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七零年代漂亮亲妈 > 七零年代漂亮亲妈 第111节
  宿舍大姐周艳红平时总会照顾别人情绪的一个人,今天却一反常态,端起桌上的白酒杯不等众人反应,直接一口就闷了。
  “那我肯定忘不了。”刘美云也陪她干了一杯。
  “美云,谢谢你这些年借我看的书。”住在刘美云下铺的汪美华,眼睛湿润润的,抱着刘美云胳膊一脸不舍。
  刘美云:“谢啥,被你卷着,我课外书也看了不少。”
  “唉,要说卷,咱宿舍谁卷得过美云你啊。”
  “就是,别人都说我们301是魔鬼宿舍,八个人几乎一半人都拿了奖学金,还出了个学神。”
  卷这个词,还是刘美云带进宿舍的,自从其他人学会后,刘美云就当之无愧成了301的“卷王”。
  “那你们可得感谢我,今天我卷你们,明天等你们出了华清,就不怕被别人卷了。”
  刘美云活两辈子,两辈子年纪加起来都可以当她们奶奶辈了,这几年大学生活相处,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各自忙着学业和家庭,不像后世那样有丰富的娱乐活动,但在华清一起泡图书馆的这段日子,却是难以忘怀。
  “美云,你说我明年毕业,留在京城工作怎么样?”
  周艳红两杯酒下肚,虽然没有醉,但后劲儿上来,情绪就挡不住,平时藏在心底很少开口的家里事,也忍不住拿出来念叨:“我上次在公园看到你家三胞胎,我就突然想留在大城市工作,我总感觉,留在京城和回老家,以后对孩子教育肯定是不一样的。可我婆家娘家没一个支持我的,都希望我毕业直接回老家,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
  首都和还没发展起来的四五六线城市肯定不一样,要是搁在以后,普通毕业生大部分被当成韭菜在一茬一茬的割完,最后还是得被高昂的房价逼着回老家搞建设,追求幸福感,刘美云肯定给不出什么好建议。
  但现在嘛,同样的机会摆在跟前,那肯定是首都这块大饼,味道要更香一些,而且周艳红一个下乡多年的知青,结了婚生了孩子,在下乡期间还能不忘记搞学习,一恢复高考就能考上华清,而且敏锐意识到留在京城这样的地方,对孩子将来肯定是大不一样的,这样的脑子再配上勤奋和上进,不管在任何地方,肯定都是大好前程。
  “红姐,现在毕业分配都是跟着户籍走的,你要想留在京城,就得在专业上下更多的功夫让老师看到成绩才行。你不比别人差,只要下定决心我相信你能做到。至于家里……”刘美云思忖几秒,说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看你和大哥感情应该不错,这么远他也支持您来求学,每个月还给你寄生活费,如果有条件的话,你可以让大哥带着孩子来京城一趟,带他们四处转转,不然等你明年毕业了,他们还不知道你学校长啥样呢。”
  在刘美云听过看过的故事里,像周艳红这种下乡知青嫁给农村小伙,在农村安家生娃,最后还能得到婆家支持考大学出来的人,算是幸运的那一拨了。
  要知道在高考恢复后的那两年,伴随着知青大量返城,离婚的家庭比比皆是,刘美云上辈子的时候就听一个老知青说起过,他们那儿最大的农场,五天时间就有将近三千对夫妻闹离婚。
  周艳红难得遇到支持她上大学的婆家人,而她自己争气考上大学后,也没想过抛弃家庭独自留在大城市过体面的生活,反而是琢磨着怎么才能让全家人以后都能过上好日子。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美云,你脑子真好使!”周艳红一拍大腿,激动得抱着刘美云,眼眶都忍不住泛红了。
  她在信里说千道万,都不如让孩子爸自己带着孩子来见识见识,要是他们的儿子以后也能留在京城上学,那起步条件,以及周围接触的人,肯定都不一样了!
  “我可不想留在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我要是回老家,说不定还能进个好一点的单位。”
  宿舍有个外省的姐妹,虽然这几年在京城上学的日子过得很开心,但她还是更想回家一些,家里父母都有正式工作,还有叔叔伯伯在单位上班,回老家她底气也能更足一点。
  “汪美华,你呢?你跟你男朋友是打算一毕业就结婚吗?你俩都不在一个地方,以后要怎么办啊?”
  全宿舍,除了一个望尘莫及的刘美云,其他单身小姐妹最羡慕的就是住在刘美云下铺的汪美华了。
  别看人家平时光看书话很少,却是她们301宿舍最快脱单且感情稳定的人,男朋友是隔壁医科大的,一表人才,两人谈个恋爱,约会地点除了图书馆就是图书馆,知道的他们是情侣,不知道的还以为一块儿竞争奖学金呢。
  “我俩打算先一起考研,等念完研究生再看吧。”汪美华语气轻松,平时不苟言笑的一张脸,此刻也难免冒出幸福的红晕。
  宿舍几人都在说着以后打算,有惆怅也有期待的,唯独一向内敛的苏青禾这回却是一句话没说。
  直到散场,刘美云结完账准备骑自行车回家的时候,苏青禾又突然折返回来,站在她面前,小声道:“美云,我前两天看到宋琦了。”
  “怎么了?”刘美云好奇。
  光是看到宋大小姐,苏青禾不该这个反应才对。
  宋琦在华清办的是病休,年后开学她也该来上课了,人家是京城本地的,路上遇到也不稀奇。
  苏青禾绞着手指头,犹豫开口:“她家里好像出事儿了,我上次见她的时候,她情况不太好。”
  “我知道了,抽空我去看看她。”刘美云点点头,一脚踏上自行车,挥挥手就跟苏青禾道别。
  刘美云原本是没打算多管闲事的,宋琦家的因果循环,她一个外人也插不上手,而且又是上一辈结下的仇怨。
  但不知道情况也就算了,苏青禾都把遇到宋琦的地方跟她说了,她想装作不知道忽视过去,心里却总能想起宋大小姐虽然趾高气昂,却是个没什么心眼的娇小姐,而且之前还帮她联系外教来着。
  总归是一个宿舍的,刘美云还是决定带点营养品过去看看。
  于是第二天,她就从家里带了点东西,骑上自行车往苏青禾说的棚户区去。
  八十年代的京城棚户区,虽然现在看着是破落又衰败,砖瓦松散的搭着,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溃散,尤其前两天下过雨,地上一走一个泥坑,鞋子裤腿全糟蹋得不能看,但未来拆迁改造是必然趋势,这里的原著居民一户一套房,瞬间翻身把歌唱。
  苏青禾说是她在街上遇到宋琦,偷偷跟到这里,发现曾经住在机关大院的宋大姐,办理了病休却在棚户区这块儿给一家小餐馆洗盘子。
  十一二月的京城冬天,打在脸上的冷风,都跟冰刀子似的,刘美云缓慢推着自行车,找到宋琦说的那家小餐馆,还没费神找,就看到一个穿着大红棉袄的胖女人,手脚麻利的收了一堆脏盘子碗筷往门口水池子边上的塑胶盆里一扔,大嗓门就喊:“小宋,赶紧的,干个活磨磨唧唧。”
  “马上。”
  熟悉却又陌生的粗哑嗓音飞快应着,一双冻得红肿的手掀开门帘,女孩儿小心踩着地上溜滑的石板台阶,抱着冒头的一摞空盘子往水池边走。
  “宋琦。”
  刘美云试探喊了声。
  只听刺啦一声,宋琦手一滑,有几个盘子直接掉到水池子里,磕成了碎片。
  “啧,小宋,你个月都打碎姐多少个盘子了。”老板娘手叉腰,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指着宋琦鼻子就开骂:“姐看你一个姑娘家的可怜,才同意你在这儿洗盘子,你倒好,才干两个月,打碎我十二个盘子,你说你又不是千金大小姐,不爱洗盘子你就干脆别干,别跟有仇似的,动不动就摔一个,我请你是来帮忙的,不是来败家的。”
  女人还没骂完,却有一男人掀开门帘从里边走出来,脖子上还搭着条毛巾,先是往宋琦那边看了一眼,然后才哄着女人,给宋琦说好话,一副心软善良的模样。
  刘美云正打算说些什么的时候,却听见又是刺啦一声,宋琦干脆把碗一摔,转过身盯着老板娘怒气冲冲道:“不干就不干!摔碎的盘子从我工资里扣就是了,有什么了不起,给你们这种人干活,我还恶心!”
  说完,宋琦又从盆里捞起一个碗,直接就往人身上砸。
  女人反应不及,白瓷碗却是砸到旁边她丈夫身上,幸亏不是冲着脑袋去的,只是把男人下巴砸出一道红肿印记。
  “你疯了!我要报警!”老板娘气得脸红,就要往宋琦扑过去,却给她丈夫一把拦住。
  “行了行了,我没事,别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咱还要做生意呢。”男人一脸宽容大度的模样,不仅拦着自己妻子,还好心的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零票子朝宋琦一扔:“你赶紧走吧,我们请不起你,这些就当你剩余工资了。”
  宋琦拳头紧了又松,咬了咬牙,捡起地上的散票子往口袋一塞,直接无视刘美云就跑了出去。
  “宋琦。”
  刘美云骑上自行车追了一段,看路实在不好走,就没什么耐心的放弃了,只在胡同里转了半天,找出去的路。
  只是等她好不容易问了人,正打算离开的时候,自行车又突然卡住动不了,像是给人在后边拽住一样,她脚踩地回头一看,可不就是红着眼明显发完脾气又刚哭过的宋大小姐么!
  第91章
  “你来干什么,来看我笑话吗?”
  宋琦吸着鼻子,说话瓮声瓮气的,冻得通红的手指还抓着刘美云自行车后座,脸上泪痕未干。
  “嗯,看你笑话的。”刘美云扶着自行车把手,表情淡淡道:“不好笑,所以准备回去了。”
  “刘美云!”
  宋琦带着哭腔瞪了她一眼,嘴巴一撅,眼泪珠子又忍不住的要往下掉,一脸委屈巴巴的,就跟以前在宿舍吵架吵不过刘美云时候的表情,一模一样。
  叹了口气,刘美云把自行车往旁边一放,抓着宋琦胳膊就往她自己脸上擦。
  等把眼泪擦干净了,她才道:“行了,别哭了,你又想在大街上碰我瓷啊?我今天可没带钱。”
  “我才没碰瓷。”
  宋琦抽抽噎噎的,一只手无意识的抓着刘美云衣角边,眼泪珠子还挂在睫毛上,脸上依旧是那副没什么心眼儿的模样。
  “不碰瓷你就好好说话,我又不是你妈,在我跟前哭可没用,我就是路过看着像你,才喊了一声。你要觉得伤自尊,我立马走啊,绝对不跟人说宋大小姐在这儿洗盘子。”
  宋琦的状态,比刘美云预想的要好很多,肚子平平的,脸上虽然憔悴,但也比上次在大马路上见到她时候,那副失魂落魄,又鬼哭狼嚎的样子更有生气些。
  “随便你,你爱说说!反正早就没脸了!”
  宋琦把眼泪憋回去,生气的瞪了刘美云一眼,就扭头自己往回走。
  “唉,我开玩笑的。”
  刘美云见把人气走了,又推着自行车追上去哄。
  宋琦一边走,一边无声掉眼泪,小可怜模样和以前在宿舍动不动和自己吵架,想要争个赢的宋大小姐完全判若两人。
  “你一直哭啥?”刘美云跟在身边,看宋大小姐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伤感中,思索几秒,她问:“是不是刚才那个男人欺负你了?”
  终于有反应的宋琦,脚步一顿。
  肩膀抖了抖,干脆蹲墙角把脸埋胳膊肘里,哭个痛快。
  得亏附近没什么人,刘美云把自行车往墙角一放,走过去安慰:“你刚才怎么不吱声,知道摔碗,不知道给自己讨个公道。”
  “我怎么讨公道!”宋琦把脸抬起来,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委屈又生气的朝刘美云喊:“那个老乌龟王八蛋说要送我一盒冻疮膏,结果趁机摸我手!”
  “我刚才就该往他脑门上砸,砸死了大不了去坐牢就是了!”宋琦恨恨的补充。
  刘美云忍不住拆台:“你想多了,一个破碗砸不死人的。”
  “……”
  在刘美云跟前讨不到便宜的宋大小姐,哭了一会儿消气后,才从墙根站起来,结果起了一半,就因为脚麻直接倒刘美云身上,赖着人让扶回家。
  从机关大院搬出来的宋琦,就住在棚户区一间十几平米的小房子里。
  刘美云进去后,也没看见其他人,小房子破败简陋,下雨天还漏雨,屋子里放了两个塑料桶,里边水都接满了。
  “叔叔阿姨呢?”
  宋琦从热水壶给自己和刘美云倒了两杯热水,又忙着去捅煤炉子,得空才故作轻松的说道:“我爸坐牢了,判了十年,我妈跟我爸离婚,上个月又重新嫁人了。”
  “……”
  刘美云着实吃了一惊。
  宋琦爸爸坐牢她一点不意外,能为了金条出卖陷害自己挚友,而且动不动就想着用钱解决麻烦的人,但凡被人抓住把柄,送进去吃牢饭是分分钟钟的事,只是她没想到宋琦妈妈动作这么快。
  “你也觉得很可笑吧,我家房子财产全都收上去了,我妈说怕我过不了苦日子,她就给我找了个能赚钱的继父。”
  宋琦自嘲的唇角往上扬了扬,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
  刘美云抿了抿唇,实在不知道该安慰她什么好,半天才好奇问了句:“那你怎么自己住在这儿?你不是还有个当外交官的叔叔吗?”
  原本来的路上她还想着,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宋琦家就算倒台,她也不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方大冬天给人洗盘子吧。
  宋琦:“我叔怕受牵连,早就跟我们家划清界限了,这是我奶奶留给我爸的房子,我不想去继父家里看别人脸色生活,还不如自己在这里。”
  家里发生这么大变故,以前那个吃最好穿最贵的宋琦大小姐,如今只能在这破落的小房子里捅煤炉子,一双白嫩的手才几个月时间就长满冻疮。
  这样的遭遇,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
  但宋琦如今的状态,却让刘美云对她这个娇小姐有点刮目相看。
  人至少还在洗盘子自己谋生路,没有一蹶不振的在家里哭哭啼啼感叹命运的戏弄,还挺有骨气,连有钱继父也不去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