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逍遥章 > 逍遥章 第144节
  “他还活着吗?”
  巩清记得?想当年他的二弟?也就是巩六的亲爹巩澍?在小佛堂里罚跪三天,是被抬出来的,太医说巩澍的双腿差点废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巩澍在边关立下战功时,巩清还有些后怕,若是那次把二弟的双腿给跪废了,朝廷就少了一位镇守边关的大将军了。
  阿宝不敢说了,他能说老夫人每天都派一位擅长按摩推拿的婆子到小佛堂里去吗?
  不能说,老夫人说了,如果他敢告诉侯爷,这辈子都别想娶采菊当媳妇了。采菊是老夫人身边的大丫鬟,他从八岁就想娶采菊,已经想了十年了。
  阿宝一脸悲痛:“六少爷应该还活着吧,小的昨天看到大厨房的王婆子去小佛堂送饭了,送的是玉米面粥和腌白菜。”
  既然是在小佛堂里罚脆,那当然不能吃荤腥,吃腌白菜都不能放香油。
  巩清点点头,活着就行。
  “你先回府,让他到书房里等着我。”巩清神情严肃,那个臭小子若是敢不知道华大小姐易容的事,那就索性在小佛堂里过年吧。
  到了傍晚时分,京城里还不知道沈四公子抬着尸体逛大街的人,估计也没有几个了。
  对,这事传来传去,已经变成沈四公子亲自抬着尸体在大街上溜达了。
  而且溜达了三个时辰,吓晕了十八个老太太,吓哭了一百个小孩子,有个怀胎十月的孕妇只看了一眼,那肚子就瘪下去了,硬生生把要出世的孩子给吓回去了。
  那么问题来了,沈四公子为何要抬着尸体逛街?
  你别问,问就是爱好,贵公子的独特爱好,你不懂。
  那么问题又来了,沈四公子把尸体抬去哪里了?
  你别问,问就是抬回家了,贵公子就喜欢抱着尸体睡觉,这也是爱好,你不懂。
  在街上打听消息的史丙都要糊涂了,一个时辰之前,街上人明明都是说沈四公子把尸体抬进了衙门啊,怎么他从茶馆里喝了一碗热茶出来,街上的风向就变了呢,竟然已经上升到沈四公子的独特爱好上面了。
  而这时,那位有独特爱好的沈四公子,正在验尸房里。
  这五具尸体被从乱葬岗挖出来后,骆仵作便在那家客栈里验过尸了,死因都已查明。
  但凡自己验过的尸体,骆仵作都会记忆深刻,因此,这五具尸体抬进来时,骆仵作还向他们打了招呼:“你们来了?今天天冷,没冻着吧?”
  平安缩缩脖子,他怎么觉得有冷风只往他脖子后面钻呢。
  “骆仵作,你来看。”
  沈逍不知何时,已经用块雪白的大棉帕子遮住了口鼻,他隔着帕子,对平安说道:“把这些尸体全都翻过来。”
  平安快要哭出来了,四公子啊,您是看在咱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份上,才让我干这活儿的吧。
  五具尸体被翻转过来,露出后背,骆仵作只看了一眼,就皱起眉头,他走上前去,恨不能把贴着尸体看个仔细。
  因为在这五具尸体的后腰上,全都出现了一个刺青,以前没有的刺青。
  刺青的图案是一只鸟,一只怪鸟,翅膀上长着利爪的鸟。
  且,虽说是刺青,但这图案却不是青色的,而是红色,暗红色。
  “没有,绝对没有,那天我验尸的时候,这刺青绝对没有!”
  骆仵作的声音里是掩不住的兴奋,那张白白胖胖的圆脸,因为兴奋而冒出细密的汗珠,像是蒸熟后忘了掀盖的大馒头。
  第二九五章 原来是这样
  “嗯,的确没有,今天我让人搬尸体时才发现的。”
  沈逍并没有被骆仵作的兴奋所感染,他一如既往,面无表情,就像一块毫无人性的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验过这么多具尸体,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古书之中也没有记载,这世上竟有如此奇事,死后多日,刺青方可显现。”
  骆仵作的声音都有些嘶哑了,平安看得心惊肉跳,骆仵作你高兴个啥啊?
  “因为这是我让人画上的。”沈逍的口气平静得像是在说,你知道你家后墙上那只小王八是谁画的吗?就是熊孩子我啊。
  “你你画的?”骆仵作的脸垮下来了,他就没见过这么欠揍的小孩,“你画这个做什么?不对啊,这也不像是画上去的,这分明是刺青啊。”
  “这个不难,我有一种颜料,画在人身上就会有刺青的效果,骆仵作,你要试试吗?”
  最后一句话,沈逍只是顺嘴一说,他虽然一本正经,可毕竟还是个十六岁的小少年,他几乎不会与人开玩笑,他开玩笑就是这样。
  可是这个玩笑显然用错地方了,若是别人,一定会摆着手说“不用不用”,可是骆仵作是什么人,那是真真正正能与尸同眠的人。
  “好啊,那颜料你带在身上了吗?快给我画上看看。”
  骆仵作撸起袖子,露出半截雪白圆润的手臂。
  沈逍嫌弃地看一眼那截白胳膊,面对臭气四溢的五具尸体,他竟然从骆仵作的胳膊上闻到了油哈喇的味道。
  平安用根小木棍醮着颜料在骆仵作的胳膊上画了一条小虫子。
  待到小虫子干透,平安就听到了骆仵作的惊呼声。
  果然,这个刚刚画上去的图案,看上去就像是陈年老刺青。
  “真是神奇,世上竟有如此神奇的东西。”
  平安学着自家四公子,面无表情地藐视着高兴得像村头傻小子似的骆仵作。
  就这?神奇?
  岳离不知道用什么破草药捣碎了调出来的,最初是抹在脸上,大晚上的扮鬼出来吓唬他们,后来四公子发掘出这破药汁子另一个用处,于是他们三个便用这个在各自身上画画,左青龙右白虎,后背上还要画个关云长。就他画得最不像,青龙画成青虫子,所以四公子不让他画,因此他的画技便止步于虫子了,倒是四公子,你看他画的这怪鸟多像真的。
  平安索性把余下的药汁子全都送给了骆仵作:“今天带的都被我家四公子给用了,这些您拿去画着玩吧,不过现在天冷,这个也没用,若是到了夏天,您手头紧了,在身上画上一只大老虎,说不定还能赚点保护费。”
  “平安,滚出去!”没等骆仵作道谢,耳畔就响起沈四公子冰冷的声音,于是平安如愿以偿滚出了验尸房。
  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太舒服了。
  “骆仵作,您可有觉得这只鸟的图案有些熟悉?”沈逍问道。
  “这只鸟?”自从发现尸体上多出了以前没有看到的刺青,骆仵作便沉浸到发现新事物的惊喜之中,直到现在,他才重又端详那个新画上去的图案。
  沈四公子说得没有错,这只鸟他似是在哪里看到过。
  是哪里呢?
  忽然,骆仵作一拍大腿,他想起来了。
  “五年前,京城外接连发生几起杀人案,被害的都是出家人,凶手非常猖狂,每次杀人后,都会在墙上用血画一只怪鸟,那只鸟与沈四公子您画的这只,一模一样。”
  骆仵作说到这里,忽然打量起沈逍来了:“沈四公子,五年前你多大?”
  沈逍阴沉着脸:“十一岁。”
  “十一岁?唉,那不是你。”听上去,骆仵作居然还有几分遗憾。
  沈四公子虽然会画怪鸟,可是五年前他只有十一岁,十一岁的小孩本事再大,也不能连作多起命案还能逃出法网吧。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图案你是从哪里看到的?”骆仵作不解,那是此案闹得人心惶惶,为了不让百姓们恐慌,这个怪鸟的图案,就只有现场目击者,和衙门里的办案人员见过。
  即使是见过的人,也不会闲着没事画只鸟给沈四公子看吧。
  “我是在大理寺的案宗里看到的,这个案子的死者中,有大相国寺的僧人,因此此案案宗存于大理寺。”大相国寺是皇家寺院,大相国寺的僧人虽然没有品级,可是却和官员也差不多少。
  “五年前,京城外接连发生几起杀人案,被害的都是出家人,凶手非常猖狂,每次杀人后,都会在墙上用血画一只怪鸟,那只鸟与沈四公子您画的这只,一模一样。”
  骆仵作说到这里,忽然打量起沈逍来了:“沈四公子,五年前你多大?”
  沈逍阴沉着脸:“十一岁。”
  “十一岁?唉,那不是你。”听上去,骆仵作居然还有几分遗憾。
  沈四公子虽然会画怪鸟,可是五年前他只有十一岁,十一岁的小孩本事再大,也不能连作多起命案还能逃出法网吧。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图案你是从哪里看到的?”骆仵作不解,那是此案闹得人心惶惶,为了不让百姓们恐慌,这个怪鸟的图案,就只有现场目击者,和衙门里的办案人员见过。
  即使是见过的人,也不会闲着没事画只鸟给沈四公子看吧。
  “我是在大理寺的案宗里看到的,这个案子的死者中,有大相国寺的僧人,因此此案案宗存于大理寺。”大相国寺是皇家寺院,大相国寺的僧人虽然没有品级,可是却和官员也差不多少。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图案你是从哪里看到的?”骆仵作不解,那是此案闹得人心惶惶,为了不让百姓们恐慌,这个怪鸟的图案,就只有现场目击者,和衙门里的办案人员见过。
  即使是见过的人,也不会闲着没事画只鸟给沈四公子看吧。
  “我是在大理寺的案宗里看到的,这个案子的死者中,有大相国寺的僧人,因此此案案宗存于大理寺。”大相国寺是皇家寺院,大相国寺的僧人虽然没有品级,可是却和官员也差不多少。
  第二九六章 挨骂
  “你怀疑衙门里有内奸?怎么可能?”话虽如此,骆仵作能生在偏“才”横生的骆家,命中注定他就不会是一根筋的老好人,否则骆仵作也不会成为骆英俊。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在心里排查衙门里所有他觉得不地道的可疑分子。
  衙役褚阁,脸上三撮黑毛,为人势利奸诈,给他十两银子,他能去偷黎府尹的汗巾子;
  捕役老董,鹰钩鼻薄嘴唇,生性凉薄,给他五两银子,他敢偷摸把黎府尹的轿底捅个窟窿;
  狱卒王大龙,看到酒就没命,偏偏灌点黄汤就醉得忘了自己是谁,给他二两银子,他敢抱着黎府尹的脖子叫兄弟。
  沈逍蹙眉,骆仵作看来并不认可他的计划,他可没有耐心叫醒一个不想醒的人。
  “骆仵作,此事我知你知。”
  沈逍话音方落,骆仵作就不高兴了:“怎么?你连华大小姐也要瞒着?她对你那么好,你丢了以后,她一个娇滴滴的大家闺秀,在城外找了你整整三天三夜,你回来以后,装做不认识她也就罢了,现在就连案子的事,也要瞒着她?这些日子我虽然来衙门的次数很少,可是也知道华大小姐一直在查那个乞丐的案子,沈四公子,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这五具尸体与那个乞丐的案子是有关联的,我能看得出来,现在案子查到这里了,你居然想要把华大小姐撇开,连她也要骗?”
  别人不敢把沈四公子和华小狸联系起来,可是骆仵作敢啊,无论华大小姐是否相信,骆仵作都敢拍着胸脯说,沈逍和华小狸就是一个人。
  不信,让本仵作把他剖开看看。
  骆仵作曾经想过把小狸收为徒弟的。
  现在,他有多么喜欢小狸,就对沈逍有多大的意见。
  你不肯承认自己是小狸?那也就罢了?毕竟你们国公府出过事,或许你有难言之隐。
  可是你连破案的事?都要防着华大小姐?你做人就太不地道了。
  华大小姐,多好的一个小姑娘啊?你敢对不起她,你还是男人吗?
  或许是骆仵作的那张白面馒头脸平素里太过亲民?也或许是沈四公子从未经历过如此直击灵魂的拷问?总之,沈逍傻了。
  没错,沈四公子从呱呱落地那一刻起,就是他们沈家的重点保护对象?是宝贝?如今他长大了,谁敢对他稍有不敬,沈四公子立刻怼回去,比如对沈家二房的那些人。
  因此,骆仵作突如其来的暴发?沈逍没等反应过来,便淹没在骆仵作的唾沫星子里。
  骆仵作发泄完了?心里很是痛快,一抬眼却看到沈逍呆呆怔怔的?怎么了?让他给骂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