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漂亮原配重生了 > 漂亮原配重生了 第239节
  陈玉凤伸手去抚树,说:“你走第二年的五月,那时候咱这房子刚盖好,我也眼看要临盆了,我去医院的时候它结了骨朵儿,来的时候花已经开了满树了。”
  桂花镇因为两边山高,是南方气候,可本地并没有蓝楹花。
  这树种是王果果从蒙自带来的。
  但因为气候原因,它一直没开过花,直到甜甜蜜蜜出生那年才开了花。
  往后年年,总要开一树的蓝花楹。
  “好看吧,我一直想等你回来了看它,还想跟你在这树下拍张照来的,可你回来时太匆忙,咱也事儿多,花都没看就走了。”陈玉凤遗憾的说。
  “好看,我也看过了,要不这样,这家咱就不收拾了,住城里。”韩超说。
  陈玉凤并不想的,她说:“你要嫌脏,就去后院砍草,屋子我来收拾。”
  无人打理的荒院子里除了爱长野草,还爱长野树。
  前院后院,好多指肚大小的野树,镰刀割不动,得去库房里找斧子来砍它。
  韩超于是去库房里翻斧子,翻了半天没找到,倒是找到一个货郎的担子。
  这东西应该是他爸的,有年头的东西了,怎么会在这儿?
  韩超于生了他的那个爹,虽说随着他死已经不恨了,可也厌恶的不行。
  于他曾经用过的东西更加讨厌,一把拎了出来,就准备去扔掉。
  刚扛着货郎担子出门,迎面撞上韩峰。
  韩峰俩口子都在城里做生意,平常也很少回乡,这趟还是因为听说兄弟回来了,刚刚赶回来的,迎面撞上韩超,看他提着他爸的货郎担子,就问:“老二,你提着这东西,想干嘛的?”
  韩超小时候就不跟大哥亲,虽是亲兄弟,跟旁人差不多,也懒得理他,眉头一皱,说:“提河边去,烧了它。”
  韩峰摸了摸脑袋,似笑非笑的问:“你要扔这东西,玉凤答应不?”
  韩超下意识回头看妻子:“她怎么会不答应。”
  陈玉凤正在擦床擦窗户,是开着窗户的,此时咧嘴在笑,在摇头。
  韩峰依旧似笑非笑,说:“你是不知道,当年要分家,我想要这东西,玉凤跟我怎么闹过,我家是生了俩儿子吧,咱爸的东西就该传给他们吧,可玉凤非不让,玉凤跟咱妈说,你原来没咋读书,在外是打仗,也学不了别的手艺,等转业回来,怕是找不到营生干,又得去当混混,这货郎担子,她得给你备着,让你能有个营生可干。”
  韩超听出点什么来了:“你还跟玉凤抢过这玩艺儿?”
  “啥叫抢,当时大家都穷,玉凤才给了我三背篓的青虾蘑菇,我就把它给玉凤了,这东西传了四代人了吧,清朝时候的东西,如今可是古玩,值钱着呢。”
  韩超可没想过当货郎,还觉得陈玉凤曾经规划着,想让他当个货郎这事特别可笑,也懒得再跟韩峰聊,扛着货郎担子就要去烧。
  韩峰忙说:“老二,这东西可是古董,还是爸的东西,你要留着,我不说啥,要烧,我不允许,你得把它给我。”
  韩超于是把货郎担子丢给了他哥,重又进院子干活儿了。
  此时狗男人心里觉得可笑,时不时看看妻子,就要笑一下。
  他既觉得自己的小媳妇儿傻,又觉得她呆。
  他一大男人,什么干不了,去当个货郎,真是的。
  为了那么个烂货郎担了,她居然足足给了韩峰三筐青虾蘑菇,采那些东西,要凌晨进山的。
  而且一天还采不了一筐,她得采多久啊。
  韩超既心疼,又觉得气,又好笑。
  俩人继续收拾。
  陈玉凤已经把卧室擦拭的干干净净的了,再把床铺上,此时扭头四顾,还觉得差些啥,想了想,跑出去一趟,去供销社买了些花纸回来,熬浆糊,准备把墙贴一遍,这样房子就好看了。
  而韩超呢,砍完后院,还得砍了前院的野树杂草。
  此时已是傍晚的七点钟了,太阳正在落山,俩人中午也就吃了点干粮。
  不知道陈玉凤为啥不饿,可韩超饿的饥肠辘辘。
  他虽一直在干,但很不情愿,就问妻子:“非得在这儿住一夜?”
  陈玉凤在往墙上贴纸,手摸上墙砖,说:“砌这屋子的砖头,每一块我都抱过,我为啥盖这房子,就是为了跟你有个家,不回来也就算了,既回来了,可不得上住一夜?”
  韩超怔了片刻:“那会儿你是怀着身孕的,我给大哥写过信,让他盖房子的时候照料着你,他没照料你,还有,你原来为啥不跟我说这些?”
  盖这房子的时候陈玉凤是怀孕的,韩超以为既他出了钱,还拜托过韩峰,房子就该韩峰来盖,陈玉凤个大肚子,怀的还是双胎,为什么要抱砖。
  陈玉凤一笑,说:“日子是我的,房子也是我的,大哥大嫂懒,有时候天下雨什么的,他们就不出工了,可我心急啊,我怕你回来没房子住,我就自己盖呗。”
  韩超于这房子没有任何感情,是因为他从来没有住过。
  可在此刻,他忽而意识到,妻子为何会如此热爱这个已经荒废了的院子了。
  人于物件的感情,不在于物件本身,而在于她曾寄托的情感。
  那个货郎担子,是她给他谋划的生计。
  这屋子,一砖一砖,是她给他砌的。
  韩超直到此刻,才认认真真理起了院子,眼看夕阳落山,只剩最后一丝余霞,他砍到院角时,一斧子下去,只听叮的一声,石墙的缝儿里落出一枚小顶针来。
  韩超捡了起来,又问:“凤儿,你咋把做针线的东西放在这儿?”
  陈玉凤已经整理完房子了,正在刷锅,回头一看,笑着说:“我原来总在那儿做针线,顶针可不得放在那儿。”
  “这地儿风大吧,一个风口,你坐这儿干嘛?”韩超说。
  “你可真是个傻子。”陈玉凤说着,搬了把凳子过来,示意韩超坐到墙边,指着远处问:“你能看见啥不?”
  “大路。”韩超说。
  陈玉凤结了结舌,今儿她该高兴的,可忍不住的,她的眼泪就滚下来了。
  “是啊,大路,哥,你要回家,得从大路上回来吧,我但凡闲下来,就在这儿做针线,你要回来,我是不是一眼就能望到你?”她说。
  韩超初时没明白,却又刷的回头,望着妻子。
  为什么她执意要在此住一夜,因为这房子是她一砖一瓦,为他盖的庇护所。
  为什么她要用三筐青虾蘑菇去换个货郎担子,因为她知道她嫁的是个混蛋。
  怕他转业后继续去当流氓,当混混,想给他谋一条生路。
  而为什么她日复一日,会坐在个大风口上做针线。
  是因为只有坐在这儿,但凡他回来,她就能一眼看到。
  这些如今听起来可笑的事,都是陈玉凤为了他,为了他们的小家,熬心沥血的谋划。
  她笑着说:“你回来那天一帮婶儿叔伯们都说你从小路上来了,可我知道你没有,那天我一直盯着大路口呢,你都没从大路口经过,咋会从小路来?但我盯了七年,没盯住,你个没良心的,费了我七年的眼睛,开着车回来了。”
  然后,这个没良心的不知道她曾多么辛苦的等了他七年。
  陈玉凤呢,因为梦里那本书,她什么都不敢说,把一切藏在心里,跟着他走了。
  其后六年,她一直在努力,拼了命的想赶上他的脚步。
  而就在最近,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不但追上了韩超,甚至还在某些方面超过了他。
  夫妻之间,据说当一方在各方面超越另一方后,因为眼界不同,也因为没有共同语言了,渐渐的就会越走越远,就像书里的她和韩超,最终陌路。
  而且书里还说,这是很正常的,是个社会问题。
  但陈玉凤不觉得,她也不会。
  韩超这个丈夫,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
  是她苦等了七年盼来的。
  她即使在某方面超越了他,也不会觉得有多骄傲。
  毕竟是先有他跨过生死,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又历尽艰难回到家,才有的她进城。
  是先有他认认真真,兢兢业业的工作,从一个混混,变成了一个国家,部队可以信赖的干部,领导,她才有机会能去接触到那些,能让她变好的机会。
  夫妻是个整体,他们力朝一处使,心往一处聚,才有了今天的好日子。
  而这时,她也该圆一下自己那七年苦苦期盼的愿望了。
  她坐到了椅子上,轻声问:“咱家的蓝花楹好看吗?”
  “好看。”男人说。
  她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让他看一眼五月的蓝花楹,此刻陈玉凤好满足。
  她再指远方:“这儿的晚霞,是不是比战场上,比越国的好看?”
  那是个两侧是高山的豁口,两旁的山口上松柏参天,晴透了的天,即使日落西山后,它不会变黑,而会是一种,透明的,仿如镀了金一般的蓝色。
  “好看,特别好看。”韩超说。
  陈玉凤往后一仰,靠到了丈夫大腿上,仰起头,开起了每每提及,韩超都会炸毛,变成刺猬的那个玩笑,她说:“我等了你七年,七年里除非刮风下雨,每天只要闲下来,就坐在这儿做着针线等你,等你的时候就在心里跟你说话,你虽不在我身边,可住在我心里整整七年,你对我那么重要,我为什么要抛弃你,去找个小鲜肉?”
  韩超低头看着妻子,看着她给晚霞染上两酡晕红的面庞,看着她弯弯的眉,看着她噙的月牙儿一般的嘴唇,和她盛着晚霞,盛着这世间一切美好的眼睛。
  良久,他缓缓屈膝,跪到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坦白了。
  当初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因为听了程响的《等你归来》才有的灵感。
  快完结了,不要吝啬你的手指,夸夸我。
  第144章 终篇
  陈玉凤再回指她已经泛了旧的屋子:“咱的家漂亮吧。”
  “漂亮,特别漂亮。”韩超说着,把头放在了妻子的大腿上。
  仔细打量,她盖的屋子真好看,青砖灰瓦,屋后有炫目的蓝花楹,院前是花墙,矮矮的花墙上铺满了五月灿烂的春光,在这温柔的晚风里,暖,浓香馥郁。
  这是她一砖一瓦,给他盖的家。
  陈玉凤捧着丈夫的脑瓜子,忽而一戳:“可你从战场上回来,一眼都没看,进门就张嘴要钱,你知不知道我当时有多生气。”
  韩超蓦然抬头,望着似嗔似笑的妻子。