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虐文使我超强 > 虐文使我超强 第31节
  “红姐,红姐你没事吧。”
  男人连忙凑上前,看向戚厌的目光谴责不已,“这位先生,有话好好说,你怎么可以对柔弱女士动手——”
  “嘭嘭!”
  柔弱女士当场回击,她扬起纤细的腕子,快准狠地还了两巴掌,双倍偿还伤害。那尼泊尔风格的手镯是镂空的花瓣状,刻着尖锐的钩角,戚厌被打得偏过头去,不仅嘴角破了,脸上也留下了鲜红的伤口,比柔弱女士更加凄惨。
  男人立马闭嘴。
  这世道娘们比爷们更狠,他是白操心了。
  “你生气?你有资格生气?”
  “还敢说我贱?到底谁贱?”
  绯红拽起他的衣领,“我被你送到阚定权床上的时候,我说过什么了吗?怎么了,允许你趁人之危,不许我趁火打劫?”
  男人悄悄远离。
  ——他好像是多余的。
  ——这好像不是他不给钱就能听的内容。
  戚厌的瞳孔一片黑墨。
  “那是个gay,是受,他睡不了你。”
  绯红哦了一声,“那我还得多谢您,让我做同妻,让我守活寡,您真是世纪最伟大的商人呢。”
  令人窒息的沉默蔓延四周。
  “行了——”
  女人偏头,伸手替他整理胸前衣料的褶皱,嘴角盘着一丝讥笑。
  “我是个贱人,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同您这高贵人浪费。您冰清玉洁,您纤尘不染,您不与世俗龌龊同流合污,是我太下贱了。没错,我是地里的一抹浊泥,就不玷污你这月光与雪做的玉像了,门在左手边,走好,不送。”
  戚厌捏紧她手腕。
  这一松手,像是某种放弃。
  绯红没看他,低下头,将他的手指一根根地掰开。
  很疼。
  她却扬长而去,不再回头。
  戚厌垂着头颅,孤零零站在原地,院中草木葳蕤蓊郁,他被阴影彻底吞没。
  “哎——等等我啊!”
  男人赶紧追上了绯红。
  “处理伤口,你会吗?”
  “啊,啊,会的。”
  绯红冲他一笑,“那好,时间紧急,请您帮一帮我。”
  男人向会所的工作人员要来了医药箱,他夹了一只棉球,浸透酒精,轻轻触碰她破裂的嘴角,“很疼吧,你忍一忍。”
  他忍不住讨伐戚厌。
  “不管怎么说,都不能动手啊,对了,你到底说了什么,他发那么大的火?”
  绯红像小女孩一样抱怨。
  “我就是让他去伺候伊莲夫人嘛,这可是个一步登天的美差,多少人求不来的,他发火真是好没道理!他不是喜欢我吗,让他做点小事都做不好,真是废物一个!”
  “对,他根本不喜欢我,他就是贪图我美色,办点事就推三阻四,我再也不要理他了!”
  男人:“……”
  好、好可怕的逻辑。
  更可怕的是,他还无法反驳。
  绯红舌尖抵着疼痛的口腔内壁,反而颇有兴味跟系统聊天。
  绯红:‘虐心值采集到了吗?’
  系统:‘……采到了。’
  还超标了。
  就是采集的对象不太对,换成了男主。
  今天也是一个大剧情,能把虐文女主虐得活生生吐血的那种。
  在原剧情里,这是戚厌和夏依依在游轮上举行婚礼的一天,当然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假结婚,但在其他人看来,新人修成正果,盛大婚姻令人艳羡。
  而金绯红呢?
  金绯红疯了一样,披头散发跑出来,却追不上游轮,那时她肚子里已经有了戚厌的孩子。
  她在码头哭得昏过去。
  然后它流掉了。
  绯红啧啧两声,‘所以女人为什么要生孩子呢?就不能单纯享受快乐吗?’
  系统怼她一句,‘跟孩子没关系,你就是喜欢品尝成熟期的男孩子。’
  绯红半点没脸红,她就是喜欢介于青涩与成熟之间的男孩子怎么了?女人就不能好色了?
  绯红:‘你这是对女性的刻板印象!’
  系统不理她,‘你现在把男主气跑了,过几天的虐心值怎么搞?我看他一点都不想见你,或者见面了把你剁碎了喂狗和扔垃圾桶,反正你自己选下场。’
  过几天也是女主的虐点,因为孩子流掉的缘故,她崩溃得很彻底。
  就是不知道这坏女人要用什么戏份填补空缺。
  绯红:‘统子,那要不要打赌?我哄好男主你给我10000000积分。’
  系统:‘???你他妈怎么不去抢劫?!’
  绯红:‘我是个讲道理的女人,不干那种事的!’
  系统:‘……呵呵。’
  连主神和系统都想日,这女人就没有不敢干的事情!
  某日下午,不速之客驾到。
  galileo资本管理公司正处在一个微妙的氛围当中,邻居earl高薪挖人,顶头上司暴躁不已,因此员工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而当他们抬起头,看见那一道窈窕婀娜的身影,个个倒吸一口凉气。
  完了,女魔头来了,他们都要粉身碎骨死无全尸。
  “你们老大呢?”
  她两指拎着一个棕色纸袋,印着蛋糕店漂亮的logo。
  “我来给他过生日呀。”
  员工咽了下口水,“老大,老大在天台抽,抽烟。”
  她回以笑容,众人俱是神魂颠倒。
  “哗啦——”
  绯红踏上天台,烈风卷过裙角,露出了纤细笔直的腿线。
  男人背对着她抽烟,皮鞋边一片白灰,全是扭曲变形的烟屁股。绯红上前,前胸覆盖了他的背脊棱线,温柔道,“我找你好久了,怎么在这儿抽烟呢?太冷了,你要多穿衣服才行呀。”
  戚厌没回头,他掸着烟灰,语气出奇地平静,“大小姐找野狗有事?今天我歇业了,不接客。”
  “喏!”
  纸袋发出淅淅沥沥的声响,被她拎到了自己的眼前,“你生日呀,你忘啦?”
  还生日。
  是祭日吧。
  戚厌怀着一种隐秘的恶意,他接过纸袋。然后当着她的面,啪的一声,纸袋坠落在地,奶油飞溅。
  践踏心意。
  她的裙边繁星点点,全是奶油白沫。
  “对不起,我今天胃口不好,送阎罗爷吃吧。”
  戚厌冷笑。
  绯红蹲了下来,手指往蛋糕的尖端刮了一点,自己尝了下,“是樱桃味的,没错,你不是最喜欢樱桃纸杯蛋糕吗?这样摔了多可惜呀。”
  戚厌心头一跳。
  樱桃纸杯蛋糕,是大小姐的口味,她吃腻了,丢在冰箱不要,家里的阿姨清理时,顿觉可惜浪费,就问戚厌要不要吃。
  那天下午他小心翼翼捧起一杯,大小姐呼朋引友地回来,大约是心情很好,她难得施舍他一点余光,“你喜欢这种的?多吃点。”
  那是少年记忆里为数不多的玫瑰色。
  她记得。
  竟还记得。
  此时的绯红扒开纸袋,拆开包装,从那惨不忍睹的蛋糕里面,捏出一枝樱桃细梗。
  她突然说,“我知道舞鞋是谁偷的。”
  “……什么?”
  戚厌望过来。
  “是夏依依啊。”她叹息着说,“她喜欢你,又嫉妒我被你喜欢,所以将舞鞋放进你房间,让我们两人的关系破裂。”
  一个寄人篱下的家伙跟金尊玉贵的大小姐有什么关系?她惯会粉饰那种狼藉不堪的过往,仿佛他们年少一切不愉快都烟消云散了,只剩下眼前沾满了淡奶油的可口樱桃。
  她向他输送着迟来多年的糖分。
  “生日快乐,嫣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