇头,不仅不好玩,而且非常枯燥。学钢琴刚开始不是识音符,而是练手势。偏偏她家没有钢琴,辅导班的钢琴要上课。她没法练。
  刚开始她想买个电子琴,但钢琴老师否定了她的想法。学习钢琴必须要在钢琴上练习,钢琴音量的大小、音色的好坏以及手指的独立性、灵敏度,掌关节的支撑和手腕的稳定等技巧与方法都和手指触键有关,需要反复训练才有下手准确的触键感(来自新闻)。
  假如一开始就使用电子琴来练习,之后再弹钢琴,由于没有触键感的积累迟早还得回头重练(来自新闻)。
  苏以沫没有钢琴练习,下次再上课,按琴键时动作不够标准,被老师批评好几回。
  苏以沫将手举起来,然后把桌子当钢琴,虚空敲击指尖,“按琴键要用指尖,不是指腹。好累,还要一直保持,手腕不能抬高,更不能趴下,要跟琴键保持平衡,这个姿势特别累。”
  这需要实物才能操作,没有实物收效甚微。可能实物只要点一下,她虚空得点一百下才能找到感觉。可她也不能让爸妈给她买一架钢琴吧?一架要好几万呢。
  如果她知道学钢琴就要买钢琴,她肯定不会报它,她现在都有点后悔了。哎,公主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她觉得还是当一只混吃等死的小猪更适合她。
  邓舒月听她抱怨,之前还挺羡慕,这会儿不羡慕了,“你的钱都交了,钱不能白花啊?怎么也得学会一首曲子吧?要不然对不起你交的钱。”
  苏以沫当然明白这个道理,轻轻叹了口气,她现在特别能理解那位非主流小姐姐了,学钢琴需要很强的意志力,她这种舍不得花钱的人根本不适合这项乐器。
  她翻来覆去想,上辈子加这辈子,她唯一觉得简单的事情,居然是学习。
  学习有标准答案,只要掌握做题技巧,总结经验,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训,不需要反复练习才会熟能生巧。
  许是她心态发生变化,翌日在碰到非主流时,她主动跟对方攀谈起来。
  这次她提前一个小时过来就是想过来练琴,但是她运气不太好,钢琴室的几间教室都有人上课,没有多余钢琴供她练习。苏以沫只能在边上等,非主流走进来,老师还没来,非主流就坐在等候区等待。
  被人搭讪,而且还是个看起来非常乖巧的小姑娘,非主流显然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你也在学钢琴?”
  苏以沫点头,“是啊,我刚报名学学钢琴,真的好难。”
  她手指比划了下,“我的手老是会塌,老师拿牙签戳在我手心下方,要是塌了,就会戳到我的手,一堂课我手心被戳了上百下。疼死了。”
  非主流看着这小姑娘婴儿肥的小脸可可爱爱抱怨,觉得这小孩挺好玩,扑哧一声笑了。
  苏以沫瞪眼,她以为她们同是天涯沦落人才跟她抱怨的,没想到没得到同情,反倒被笑话了。心想:太不厚道了。你钢琴弹成那样,我都没笑话你。你怎么能笑话我呢。
  非主流见她生气,忙憋住笑,从挎包里取出一块包装精致的蛋糕递给她,“好啦,别气了。是我不对。这个请你吃。”
  苏以沫接过蛋糕,咦?这蛋糕居然还是出口国外的。国内好像没有卖的。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苏以沫轻咳一声,“那好吧,我原谅你了。”
  就在这时,老师走进来,连连抱歉,“自行车车胎爆了,不好意思,晚了几分钟。”
  老师原以为非主流会生气,没想到她摇头说没事就进了屋。
  老师看着她的背影,看向老板,眼神好似在问“她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
  老板看向苏以沫,意思是“大概是这孩子的功劳”。
  老师看了眼苏以沫,明白老板的意思,冲苏以沫笑了笑,火急火燎进屋上课去了。
  一节课结束后,非主流匆匆离开钢琴室,苏以沫开始上课……
  从少年宫出来时已经四点半,苏以沫正打算回家,刚好看到邓舒月和张语在广场发传单,想了想,回家也没事,于是她跑过去帮忙一块派发。
  邓舒月喜滋滋向苏以沫宣布,“我爸又要开一个班了。他现在收入是我妈的两倍。”
  平时邓厂长只教雅思托福,因为受了刘厂长的启发,邓厂长又开了一个班教初中英语。张语和邓舒月发的传单就是初中辅导班。看来招了不少人。
  苏以沫也为邓厂长高兴,“那挺好啊。”
  发完传单,张语买了两个雪糕给她们解渴。
  就在这时,有一个长相英俊的小青年拎着录音机过来,苏以沫和邓舒月站在广场正中间,挡了人家的道儿,于是就往边上让了让。
  邓舒月看着那个青年,小声嘀咕,“这些人是混混。”
  苏以沫满脸疑惑,混混弄录音机干什么?
  很快她就知道了,一辆车开过来,不是面包车,而是宝马。车门打开,那头扎眼的荧光绿立刻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邓舒月激动地拍了拍苏以沫的胳膊,“上回在钢琴室碰到的那个。”
  苏以沫一言难尽,上回穿着霓虹灯,今天除了头发吸引人,全身都是黑色。但是这么热的天,她却穿着紧身皮裤。
  苏以沫刚刚就想问她,天这么热,你穿成这样不热吗?
  张语面露古怪,“这是神经病吧!”
  张语怕带坏两个孩子,牵着她们的手就要离开。
  苏以沫忙拉住她的胳膊,“阿姨,让我看看他们准备干什么吧?”
  张语一愣,也是,这孩子压根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呢?
  就在这时,音乐打开,酷炫的音乐从录音机飘出来,那几个“混混”以及从宝马车上走下来的非主流小姐姐和她的朋友开始舞动起来。
  周围着立刻停下手头的动作,看着这些人。
  苏以沫双眼放光,好酷啊,他们跳的居然是街舞,而且动作难度很高,一看就是下了苦功夫,动作非常标准。
  太棒了!
  邓舒月拽着苏以沫的胳膊问,“你说的街舞是不是这个?”
  苏以沫颔首,“是这个!”
  一曲之后,围观群众将这些围成一个圈,冲着这群人指指点点。没人鼓掌,反倒拿他们当杂耍艺人。张语牵着两个孩子正准备离开,还没走呢,一群大娘走了过来,要撵人,他们要跳莱登舞,也就是后来流行的广场舞。
  这群混混哪里是肯让的主儿,双方争地方,谁也不让谁,直接吵起来了。
  这些大娘大婶一看就不好惹,对上这群混混气势半点不输,骂这些孩子不学好,带坏孩子。
  有位大娘指着非主流小姐姐那头荧光绿开刀,“你看看你这头发,你这身打扮像学生吗?你爹妈是怎么教你的?”
  荧光绿小姐姐愤怒地想要冲上去,几个“混混”怕出事,赶紧将人拉开。力道没能控制,一群人推推搡搡,其他人赶紧躲开。
  张语拽着两个孩子赶紧闪人,苏以沫后面站着一个人,对方没跑,苏以沫被张语这么一拉,直接绊了一跤,更倒霉的是非主流不知怎地突然被人甩开,直直撞到她身上。
  苏以沫揉着擦破皮的胳膊,被张语扶起来,破皮处火辣辣地疼。
  张语将她上下打量一遍,“没事吧?有没有哪里摔疼?”
  苏以沫摇头说没事。
  邓舒月却看到她受伤的地方,已经看到血了,她吓了得不轻,“怎么办?你流血了。”
  非主流爬起来刚准备道歉,发现是苏以沫,愣了一下,硬邦邦道了声歉,被其他人拽走了。
  回去的路上,邓舒月蹙眉,“小沫,你看吧,跳街舞的都不是好人。撞了你一下,说声对不起就玩了。好歹给你买个创可贴吧?”
  苏以沫失笑,“她已经道歉啦。再说了我摔倒也不是因为她。是我没注意到后头有人。”
  邓舒月刚刚没看到相撞细节,看到非主流压在她身上,下意识以为是非主流把她撞倒的,也不能怪小月误会。
  邓舒月恍然,“那是我错怪她了。”
  翌日,苏以沫提前二十分钟到钢琴室,轮到她时,看到非主流从教室出来,看到苏以沫,她停下打量苏以沫好几眼。
  苏以沫抬了抬胳膊,亮出已经贴了创可贴的胳膊,“我没事儿。”
  非主流点了点头,面无表情走了,她的表情看起来很严峻,好像下一秒就要跟人干架似的。
  苏以沫猜到她心情不好,因为刚刚上课时,琴音比之前琮要暴躁,就好像狂风席卷而来的急迫感。
  大概是地盘被抢,所以她心情才不好吧?苏以沫也没将这事放在心上。
  上完课,苏以沫正准备回家,路过一个路口,突然从巷子里窜出来一条狗,狂叫不止,还不等她看清狗在哪儿,很快又里面跑出一抹荧光绿,那身影以迅雷不及掩尔的姿势越过大门飞快往这边跑。看到巷口有人,对方直接躲到苏以沫身后,“快救救我!它要咬我!”
  苏以沫两只胳膊被她牢牢抓住,还没反应过来。一抬头,就见狗站在几米处不停冲她们叫唤,颈上有一根三四米长的绳子,大概是挣脱的。这种长期被禁锢,没有机会放风的狗往往是最凶的。
  苏以沫警惕地看着狗,吓得一动不动。这狗该不会咬人吧?而且疯成这样,被咬一口肯定会得狂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