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仙狐 > 仙狐 第145节
  白霓裳羞羞的拿过来,瞧了一眼,脸色更红了。
  胡欢这才想起来,白霓裳还不认得汉字,根本没有替他这个病人签名。
  卷末总结
  《卷四:士兵,序列士兵》结束,刚好也是新的一个月开始,随便叨叨几句。
  平生第一次,拿到了日更破万的勋章!
  虽然老蛤蟆已经竭尽全力,但……还是被年轻的作者按在地上反复磨蹭……
  有点难过!
  人的心是一座城
  第一章、一封书信
  人的心是一座城,城塌了,人也就废了。
  安第斯山的彩虹,我的老朋友,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把你找回来,并且再一次交给凌霄。
  本来我应该是你永远的依靠,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你和我共同的老朋友已经没几个了,但为了某个崇高的理想,我已经战死沙场。
  你不必纠结,我为什么还能给你写信这种小问题,你应该关注一些更现实的问题。
  如果凌霄身边出现什么不妥当的男子,请杀了他们,不要心慈手软。
  我一旦厉鬼复苏,发现你没照顾好凌霄,你会很麻烦。
  不要把这件事儿告诉凌霄,免得她难过。
  其实好想再和她一起去吃吃饭,逛逛街,什么也不做,就那么消磨掉青春的岁月,以及年轻的美好时光。
  随信附赠灵泉之水二十公斤,些许礼物不成敬意,这是你我之间友谊的见证。
  灵泉之水再珍贵,都比不过我们一起渡过的岁月和磨难。
  每一滴灵泉之水都堪比当年一起撒过的热血。
  另有灵泉之水一百公斤,请转赠凌霄,告诉她不够还有。
  老巫师脸色很不好看,这封书信没有抬头,没有落款,但他当然知道写信的人是谁。
  老巫师也不管凌霄就坐在对面,忿忿的骂道:“人的心是一座城?你现在的人心,就是一座着了火的老房子。”
  “城塌没塌不好说,你家房子肯定塌了。”
  “就你这么浪,迟早人要废。”
  “物竞天择,什么玩意使太多,都迟早要废!”
  凌霄掩嘴偷笑,心情相当愉悦。
  胡欢急于给战友报仇,莽上了白银巨人寇列特,被白银巨人一枪搓死!
  这个消息已经被散布了开来,特二十五班和京城几乎所有的职业者组织都拿到了这个情报,并且经过了多方确认之后,认证为真消息。
  凌霄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空了,生出一种也不想活了的情绪,浑浑噩噩,直到拿回了“据说是胡欢留给她的骨笛”,情况才急转直下。
  胡欢找到骨笛,就扔给了老巫师一封信,老巫师早就看过信了,但偏偏要当着凌霄的面,装作第一次拆信,他就是要给老公狐狸上个眼药。
  老巫师冷哼一声,对凌霄说道:“不屑理会这老东西。”
  凌霄柔柔的说道:“他又不老!”
  老巫师再次冷哼一声:“人不老心老,老牛吃嫩草。”
  凌霄俏脸微微一红,她把自己代入了老牛,想了一想,怎么吃胡欢这根嫩草,急忙就捧住了自己的脸,当真是越想越脸红,不敢再想下去了。
  老巫师伸手一指,说道:“那边就是他送你的灵泉之水,你回头自己弄出去。”
  凌霄看到广场上,有一口农村盛水的大缸,不由微微一笑,说道:“老师,我匀你一些。”
  老巫师不屑的说道:“等我复苏了灵泉眼,灵泉之水要多少有多少,何须他这等小气鬼的东西?”
  “等你再进一阶,我们就不怕那头恶魔了,到时且看老师的手段。”
  凌霄托着腮帮,她知道胡欢没死,这几天心头积蓄的阴霾一扫而空,只觉得什么事儿都好说。
  她其实也并不在乎什么灵泉眼,灵泉之水,又或者转职。
  本来凌霄对如何晋升二阶念念不忘,想要在凌家的年轻一代中争出一个名头,她那时候稍稍落后,不要说远不如凌破天,就连凌灵铃也差了一步。
  现在她不但晋升二阶了,就连晋升三阶的血珊瑚王蛇和晋升四阶的碧玉灵蝎都在手,前方一片坦途,反而有些不太急迫了。
  老巫师只觉得时间紧迫,催促了几句,凌霄这才有些懒洋洋的问道:“这种事儿如何急的来?”
  老巫师嘿嘿一声冷笑,说道:“你们凌家的五毒天罗,不是巫师的正经路数。我们师徒可趁机多去万物之影走一走,杀一些异妖,待我先复苏一根图腾柱,让你就职正式的巫师。”
  凌霄倒也无可无不可,既然老巫师想要她去万物之影那就去好了。
  如今京城的万物之影,渐渐消退,虽然还是比原来的覆盖面积大了好多倍,但已经收缩成了几十处封闭区,被潜龙军严加看管起来。
  凌霄倒是不担心这个,她虽然不是潜龙军的人,但却在特二十五班学习过。
  这一批特二十五班的学员,临时被潜龙军征调,一时半会回不去原来的地方了。
  如今好多封闭区都特二十五班的学员,怎么都能卖她一个小面子。
  老巫师在筹划如何潜入万物之影,击杀更多的异妖,好能恢复图腾柱的威能。
  胡欢这会儿在适应新的身份。
  商家三代人都是军人,家中子弟个个都是英雄,堪称满门英烈,如今只有一个爷爷,身体也不大好了。
  胡欢冒充的商洛,很小的时候,得了一场重病,没长大成人就夭折了。
  大家都担心老爷子撑不住这个消息一直隐瞒了下来,这会儿却恰好让胡欢得以换个新身份。
  胡欢一脸乖宝宝的模样,对爷爷的要求有求必应。
  老人家许久没有见到孙子,儿子儿媳又都牺牲了,年纪老了,未免有许多怪癖,说话也偶尔颠三倒四。
  若是普通的同龄人少年,还真应付不来,但胡欢是什么人物?轻轻松松便把老人家哄得开开心心。
  商老爷子吃个半个孙子剥的桔子,忽然高声叫道:“小张,小张!”
  警卫员跑了过来,问道:“首长您有什么事儿?”
  商老爷子问道:“给小洛安排的学校怎样了?”
  警卫员低声说道:“已经安排好了,随时可以上学。”
  商老爷子哼了一声,说道:“我下午不用他陪着了,就让他早点去上学吧!免得耽误了学业,他转学过来,未免学习跟不上,你问问谁家的丫头跟他一个学校,过来帮小洛辅导功课。”
  警卫员答应一声,冲着胡欢使了一个颜色,胡欢笑吟吟的说道:“爷爷!那我就晚上放学回来,再陪你聊天。”
  他拍了拍手,心道:“我也不需要谁辅导功课,高中那点知识,也没什么新鲜货色。”
  第二章、有翡
  商洛这个新身份,除了潜龙军极少数高层,再没人知道,就连商老爷子的警卫员,也只以为他就是商洛,从没有任何怀疑。
  只是商洛比胡欢大了三岁,所以他就连跃三级,被塞到了一所高中,成了高一的学生。
  胡欢倒是不怕高中学业,老公狐狸当年也是学富五车之辈,虽然吟诗作对的水准只是一般,但古文之娴熟,远非普通少年可比。
  他更曾游学欧美,一口倍流利的伦敦腔英语,说的简直宛如英伦三岛的土著,甚至可以娴熟的在苏格兰调和美式之间切换自如,就算印度的咖喱味英语和日式的反人类英语也颇擅长。
  至于历史地理,他不是曾亲身经历,就是亲眼见过,全都没有任何学习的障碍。
  也就理科稍微麻烦,但好歹老狐狸也是资助过十八世纪科学家的人,基础常识并不差,尤其是初高中课程的知识,多数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也没什么新鲜货,老公狐狸足以在短暂自学后,迎头赶上。
  他并不想有个人来辅导自己。
  没事儿一个人呆着多自由自在?
  胡欢其实很喜欢一个人呆着,但这段时间,他身边不是同学,就是凌霄,要么就是白家兄妹,实在有点嘈杂了。
  上辈子胡欢有无数红颜知己,但他陪任何人的时间并不长,大多时间都是一个人游历世界,寻找长生不老的良方。
  他给老巫师写的信,第一句话是人的心是一座城,后面他本来是想写,虽然城里熙熙攘攘,人来人往,但大多数人都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独行踽踽,左畔无人。
  只是这种话并不合适跟老巫师说,老巫师年轻的时候,生活在部落,周围都是人,后来当了巫师,身边一堆动物之灵,根本无法体验这种感受。
  有各方面打过招呼,胡欢很快就办好了一应手续。尽管有两重关系,潜龙军和商老爷子的面子,仍旧不可能在京城之地随意挑选高中,胡欢上的这家高中在京城排名不算靠前,但历史颇悠久,据说乃是前清最后一位状元所创,几经改制,成了现在模样。
  胡欢作为插班生,并没有像日漫里一样,引起什么关注,很平淡无奇被老师安排在一个普通的位子,就开始了下午的第一堂课。
  胡欢翻着新领的一套课本,先给自己使用了一次记忆大师,把课本上的知识全数印入脑海,并没怎么听老师讲课。
  讲课的老师中年的秃顶大叔,把自己收拾的甚是干净利落,他见胡欢没有影响其他学生,也就没训斥他,只是临下课的时候,把胡欢叫起来回答问题。
  胡欢虽然没太听课,但这个老师的问题,也不是什么刁钻的难题,他随口就答了出来,换来了老师的颇为嘉许,反而增了几分好感。
  等下课铃声响起,老师夹着教材离开,同学们顿时活跃起来。
  如果胡欢是个女孩子,说不定还会有人过来搭讪,但他是个男生也就没人理会。转学的男生一般都要过些时日才能融入集体,也有很多人一起都没能融入。
  胡欢正琢磨自己是不是该干点啥,就有三个女孩子走进了教室,中间的女孩子身材高挑,一头齐耳短发,显得非常爽利,虽然面容精致,非常漂亮,但却带了一丝丝的男孩子气,身上有股普通高中女生所没有的气场。
  有她在另外的两个女生根本没人关注。
  用符合这个年代的评价,就是——大姐大!
  这个女生淡淡的说了一句:“谁是商洛?”
  几乎所有人都看向了胡欢,有些是惊讶,也有些是幸灾乐祸,显然这个女生他们都认识,而且很有些声望,就是不算太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