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不死大迷宫 > 不死大迷宫 第3节
  缇娜奖励般抚摸着煤球,恍惚间有种自家小宠物在狗狗公园交到朋友的欣慰错觉。
  “等我一下哦,我记得,迷宫的契约魔法是在这一页……”缇娜翻开了魔法书,“不好意思啦,因为我还是第一次做迷宫的契约者,用魔法什么的也还很不熟练。”
  “哦,在这里。”
  她一边捏着魔法书,一边把手放在了蓝色史莱姆的脑袋上,“从今以后,我负责提供你生存的魔力,而你负责守卫我的迷宫,没有问题的话,契约就成立了?”
  蓝色史莱姆蹦跳着撞了一下她的手心,它额头浮现出缇娜曾经画过的五角星纹章,而后消失不见,但缇娜已经也能从自己的意识中察觉到它的状态了,只不过联系没有和煤球那样紧密。
  魔法书无风自动地翻过了两页,记载着迷宫现状的那一页上,契约魔物数量变成了“2”。
  “没想到还挺顺利的。”缇娜站起来看了一眼像是洞穴一样的第一层迷宫,煤球吸引她注意力一般上下跳动起来,发出“叽叽”的叫声。
  缇娜摸了摸下巴:“嗯?你说你能帮我把迷宫里的史莱姆都找出来,我在这里等就行了?”
  她目送煤球带着新加入的蓝色史莱姆蹦蹦跳跳远去,好笑的再次翻开了魔法书。
  这本书里也有相当详细的怪物图鉴,史莱姆在其中算是最常见的怪物。
  缇娜阅读着图鉴上史莱姆的习性——这种小怪物是生命力相当顽强的怪物,只要是人迹罕至但还有魔力残存的地方,过一阵子就会长出这样一群小怪物来。
  它们没有性别,吃一切带有魔力的东西,只有有足够的食物就能分裂出新的同伴,很容易泛滥成灾,但因为攻击力低下相当好打倒,所以也造不成大问题。
  有学者认为,史莱姆拥有足够的食物,积攒足够魔力的话,就会进化产生特殊能力,但大部分史莱姆都控制不住自己分裂增加族群的欲望,所以这个种族很少出现强大的个体。
  缇娜摸了摸下巴,有食物就能分裂增加数量啊……
  虽然是要带魔力的食物,比如神奇的草药或者是魔兽的核心这类东西,但怎么说也比用魔晶从魔界召唤要划算一点吧?
  毕竟她现在手头十分拮据,也不知道没有人来的迷宫多久才会形成一块魔晶,为了必要时候联络萨克达,产生第一颗魔晶肯定是要留下来留作紧急召唤用的。
  另外,根据魔法书上的介绍,魔晶还有许多诸如激活防御阵法、制造幻境之类的用处,最好还是能存下一些应急用。
  现在能在召唤魔物上省下一点,那就再好不过了。
  所以她现在的目标其实是——寻找史莱姆能吃的食物。
  书上说,这是冒险者盛行的太阳纪元,人类的强大无可比拟,恶魔退居魔界,神族高居天界,而人界的这些稀有种族,大部分都变成了附属。
  他们拥有诸神赐予的力量,远超巨龙的财富,无可比拟的技术……那么一定也有很多含有魔力的食物。
  ——其实也有她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多少想要见见人的原因。
  缇娜展开了地图,这样的话,去人类城镇里弄点食物来喂养史莱姆,应该就是迷宫扩张最方便的手段了,只不过……
  她伸手捻了捻自己银白色的发丝。
  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拥有魔法天赋,而拥有什么样的天赋也相当好认——看头发的颜色。
  金色是光系、红色是火系、黑色是暗系……以此类推,但缇娜拥有来自异界的灵魂,她的魔法天赋是“无”,也是“全部”,所以头发才呈现了这样的银白色。
  缇娜花了一点时间接受自己在“梦幻”和“杀家扛把子”的界限上来回摇摆的新模样,最后坦然认定,虽然这玩意被染成了银白的,但依然无损她的美貌。
  咳。
  反正这个世界的大家都这样嘛。
  如果非要说和她头发颜色类似的天赋的话,应该就是空间魔法的银色了,银白色只是光泽度稍低了点,多少还是能浑水摸鱼的。
  但问题是,空间系法师相当稀少,无论走到哪里都相当引人注目。
  她只是想低调地弄点史莱姆的食物而已……
  不想引起骚动,肯定不能去人多的繁华小镇,地图上这个常住人口不超过二十的钱德勒镇,最合适不过了。
  缇娜做好了打算,正巧不远处传来成群结队的“叽叽”声,看样子是煤球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无责任小剧场:
  缇娜:老爹,我想把这玩意染成绿的。
  萨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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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历史性的时刻,在这伟大的时刻,作者大人你有看到我地雷般诚挚的心么?】
  【哈哈哈哈想把这头发染成绿的】
  【微寐森林—宝可梦剑盾
  迷宫—纳萨里克大坟墓
  史莱姆—萌王
  魅魔—阿斯莫得/雅儿贝德
  我是不是没救了】
  【杀家抗把子——杀生丸?!!!】
  【"有"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要】
  【就要男妈妈哈哈哈】
  【异世界家有儿女?】
  【眼睛:萨克达
  脑子:纳萨力克(大坟墓)
  overload害人不浅(烟)】
  【好看!】
  【史莱姆卡瓦…】
  【史莱姆原来这么可爱吗呜呜呜呜我】
  【男妈妈好耶!】
  【我就直接叫爹了】
  【哈哈,以后染七彩的!】
  -完-
  第3章 、chapter.003
  ◎总之先把地种上。◎
  “好,列队,报数!”缇娜十分有气势地一挥手,眼前的团子们就在煤球的带领下,蹦跳着排成了一列。
  “叽!”
  “叽叽!”
  ……
  “嗯,加上煤球一共是6只史莱姆,比萨克达说的两三只还要多不少啊。”缇娜已经和它们达成了契约,捞起煤球抱在怀里,“这样的繁殖能力,希望到时候不会是它们生太多管不过来……”
  “好了,一号到五号。”她点了点颜色各异的史莱姆团子们,“虽然大概也不会有人来,但你们还是要好好看家啊?我带煤球出去逛逛。”
  她看了眼透进灿烂阳光的入口,破败的迷宫大门已经像是野生洞穴入口一样狂野了,几乎看不出建筑物的痕迹。
  她一步跨出,外头阳光正盛,茂密树木间洒下金色的阳光,飞鸟和鸣虫环绕,缇娜仰起头好奇地打量了一圈,整座森林散发着旺盛的自然生命力,她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仿佛能感受到某种难以描述的“元素”存在。
  她一边打量着四周,一边朝着地图上钱德勒镇的方向前进。
  怀里的煤球除了能给她壮胆,还能起到魔力探索器的作用。据说这个世界有句谚语——哪里有史莱姆,哪里就有魔力。
  这种小怪物对魔力的存在相当敏感,而煤球甚至还能分辨魔力属性。
  森林里也有一些植物蕴含些微魔力,缇娜好奇地采摘了一些,塞给煤球做小零嘴,不过就连她也能感觉到,这里面蕴含的魔力实在是过于稀少了,和她当初用来召唤史莱姆的魔晶相比,简直是茶杯和蓄水池的区别。
  果然还是得去人类的小镇。
  只是钱德勒镇比她想象中更为破败,明明还是白天,稀稀落落的房屋全都紧闭着门窗,烟囱里一点气息也没有。
  原本还打算掩盖身形先看看情况的缇娜默默从草丛里站了起来,嘀咕了一句:“这种地方,真的还有人住吗?”
  该不会是萨克达的地图已经过时了,这里早就已经是个空巢了吧?
  仔细想想也不是不可能,萨克达是个精灵,一般来说,精灵这种寿命悠长的长生种,对于时间流逝的感知和人类是不一样的,哪怕是十年前,对他们来说也就像是才过了没多久。
  缇娜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走进了这座小镇——她没有察觉到人的气息,也就没有特地收敛身形。
  原本铺着石板路的地面间隙里杂草疯长,爬藤植物都已经把房屋的窗户挡得严严实实,有的门板上看起来被不知道什么生物啃食了个大洞,某家的烟囱似乎被一群鸟雀当做了自己的家。
  这里至少有一阵子没人居住了。
  缇娜一个人的脚步声在这里显得格外清晰,她试探着开口:“有人吗——”
  “钱德勒镇的居民?”
  无人应答。
  “叽!”
  煤球忽然扭了扭身体,缇娜低下头:“嗯?有恶魔的气息?”
  她不太确定地问,“在哪里?恶魔倒是听起来肯定有魔力,但是那种东西你们能吃吗?”
  “叽……”听起来煤球也不是很确定。
  她跟着煤球的指引,一路来到了这个毫无人气的村子里最豪华的建筑面前——这分明是一座教堂。
  缇娜无言地在教堂面前站了一会儿,看向煤球:“在教堂里的恶魔吗?这个是不是有点……”
  “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