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仙狐 > 仙狐 第27节
  “嗯呢!”
  “有没有想过换一个族系?战士可是著名的炮灰族系,也没什么厉害的角色,觉醒的异能也都相当垃圾。”
  胡欢咽下去一口鸭肉,又塞了一筷子芥末鸭掌,这才挤出一句话:“我不要走天魔族系,那个职业族系有问题。”
  第四十三章、天魔凌家
  凌霄忍不住惊讶,叫道:“你怎么知道?这个世上,能知道这个秘密的人,绝对不超过五个。”
  胡欢差点被一口鸭肉噎死,惊讶问道:“怎么会?”
  凌霄伸出青葱一般的五根手指,低声说道:“咱们天魔组织,只有孙胡两位老祖知道这个秘密,早就是我们凌家的老祖,以及我和我大伯,连我老豆都不知晓。”
  “孙胡两位老祖,应该没有传人,我们凌家也不会外传……”
  “你是猜出来的?就凭我给你的那张卡牌?”
  “胡弟弟,你很天才啊!”
  胡欢整个人愣掉了,他怎么知道,自己随口说一句,就牵扯这么幽深的秘密?
  他只是从日记和书信上,看到有两个人提过而已,究竟外物神通卡牌有什么缺陷,胡欢还真就说不出来。
  他试探的问了一句:“掌握天魔族系修行秘法的人,不是远扬海外,不知所踪了吗?”
  凌霄哈哈一声轻笑,反问道:“你们都是这么说我们凌家?”
  “远扬海外是有,不知所踪哪有?我们凌家也算是蛮活跃,族中最少有几十位职业者,活跃在各个国家,要不然你们抢破头,都想拍下的天魔外物神通卡牌是哪来?”
  “至少有三成,是我们凌家流传出去的货。”
  胡欢眉心微微刺痛,脑海就多了一段记忆,这段记忆,原本就有,只是缺了一部分,但就是凌霄给他讲凌家来历的一刹那,这些残缺的记忆被补全了。
  天魔凌家是孙胡两位老祖的创法资助人,后来就在两位老祖的手中,学去了天魔一脉的修行秘法,执掌了制造天魔外物神通卡牌的制造手段,凭此成为了富可敌国的巨富家族。
  除了天魔外物神通卡牌的生意,凌家的生意遍布全球各国,涉及数十个产业,乃是全球排名前二十以内的财团,有钱到不可想象。
  凌霄轻酌了一口饮料,问道:“我给你的卡牌,你没用吧?”
  胡欢答道:“没用!”
  “那就别用了,蛮横的猪刚烈没什么前途。虽然它对战士族系,有一定的体魄增幅,因为没有异能,也不会干扰你日后成长,但终究还是有点问题的。”
  凌霄随手一拍桌子,说道:“我们姐弟一见如故,回头我帮你搞一套,最好的天魔外物神通。”
  胡欢忽然有些奇怪,他绝不相信,自己有什么特别,但凌霄却对他另眼看待,不管是送蛮横的猪刚烈,还是劝他不要用,都是真心实意。
  “为什么,我遇到的每个人,都对我这么好?肯定不是我长的好看,我长的……也还行,但绝到不了人见人开,花见花开的地步。”
  “这个事儿,总有点古怪。”
  胡欢脑子转了一会儿,发现凌霄也没说话,气氛有点尴尬,急忙找了个话题:“凌姐姐你们天魔族系,都有什么厉害的能力啊?”
  凌霄豪言许诺,本来以为胡欢不是感激涕零,也是谦谢几句,没想到对方根本没反应……
  这就让一头黄毛的少女,好生尴尬!
  直到胡欢开口,她才算是缓解过来,说道:“除了我们凌家,天魔组织的人都是两位老祖的学生,孙胡两位老祖研究出了三十二条,可以直升六阶的神通的途径,我们凌家掌握了十四条,老祖的几个学生分别掌握了另外的十二条,剩下的六条却佚失了。”
  “天魔外物神通,无所不包,比如说你们战士族系,我们天魔外物神通就有几条类似的神通途径,战斗力还更强大。”
  凌霄滔滔不绝,似乎这些都不是秘密,胡欢每多听几句,脑海里就会蹦出来一些记忆碎片,这些记忆碎片本来凌乱不堪,却会在凌霄的嘴里,提取出某个关键的闪光,把一部分记忆碎片串联起来。
  胡欢脑海中的记忆碎片,串联的越来越多,凌霄只是介绍了一些粗浅的情况,但他的脑海里,天魔组织的过去历史,来龙去脉,古早时代的重要人物,却一一呈现出现。
  只是这些记忆碎片,在某个时间点,就断掉了,并没有最近几十年的相关情况。
  凌霄低声说道:“我走的神通途径,一阶需要融合五毒心蟾,二阶需要融合雪魂蛛,家里很早就帮我准备了。三阶需要血珊瑚王蛇,这玩意海外没有,只有大陆的封闭区才有产出,所以我们家才接受了潜龙军的部分条件,送我过来参加培训。”
  “血珊瑚王蛇?”
  “十七号封闭区就有啊!”
  “不过已经被令狐音杀死了……”
  胡欢忽然醒悟到,十七号封闭区出现过血珊瑚王蛇的消息,可能涉及到某种程度的军事机密,也不敢轻易吐口。
  这会儿的教育,虽然没有涉及到这方面,但大多数中国的小孩子,还是很有警惕心的。
  凌霄虽然对他不错,也不能见色忘义啊!
  何况,他真没觉得凌霄长的有多好看。
  经过这么一顿饭,两人的关系,拉近了不少,胡欢倒也接受了,对方奇装异服的打扮,以及各种脱线的言谈举止。
  两人结账的时候,胡欢还真咋舌了一下,这顿饭吃的,他老爹也要杀几头肥羊,才能辛辛苦苦的凑起来。
  此时,已经是晚上,但京城的大街上,仍旧颇显得热闹。
  凌霄招手打了一辆出租,对胡欢说道:“都请你吃饭了,陪姐姐去买几件衣服。”
  胡欢的印象里,衣服这东西,都是逢年过节才要换新,忍不住问了一句:“又不是什么特殊日子,换什么新衣服啊?”
  凌霄略略愕然,随即就笑的前仰后合,硬把胡欢拉上车,直奔京城最热闹繁华的商业区。
  “刚才班主任严苓色,找我谈过话了,说我这身太突出,不合学员身份。”
  “姐姐也不想惹事儿,待会你陪我挑一下,买几件普通衣服。”
  胡欢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毕竟刚蹭了一顿大餐,他对自己的审美,没什么信心,也没打算去说三道四,心头暗想道:“反正也就是买几件衣服,并不耽误什么事。”
  胡欢在这一辈子,短暂的十几年中,这是他对陪女生买衣服,做出最错误的判断……
  第四十四章、清清白白的小胡同学
  胡欢再次回到现代文学馆,是扛着如山一般高的衣服回来的。
  胡欢也搞不懂,凌霄为什么就能买这么多衣服,其中还有包括他的几件,当时也都没来得及拒绝,就已经付过账单了。
  “真需要买这么多衣服?”
  “咱们宿舍放得下吗?”
  “哎呀,我都忘了,我在附近买了个房子,咱们放那边去,宿舍怎么能放得下。”
  胡欢的脸都绿了,他好容易扛回来,现在还要继续扛,就算他力气不小,这会儿也有些疲不能兴了。
  胡欢这会儿,早就把食气虫群,换成了蛮力巨猴群,食气虫群的e级力量,肯定扛不住这么祸害,只有蛮力巨猴群的b级力量,才能应付裕如。
  胡欢并不知道,他和凌霄半夜回来,并没有回宿舍,又很快离开的事儿,传的比下午两人一起出门还要快,而且传播的内容,已经有些离谱了。
  十几分钟后,当胡欢终于把所有衣服扔下,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瘫在凌霄买下的公寓沙发上,整个人都流露出一种“老子不想动”的气势。
  凌霄开了一罐可乐,也扔给胡欢一罐,他有样学样,拉开可乐的拉环,一口气灌了个爽。
  “凌姐姐,我们回去宿舍吧!”
  “这么晚还回去干嘛?我这套公寓,还有个房间,你就睡那间。”
  胡欢也没多考虑,他实在真不想动了,一口答应了下来。
  萧剑僧下午偷了懒,晚上正美滋滋的在房间看电视,就有人敲门,他起身过去,却见是几个政工人员。
  “胡欢跟海外凌家的凌霄,关系为何变得密切,你知道吗?”
  “我怎么知道?”
  “胡欢是否有海外关系?”
  “应该没有,已经调查过祖上三代了。”
  一通询问之后,萧剑僧讪讪的问道:“胡欢会有什么事儿吗?”
  一个工作人员,笑了一笑,答道:“没什么,就是例行询问,他身世……”
  这人犹豫了一下,心道:“家里开赌场的,真不能说身世清白,但这小子也没什么事儿,毕竟才初一。”
  他委婉的换了一个说法,说道:“回头你叮嘱他一下,多跟凌家的人来往,但有什么事情,尽快汇报,就由你来负责这件事儿。”
  萧剑僧并不太清楚,凌家究竟是什么来历,他多嘴问了一句,工作人员也没有回答,只含糊让他把这件事重视起来。
  胡欢今天可是累坏了,脑袋挨枕头,就睡过去了。
  凌霄去洗了个澡,等她裹着浴巾,走出卫生间,隐隐都能听到卧室,胡欢的轻微鼾声。
  凌霄微微一笑,走到了公寓的窗户前,望着繁华的京城,她的头发已经沾了水,变得顺直,脸上的化妆品也都洗掉了,一张精致的小脸,就好像传说中的精灵一般清纯。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口,忽然就小嘴一张,喷出了一口黑血,本来浴后红润的俏脸,也浮现了一层黑气。
  凌霄全身不住的颤抖,从一个香奈儿的小包里,抓住了一个金属药盒,匆匆打开,去了一粒胶囊吞了下去。
  过了好一会儿,凌霄的脸色才恢复了正常,她心有余悸的自言自语:“五毒心蟾的反噬越来越大了。”
  “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彻底融合这头异妖的力量,完美的掌握一阶。”
  她把金属药盒放回香奈儿小手包里的时候,心思微动,取了一枚戒指出来,戒指的戒面,是一块极少见的蓝琥珀,在这块蓝琥珀戒面里,一直张牙舞爪的雪白蜘蛛,就好像被凝固在时光。
  凌霄叹了一口气,把戒指扔回了包里,她没有再喝酒,而是换了个杯子,倒了一杯清水,一饮而尽。
  月光悠悠,灯火阑珊。
  少女的脸上,全没有了白天的四海和豪迈,反而有一种淡淡的哀愁,煞是惹人怜爱。
  胡欢这一觉,睡的十分舒坦。
  早上起来,只觉得身下柔软之至,弹性十足,他扭了一扭,确信自己从没有睡过这么舒服的床垫。
  他在家里,睡的还是木板床,只是多垫了几床褥子,在特殊事务行动管理局省局大院的那栋宿舍,睡的也是普通的木床。
  至于现代文学馆的宿舍……
  他还没去睡过。
  “真是有点舒服,好想再多睡会。”
  胡欢在床上扭了一会儿,还是恋恋不舍的起身了,他还记得自己不是在家,也不是在宿舍,是在凌霄买下的公寓。
  胡欢起床之后,他知道这里没有自己的洗漱用具,正要跟凌霄说一声,先回去宿舍,就听到有门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