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带着交易系统穿六零 > 带着交易系统穿六零 第41节
  省心听话的孩子最可爱,秋爱华抱着乖巧用小米牙嚼东西的小林悦,直感觉心都要跟着化了。
  今天下午, 林建国总算是不用跟着工程队的人满山遍野地跑了,今天工程队打算就着等高线图,先把修建的初步计划讨论出来。
  秋爱华带着小林悦去纺织合作社玩儿,林建国也有时间送林远志去上学了,把他送进学堂后,林建国才赶紧赶回来去大队上工。
  就算他是大队的大队长,但除了每个月固定的一点点工分,他也得上工了才有多的工分哩!
  林建国在田里扶着犁头,赶着水牛向前走,虽然水稻已经种下了,但其他的水田也得赶紧翻一遍,再过不久,秧苗长起来了,他们就得栽秧了。
  林建国在耕田的时候,居然还远远看见了那头的旱地里,李老太带着王冬梅在锄草?
  林建国没想到,李老太居然真的舍得把自己的侄女儿弄到地里头上工了,王冬梅居然也熄火听话了?
  林建国觉得稀奇极了,那王冬梅自从嫁进老林家,仗着自己是婆婆家的侄女儿,在供销社上班的丈夫也是个能干的,向来都是眼高于顶,别说秋爱华,连林建国她都不太愿意搭理,现在怎么样,居然还是被拖出来上工了?
  林建国心里呵呵冷笑一声,他咋不知道,他那个好二弟今年可没往家里倒腾多少东西,别说养老粮食了,自己还得蹭家里的粮食吃呢!
  林建国心里也莫名其妙,供销社可是个好单位,那林卫国至于这样?不说给老两口拿钱,居然还得蹭老林家的粮食吃?今年的年礼,居然也就靠一包普普通通的冰糖打发了?
  不过不管那老林家有多少稀奇可看,林建国也不想再去关注了,自己顺顺利利地把田耕完才是要紧的事儿!
  一边挖水田,林建国还一边把翻出来的一些泥鳅和黄鳝捡起来扔进带来的鱼篓里。捱过了一个冬天的泥鳅和黄鳝门不怎么肥,其他人连捡都不愿意捡,这东西肉少,还没油水,收拾起来也麻烦,土腥味儿实在太重。
  林建国把看到的泥鳅和黄鳝都一网打尽了,这些东西在大队里不吃香,但在小悦悦那里可吃香得很。
  …………
  等秋爱华回家把工程队今天的晚饭都煮好了,林建国才跻拉着一双草鞋回来,用葫芦水瓢舀了一瓢水冲了脚,林建国晾干脚,才换了双干净的布鞋进屋。
  秋爱华正忙着端菜,林建国也赶紧去帮忙,陈工专门叮嘱过林建国菜式不要搞得太隆重,就按照自己交的粮票和钱来,刘安民也顺着他的心思,以后就都得做家常菜,只是时不时的才得从大队的鸡鸭圈里挑几只鸡鸭来补补油水。
  今天晚上,秋爱华就熬了一锅浓浓的苞米碴子米粥。大米已经熬开花了,苞米碴子也都熬地胀大软乎了。
  配粥的小菜,秋爱华也没有多忙活,只是简单炒了个地木耳炒鸡蛋和野葱炒胭脂萝卜,两样都是下饭的好菜。
  地木耳是今天几个婶子去山上采的,湿润的地方到处都长的有,嫩嫩滑滑的,比以前闺女换来的正经木耳还好吃!
  只是这东西好吃是好吃,但洗起来可麻烦,秋爱华和几个婶子淘洗了好几遍,仔细把里面混杂着的松针叶和其他杂质都挑出来,过了好几遍水,盆底才没了沙子。
  至于小林悦今天的饭,秋爱华泡了碗米糊糊,和苞米碴子粥兑在一起吃,还专门炒了个不辣的地木耳炒鸡蛋,地木耳切得碎碎的,鸡蛋也炒地碎碎的,拌在米糊稀饭里,好看又好吃。
  就着秋爱华的手一勺一勺地接着鲜鲜甜甜的粥,小林悦的眼睛也越来越亮了,吃得连咿咿呀呀都声音都甜了许多。
  林远志也吃得很很满足,上辈子吃了太多的山珍海味,现在吃起这香辣下饭的地木耳炒鸡蛋和酸爽开胃的野葱炒泡萝卜来,倒也觉得满口生津,心中酸酸软软的,一片满足。
  …………
  等工程队的人都走了,堂屋又安静下来了,秋爱华把锅碗瓢盆都收进去,林建国今天耕了一下午的地,秋爱华可舍不得让他洗碗。
  林建国吃得满足,饭后先把鱼篓里的泥鳅和黄鳝拿出来养在破缸里,然后就抱着乖乖软软的闺女满屋子乱窜。
  小林悦现在正是学说话的时候,林建国也有意培养她说话的能力。
  “妈妈……悦悦跟着我念……妈……妈……”
  小林悦口齿不清得跟着念:“咿……哇……麻……妈……”
  林建国顿时成就感爆棚,又接着教她,指着林远志道:“哥哥……来……哥……哥……”
  小林悦挥舞着小手,笑着咿呀了几声,又跟着开口:“咯……锅……哥……哥……”
  林建国的心中顿时又软又甜,谁能想到,老太爷居然会给他这么几个乖乖软软的小宝贝儿呢!
  依依向物华 定定住天涯
  再对比以前的生活,林建国越发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舒心安逸,他不后悔以前帮那两个白眼狼交学费,其实这也算是解了他自己的心结,经历过黑暗的孩子,不想让底下的弟弟在步他的后尘。
  但没想到,往日的无私付出仿佛成了个笑话,他没想到,自从那两个白眼狼找到了好工作,以前还夸他懂事能干的父母变了样……以前眼中只有崇仰和依赖的两个弟弟也完全变了个人……
  小林悦见林建国没动静了,开始闹腾了起来,挥舞着小手臂,嘴里咿咿呀呀叫个不停。
  林建国回过神来,暗骂自己咋又想起以前了,现在的日子不是挺好吗?一家人平淡祥和地生活在一起,生活中的每一丝小缝里都浸满了蜜。
  秋爱华把锅碗瓢盆都洗完了,热水也在锅里慢慢烧着,擦干了手,也来到院子里。
  今天的月亮很圆,很亮,把周边的星子都衬得黯淡无光,一家人齐齐整整地坐在两张并排的条凳上,空气中都流淌着温馨。
  林远志也坐在林建国的身边,或许是被这种氛围感染,又或许是感受到的林建国的肌肉实在是丰厚,林远志的心中突然涌起浓厚的安全感和一片安宁。
  这样的日子,才是真真正正的一家人吧?他已经多久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温馨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他就好像已经丧失了感受这种氛围的能力……现在,居然又有感觉了吗?
  一家人赏完了月,洗脚水也热好了,家里只有一个大盆,自然还是和以前一样,除了小林悦,其他三人都参与了集体泡脚活动。
  冰凉的脚伸进热乎乎的水中,全身都能被跑得酥酥麻麻起来,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了。
  …………
  依旧是三根半夜,夜深人静之时,林悦被系统唤醒了。
  梳理完今天的记忆,林悦敏锐地发觉到了林远志的不对劲,为什么一个小朋友居然会对她说这样一番话?
  难道…………林悦又想到了这孩子之前的一系列不对劲,好像……他的话比以前少了,还有语气,也正式成熟了许多?
  林悦打了个激灵,难道大佬重生了?那自己现在改怎么办?该不该暴露自己?还有巧克力……要不要给大佬兑换巧克力?
  林悦开始头疼了,谁能想到自己居然遇上了这样的修罗场呢?是当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婴儿,还是暴露自己的一部分秘密?
  纠结了许久,林悦却觉得没有其他选择,难道自己还能将系统弃之不用?她可舍不得,毕竟里面还有她,不,爸妈辛辛苦苦挣的那么多兑换币呢!
  可是……如果暴露了…………那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吧?正常人谁会想到系统呢?大佬应该就只会当做是其他金手指?
  况且……林悦心里想着,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肯定不够,大佬也是经历过未来的,肯定也会和她一样,尽量帮助更多的人吧?
  林悦想,自己前世就是靠着大佬名下的基金读完了书,而且听说大佬还给华国无偿捐献了许多名下的资产,能做到这些,大佬也一定是个善良,有很强社会责任感的人吧?
  这个年代实在是太艰苦了,林悦需要一个同伴,帮她拿出更多的东西,帮助更多的人。特别是那不远的黑暗时期……
  林悦想了许久,终究还是把巧克力加入了购物清单。就当是给合作伙伴的一份见面礼?
  看着兑换币余额又少了一截,林悦赶紧把今天爸爸抓到的泥鳅和黄鳝兑换出去,顿时,到账的137个兑换币填补了那截支出,还让兑换币的储量增加了不少。
  收了几次野菜,今天又得到了一大笔入账,林悦平时又惦记着系统升级,每天都精打细算,兑换的都是性价比最高的东西,所以现在,系统里已经有满满1768个兑换币了!
  虽说离升级的目标还挺远,但林悦已经很满足了,每天经受这么多诱惑,兑换币没有变成负数,她就已经很厉害了!
  兑换了10颗坚果夹心的巧克力,林悦又兑换了二十个咸鸡蛋,家里就只养了鸡,这些鸡蛋拿出来也不会太打眼。
  还有一次兑换机会……林悦想了想,索性兑换了一匹棉麻牛仔布,纺织合作社不是想着要研制耐磨的棉麻布料吗?牛仔布就算是耐磨能力很强的面料了吧?
  第五十六章 布料
  牛仔面料也能用棉麻制作, 虽然林悦不清楚牛仔布料和一般棉麻布料的区别,但总归也能给纺织合作社作为一个参考。
  第二天一早,秋爱华刚起床就看见了放在床边的一匹布料。秋爱华把它拿起来,入手的重量比一般都布匹沉一些, 和平常的土布不同, 手下的布料分明结实许多。
  秋爱华摩挲了一下手里的布料, 果然, 摸起来厚实又耐磨,秋爱华知道, 这是闺女知道自己遇到瓶颈了,专门找了东西来供她参考呢。
  只是这布料一时半会儿可弄不明白,一块简简单单的布料, 背后蕴含的东西可多着呢!秋爱华索性把布匹收起来,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得给工程队的人们做饭。
  打开橱柜,秋爱华就看见了里面满满的一堆裹了一层黄泥的蛋,从大小来看,应当是鸡蛋。
  秋爱华取出来闻了闻,黄泥是咸的, 看来不是皮蛋,是咸蛋了。秋爱华把咸鸡蛋全部取出来,顺手把柜子里面残留的一些黄泥碎屑也打扫干净。
  柜子里还有一个油纸包, 秋爱华把它掀开, 是一包黑色的块块, 秋爱华闻了闻,好像是一种糖块儿?但这糖块有股自己没闻过的香味儿,浓郁醇厚, 甜味儿中貌似还混着些苦味儿。
  秋爱华扳下来一点点放进口中,那糖块儿一遇到温热的舌头,顿时就融化了成了丝滑的糖浆,香甜中带着些醇厚的苦涩,回味很是奇妙。
  林建国也悄悄起床了,不敢惊动小林悦,只能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做贼似的踮起脚悄无声息地出门。
  秋爱华在朦胧的晨光中瞧见了林建国,也板下来一小块儿糖块喂给他:“快尝尝,这东西我以前好像没见过呢,吃起来味道可奇妙了,说不上来的好吃。”
  林建国咂摸了一下嘴里的东西,味道确实很奇妙,但却不怎么合他的胃口,虽说那醇厚的苦涩味儿减弱了甜味,但还是觉得有些甜兮兮,说不出来的味道。
  “嗯?这东西我以前好像也没吃过,不过吃起来甜味儿那么重,里面糖分应该不少,看来也是个好东西,既然你也喜欢,那就留下来一半自己吃,另一半给远志解馋?”
  秋爱华却摇摇头:“我都这么大了,哪还馋这一口糖吃!都拿去给远志吧,他现在读书辛苦着呢,给他补补身子!”
  林建国哪看不出来秋爱华嘴硬后面的馋样?他和她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口味?不就好那一口甜的东西嘛?
  “你有多大了?你不过也才二十几嘛,怎么就吃不得小零嘴儿了?算了,就一人一半,别纠结了,你每天去纺织合作社上班,不也很累吗?咋就不能吃块糖了?”
  秋爱华听了林建国的话,心中一甜,依言把东西分成两份,自己留下来一份,剩下一份给远志当每天放学后的零食。
  林建国则利索地用冷水抹了一把脸,把锅洗干净烧上了一大锅热水。等水烧开了,先舀一瓢给秋爱华洗脸,再舀一部分到小锅里温着,待会儿给远志洗脸。
  剩下的水就能用来熬稀饭了,秋爱华已经把红薯削好,切成了小块儿,和淘洗好的大米一起下下去,把红薯熬地软烂了,里面浓浓的蜜糖也渗进稀饭里。
  洗了把热乎乎的热水脸,秋爱华又趁着这个时间拿了十来个咸鸡蛋出来,把上边儿的黄泥洗干净,放进了热水里煮着。
  当然,每人只半个咸鸡蛋做下饭菜可不够,秋爱华又把背篓里的白菜苔拿出来淘干净。
  大队里为了过冬,专门种了几块地的白菜,现在开了春,白菜还没有吃完,一棵棵的都抽了苔,再不吃就得开出黄花了。
  新鲜的菜苔最水灵,肥肥嫩嫩的,菜苔杆子一把都能掐出水来,炒好了也甜丝丝的,是道下饭的好菜。
  素菜得用荤油炒才好吃,秋爱华舀了一小勺过年的时候熬的猪油出来,待会儿用来炒白菜苔。
  除了白菜苔,秋爱华还准备了昨天的凉拌折耳根,浸了一夜的折耳根味道更加浓郁,极为下饭。
  等到听见了门外工程队的声音,秋爱华才赶紧把稀饭端出去,用一勺猪油润锅,大火炒出两大盘清炒白菜苔。
  咸鸡蛋刚刚就已经捞出来透凉了,秋爱华赶紧把咸鸡蛋一颗颗切开,摆了两盘端上桌去。
  林建国把桌椅板凳都搭好,招呼着大伙儿坐下,这才进屋去把林远志叫醒,等林远志洗漱完,秋爱华也正好把稀饭舀完。
  两张桌子又热闹起来了,每个人分到半颗下饭的咸鸡蛋,在手上把玩了许久,才狠狠心戳上那颗红赤流油的蛋黄。
  林远志也挖了些蛋黄,配着香香甜甜的红薯稀饭吃得津津有味儿,他知道,林家又接收到了一批东西,那这一次……会不会有巧克力呢?
  等秋爱华把工程队的人送走,这才把那包巧克力拿出来,取出来一块递给林远志:“来,你建国叔在镇上新买的糖果,带着路上吃吧!不过可千万别给其他小朋友分哦!”
  林远志接过那块巧克力,笑着点了点头:“嗯!谢谢秋姨!我很喜欢哦!”
  说完,林远志就背上了书包,走上了上学的路,刚一出门,林远志就掏出那块巧克力塞进嘴里。
  嗯……果然很甜,看来是那小姑娘的口味。这样一来,他就更加肯定了,林家这些凭空出现的东西和小林悦脱不开关系。
  不过……既然能听懂自己的话……那小林悦应该不会没有防备,那又怎么会乖乖听他的话,准备了巧克力呢?
  秋爱华把林远志送到院门口,这才打了个哈欠,把小林悦喊醒。
  昨晚一家人睡地都有些晚了,秋爱华便迟了些叫小林悦起床,还好小林悦的口粮还热乎乎地蒸在锅里,一碗青菜咸蛋黄米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