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表小姐要出家 > 表小姐要出家 第174节
  柳姨娘惊喜地道:“姑娘,你能不能教教我,有什么窍门哄孩子?”
  “记住你是他的母亲。”
  “啊?”
  “在他仍幼小的时候,该替他遮风挡雨,为他保驾护航,使他不受旁人欺侮。”
  “可我只是个妾……”
  “你更是他的母亲,唯一的母亲。”
  柳姨娘似懂非懂。
  角落里,张明奴隐在黑暗中,目光落在谢渺脸上。
  主母的刁难,父亲的偏袒,生母的懦弱……似曾相识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他独自熬过无数个日夜,从躲在角落哭泣的幼童成长为青年,没有等来任何人的帮助。
  像谢渺此时,多管闲事又挺身而出的帮助。
  *
  众人赶到镇上的医馆,大夫替晨儿看过病后,将柳姨娘斥责了一通。
  “孩子都烧糊了才送来,你是怎么当得娘?有些人求都求不来孩子,你倒好,有了还不上心!”
  柳姨娘哭着从荷包里倒出一堆铜板,“大夫,我知错了,求你救救晨儿,要多少银子都成!”
  大夫不好再苛责,想方设法替晨儿褪了热,开好足量的中药给她。
  “记好了,早晚各一次,必须喝到痊愈为止。”
  柳姨娘又在药铺买了煎药的罐子,大包小包地往回拎。
  贵妇人见状,立即出言讥讽:“柳姨娘,你倒是出手阔绰,丁点都不心疼老爷辛苦挣得银子。”
  柳姨娘习惯性地低头,打算咽下委屈,忍忍就好,但想到谢渺说的话,便鼓足勇气回道:“夫人,老爷,晨儿病得厉害,大夫说必须得喝药。”
  贵夫人道:“我瞧晨儿精神尚佳,不用喝药也能痊愈,那大夫定是故意诓你花冤枉钱。”
  柳姨娘抹去眼泪,脸庞蕴含着一种陌生的坚韧,“晨儿是奴婢的孩子,莫说是几两银子,便是以命换命奴婢也愿意!”
  贵夫人未料她会还嘴,愣了一瞬后,扭头悻然作罢。
  *
  谢渺和张明奴继续赶路,在天黑前幸运的找到间破屋歇脚。
  张明奴生火时,谢渺收拾出一个角落,铺上被褥,闭眼假寐。
  张明奴将捡来的树枝堆叠好,用火折子点燃,一时间,屋内只剩下树枝燃烧发出的哔剥声。
  火光下,张明奴显得若有所思。
  张家与四皇子覆灭后,他失去倚仗,曾经的壮志凌云都消散,除去保住性命,残存的想法便是报复崔慕礼。
  是他毁了张家,毁了自己唾手可得的一切。
  但崔慕礼是朝廷命官,身边护卫武功不凡,每日出入衙署、皇宫等地,以他的警惕机敏,张明奴没有可趁之机。
  张明奴忽然想到他的妻子谢渺,比起崔慕礼,她显然是更容易下手的对象。
  他伪造了尸体,令所有人都以为他已溺水身亡。当张家的事被揭发,处决落地,事件渐渐平息后,他终于等到机会,成功掳走谢渺。
  事成后,他避开崔慕礼的追捕,带着谢渺远离京城。北境是周家的地盘,西境有瑞王坐镇,南边则正值新老怀王交替,局势动荡。
  他选择往西北而去,听说那里地广人稀,消息阻塞,是绝佳的藏身地。
  谢渺是一颗棋,一颗报复崔慕礼的棋。在他的设想里,该好好利用她,钝刀子割肉般折磨崔慕礼,使他颜面尽失,懊悔终生。
  具体该怎么做?他之前没有想好,方才脑中却冒出一个想法。
  一个比杀了她、折辱她更能摧毁崔慕礼的想法。
  从看到那把类似火铳的武器时,他便意识到,崔慕礼待妻子绝非虚情假意。这位远方表妹是他心中所爱,哦,对了,还有一个周念南。
  真是遗憾,若千秋宴时计谋能得逞,崔周二人绝对会反目成仇。
  不过无碍,谢渺此刻落入他手,他有大把的时间能重新谋划:让谢渺爱上他,怀上他的孩子,最后再将她还给崔慕礼……
  看着妻子爱上政敌并怀了孩子,焉知崔慕礼不会发疯?
  张明奴几乎能预见到崔慕礼的崩溃,内心滋生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是的,他就是要让崔慕礼和周念南痛苦,他们越痛苦,他便越觉得畅快。
  凭什么他们生来尊贵,而他即便忍辱负重多年,也只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面无表情地抬眸,看向角落里的谢渺。
  他有过女人,在外逢场作戏时,免不掉有许多应酬。
  他没有妻子,王氏给他选过几门“好”亲事,都被他想方设法地搅黄,久而久之,王氏也懒得再费心思。
  谢渺生得不错,性子还算有趣,与她虚与委蛇想必不难。
  莫名的,张明奴想到她安抚晨儿时的模样,耐心温柔,周身好似镀了一层淡光。
  耳畔回荡着她掷地有声的话语:在他仍幼小的时候,该替他遮风挡雨,为他保驾护航,使他不受旁人欺侮。
  女本柔弱,为母则刚。
  可惜他的母亲没有。
  *
  谢渺心存侥幸,以为张明奴不会发现她的小心思,嗯,现实让她失望了。
  在她第二次毒发时,张明奴眼睁睁见她疼得满地打滚,唇角沁血仍无动于衷。
  他双手抱胸,倚在门边,冷冷地道:“再有下次,我就找间屋子将你锁在里面。”
  谢渺疼得说不出话,用盈泪的杏眸瞪着他,努力瞪着他,试图用目光杀死他。
  张明奴视若无睹,在她昏厥的前一瞬,喂她吃下解药。
  谢渺浑身无力地靠在他怀里,气若游丝。
  张明奴挑开她颊畔汗湿的发丝,用拇指抹去她眼角的泪,“乖一些,我才会好好待你。”
  ……我呸!
  谢渺在心底骂他有病:这世上想对她好的人多了去,他算老几?!
  没成想,张明奴更有病的行径还在后面。
  他不知从哪里弄来几块羊皮,附赠一枚针线盒和若干材料,扔到她面前道:“做双羊皮靴。”
  “给谁?”
  “我。”
  “你疯了?”
  “先缝我的,再有你的。”
  “……”
  谢渺脚上穿得是棉布鞋,随着天气变冷,脚趾经常冻得发僵。若能有双羊皮靴,不仅防冻,还能防雪防雨……
  她火速改变主意,“成交。”
  随后的半月里,她一得空便纳鞋缝靴,终于在庆元八年的初雪前,赶制出了两双羊皮靴。
  张明奴换上针脚细密、做工精致的羊皮靴,胸口像装进了太阳,冬日里的太阳。
  在万物凋零,山寒水冷的时候,唯有它在散发光芒与热。
  他想,他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而谢渺蹬着新做的羊皮靴,神思恍惚:再有几日便是崔慕礼的生辰,不知他今年会怎么过?
  *
  崔慕礼生辰当日,天空下起了雪,瞬间将谢渺拉回三年前的那天。
  年轻的公子小姐们齐聚一堂,吟诗作对,杯酒言欢。初雪从天而降,他们兴冲冲地赶去花园赏景,途中她被周念南拦下,两人唇枪舌战了一番。
  往事历历在目,又恍如隔世。
  她还来不及多伤感会,便被张明奴强行拽回思绪。
  “给我炖冰糖雪梨。”
  “……”
  他们一路走的荒道,人烟稀少,条件刻苦。昨日好不容易向农夫租了间屋子休憩,谢渺睡床,张明奴打地铺,两人井水不犯河水。
  在谢渺安分的前提下,张明奴称得上好相处——除去时不时的发癫以外。
  先是缝羊皮靴,再是补衣裳,现在又是炖冰糖雪梨。
  谢渺问:“你自己没手吗?”
  张明奴道:“明日我可带你去集市转转。”
  “……”谢渺问:“你又不咳嗽,喝什么冰糖雪梨?”
  “我想喝,你炖还是不炖?”
  以物换物,他算准了她会同意。
  谢渺气得想揪头发,为了大局又忍住,朝他摊手:“冰糖呢?雪梨呢?”
  张明奴从背后变出一个鼓鼓的包袱,“给。”
  谢渺笨手笨脚地架炉子,添柴火,却怎么都生不起火。张明奴悄无声息地靠近,挑疏树枝,淡道:“堆得太密反而适得其反。”
  谢渺没理他,坐在小板凳上,继续不甚熟练地削梨皮。从前这些都是拂绿和揽霞干的活,何时轮得上她亲自动手?没成想第一个被她伺候的人竟然是张明奴。
  一个前世跟她没有任何纠葛的人!
  谢渺的忿忿不平悉数落入张明奴眼中,他几不可见地笑了下,面容恢复沉寂。
  幼时他一到冬天便咳得厉害,但偌大的张府里,无人会为一个庶子劳心。主母王氏厌恶他,下人们便跟着捧高踩低。他常常缩在床角,抱着被子咳上一整夜,哪怕咳得肋骨发疼,隔日还要完成父亲私下布置的学业。
  只有出色的完成学业,才能得到父亲的刮目相看,获得去探望阮氏的机会。可当他拖着病躯,坚持去探望阮氏时,阮氏心心念的俱是张贤宗,对他的抱恙视若无睹。
  她是张贤宗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娇弱美丽,需要他人呵护。她看不到亲生儿子的病苦,从未为他下过厨房,缝过一双鞋袜。她对他翻来覆去地叮嘱,希望他出人头地,不要令张贤宗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